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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利而斗争6篇

时间:2018-10-13 来源:推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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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利而斗争篇一: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篇一:《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这两天在家里读冯耶林的著作《为权利而斗争》,联系身边之事感触颇深。很惭愧,自己在渡过了在法学院的第一个学期之后才刚刚看完这本法律启蒙书。这本书的确值得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被广泛的推荐,因为我们太过于缺少权利意识,以至于在自己权利遭到侵犯时毫无触动,或有所触动但胆小怕事而不敢有所回应,甚至于根本不知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我们有必要好好补补权利这一课。
所谓权利,即是人权,基本人权和公民权,身边有些人对这些权利并不关心,因为他们认为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而在法制建设不健全的国家,法定权利也会被随意侵犯,因此没有必要认真对待。但是不要忘了,权利是斗争来的,从理念上的人权到法定的人权,再到实际享有的权利,每一步都有斗争和鲜血,如奴隶制,黑奴制的废除。因此,即使有了法定权利,你不去争取权利依然只能停留在法律文本之中,法律是写着权利的纸,但其功能也仅限于一张纸。虽说权利是可以放弃的,然而就像耶林在著作中所写的一样,“维护权利是人对自身的义务。”既是义务便不可以轻易放弃。没有为权利的斗争,面对侵害忍气吞声,权利的范围必将越来越小,到头来害的还是自己。
我们的社会有某种厌诉情绪,认为打官司,诉讼是件不光彩的事,这当然有相当的历史原因,但请不要忘了,就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抑或是见义勇为(维护他人权利)一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样光明磊落,无可厚非。因为上述行为同样是为了维护整个国家国民的权利而作的斗争。
也许又有人会说,在个人权利被国家公权力侵犯时,个人的力量无法与公权力较量,因此忍气吞声是无奈,也是明智的选择。不错,个人权利的确无法与公权力相提并论,但13亿国民的个人权利变绝对强于公权力。个人权利被侵犯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公权力缺少监督与制约,而监督权正是公民权的一部分(宪法上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监督权),我们很可能走入自身权利遭到公权力侵犯,而又因胆小,怕麻烦而放弃了自己监督,举报,申诉的权利,从而使公权力在缺少制约的情况下更加强权,结果导致了自己权利被进一步侵犯的怪圈之中。而跳出怪圈的方式只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伸张自己的权利。“主权在民”的理论不是摆设,公权力来自人民,人民赋予公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他们的权利,维护社会公正。这才是政府存在的最终目的,所有一切都服务于此。美国的强大在于其民主,而美国的民主并不源于其强大。
最后奉劝大家一句,在别人陷于危难之际站出来的人,才会在自己危难时得到别人的帮助。
【篇二:《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在中西文化的暗合中,为权利而斗争是各民族共同的法感情。而中西文化的差异,也让我们对耶林此篇的理解如雾里看花,虽百般咀嚼犹未能理解其深意。
中西法律由于其传统伦理道德,体制和民族性格的不同,差异也很明显,因而对耶林的主张如“现存的一切都是值得毁灭的”,“国民必须为法而角逐,斗争,流血”必须放在本土背景之下辨证看待。
中国向来主张“以和为贵”,仁义礼知信的儒家传统道德深入人心。中华民族传统“谦恭,礼让,安天命“的性格注定了民众对于法律和诉讼总是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斗争性不强成为一个典型的特征。当芝加哥工人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而斗争时,中国工人依旧在10多小时的超重负荷低福利工厂中忍气吞声;当美国国民进行伊拉克反盏游行时,我们中国却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中国法律“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吧!
在当今中国,存在两个极端的群体:一是权利意识淡薄的群体,这是主流。二是具有“诉讼癖”的群体。这里着重探讨第二类人。在“诉讼癖”群体中又分为了两类:一是确实为争取公民权利而斗争,如为一块钱的车站公厕费而打几年官司的,这类人可敬可叹;第二类是借诉讼进行“炒作”,以达到自身利益的人。后一类人是极其可鄙的。
在中南大史上有一起“古远清诉余秋雨案”抑或后来的“余秋雨诉古远清案”。姑且不论古教授的初衷是不是好的,他也一再强调秉着对历史对事实尊重的态度,别无他念,决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但是在接受记者提问:如果以后你见到余秋雨,你的第一句话会是什么?古教授是这么回答的:“我要感谢他……这场官司从美国之音到凤凰卫视均做了报道,使新合并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为人知……综观此案前后,古挑起诉讼,最后双方和解,古赔偿余100元诉讼费,其态度是颇值得怀疑的。想必中南大法科学子更当怒发冲冠拍案而起了。堂堂知名的政法院校出了这么一起轰轰烈烈的公案,真是让人感叹!
当口口声声标榜“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学卫士们尚且滥用权利抑或萎缩不前时,中国法制的希望又在哪里呢?所以落实到法律人身上,为权利而斗争就不只能是理论上的纸上谈兵,更应在于实实在在的行动。用行动维护公民社会的秩序,用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
正义的运送,从我们自身做起!
【篇三:《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作文】
前段时间,我一边阅读着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一边漫无边际地思考着。作者的观点犹如惊雷,对我的启发很大。
由于专业的关系,我接触了许多与公民的权利相关的案例:他们或是罪不容赦的恶人,却没有获得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他们或是正直守法的普通公民,却无辜蒙冤;他们或是为了生活乃至生存的需要而争取某种机会,却备受歧视(如就业中的身高、性别、相貌歧视等)。
当权利被践踏的时候,有的人选择了忍耐,而有的人却奋起反抗,被迫“为权利而斗争”。例如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张先著和全国“相貌歧视”第一案的秋子,他们都是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选择了奋起反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0多年前,德国学者耶林发表了《为权利而斗争》的著名演讲,“为权利而斗争”后来成为了中外法学家们的座右铭。作者从法的起源开始,论证法是在斗争中形成的。斗争才是法的生命,法无斗争将无济于事,无斗争则无法。大凡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都准备着去主张权利。权利从它放弃斗争的瞬间也放弃了它自身。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还是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法的目标是和平,而为达到和平的目标必须斗争,法本身就是长期斗争的成果,法要得到真正的实施,更需要进行不息的斗争。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权利者对自己的义务,也是权利者对社会的义务。当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时,就将个人权利问题转换为国家现行法的实现问题,他已不是为一己之私利而斗争,而是为法律的实现而斗争,为法律的生命而斗争,为国家的法律秩序而斗争!
作为一个刚刚步入法学殿堂的学子,我认为我们应该时刻拿着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遇到不公平,我们要勇于站出来去主持正义,去捍卫法律!尽管我们的力量微乎其微,但只要我们努力去主张就一定能得到社会的回应!
“为权利而斗争”,自由从来都不是主权者主动给你的,你必须去主张,去斗争,唯有此你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捍卫法律的尊严。为权利而斗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篇四:读《为权利而斗争》有感】
早在刚刚接触民法的时候,老师就要求我们拜读大法学家耶林的名著《为权利而斗争》。最近重新阅读了这部法学经典论著,对法律的权利义务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归根结底,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最为核心的部分,法学大师告诉我们,权利是斗争中取得的,斗争是法律的灵魂。
德国伟大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RudolfvonIhering)是目的法学派的代表,他否认历史法学派关于法律只是非意图的、无意识的、纯粹历史力量产物的论点,而认为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法律乃是国家通过外部强制手段而加以保护的社会条件的总合。《为权利而斗争》是其代表著作,也是法学经典论文。
该文从法律的起源写起--法律起源于斗争。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如果共同体中的个体对待自身的权利没有斗争的意识,法律作为共同的规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当纠纷矛盾产生时,只有通过运用手中的权利去争取,去斗争,去捍卫自身的利益,法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非一纸空文。斗争与法律同时而生,“天平与宝剑相互依存,正义女神挥舞宝剑的力量与操作天平的技巧得以均衡之处,恰恰是健全的法律状态之所在。”
斗争是法律的生命。现实中,你可能觉得那些为了一元钱打官司的人愚蠢至极,完全没有现代人的理性头脑,不懂得成本收入。事实上,你没有看到这些勇士行为的示范效果,没有他们无休止、勇者无惧的斗争精神,我们的法律如何体现权威,如何发挥法律的普遍指引作用。
接下来,作者又从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为权利而斗争是对社会的义务两个角度分析了斗争的重要性。“你必须到斗争中去寻找你的权利,权利从它放弃准备斗争的瞬间也放弃了它自身。”当我们面对不公正的待遇时,是该隐忍吞声还是斗争到底,勇敢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譬如消费者在平时的生活中经常遭受不公平交易,其原因是交易双方的地位的不均衡,站在强势一方会利用自己的力量制造不公正的交易条件。如果每个人都息事宁人,那么不公正只会更加嚣张,态度只会更加恶劣,但若人人树立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将会形成坚固的长城,力量可以与强势的生产者、销售者谈判。最终,良好的交易秩序才有可能形成。
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没有自身的努力,也便丧失了享受自由的机会。作者将法的诞生比喻为人的降生一样都伴随着剧烈的阵痛。正如分娩时以生命为赌注的这一事实把母与子内在地结为一体,国民必须为法而角逐、斗争、流血的事实把国民与法内在地紧密联结。孩子的生身之母绝不允许孩子被他人夺走,国民浴血奋斗获得的法和制度亦莫不如此。因此,为法的诞生而必要斗争甚而牺牲,不是灾祸,而是恩惠。
作为一个法律人,作为国家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是法律的传播者和布道者,如果我们都没有这种斗争的精神,如何去给社会普通大众以示范,法律的尊严何从谈起。我们常说现在国民法律意识淡薄,如果加强法律意识,我想斗争也是个很好的行动体现。斗争的意识应该固定在我们理念中,去为那些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使正义实现的过程简单些。
当然,我不能简单一句号召大家为权利而斗争就可以解决社会不公,这需要大家长期实践中不断践行。这篇论文是很好的阅读范本,多读几遍会有更多的理解与收获。
【篇五:读《为权利而斗争》有感】
上大学后一直想读一本关于法律的文章,可是又不知道到底哪一篇比较好。后来询问学法律的朋友,其中一写为我推荐了《为权利而斗争》这篇文章。于是就读了一番,读后感慨颇多而且有了新的体会。
“有奇书读胜观花”,信然。这篇文章不仅思想的形式优美,而且收录了《为权利而斗争》、《契约的死亡》、《契约的再生》、《私法中的人》、《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六篇名著。经典的力量是历久弥新的,而融众多经典于一炉,其浓墨重彩、酣畅淋漓便真的是“浓得化不开”了。不由的赞叹我那个朋友的水平。因为这篇文章没有像我想象中的法律书籍那样枯燥无味,相反的大师的字字珠玑、精深论理、澎湃激情和严密逻辑让我折服。总而言之这篇文章潜词造句的精美,使人心旷神怡,未有研读之苦;其严密的逻辑和精深的法理分析,又使人如醒醐灌顶,有豁然开朗之感。
老实说在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本觉得“为权利而斗争”更象是一个空洞的发概念或口号,虽令人振奋,但终究是理想主义的,象是缺乏血肉的骨架。而诚如耶林所言,在经理了一件事后,我真正体会到了“为权利而斗争”是怎样令人激动而又沉甸甸的六个字。
举个简单的例子,记得以前看过新闻说是一个人为了2元钱的地铁车票纠纷,历时两年花费2万余元最终赢得了4院钱的双倍罚款。当时只是觉得这人就是有病。但是在看完了《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后,我则明白了他的举动的意义:他的行动,不只是停留在一个纠纷好事者(诉讼癖)即使实际上要支付高额代价还要向对方倾斜愤懑的冲动的层面上,而是源于一中受伤的法感情。诉讼和奋争在这里已不是纯粹的利益计算问题,而是为蒙受不法侵害而产生的伦理痛苦。“原告为保卫其权利免遭卑劣的蔑视而进行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微不足道的标的物,而是为了主张人格本身及其法感情这一理想目的,与这一目的相比,诉讼带来的一切牺牲和劳神对权利人而言,通通无足挂齿——目的补偿了手段。”我真正体会了耶林要将“不得姑息不法”放在“不得为不法”之前的原因,对比他们,联系人们普遍对恶势力的妥协、对腐败的“情有可原”、无法愤怒,我不能不感叹我国国民性软弱、息事宁人的一面,也希望能出现更多的像他那样倔强地坚持原则、要讨个说法的人。只是,有时棉队那固执得不可理喻的当事人,我又要怀疑是否要给“为权利而斗争”划一个界限,起码符合现行的合理的法的规定,适可为止,以免徒劳无功。因为有时,对权利的适当放弃,或许能带来更好的后果。
人们对《为权利而斗争》的赞赏似乎只停留在“为权利而斗争”这一命题的提出,对于法感情和执法者的论述上,而未涉及耶林对德国当时法律缺陷的批评。而在我看来,这恰是让我受益最大的部分。如果说前面耶林是在替权利人在较低层次上向权利侵害人开火,那在本书第六章《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中,耶林则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现行法,对其存在的两个根本性的错误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这种批判无疑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立法的失误和缺陷无疑会给权利带来更普遍、致命的伤害,对恶法的斗争是“为权利而斗争”的高级形态,是更根本的。“国家权利乃所以保护人民的权利,而今人民的权利感情反为国家权力所侵害,则人民将放弃法律途径,这是事所必然!”
比如说,在证据上将非法等同于未经同意。证据的要求之一是合法性。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非法录制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证据不能用。这里就将“非法”与“未经同意”划了等号,认为只要未经同意就是非法的。但问题是,未经同意为什么是非法的?除去少数侵害隐私权的情况,债权人为证实债权的存在而未经同意录音录像,既不会违法,又能证明案件事实,为何不能作为证据采用?如果在过去,法律出于对债务人这一弱者保护的考虑,将法律的天平想其倾斜,那么,让我们反思一下,在信用危机的现代中国社会里,究竟是债权人处于优势,还是债务人处于优势?从“借钱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的俗语中看得一清二楚:如今的杨白劳已翻身做了主人,黄世仁则在借出钱后成了仰人鼻息的可怜虫。所以,在债权处于优越地位的今天,如何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就成为立法的重点,合同法对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规定即是明证。而诉讼法却坚持“非法=未经同意”的立法,这无意是不利于对债权人的保护的。如果严格债权人借出钱时未打借条,又不能在事后以电话录音等方式来证明,得不到法院的保护,那确实是债权人的灾难,债务人的幸运了。这样的规定,是对债务人的滥施宽容,是对债权人利益的公然漠视,会使债务人丧失对法律的信心,转而自力救济,由此导致犯罪。笔者就曾听说过有个债权人因私自的录音不被法院采信,追债不成,遂怒而雇佣黑社会的人绑架债务人,逼其写下欠条,因此锒铛入狱的案例。这里就不能只怪债务人法律意识淡薄了吧,法律本身似也应检讨一下是否对债务人过于偏袒,而对债权人过分苛刻了?另外,有学者指出,该等式也是违背国际惯例的,是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误解。该规则通常只适用于刑事审判,并不适用于民事诉讼中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在西方,只要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未构成犯罪,取来的证据哪怕是具有非法因素也可以用。民诉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不承认公民私自的录音录像是证据,就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举证资源,当事人保全证据的权利缩小了,很多事实就无法证明,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又如,我国民诉法对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较少研究,而实践中这是经常要运用的,民诉中的见解证据运用规则的要求应该不象刑诉中要求的那样严格,不需要形成一个不间断的证据链,但要证明到何种程度?优势证据规则到底应如何运用?不无疑问。这恰恰证明了民诉法研究中理论对司法实践指导作用的缺失,是不应有的现象。另外,为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民诉对间接反证的运用、举证责任的合理分担以及财产保全、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行使程序等,都还有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必要。
所以正因为如此这般我们才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敢于“为权利而斗争”。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信念我们的法律就会更加完善,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强盛!
【篇六:《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权利从准备放弃斗争的瞬间也放弃了它自身。——耶林
当尘封的记忆开始渐次苏醒,掸落一路分量不轻的尘土,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和物种的讣告,大量的标准规格的产品蜂拥而来,文明似乎进入了毫无争议的发达年代。在这里,理智与否变成了判定是否成熟的标准;在这里,自由思想和独立精神是不仅仅只是口号:在这里,资本变成了主宰的工具;在这里,过往的价值有了全新的定义。
在这里,我们用权利保护剧变下越来越脆弱的安全感,和对未来美好的希冀。
耶林说:“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一方面,没有主张权利的国度,法便难以维持它的地位和意义,一纸空文的法律便以毫无权威的方式描画着一个梦里的美好世界,成为政客游说的工具。另一方面,强权统治下的人们,面对现行法中的威胁与侵犯毫无招架之力,并且已获得的权利将会迅速被吞并侵蚀。原因很简单,在历史上我们面对的绝大多数是限制以及控制以及臣服的状态,面对权利,嗅觉灵敏并且凶狠的政客向来不愿让步。最少的权利往往意味着最大的安全保障,维持既得利益的情况下,缩小权利是一种必然。
所以,为权利而斗争是人们必须走的路,权利与权力之间似乎有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只要一方的增多,另一方就不可避免的让步。而权力处于天然优势的状态下,斗争就变成了重要的不二法门。
1842,伦敦街头的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几乎要挤爆这座充斥着烟筒和蒸汽机的城市。为争取普选权,在工业革命中为英国做出巨大贡献的英国工人第二次递交了请愿书。他们认为现在选举制度下的议员“对多数人的贫困,苦难和愿望置之不理”,“穷奢极欲”的英国贵族在挥霍他们的血汗。人民没有选举权,就相当于垄断和压迫在统治着几乎所有的底层社会。这次长达十余年的斗争,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英国工人在运动中的权利意识觉醒却成为了此后议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基础。20世纪初,英国实现了公民的普选权,享有普选权的英国公民依然继续行走在捍卫权利的道路上,没有停止。
权利的获取需要代价,捍卫已有的权利更需要长久的警惕和坚持,在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不被公权力侵蚀便成为了更为重要的任务,因为一纸空文的法律毫无意义,更因为之前权利的斗争中付出的代价没有放弃的理由。2000年的西安,三轮车司机吕福山被交管大队的民警以“违章进城”为理由将其三轮车扣留,2000年6月,吕福山将交管大队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损失,4个月后,败诉,上诉,二审,再次败诉。2004年,事情出现一线转机,陕西高院宣布再审,2005年宣判,交管大队归还三轮车并支付交通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这场民告官的官司最终在对公民权利的肯定中落下帷幕。
以一人之力对抗强大的公权力,中间的艰辛在长达五年的三次审判中就可以清晰的反映,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的吕福山每天在吃力得阅读《行政法学》,在他的眼里,法律是可以维护他的权利的最有效力的工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关系来维护利益的今天,通过法律这条道路来保障权利似乎成为了并不经济划算的行为。而斗争取得的法律的效力,却是那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现实面前,还有多少人愿意选择执着的奋斗对抗强大的公权获取自己应得的权利?
法给予人们获得保障的希望,它需要通过斗争获得,并且付出巨大的牺牲,正如耶林所说的那样,“法的降生和人的降生一样,一般都是伴随着剧烈的阵痛”,为法律的诞生而辛苦付出的前辈,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看到法律被束之高阁,所以,斗争是法的生命,无论任何时间地点,面对斗争的恐惧和冷漠,都足以对手中的权利以及权利的救济造成极大的威胁。
无论是诉讼手段还是暴力斗争,亦或是游行请愿,在法的斗争中都具有极大的地位和价值,斗争所展示出的就是我们对权利的捍卫和要求。权力下天然处于劣势的民族如果想真正获得被法庇护的权利,就必须作做坚决的斗争。换言之,依据启蒙运动的理论,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主张权利是人们的必然也是必须。拒绝恐惧和冷漠,斗争中的人们将获得法的稳定持久的保护。
郝劲松,因为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而被评选为十大法制人物,这位否认自己是律师的法大毕业生,一直在用公民的身份作战。他认为自己做只是一个“不服从的公民”。他的行为受到了很多质疑,抨击,甚至他的身份也被人诟病和诋毁,主观动机也多次被不同的记者和民众怀疑。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他所作的斗争是对现有状况的反驳与对权利的维护。他在一定情况下唤醒了国民意识,让人们明白法应该是最先想到的保护自己的工具。
从1950年诞生的《婚姻法》开始算起,中国进入“有法”的时代也不过是短短的六十多年,更何况一系列政治运动之下极端虚弱的法律更为无力,为权利而斗争的意识便愈发重要。如果法律一直以被软禁的状态下存在,就如同长不大的婴孩,只知道拼命的哭喊而毫无力量,为权力而斗争更成为责任和使命。权利不能萎缩,因为它的指向不仅仅是世俗的经济含义,而是关于完整人格本身的妨害。麻木和冷漠,是内部最大的敌人,足以摧毁到手的一切权利。权利的保存和获取方式不是让你一味退让,如果回避越厉害,那么留给你喘息的空间就越有限。斗争中寻求权利,是维护权利的不二法门。唯有被使命驯服,拥有对抗强权的勇气,作为为权力斗争的义务——我们的使命,才会真正被实现。
记得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过:“尽管我的呼声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很微弱,但是我作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主体权的成员,公共事务的投票权,这一切因素足以使我有义务去研究和关注”。
【篇七:《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1872年3月11日,枢密官耶林教授在维也纳法律协会上做了以《为权利而斗争》为题的演讲,这次演讲给人一种“有奇书读胜观花”的感受!
耶林首先通过用财产为喻体引出法权和财产一样在不同的角度和时空中它们所偏向的立场是不同的,法权概念并不总是宇和平的、安宁的、秩序的的观念相连的,它也和斗争系在一起的!而这一事实的论证就是习惯法和制定法的发展史。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不得不思考的一件事是:法是一场不歇的斗争。法是伴随痛苦而产生,“一切法律规范把道路铺在被践踏的利益之上,利益必定被牺牲掉,以便新的法律规范能够产生”。一种新的法律规范的诞生就意味着一种新的权利即将得到维护!耶林自然而然的提出为权利而斗争!如果或者国家机关妨碍了这种斗争,或者其他原因,一部分人失去了为权利而斗争的勇气,那么他们就同时加给其他人以不同的重负!因为每一个人都是制定法的守护者和执行者!所以作为一种义务和责任我们要为权利而斗争!
利益不是驱动我们为权利而斗争唯一的动机,权利它的灵魂就是人格,当我们的权利遭到侵犯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的人格遭到了鄙视!为了我们的人格我们必须为权利而斗争!权利源于人格这样的例子,我们在生活中也会经常发现。在《新京报》上曾经载过这样两篇文章:一盆猪油引起的十几年官司、一块钱引起的纠纷。我们知道无论是一盆猪油还是一块钱单纯的从利益的角度来理解都不值得我们去起诉,但是当它们和人格挂钩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要争论到底的事!标的只不过是为权利而斗争的导火索,背后关涉的是人格!为权利而斗争的行动,不只是停留在一个纠纷好事者(诉讼癖)即使实际上要支付高额代价还要向对方倾斜愤懑的冲动的层面上,而是源于一中受伤的法感情。诉讼和奋争在这里已不是纯粹的利益计算问题,而是为蒙受不法侵害而产生的伦理痛苦。正如《为权利而斗争》书所述:“原告为保卫其权利免遭卑劣的蔑视而进行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微不足道的标的物,而是为了主张人格本身及其法感情这一理想目的,与这一目的相比,诉讼带来的一切牺牲和劳神对权利人而言,通通无足挂齿——目的补偿了手段。”
“法是不断的努力。但这不单是国家权力的,而是所有国民的努力。”当我们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我们履行了自己作为社会一员的义务。拒绝不法这正是国家赋予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的彰显!为了营造一个更有利于大多数人生存的社会我们必须为权利而斗争!而这种斗争的勇气需要道德的力量的支持。“一个在私权的低层领域中没有勇气进行公正斗争的民族,也没有勇气在关涉国家和国家的权利时进行斗争”,所以“维护私人生活中的是非感,是政治教育的最重要的任务,因为今后将决定国家命运的整体力量最终从中产生。”
国家、制定法应该维护这种是非感!当时德国的法律缺陷成为耶林继续演讲的话题,他通过古罗马法的例子向我们说明了:立法的失误和缺陷无疑会给权利带来更普遍、致命的伤害,对恶法的斗争是“为权利而斗争”的高级形态,是更根本的。“国家权利乃所以保护人民的权利,而今人民的权利感情反为国家权力所侵害,则人民将放弃法律途径,这是事所必然!”
我们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将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但是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一对既统一又矛盾的分类,程序法使实体法得以实施,但是有时候为了保证程序法的实施必须要放弃实体法,这是唯一最好的选择。当然我们说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并不是对这些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言,而是把法律本身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或者说是片面的东西去掉!按照马克思法学的理论,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人们行为规则的体系,法律应该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所以法律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故我国的法律就应该不断的改善进而不断的完善,以便更好的服务于人民大众。否则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就是有害于或者保守的说是不利于人民的法律。
所以正因为如此这般我们才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敢于“为权利而斗争”。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信念我们的法律就会更加完善,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强盛。
【篇八:读《为权利而斗争》有感】
上大学后一直想读一本关于法律的文章,可是又不知道到底哪一篇比较好。后来询问学法律的朋友,其中一写为我推荐了《为权利而斗争》这篇文章。于是就读了一番,读后感慨颇多而且有了新的体会。
“有奇书读胜观花”,信然。这篇文章不仅思想的形式优美,而且收录了《为权利而斗争》、《契约的死亡》、《契约的再生》、《私法中的人》、《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六篇名著。经典的力量是历久弥新的,而融众多经典于一炉,其浓墨重彩、酣畅淋漓便真的是“浓得化不开”了。不由的赞叹我那个朋友的水平。因为这篇文章没有像我想象中的法律书籍那样枯燥无味,相反的大师的字字珠玑、精深论理、澎湃激情和严密逻辑让我折服。总而言之这篇文章潜词造句的精美,使人心旷神怡,未有研读之苦;其严密的逻辑和精深的法理分析,又使人如醒醐灌顶,有豁然开朗之感。
老实说在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本觉得“为权利而斗争”更象是一个空洞的发概念或口号,虽令人振奋,但终究是理想主义的,象是缺乏血肉的骨架。而诚如耶林所言,在经理了一件事后,我真正体会到了“为权利而斗争”是怎样令人激动而又沉甸甸的六个字。
举个简单的例子,记得以前看过新闻说是一个人为了2元钱的地铁车票纠纷,历时两年花费2万余元最终赢得了4院钱的双倍罚款。当时只是觉得这人就是有病。但是在看完了《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后,我则明白了他的举动的意义:他的行动,不只是停留在一个纠纷好事者(诉讼癖)即使实际上要支付高额代价还要向对方倾斜愤懑的冲动的层面上,而是源于一中受伤的法感情。诉讼和奋争在这里已不是纯粹的利益计算问题,而是为蒙受不法侵害而产生的伦理痛苦。“原告为保卫其权利免遭卑劣的蔑视而进行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微不足道的标的物,而是为了主张人格本身及其法感情这一理想目的,与这一目的相比,诉讼带来的一切牺牲和劳神对权利人而言,通通无足挂齿——目的补偿了手段。”我真正体会了耶林要将“不得姑息不法”放在“不得为不法”之前的原因,对比他们,联系人们普遍对恶势力的妥协、对腐败的“情有可原”、无法愤怒,我不能不感叹我国国民性软弱、息事宁人的一面,也希望能出现更多的像他那样倔强地坚持原则、要讨个说法的人。只是,有时棉队那固执得不可理喻的当事人,我又要怀疑是否要给“为权利而斗争”划一个界限,起码符合现行的合理的法的规定,适可为止,以免徒劳无功。因为有时,对权利的适当放弃,或许能带来更好的后果。
人们对《为权利而斗争》的赞赏似乎只停留在“为权利而斗争”这一命题的提出,对于法感情和执法者的论述上,而未涉及耶林对德国当时法律缺陷的批评。而在我看来,这恰是让我受益最大的部分。如果说前面耶林是在替权利人在较低层次上向权利侵害人开火,那在本书第六章《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中,耶林则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现行法,对其存在的两个根本性的错误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这种批判无疑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立法的失误和缺陷无疑会给权利带来更普遍、致命的伤害,对恶法的斗争是“为权利而斗争”的高级形态,是更根本的。“国家权利乃所以保护人民的权利,而今人民的权利感情反为国家权力所侵害,则人民将放弃法律途径,这是事所必然!”
比如说,在证据上将非法等同于未经同意。证据的要求之一是合法性。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非法录制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证据不能用。这里就将“非法”与“未经同意”划了等号,认为只要未经同意就是非法的。但问题是,未经同意为什么是非法的?除去少数侵害隐私权的情况,债权人为证实债权的存在而未经同意录音录像,既不会违法,又能证明案件事实,为何不能作为证据采用?如果在过去,法律出于对债务人这一弱者保护的考虑,将法律的天平想其倾斜,那么,让我们反思一下,在信用危机的现代中国社会里,究竟是债权人处于优势,还是债务人处于优势?从“借钱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的俗语中看得一清二楚:如今的杨白劳已翻身做了主人,黄世仁则在借出钱后成了仰人鼻息的可怜虫。所以,在债权处于优越地位的今天,如何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就成为立法的重点,合同法对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规定即是明证。而诉讼法却坚持“非法=未经同意”的立法,这无意是不利于对债权人的保护的。如果严格债权人借出钱时未打借条,又不能在事后以电话录音等方式来证明,得不到法院的保护,那确实是债权人的灾难,债务人的幸运了。这样的规定,是对债务人的滥施宽容,是对债权人利益的公然漠视,会使债务人丧失对法律的信心,转而自力救济,由此导致犯罪。笔者就曾听说过有个债权人因私自的录音不被法院采信,追债不成,遂怒而雇佣黑社会的人绑架债务人,逼其写下欠条,因此锒铛入狱的案例。这里就不能只怪债务人法律意识淡薄了吧,法律本身似也应检讨一下是否对债务人过于偏袒,而对债权人过分苛刻了?另外,有学者指出,该等式也是违背国际惯例的,是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误解。该规则通常只适用于刑事审判,并不适用于民事诉讼中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在西方,只要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未构成犯罪,取来的证据哪怕是具有非法因素也可以用。民诉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不承认公民私自的录音录像是证据,就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举证资源,当事人保全证据的权利缩小了,很多事实就无法证明,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又如,我国民诉法对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较少研究,而实践中这是经常要运用的,民诉中的见解证据运用规则的要求应该不象刑诉中要求的那样严格,不需要形成一个不间断的证据链,但要证明到何种程度?优势证据规则到底应如何运用?不无疑问。这恰恰证明了民诉法研究中理论对司法实践指导作用的缺失,是不应有的现象。另外,为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民诉对间接反证的运用、举证责任的合理分担以及财产保全、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行使程序等,都还有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必要。
所以正因为如此这般我们才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敢于“为权利而斗争”。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信念我们的法律就会更加完善,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强盛!

为权利而斗争篇二:我有一个梦想作文800字


《我有一个梦想作文800字》
我有一个梦想。
当我说出这句话时,你千万别误把我当作马丁·路德·金。我不是马丁·路德·金,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我的梦想不如马丁·路德·金那“为黑人的权利而斗争”的梦想那样椋天动地,我的梦想也许只能是我的一种追求。
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我的足迹可以遍布亚欧大陆的各个角落。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的前方是波兰。
我梦想有一天,我可以站在波兰的土地上,静静地聆听历史的浪声。目睹波兰

为权利而斗争篇三:六一儿童节的由来

【篇一:“六一”国际儿童节的由来作文300字】
大家知道吗?“六一”国际儿童节的来历是和战争、苦难、生命、血泪紧密相连的!
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村里的房舍、建筑物均被烧毁,好端端的一个村庄就这样被德国法西斯给毁了。
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以在法西斯侵略战中死难的儿童,反对帝国主义战争贩子虐杀和毒害儿童,保障儿童权利,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正式决定每年6月一日为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即国际儿童节。
我国在1949年12月23日作出决定,规定6月1日为新中国的儿童节,同时宣布废除旧中国国民党政委1931年实行的4月4日为儿童节的规定。
【篇二:儿童节由来作文350字】
儿童节,也叫“六一国际儿童节”,每年的6月1日举行,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中国和各国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在此以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就有儿童节。1925年,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倡议建立儿童纪念日,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积极响应,先后建立了自己国家的儿童节,英国规定每年的7月14日为儿童节,美国规定5月1日为儿童节。日本的儿童节很特殊,分男女儿童节,男儿童节5月5日、女儿童节3月3日。我国在1931年也曾经规定4月4日为中国儿童节。
自从1949年确立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以后,世界各国纷纷废除原来的儿童节,而统一为"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国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布: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代替原来的"四四儿童节",并规定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篇三:儿童节的来历300字】
最近我读了《儿童节的来历》这本书,才明白了儿童节是这么来的。
原来,儿童节的全称叫“六一国际儿童节”,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的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为了悼念这些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包健全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我国中央政府也桂东上年儿童在当天可以放假一天。
经过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恍然大悟呢?原来6·1儿童节是全世界的儿童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用鲜血换来的。以后我们都要好好的珍惜这一天,为死去的可怜同伴们悼念。
【篇四:六一儿童节的由来】
六一儿童节,也叫“六一国际儿童节”,每年的6月1日举行,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
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村里的房舍、建筑物均被烧毁,好端端的一个村庄就这样被德国法西斯给毁了。
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战争中死难的儿童,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中国和各国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在此以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就有儿童节。1925年,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倡议建立儿童纪念日,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积极响应,先后建立了自己国家的儿童节,英国规定每年的7月14日为儿童节,美国规定5月1日为儿童节。日本的儿童节很特殊,分男女儿童节,男儿童节5月5日、女儿童节3月3日。我国在1931年也曾经规定4月4日为中国儿童节。
自从1949年确立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以后,世界各国纷纷废除原来的儿童节,而统一为"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国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布: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代替原来的"四四儿童节",并规定少年儿童放假七天。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在欧美国家,儿童节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举行社会公众性的庆祝活动。
【篇五:六一儿童节的来历】
六一儿童节了,小朋友们一定会穿上漂亮的衣服,兴高彩烈地度过自己的节日。可是,你知道“六、一”儿童节是怎么来的呢?让我来告诉你吧!
1949年12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会议。会上,中国和世界各国劳动妇女代表,揭露了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迫害儿童的罪行。为了保障全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会议规定了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令,规定“六、一”国际儿童节为中国儿童的节日。
六一国际儿童节是全世界儿童的节日,也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为争取儿童生存、健康和受教育的权利而斗争的日子。1925年,“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举行第一次国际大会,发表了有关儿童福利问题的原则以后,一些国家先后有了儿童节的规定,如美国定为10月31日,英国定为7月1日。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经济萧条,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儿童的处境更糟,有的得了传染病,一批批地死去;有的则被迫当童工,受尽折磨,生活和生命得不到保障。为了给全世界儿童争取生存、保障和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各国儿童的友谊,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于1949年11月在莫斯科召开了执委会,正式决定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我国儿童节,早期为每年的4月4日,是1931年根据中华慈幼协会的建议设立的。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广大少年儿童也成了国家的小主人,为了培养广大儿童的国际主义思想,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通令,废除旧的“4·4”儿童节,将6月1日作为我国的儿童节。与“六一”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从此,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少年儿童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欢庆自己的节日。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特地为孩子们免费开放,各机关、团体、企业在这天还向本单位职工的子女和幼儿园的小朋友馈赠礼物,这是孩子们最愉快的一天。

为权利而斗争篇四:关于教师的文章

【篇一:最美的老师】
我有一位非常美丽的老师,她有一张瓜子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尖尖的鼻子下面一张樱桃小口。当老师将她那长长的卷发一梳上,后面就像开了一朵美丽的大花朵,一散下来就变成一件披肩,这就是我的李老师。李老师平时像妈妈一样和蔼可亲,我非常喜欢她。
我的老师非常喜欢我,一直以来,都让我当班里的大班长,我非常骄傲。当我遇到困难时,老师会伸出那只温柔的手,帮我解决难题,教我如何与同学们相处,如何解决班内的一些琐碎的小事,在老师的细心帮助下,我慢慢地长大了。
有一次,老师给我们留的作业是家庭听写,由于我没有听写,第二天交作业时,我就没有交作业,也没有告诉老师。我知道自己错了,但是我没有勇气去承认自己的错误。上课铃响了,老师走进了教室。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好像装了一只兔子,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老师。老师开始查听写了,我的心跳得就更厉害了,老师叫到:“隗仁杰”时,我慢慢地向老师跟前走去,害怕老师在全班批评我,心里非常后悔,如果教室里有一个地缝,我会钻进去,藏起来。我一步一步挪到老师面前,脸涨得通红,小声地说:“老师我…我没有写。”我总以为老师会严厉地批评我的,可是老师不但没有那样做,反而耐心地跟我说:“以后有什么事情都要提前跟老师说明原因,不要等老师查出来再说,那样你会很尴尬的,在同学们面前降低威信的。”老师的话语重心长,深深印在了我的心底。我决心每次认真地完成老师留的作业,改掉这个坏毛病。
这是最美的老师,在我心中闪耀着神圣的光芒,在我的心中播下了爱的种子。
【篇二:感谢老师】
在黑板擦和粉笔的共同飞舞中,在老师的声声叮咛,无微呵护中,多少老师深深地印在莘莘学子心中!——题记
鲜花感恩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苍鹰感恩蓝天,因为蓝天让它展翅飞翔;高山感恩大地,因为大地让它高耸;而我感恩老师,因为是他们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因为是他们让我看清了是与非,善与恶;因为是他们让我在困难面前有了勇往直前的勇气……
同学们,你们可曾想过,因为有了老师,我们的世界才变得如此美丽,混沌之中,才有了指路的明灯;迷茫的夜空,才有了永恒的北斗。老师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老师肩负着祖国的未来,老师也肩负着民族的昌盛与历史的重任。就这样,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在老师的关心下健康成长,在老师的凝望中,奔向美好的未来。
同学们,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去感恩为我们辛勤付出的老师吗?
没有阳光,就没有万物的生长;没有雨露,就没有百花的芳香;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的生命;但如果没有老师的教诲,就没有我们的前进与成长。所以,我们应该心怀感恩之情去面对老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是老师们诲人不倦,无私奉献的精神体现。这种无私,伟大的爱给我们温暖和力量,促使每一个学生实现自己的梦想,到达胜利的彼岸。
“学春蚕吐丝丝丝不断,做蜡烛照亮路路通明。”千百年来,多少人把老师比作春蚕,比作蜡烛。他们呕心沥血,无私奉献,使多少祖国的花朵成为华夏的栋梁之才!谁又能知道,这其中包含着多少汗水与心血,也许老师们那丝丝白发,斑斑皱纹就是最好的见证。
但,就算把老师比作绿叶,比作红烛,也颂不尽他们的奉献和成果啊!老师不是绿叶,却在滋养绿叶;不是红烛,却能照彻心灵,因为在我们的眼睛里映出的永远是他们的身影。是老师把我们生命中的每一个音符都谱成了世界上最美的旋律。我真想取出串串爆竹,燃放声声祝福,用绚丽的焰火为老师唱支世间最美的歌。
同学们,请记住这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师恩吧,让感恩的心在我们心底默默涌动,直到永远……
【篇三:永不熄灭的明灯】
在大海上,船儿有迷失方向的时刻,是灯塔为它指明了方向;在天空中,飞机迷失了方向,是导航系统使它重新飞上正确的轨道;在我们生活中,我们也有迷失的时刻,也许他不是万能的,但是,在你需要她的时候,她就会站在你前面,挡住即将要走的弯路。
没错,正如你所想,她就是我们大家可爱,可亲,又可敬的老师。大家应该都知道,2008年,这不平凡的一年,5月12日,我国汶川发生了8。0级大地震,多少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又有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在那一瞬间,房屋倒塌,一座美丽的城市在刹那间,变成了一片废墟。但在这令人催泪的时刻,在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之中,却凝成了一幅悲哀有美丽的画面……。
在地震发生之前,某个学校正一如既往的上着课,同学们争先恐后的回答着问题,欢声笑语充满整个学堂。但是,他们终逃不过厄运的到来,就在下午两点多时,房子突然剧烈的抖动起来。正在讲课的谭千秋老师,意识到事情不妙,连忙喊道:“大家快跑,什么也不要拿……。快。”教室里的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向操场跑去。随后,大地摇动的更为强烈了,房子吱吱的响了起来,即将面临着倒塌的危险。教室里还有四个学生显然无法逃出去了,就在这时谭千秋老师立即将他们拉到桌子地下,自己弓着背,用双手撑住讲桌,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那四个学生,随着“轰——”的一声,砖块,水泥板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身上……。待到救援人员发现谭老师的时候,他的后脑被砸的深深地陷了下去,而他拼死护住的四个学生却活了下来……
面对这种场面,我们难道不该感恩老师吗?不光是谭老师,每一个人民教师都一样,往往甘愿为了自己的学生付出一切心血,却从不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这正是老师的伟大之处。在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事要学,有许多事要做,在这些事中,有许多难做的事,而最难做的事,就是做人。而老师,却教会了我们这一点。
老师指引我们做事,教我们做人,永远不辞辛苦。他们就像蜡烛一样,默默无闻,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是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
【篇四:教师风采在台下】
自古以来,教育在人类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者独一无二的角色,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教育,就没有人类的文明;没有教育,就没有高科技的今天;没有教育,就没有物质极大繁荣、精神极大丰富的生活。在历史的长河中,教育也同样经历了萌芽、创立到发展的阶段,每个时期都有与当时社会生产力、政治文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教育本质是教书育人,教育的目的是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培养,先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社会培育高素质人的人才。
教育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作为教育活动实施最重要的的主体之一,教师从一开始就被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事业也是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当今社会,信息化、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在不断提高,教育体制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现代教育观逐渐形成。但是,教育目的的根本性没有变,社会主义国家,教育事业必须为无产阶级政党服务,教育必须与本阶段的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假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学生要充分认识自己、力求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社会公民,要热爱社会主义事业,要拥护社会主义祖国,同是要具备,为了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具备实事求是、独立思考、积极创新的科学精神。
教育事业是一个国家必须优先发展的事业。只有科学的教育,才会培养出科学的人才,只有科学有用的人才,才能发展社会、推动国家进步。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口多、底子雹发展极不平衡的社会问题仍然存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现阶段的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然是下一个五年规划的经济战略目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是一个科学的论断,科学技术的载体是人,而且大部分集中于我们青年。科教能兴邦,人才能强国。任何阶段,都要发展教育、培养人才,努力形成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积极社会氛围。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当今教育制度为国家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科技骨干人员、各行各业专家学者,同时也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育了现代型管理人才。总体来说,教育是成功的、是科学有效的。但是,改革开放步伐不协调、不均衡,各地区自然资源、民族文化差异、多元化,也造成了教育发展的很多棘手问题。基础教育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初级、最重要的教育,儿童期、青春期是人生中成长最快的两个时期,身体外形、机体内能发生深刻变化,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也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基础教育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这种教育制度,是否能为社会培养真正有用人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西部地区很多乡村小学、初中出现了生源不足、教师短缺现象,于是大规模撤点并校制度开始实施。在这个过程中,二十年前制定的基础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政策,难以保障。又出现了择校热、择班热,甚至职中热、职高热,教育双轨制开始凸显。
二十世纪末,国家实行高校扩招制度,近年来,全国各大职院、师院、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规模逐年扩张,招录学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多。因此,高校毕业生总人数逐年增多也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今年,全国据统计高校毕业生人数总量达到699万人,人数众多、求职越难,因此这个六月毫不夸张的被誉为“最难就业季”。就业程度、失业水平是社会的一把尺子,在这样一个市场化高度发展的国度,就业问题就是社会问题、民族问题、国家问题。政府也很重视这个问题,今年五月份政府出台了一项政策,即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这也是解决日益凸显的就业问题的一项有效对策。一个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只有四个,就业充分、物价稳定、经济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其中不任何一项出现了不协调、不均衡,也就意味着社会即将或是已经出现了不协调和不均衡。
教育问题不止这些,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还会出现新问题。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学区房高价卖出、权力寻租等等。问题出现后,我们既不能望而却步,也不能怨天尤人,更不能坐视不管。要迅速的寻找到最全面、最有效、最科学、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教师流动制度、房价调控制度、打击权利寻租不法行为等制度,都已经出台,对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育是国之根本、大国方略、大政方针。为政之人明治国,为教之人懂教学。为政最可耻的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为教最可怕的是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因为前者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后者是对人力资源的极大耽搁和扭曲。当代教育,就应该用当代的教育观、教育方针、教育思想去引导当代学生。素质教育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一切为了每一个学生。教育是情感教育,是爱的教育,无爱的教育就是无源之水,不成教育。世界格局多极化、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网络化、虚拟化的社会新潮流,深刻影响着我们这一代和下一代,教育体制改革,教育制度演化,教育观念也随之变化。新时期的老师,不是一支粉笔、一杯热茶、一本教科书;新时期的学生,也不再是一间教室、一个座位、一个笔记本。原始社会时,不论是中国还是西方,所有的教育都是生活教育,宗教和仪式成为主要的形式。素质教育,是应试教育的改革,同时也是生活教育的回归。当我们踏出校门走向社会的那一天,才会明白,在学校无论我们多么认真,都才读懂其中的几个章节。于是我们说,社会才是真正的学校。
【篇五:教师梦之所想】
梦想,是引领人类文明发展的旗帜。50年前,1963年8月28日,25万黑人举行向华盛顿华盛顿林肯纪念堂“自由进军”的大游行,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的著名演讲,强力且有说服力地描述了黑人与白人有一天能和平且平等共存的远景。为美国黑人争取平等权利而斗争。马丁·路德·金先生的那句话--“我有一个梦想”传遍了全世界,成为了引领美国黑人争取平等权利而斗争的一面旗帜。50年后,2012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将中国梦定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13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包括广大青年在内的每个中国人的梦。中国梦,成为引领中国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一面鲜活旗帜。我是一名平凡、普通的人民教师,也有自己的教师梦--做一名受学生老师家长欢迎的德高、技强的人民教师。
修身立德,是我教师梦的灵魂。《礼记》有云: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教育是强国富民之本。人们也常说:“学校是社会的首善区、文明的辐射源”、“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充分说明了学校、教师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引领作用和极端重要性。教师是教育人、培育人的职业,无论是当专业课老师、还是兼当班主任、做学生工作,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我作为一名平凡、普通的人民教师,一直在探索怎样教育学生,才能使社会主义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去追寻、实现中国梦?我想到,自己要时时刻刻不忘修身立德,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的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坚持公民道德准则、教师职业道德底线,以自己端庄得体的良好的社会形象、从善如流的良好习惯、文明优美的一言一行去教育学生……我想到,《弟子规》等等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经典著作,用它们其中的精华去鼓励学生立志、力行、次序、长时熏习……我想到,雷峰、郭明义等等优秀模范人物,用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中国人民优秀品质去教育学生去实践、去总结、去升华自己思想境界、道德水准……
技强立教,是我教师梦的核心。良好的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教学技能,是教师站好讲台、站稳讲台、立身安命之根本。教师的第一要务是上好课。要上好课,我想到,教师要认真领会教学大纲的精神实质,围绕教学大纲更新本学科专业知识,不断掌握本学科前沿的最新知识体系,把本学科前沿的最新知识体系的一河水传授给学生……我想到,教师要认真拓展自己的本学科专业知识,在一专或者几专的前提下,去精心采集本学校或者兄弟学校众多学科知识中的精华,思考、消化、融入自己的学科专业知识体系,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去从容应对众多学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想到,教师要认真提升自己的教学技能,自己讲的课不仅自己能够听得懂、更重要的是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听得懂学得会,就要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工作、三省自己的教学过程、升华自己的教学理念,就要不断虚心向自己的同行学习、提高自己的教学技能……我想到,教师要认真提高自己沟通学生的幸福指数,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根本理念,常常换位思考,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比如说,今年6月18日,我带领学校体操队参加区里的健美操大赛,参加了三个不同项目的比赛,分别获得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良好成绩,为学校增了光,不仅参加比赛的学生有了幸福感、而且整个学校学生都有为学校取得良好成绩而感到自豪的幸福感。为学生着想、为学生取得优良成绩着想、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着想,是教师提高自己沟通学生的幸福指数的必由之路……
从小就有教师情结的我,如今如愿以偿,做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成了一名中职体育教师,同时还兼任班主任。我将在学校这个平台上,在为学校事业科学快速发展而奋斗的进程中,“珍惜韶华、奋发有为,勇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习近平2013年5月2日在给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09级本科团支部全体同学回信),不断修身立德、技强立教,去实现自己平凡、普通的人民教师之梦!
【篇六:特殊的节日礼物】
教师节又来临了,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过了12个教师节了。今年的教师节又一次让我感受到孩子们的尊师风气。每间办公室都成了花的海洋,那一朵朵绚丽的花儿不正是孩子们一张张可爱、灿烂的笑脸吗?
孩子们刚刚入学,也许还不知道什么教师节,也不懂得送什么礼物之类的东西。当然作为老师也并不是期望着接受什么礼物,可是当看着其他老师手捧鲜花的时候,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
不过节日的气氛渲染着整个校园,心情还是很愉快。
早上第一节课刚进教室,一个孩子便兴致勃勃地送上来两枝玫瑰花其中一枝花还少了两片花瓣。虽然只是两朵,远不及那一大束那么耀眼,可我还是很开心地接过这两枝花,小心翼翼地插在讲桌旁边的杯子里。孩子们也许还没弄明白为什么她会送花给老师,傻楞楞地看着。这时候我顺势给他们讲到:“孩子们,今天是教师节,是老师的节日,刚才田利平送给老师两枝花是给老师的节日礼物。老师要谢谢她。虽然你们没有送礼物,可是你们可以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作为送给老师的礼物,老师一定会更高兴的。”
话音刚落,孩子们也许听懂了老师的话,田利平站了起来用她清脆的声音说:“祝老师节日快乐。”孩子们也跟着用那稚嫩的声音齐声说道:“祝老师节日快乐!”“哈哈,小家伙们还真机灵。”我心里乐滋滋的。
开始上课了,孩子们坐得端端正正的,认真地听着老师的讲解,跟着认真地读着每一个拼音,每一句儿歌。就连平时好动的杨洋也坚持着,认真地学习着。这节课感觉是那么的轻松愉快,这是我收到的第二份珍贵的礼物。
“叮零零……”悦耳的下课铃声响了,孩子们很礼貌地站了起来和老师道别,我正整理书籍,田利平走了上来,轻轻的说:“老师,今天的玫瑰花好贵哦,两元钱一枝。我只有四元钱是我妈妈给我吃饭的钱,所以我买了两枝送给你。”“什么……你吃饭的钱,我感动得差点流下了眼泪,我有点语塞了。”
我怎么能让孩子为了送我礼物而不吃早饭呢?我的内心充满了犯罪感,我必须带他去吃饭。于是,我轻轻地拉着他的小手,和颜悦色地说道:“首先老师要谢谢你送的花,不过你现在正在长身体不能不吃早饭,老师带你去吃吧!”她不想我这样做,使劲地松开了她的小手,可作为老师我有责任保护孩子们。于是在我的劝说下,她还是很高兴地和我一起去吃了一碗面。
听着孩子当时的话,我的心灵被震撼了,我的学生为了给我礼物而居然连早饭也不吃,我还有什么理由说教师职业不好呢?还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工作呢?于是我感慨:教育事业---我将用我的一生为你添彩!
【篇七:教师节感怀】
一支教鞭指点着知识王国的迷津;三尺讲台印记着老师无限的深情。正是您,老师,培养出一代代的英苗!您像一支红烛,为后辈献出了所有的热和光!你的精神在人们的心目中显赫,可就是两个字--燃烧!微薄的收入,在这个物质上涨的时代,你仍然甘守清贫的宁静,把知识挥洒的淋漓尽致……
啊,有了您,校园才充满歌声,贫瘠的红土地才充满希望!老师,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快推开窗子看吧,这满园春色,这满园桃李,都在向您敬礼!如果没有您的熏陶,你的栽培,华夏怎么春意怏然?啊,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此时此刻,有谁不在赞扬您!
传播知识,就是播种希望,播种幸福。老师,您就是这希望与幸福的播种人!老师,您还记得您给我教《我的启蒙老师》那篇课文吗?您那深情朗读让我们感人肺腑。是您用温言软语,把知识的甘泉一股一股带入我的心田!您为了雷州大地,海国的花朵,默默无闻的耕耘着!啊,老师,您的精神,永远会铭记在我的心中!您多像那无私奉献的蜜蜂,任劳任怨,把甜蜜的生活留给人们。
您给了我们一面镜子,让我们学会做人。您是大山之间的连心桥,让我们走向峰巅,尽收无限的风光;您是青藤,坚韧而修长,指引我们迎难而上。老师您还记得吗?你教我们学用两只手同时画一个圆形和一个三角形,您给我们讲张海迪姐姐的故事,你设身处地的给我们讲作文……我的老师,这也正是您的教育有方,培养出一代代的英苗。老师,您用人类最崇高的感情--爱,为我们播下心灵的种子!
您的教师生涯,有无数骄傲和幸福的回忆,但您把它们珍藏在心底,而只是注视着一待开拓的园地。假如我是诗人,我将以满腔的热情写下诗篇,赞美大海的辽阔和深远。并把它献给您--我的胸怀博大,知识精深的老师。
教师是火种,点燃了学生的心灵之火;教师是阶梯,承受着学生一步步踏实地向上攀登。您像一支蜡烛,虽然细弱,但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照亮了别人,耗尽了自己……
您的爱,太阳一般的温暖,春风一般的和煦,清泉一般的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天下最伟大,最崇高的爱!
是谁把雨露撒遍大地?是谁把幼苗辛勤哺育?是您,老师,您是一位伟大的园丁!您是我们永远要歌颂的园丁,看这遍地怒放的鲜花,哪一朵上没有您的心血,哪一朵上没有您的笑影!
教师节临近,亲爱的老师们,向您表达我最衷心的感谢。在人生旅途上,您为我们点燃了希望之光,您所做的一切润泽了我们的心灵,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您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篇八:在苦难中感悟师魂】
别人可以拷贝我的模式,不能拷贝我的苦难,不能拷贝我不断往前的激情。——马云
我已步入不惑之年,从事“传道、授业、解惑”的职业快二十年了,但我也有很多困惑。我生于清寒的家庭,长于清苦的年代,先前的求学读书,现在的教书育人,一路走来,沟沟坎坎,有快乐,更有辛酸。
一九九九六年九月,我怀揣着梦想,走上一所乡镇中学的讲台,开始了我的教师生涯。一次期末考试的时候,我送一位小学的老师到一所村小去监考。我发现我小学四年级的班主任也在那任教,但我并不感到亲切,反而有几分心悸。那两场考试,我觉得特别漫长,连午餐的饭菜也特别难咽下,因为我想起了苦涩的小学生活。
我读书的小学在离家三里路远的一座旧庙里。那所小学是公社的“二小”,有些小“名气”。我的那位班主任老师说他慕名而来的;因此,我对他充满了敬意。小时候的冬天特别冷,上学时还要带上特制的“烘笼”去,学校课间活动不是甩“烘笼”,就是一排人靠墙“挤油”,或是两人抬着一人向前荡“榨油”。或是一群同学盘着一只腿“斗羊角”,还有“打纸板”。衣着虽然单薄,可我们心里暖和。那一年我们村一位从县城转学回来的新同学插到我班。由于是“街上”人全班都对他都好感,特别是他同桌的那位女同学更是如此,在我们小伙伴眼里,她好像对她对他有“意思”,于是我们就想撮合他俩。每每游戏时总想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一次“榨油”时就有心把他荡到他的女同桌身上。谁知这可侵犯了她的尊严,她上楼告“御状”,说我“耍流氓”,欺负她们。我被召到楼上,班主任正在与人对弈,他一言不发,前倾着身子,双眼盯着棋盘,两唇紧闭,略有沉思,等他一着棋落下后,他用手快速在我脸上使劲一掐,我疼得眼泪夺眶而出,淹没了我所有的委曲与尊严,愣在那里直到放学。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脸面进入他的教室,逃离了我那不光彩的世界。
现在想到这件事,我心底的隐痛就搅动起来,让我无法平静,那不就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梦想罢了,却让我童年的尊严丧失。这件事给我一个深刻的教训:我们做教师的要有理解孩子梦想的姿态,尊重童年尊严的胸怀。
我也是一个有教育梦想的人。
从选择从教那天起,我就不断地探索、思考我的教育教学,努力地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这促进了我不断地成长进步。二零零二年八月,道县教师首次“进城考试”,我有幸凭借自己的实力,实现了从一名乡镇中学的初中教师到县城学校高中教师的跨越。
新的学校,新的起点;更高的要求,更大的责任,我不敢懈怠,满腔热忱地扑在教育教学工作上。二零零七年春天,道县遭受洪水灾害。那时我的女儿才两岁,我的妻子在镇政府工作,当时被抽掉到抗洪一线,晚上也没时间回家照看孩子。学校位于城郊,校门口那段路当时被人戏称是道县最难走的路,“睛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洪水期部分路段被淹没四五十厘米深,从学校家属房到学校要绕道两三里多路远。期间一个晚上,我带着女儿到学生宿舍去查寝,完成一天的“七到场”,我“签退”时已是九点半了,女儿有些睡意。为了抢时间,我便从校门口走近路,淌水回家。女儿坐在我肩上,我打着雨伞,赤着双脚,用脚趾抠着路面一步一步地走。谁知我踩到硬滑的路面上,摔得个四脚朝天,女儿也知摔到了哪里,情况怎样,只得凭哭声,我摸到了她。今天想起来,那是怎样的惊心动魄。
这样的艰难困苦,我能挺过,也无怨无悔。然而像小学时给我心灵带来创伤的事,却使我精神崩溃。二零一零年秋天,我参加工作已十四年了,还没有评中级职称,心里有些失落。那年暑假我申报了中级职称的评选,可是在交申报材料时却没有我的名额,这出乎我意料,凭学历、工作资历,在参评者中也没有几个比我够资格。我满怀疑惑地询问当权者,他的回答是,在众领导的举手表决中我没有达到百分之六十的票数,不能通过。晋职是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按条条框框打分给指标的,怎么会有这种方式。我欲哭无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在这个学校三千多个日日夜夜的奋斗,到底是不是被他们“手杀”了,我不知道。无可奈何之际,我又一次选择了逃离。我参加了县里那所省级示范中学的教师招考。当考试、试教一路飘红,我顺利通过,到教育局开调令时,我又发现我的逃离同样遭到截杀。在走投无路的境地下,我万分沮丧地将我的教学业绩写成书面报告,再次找向权者理论,向他讨说法。但他给了我一个忠告:你做多做少,做好做坏,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要领导认可。可谓:“字字药石,言言龟鉴”。这也给的教育教学一个启示:学生需要老师的认可,教师更不能伤害学生的心灵。学生无法选择自己的遗传基因,无权决定自己人生的起点。他们也都想有骄人的学习成绩,每一次努力,每一点进步,都迫切地渴望得到老师的认可。《战国策》中山君感叹:“与不期众少,其于当厄;怨不期深浅,其于伤心。吾以一杯羊羹亡国,以一壶[冫食]得士二人”,这深刻地说明认可与伤害的强大力量。扬人之长,容人之过,宽以待人,静听花开的声音,这是教育者应有的人生修养。
在这当权者贵,为富者未必仁的年代里从教,在这尘土飞扬,泥沙俱下的岁月中为师,我激情奋进过,饮冰凉血过,彷徨犹豫过,畏缩退却过。在这人生的急流漩涡中拼搏,我深知,要坚守教育这方圣土,需要我在这苦难中领悟出的师魂作为精神支撑。人生的苦难像是人畜粪便一样污浊不堪,是人人想舍弃的,但那朴实的庄稼汉,那睿智的园丁人,把它或密封,或堆积,进行发酵,污浊的粪便成为了有机肥料,天然无污染,用她培育出健壮的苗木。
饮冰十年,难凉热血。我在苦难中布道,在苦难中修行,在苦难中感悟师魂。

为权利而斗争篇五:甘地传观后感

【篇一:《甘地传》观后感】
下午观看电影《甘地传》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这样一位印度的贵族公子哥,在英国取得了律师资格证,有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及美好好的前程。可是他却置这些于向外,用他心中的真理和爱领导印度各个教派的信徒和大英帝国对抗。
甘地的指导思想是:当我绝望时,我会想起,在历史上只有真理和爱能得胜。历史上很多暴君和凶手,在短期内或许是所向无敌的,但终究就总是会失败。好好想一想永远都是这样。
我不会为任何主义而杀人,不论他们怎样对待我,我们绝不还击,绝不杀人。但是我们绝不印指纹,谁也不印。他们会把我关起来,没收我们的财产,可是只要我们坚持,绝不能抢走我们的自尊,我们承受一切痛苦,他们就会看清自己的不公正。这和攻击他们一样具有杀伤力。他们可以折磨我,可以打断我的骨头,甚至杀了我,而他们所得只是一具尸体,而不是我的屈服!
他深受基督教义中的人要忍受一切痛苦,当有人打你的左脸时,请你把右脸也伸过去的影响。从年青时代在南非组织印度劳工争取权利开始,他的一生都在用宽广的胸襟,坚强的意志带领人民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他的伟大精神不仅得到全体印度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也博得了对手的赞许。最后的胜利属于甘地。
一生的努力终于换来了印度的自由和独立。他对真理和爱的追求超越了宗教信仰,超越了国家和民族的界线,成为全人类的榜样。
对我感触最深的他那句,在历史上只有真理和爱才能得胜。我们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就要把真理和爱洒向民族的未来,祖国的花朵。培养他们追求真理,爱满天下的高尚精神。
【篇二:甘地传观后感】
人类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是文化与文明。
从我们远祖茹毛饮血,刀耕火种到今天的现代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之巨大是难于言喻的。对于精神文明来说,固然有语言,文字,文学,音乐,但人类群体之间依然是弱肉强食,战争,掠夺,所不同的仅仅是更加先进的武器,更加伪善的包装。善仍然没有战胜恶,暴力与强势仍然主导世界潮流。
甘地无疑是为一位前所未有的理想主义者。
如果你把毛泽东也看作一位理想主义者的话,他并不介意用暴力实现理想,他称为革命,革命是手段,他真正相信的是平等,和消灭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推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甘地则是一个彻底的和平主义者,他相信非暴力革命,相信人心深处的善能被激发出来融化恶。
暴力是快的,刚而易断,强势但不能持久, 因为暴力很难永久赢得人心。
甘地走的是条艰难的路,他说:“当我绝望时,我会想起,在历史上只有真理和爱能得胜。历史上有很多暴君和凶手,在短期内或许是所向无敌的,但他们终究总会失败,好好想一想,永远都是这样。”
他视物质如尘土,把精神层次的追求与人性尊严看得至高无上,他认为人的躯体只是一个暂时借住的皮囊,精神上的完满才是最终衡量人生意义的标尺,如果以此为信仰,生并不重要,死也不可怕。
甘地的理念是否会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终极主流现在仍有待证明,但他通过自我牺牲来激感人心中的善念,化解仇恨的理念无疑是这个物欲横流理想殆尽的现代社会里一颗闪亮的明珠,让我们希望善的力量坚韧绵长,化解纷争,使人类无论强弱,不管种族,忽略高低贵贱都能和平共存。
【篇三:甘地传观后感作文】
一个光着头戴着圆眼镜的老头,以其独特却又和平的方式赢取了国家与民族解放,这在历史上绝无仅有。《甘地传》用一种荡气回肠的写实拍摄手法表现了一代伟人充满坎坷却坚定不移的一生。
《甘地传》所描述的故事是从史实改编过来的。甘地在印度历史上确有其人,甘地是印度人民反抗英国统治的精神领袖,他发起和领导了声势浩大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以非暴力方式抵制英国统治和英国商品,手纺车运动便是其中的一项内容,旨在杜绝对英国纺织物的需求。甘地赢得了许许多多男女老少对他的爱戴和忠诚,包括各种宗教信仰的欧洲人以及几乎不同政治倾向的所有印度人。
影片中主要描述了甘地伟大的一生:影片从甘地被暗杀开始倒叙。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印度还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年轻的律师甘地在南非旅行时,目睹了同胞所受的欺凌,决心为维护同胞的权利而斗争。回国后,甘地提倡非暴力政策,他让印度人自己纺织,拒绝购买英国人的衣服,他甚至让人民自己制造盐,以种种方式来寻求解放,并到全国旅行,甘地的不合作主义和非暴力斗争终于使英国殖民统治者移交了权力,赢得贫苦人民的信任和爱戴,然而他在印度独立后四天遭暗杀。
影片从主角恢弘的葬礼上切入,借主持人的口来粗犷地勾勒出甘地非凡的一生。随后镜头一闪回到五十五年前,在表现甘地这位最具神性的人物时,影片完全跳出刻意美化的窠臼,采用人性化的视角。影片的后半部分笔墨浓重地刻画了触目惊心的种族大仇杀,让观众与甘地一同在这场浩劫里反复倾轧、难以脱身,让仇恨的毒汁慢慢浸透我们原本宽容的心灵。
在视听语言方面,音乐随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符合情境。整个片子节奏有松有驰,基调统一,音画和谐,情节动荡感人。
影片中的主角甘地表演是可圈可点的。片中饰演甘地的是有着英国、东印度和南非的血统的本-金斯利。由于外形酷似甘地又具有印度人血统和气质,导演邀请他出演史诗传记片《甘地》。金斯利地将和蔼善良的甘地,宛如再生般地呈现于世人面前,把这位伟人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和其非暴力和平思想体现得出神入化。使甘地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愈加丰满起来,变得有血有肉了。金斯利凭借对甘地这一具挑战性的角色淋漓尽致的刻画,无可争议荣获奥斯卡影帝头衔。影片获包括最佳影片在内的8项奥斯卡奖(第55届)。
整个影片的镜头特点比较活,如推拉镜头用的比较多,也有跟镜头。角度常用俯仰,这样有利于观众看到演员有做动作时的一个空间位置关系和调度关系。整体来说,影片中的镜头符合了导演所要表现的效果的要求。从光线色彩方面来讲,光线很多用的是轮廓光与侧逆光。在色彩上,服装与环境的搭配颜色的搭配比较和谐。在当时动荡的时代里,演员的服饰大多是暗色调的,以黑白居多。
整个影片的节奏比较缓慢,只有后面一些争斗的画面节奏稍快点,符合观众观看的心理。影片也适时的加以背景音乐,更具感染力。在甘地的葬礼上,哀伤而又庄严的音乐,让人的心情也不由的跟着变化。
这是一部质朴的英雄史诗,展现了印度圣雄甘地的一生。导演兼制片人为这部影片筹划二十年,最后用三年的时间,雇佣八十名英国演员和一百名印度演员并完成了这部巨片。无疑的,这是一部非常好的好莱坞影片。
【篇四:《甘地传》观后感1000字】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隶之邦,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重的民族则是不可救药的生物之群。”这句话是革命先烈郁达夫在鲁迅追悼会上说的。
是的,每个民族都有它的英雄,每个民族的英雄,都需要我们的尊重与爱戴。在那历史的长河中,在那印度的土地,有着这样一位英雄,他用他的一生,为印度人民的人权,为印度的独立事业,献出了他毕生的精力。他,就是人民心中平凡而伟大的甘地,人民心中永恒的“圣雄甘地”。或许,它的一生都是平凡而困苦地度过,然而他做的,却是人类最伟大的事业。
在大英帝国统治下的印度,民不聊生,印度人民的生存权和人权严重地遭到破坏,许多的印度人民忍饥挨饿,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对待。甚至,多少的生命,在无力的抵抗中死去。然而,一代英雄在危难中出现了,他惨睹了在英国统治下,印度人民受到的种种不公与悲惨命运。于是,他站了出来,他为印度人民的人权与独立展开了最坚决的斗争。他写了许许多多的文章,作了许许多多的演讲,他的顽强抵抗受到了大英帝国的强烈反应,得到了印度人民的忠实拥戴。他以最独特的方式,不暴力,不合作,不妥协,勇敢地与大英帝国作斗争。即使,他总遭到英国军队的威胁,或者无理逮捕,但是,他却以此作为获得胜利的筹码,迫使英国政府对他妥协,而事实上,他成功了。
在他的领导下,印度人民空前地团结,他们紧紧的围在甘地的周围,与他一同作战。或许,在这场无尽黑暗笼罩着的斗争中,他们会为了坚持正义而牺牲,然而,他们就像他们的英雄一样勇敢,为了印度的自由与独立,为了民族的尊严,他们勇往直前。多少的流血事件,多少无辜的生命。
在电影中,我看到一个年迈的老人,为了人民的事业,饱受着无尽的折磨。他常常遭到无故的逮捕,坐过不同性质的牢,他常常无奈的选择绝食,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妥协与胜利。终极甘地一生,他是伟大的,因为他奋斗的一生,是人民的事业。他总是和人民一起,一起受苦受难,一起斗争到底。
在许多人看来,或许他的所作所为是如此的不可思议,然而,他却勇敢地去做了,并且获得了属于他的胜利。当一代民族英雄在几声枪鸣中永世,当历史的长河涌向了无尽的前方,人们已不再追究那历史英雄的杀害者,因为,那只能是历史的残酷事实,人们怀念与铭记的是那永恒的圣雄-甘地,还有他伟大的一生!
“当我绝望时,我会想起,在历史上,只有真理和爱能得胜,历史上有很多暴君和凶手,在短期内或许所向无敌的,但是终究总是会失败,好好想一想,永远是这样……”
【篇五:经典电影《甘地传》观后感】
随着三声枪响,一个震惊世界的伟人被谋杀而死。印度为他举行盛大葬礼,他就是甘地。
电影以此开始。年轻的甘地还不懂得当时英国的殖民统治,而当他被扔下车去,不让他坐头等车厢时,我想他真正明白了,世上并非人人平等。不过,甘地年轻时身上已有了骨气,他不肯下头等车厢,宁可被打也要争取烧那象征独立的纸条。甘地身材并不高大,但当时,南非的印度人已经被他所征服。回到印度后他一步步做起,让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获得成功。
甘地一生中非暴力和强烈的独立思想一直贯穿。印度当时被英国统治,印度人更是被欺压,甘地深深感到印度需要自由。其实生活中我们也觉得有些事不合理,但我们总是因其他人都这么做而做。而正是这样不停有人做,所以我们更觉得众人都这么做。而那些敢起来说个“不”字的“异种”往往是伟人,一个“不”字区分了他们。但其实说了“不”字并不够,真正为证实“不”是对的而献身于此的人,才是伟人。甘地就这样做了。当我看不到那个西装革履的绅士甘地,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剃光了头,身穿印度布衣,脚穿草鞋,织着衣服的思考着的甘地时,我已经看到了印度的希望。
在看电影之前,我曾惊讶于“非暴力”。对于我们这个“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民族来说,这的确是一个不可理解的举动。但他为什么要“非暴力”呢?我想甘地想的更远。英国当时的强大不是印度说独立就能独立的,而是印度要想方设法让英国认为,印度强大了,不再是英国能随便玩弄的了。而印度没有武器,所以,应当用人们的精神。与英国正面拼杀固然是人民愤怒后的第一想法,但是这样一来,印度要为此付出太多代价。这是其一。其二是正如开头甘地所说的一样,“真理和爱总会赢,历史上有许多暴君和暗杀,一时间,他们好像成功了,但最后他们总是输。想想吧,总会。”这句话确实如此。历史为什么会有更替朝代?是因为暴力,起义,造反。造反后这个朝代就是杀出来的,而且还面临着被杀回去。暴力一时间会征服人们的精神,但不会永远。前几天曾听到关于林肯的文章,其实也是如此,刺杀者并没有为此成名,而林肯却得以永恒。美国南北战争谁又能记得杀了多少人,打了几个胜仗?我们只说,它解放了黑奴。我们从不赞叹林肯怎么去派人带兵杀敌,怎么歼灭更多的敌人,我们赞叹他的精神。
甘地比其他人更有远见还在于他对印度和巴基斯坦的问题上。当印度人喊着:“杀了吉诺”时,他没有选择不与吉诺合作。我认为那样做是为了不再激怒穆斯林。其实甘地一直希望只有一个大国:印度,有穆斯林,更有印度人。但吉诺为了自己的利益分割了印度。若甘地选择抗争吉诺,一定会激怒穆斯林,“为什么我们不能有国家?”又要打仗了,非暴力使他决定同意有巴基斯坦。他又通过绝食和对人们表现出的决心,缓和了印巴冲突。甘地若带领印度人民反抗巴基斯坦,可能印度人更认为他伟大。而他却为印度人实实在在的考虑,考虑世世代代的和平。其实他比反抗更伟大。
甘地还有许多品质让我们学习,像他在法庭的从容浏览整个印度的坚持,慢慢学会演讲的能力……这个被人称做“圣雄”的印度领袖,让我明白了,真正伟人是在平凡的生活中唤醒内心的光明,影响着别人,让真理成为现实中的道理的人。
【篇六:《甘地传》观后感】
印度甘地,被人们称为“圣雄”,曾为印度的独立立下不巧的功勋——这是我在看该影片之前对甘地和印度唯一的了解,从不曾关心过印度这个国度,更不曾想过在这个国度生活的人们,甘地又是怎样一个圣雄。最近我开始喜欢看人物传记的电影,于是我选择性的下载了几部影片,其中之一为《甘地传》。我先是看了影片的介绍——该片是由英国拍摄的彰显印度民族精神的影片。看到此种介绍,我下意识地好佩服英国精神。导演查德·安顿巴罗酝酿了整整二十年,他苦心孤诣、费劲心思终是成就了他迄今为止最高的荣誉。同时,饰演甘地的本金斯用他高超的演技让“圣雄”重生。该影片获得了1982年第55届奥斯卡最佳导演、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剪接、最佳服装设计、最佳摄影、最佳创作剧本七项奥斯卡奖。基于以上这些,我熬夜看完了片长为三个多小时的《甘地传》。
影片的开端是甘地被射杀,然后为他举行了场面极其恢宏的国葬。国葬场面之壮观使我略吃一惊,并吊起我继续看下去的胃口,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圣雄”才能配的上如此盛大的葬礼?他到底优秀在何处?
整部影片平铺直叙地反映当时的社会环境、人物心理以及故事情节。没有什么特效效果,也没有什么令人出乎意料的情节或者场景,但是甘地在南非提出的“非暴力不合作”的民权斗争理念,让我真的震惊了。在如此复杂和没有人性的民族战争中,他竟然倡导“非暴力不合作”!此方法是好的,但是实施起来该有多么困难!他在南非带头烧良民证、拒绝打指纹,同时在印度不顾英国的禁令带领群众公然自制私盐,他在法庭上,不服从,不辩解,坦然接受坐牢等等。他的追随者成千上万,为了得到应有的自由和权利,他的追随者宁愿死也响应甘地“非暴力”的号召。那些血的洗礼和民族信仰的斗争情节依然回荡在我的脑海!然后总结为两个字“佩服”!
每个看过该影片的人都应该会记得甘地的名言吧:
“当我绝望时,我会想起,在历史上只有真理和爱能得胜。历史上有很多暴君和凶手,在短期内或许是所向无敌的,但他们终究总会失败,好好想一想,永远都是这样。”是的,永远都是这样,甘地。
一个自己孩子被别人杀死并亲手杀害了别人孩子的异族人用沾满鲜血的手向甘地抛出一个干薯片让他“吃吧”,以免甘地死去。原来,异族人也不希望甘地死去!这就是甘地的个人魅力!他无助的问甘地如何才能不下地狱,甘地回答:“找一个孩子,一个父母都被杀死的孩子,把他当成你的孩子抚养,而且要把他养成回教徒。”多么精彩而经典的回答!大概只有超脱于世人并对人民怀有深深的爱的甘地才能想到如此的答案吧!
有人说甘地拥有最伟大的灵魂,有人说甘地拥有真正的大爱,说他是圣者,是神话。在看完影片后,对以上观点我都表示赞同。当然也有一些相反的论调,我身边的对甘地略知一二的一些朋友对他的“非暴力不合作”理念持万分否定的态度,他们拥护毛主席说的“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论调。我也同意毛主席的主张,伟大的新中国也是通过“枪杆子”得来的,并且发展的越来越好。但甘地坦然地坐牢、极端地绝食,仅靠信仰和个人魅力竟然取得了天方夜谭般的民族胜利!难道这不是一个传奇?
其实,回归历史,回归当时的社会背景,甘地“非暴力不合作”的理念是有前提条件的,比如英国政府爱面子、那时的媒体报道很自由等等。每一次成功都需要适合的背景环境,无论是“枪杆子里出政权”,还是“非暴力不合作”,只要真理用对了时机,就会有伟大的效果!只是,甘地用自我牺牲的方式来反对统治者的残暴,他太有勇气了!向他致敬!胜利永远属于有勇气和坚持不懈的人!
【篇七:《甘地传》观后感】
以前对于甘地或印度独立,并不甚了解。但对于甘地和印度独立一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疑问:首先我只是觉得,因为当时殖民印度的是英国,而不是像德国、日本这样的野蛮暴力国家,印度的非暴力的独立运动才得以成功。再者,对于甘地,很多人都将他神话,认为印度最终能够赢得独立完全归功于甘地,他真的就是一位造就时代的英雄吗?最后关于宗教方面,为什么在英国殖民时期印度人民可以团结起来一直对外,但一旦独立后就会“自相残杀”呢?看了影片之后,让我对这三个疑问有了自己的答案。
(一)不合作非暴力运动VS资本主义国家
对于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获取利润是他们的终极目标。所以资本主义国家大动干戈的去殖民另一个国家或地区是为了与那里进行强制的贸易往来,而当这样的目的不能实现或需要耗费更多的精力去实现的时候,资本主义国家就会放弃殖民地。就像我们在清末的时候,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不去彻底推翻清王朝不去各自占领一块地区一样,就是因为他们是要跟我们做生意,而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家显然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也无法满足。所以他们宁可保留着那个腐朽不堪的清政府帮他们打理。当然也不可否定一些国家是为了扩大领土而去殖民,但我想这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资本。所以当时是印度的不合作非暴力的运动使英国在那里没有留下来的价值,再加上当时世界趋势以及英国所面临的来自国内外的舆论压力,所以英国才会撤退。因此说并非是因为英国是一个民主国家,而是因为它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
诚然,殖民印度的如果是日本或德国也仍会是这样。我们不能极端的看待问题,认为纳粹国家就只认‘拳头’,而民主国家就有着上帝般的好心肠。如果是这样,那么英国对印度的和平集会的扫射又作何解释?而希特勒也明白——统治一个国家,不仅要占领他们的土地,还要控制人们的心。所以说,并非是因为对手是英国,甘地领导的非暴力运动才得以成功,我想这样的形式终究会成功,无论对手是谁,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时间的长短吧。
(二)关于甘地
领导印度独立的过程,也是甘地思想不断成熟的一个过程。一开始,他只是为能够和其他白人一样能够享受平等权力而斗争,此时的他还认为自己是一个大英帝国的公民;到后来才转变为反对英国殖民,争取独立。在影片尤其是在第二部分当中,出现最多的就是甘地在织布或拄着拐杖急步行走,身体力行的号召大家,用自己高尚的人格呼唤大家一起加入到国家独立运动之中。在他及其他一些人的努力之下,最终实现独立。甘地是伟大的,他有高尚的人格,坚定的意志,心怀大众的仁慈之心;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位优秀的领袖,领导印度人民团结起来才最终走向独立。但我们不能把他神话,只能说是那样的环境成就了甘地。甘地——一位时代造就的英雄。
(三)寻求矛盾中的和谐
我想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事物或物体都是各种矛盾的集合体,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努力使各种矛盾处于一种和谐、一种更有利于事务或个体发展的一个状态。当英国殖民印度时,他们内部的宗教矛盾就始终存在,但因为有‘英国殖民’这个更大的矛盾存在,所以在当时宗教矛盾还不足以十分关注。但当英国已离开,宗教矛盾就立刻凸显。
获得独立之后的印度,本该抓紧时间搞建设,却搞起了内讧。他们是在争夺哪一派别的宗教执政,哪一派别的宗教是‘正统’,而哪一派别的宗教又该被消灭等等。他们对外采取非暴力的方式来赢取独立,对内却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们’拳打脚踢,烧杀抢掠,这前后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我不信宗教,也不崇奉教义,所以对于任何宗教都没有偏见,也无法深刻体会宗教的力量,但能够感受到一些。我想任何宗教都是一种精神上的依托,是引导人们走向真善美,走向和谐生活的一种导向。但,在现实生活中,宗教却成为他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借助的一种工具,失去了其本身的单纯作为精神导向的身份。过去的印度如此,现在更是如此。人们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去生活,去判别,去思考,似乎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只有完全的对错之分,只有黑白两色。但这却早已违背了宗教本身存在的意义,早已违背了当初那些圣贤创立这些宗教时的初衷。
解决这样一个矛盾的方法,也许就是让人们回归到‘正常’的的思维模式,平和的看待问题,接受‘宗教多元化’这样一个事实,重新找回各自宗教真正的精髓所在(实现真正的精神依托的作用),各自去信奉各自的‘上帝’,然后和谐的生活。
【篇八:《甘地传》观后感】
今天看了《甘地传》感慨颇深,随笔写下。
对于甘地的真理、非暴力、不合作的信念和思想在影片中得以充分展现,甘地的个人魅力也让我由衷钦佩。
但是在看的同时,我一直不断地问着自己这样的问题:他的思想、他的这些信念为什么能在印度的解放运动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他的这些思想如果放在其他国家,会起到这样的作用吗?
于是,在看完后立即在网上查了一些关于他的生平和思想的简介,正印证了我的判断——甘地的这些思想只能在印度这片土地上萌芽、发展、被接受、取得胜利。
“因为在印度这样一个种族混杂、宗教信仰多样、种姓隔离和英国实行分而治之政策的殖民地国家,“真理是神”实际上是把印度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众神归一”,把宗教的神与现实中的理想揉和在一起,用人民大众熟悉、了解的语言和形式,唤起人们在真理的旗帜下不分种族、宗教、教派、种姓团结起来,勇敢无畏地追求真理。这无疑是印度资产阶级借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参加反英斗争的有效武器。
同时因为它提倡非暴力,不仅适应了英国殖民统治下人民被剥夺了武装的权利,一直受宗教成见麻痹的现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披着议会民主制外衣、富于统治经验的殖民者接受;不仅能发动群众,又能始终把群众运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因而很适合印度民族资产阶级在“一战”和十月革命后印度民族独立运动蓬勃兴起,无产阶级世界革命高潮来临的时代条件下,既希望利用群众的反帝斗争以实现自身的政治经济目标,又要防止工农运动的深入发展危及其自身利益的需要。印度现代民族解放运动几度汹涌澎湃,虽历遭挫折,却历久不绝,并最终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大势所趋的形势下,迫使英国殖民者撤出印度,应该说,甘地主义在这一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甘地的思想只有在印度这样的国情、文化、宗教有着相当的独特性的国家才能够被接受并发挥作用。而且,各国的革命、解放道路也确实存在着极大的不同。“中国的事情只有靠中国人自己、以自己的方式来解决”。
另外,联想到持续至今的非洲的很多国家还处在战火纷飞的境地,政治冲突、宗教冲突、部族冲突等等,仍然还在“压迫-反抗-胜利-被推翻-在反抗……”这种似乎是死循环一样的过程中——而且似乎只有过程而看不见结果。而甘地的思非暴力、不合作、真理等思想中一些内核,似乎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如用统一的“神”的意志、“不能以暴制暴,暴力只能创造更盲目的报复”等等。
纵览古今、横看世界,宗教问题、种族问题所产生的冲突和暴力绵延千年而不觉。想来,还是我们国家稍微好一些,也更佩服毛主席那时候的远见——民族自治,中央支持发展、宗教信仰自由等等。
我承认我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但我尊重别人的宗教信仰。
关键问题是,大家应该明白自己所信奉的信仰所带给自己的启示和益处在那里。我想,无论是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东正教等等,其教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信徒的自赎、超越、自我实现、人生幸福。所以,只要我们都能够有机会和平、充实的生活为什么还要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突、藏独什么的呢。我想,更多的人是有自己的政治企图的吧——一种控制欲,一种病态的权力欲。

为权利而斗争篇六:观被告山杠爷有感

【篇一:观被告山杠爷有感】
观看范元导演的《被告山杠爷》,让我的内心久久难以平静,眼泪也在电影的最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在感动之余,片中虎娃的困惑也让困扰了自己多年的一道选择题重现眼前:乡村中国的治理需要的是中国的制定法而还是民间智慧汇总的民间法?法治与民治,理性与道德,法与情,一直希望中国乡村社会能很好地融合现代与传统,却依然是困境,依然是冲突。村就像一个国家,法治不能解决的问题,山杠爷用他和村民的习惯方式解决。法律终究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而好人山杠爷,大公无私山杠爷,到最后竟是“情有可原,法不可恕”的尴尬结局。虎娃困惑,山杠爷困惑,全村的父老乡亲也困惑:法律不是让人做好人,到底是让人干什么?
此刻久久沉思,答案却难以总结,选择也依然难以抉择。新中国建立已经六十四个春秋,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造了一遍又一遍的中国,“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也是多年推崇的真理。然而乡村中国无论如何改造,流在血液中的本性仍然难以删除。其实也没有必要删除,这就是民族特色,只要是好的,为什么不去继承与发扬呢?我认为乡村生活并不是中国法治秩序下的生活,或多或少,是礼治下具有伦理性、互助性或者互惠性的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出现所谓的纠纷或者官司也不是为了某项民主权利而斗争,仅是为了人格或者名誉而战,说白了,就是为了争口气,要个面子。这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从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的群体性事件也同样得出类似结论。
面子是乡村社会生活的纽带,如果你羞了人家的面子,会导致人家“气”的产生,“气”积累到一定程度,面子就可能被撕破,这时关于“赌气”和“争面”的乡村官司便产生了。
二、清官难断家务事
面对乡村官司,一方面,基层国家机关(乡镇一级)对此表现出一种理解的态度,他们为了寻求一种社会秩序的稳定,更多地以“灭火器”或者“调解员”的身份出现。他们更懂得乡村生活的伦理关系,更懂得“面子”和“气”的相关性,在他们看来,有些问题比如不孝子孙、乡村无赖等,只能讲求一种策略,用民间的“土办法”或者请民间的“土郎中”医治。正如片中所见,山杠爷的做法,目的是好的,结果是好的,社会效果也不错,既能使乡村社会稳定,又使双方当事人顺气和挽面,何乐而不为?山杠爷的悲剧,不是他不懂法,而是他太了解中国乡村;不是他技术错误,而是法律太过无情。
另一方面,高层国家机关则更加关注法治的运作。他们更多地代表了正式文本的权威,有时扮演冷冰冰的角色,不近乎人情。法治中国的建设势在必行,我们是模仿西方所谓的高级法治文明,还是走向中国自己的所谓“低级”的法治文明?这是一道选择题。不管是在秋菊打官司中,还是在山杠爷案中,法律的出现总让人有种尴尬的味道,是公民法律意识不强,还是我们的法律出现的不是时候,缺乏“人情味”,我认为在于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的“特色”变了色儿。
既然,我们推崇的是一种形式理性,形成一种普遍性的规则,而这种规则就是一种工具,为的就是维护社会的治安和稳定,为的就是让大家做好人,做善人,为什么非得无时不刻、无处不在地用法律的权力话语处事呢?法律仅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滥用。法律杜绝不了不孝子孙,《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修订了,“常回家看看”就能保证?法律杜绝不了家庭暴力,法律也杜绝不了公款吃喝,法律更解决不了乡土中国的鸡毛蒜皮。
三、让中国村民更有面子的活着,让法律更有“人情味”
秋菊打官司的尴尬结局,山杠爷案而引发的虎娃困惑,并非东西方法治意识形态的冲突,而是正式法律在实际运作中与民间法等传统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在“畏官拒讼”的乡村中国,农村事务出于现代法治的“神经末梢”,有时真是鞭长莫及。此刻,为什么不给“人情味”十足的民间法更多的空间呢?这才是中国特色。我们给了香港、澳门那样的司法终审权,也给了民族区域的自治权,为什么不给民间习惯法适当的空间。法律其实不是死的,而是活的,是近乎人情的,是有道德性的;它不是机械文书,而是源头活水。
总之,乡村治理的那道选择题答案并非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合二为一。治理乡村事务既需要正式法律文书,更需要民间智慧的民间法。国家的制度文本不能不顾及,但是也不能完全遵照执行,乡间能借以完成治理任务的“土偏方”当然也可以拿来使用。只要不出现村官村霸、村官恶势力,可以让法律在乡村变通执行。
让幸福中国的村民更有面子的活着,美丽中国之花亦将绽放最美的花朵。
【篇二:观被告山杠爷有感】
看了《被告山杠爷》这部引人深思的电影,受益良多。
山杠爷是一位典型的老实巴交的农民,却有着一颗对工作、对国家无比热诚的心。用认为自己是对的深得人心的方法来管理着堆堆平,他得到了堆堆平人的尊敬和爱戴,是说话算话问心无愧的大好人。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问心无愧用于专门治理刁汉泼妇的手法却触犯了法律,引发了德治与法制的深思。三杠爷的所作所为在该片中于堆堆平是于情于理,于堆堆平之外确实是犯法。由于地处偏僻,很少人读过书,懂法的更少。似乎脱离了社会主义的管辖,当时的堆堆平的管理制度和家长式的管理制度有点相似,即家长说的算。以致三杠爷的做法与法律相抵触,这就促成了后来的公安同志为山杠爷求情并流泪的场面。
在堆堆平中山杠爷是德高望重的老人,使该片中谁写匿名信成为了一个悬念,也为山杠爷和孙子虎娃在山上挖地时的对话做铺垫。孙子虎娃是由于好学才写的匿名信,究其原因在于他不知道到底是老师还是自己爷爷说法对,于是想弄个所以然。1995年拍的电影,是以一个落后却年年先进基本没有触犯法律的小山村为背景题材,以一个完全没有学过法律以理、以德服人的老人形象,诠释了在他治理下的小山村治安状况和邻里关系,并说他触犯法律的过程。在准备去接受审判的时候还不忘记叮嘱儿子儿媳,不要忘记还儿媳动手术是欠下村民的钱并让孩子好好学习;让下一届村支书提出让村子走出落后困境的意见和看法;最后他去了小学堂,叮嘱老师要好好教孩子并给年久失修的学堂做一次“装修”。那场景、那话语着实让人对他多了几分崇敬、几分敬仰,也体现出几分凄凉、几分惋惜。是啊!一位让人敬重的村支书,让人不相信违法的村支书却犯法了。一位没有学过法律的老人家却把村里治理得井井有条,这算不算成功?在老人家的眼里大凡做错事的都是不道德的都是不好的,所以要管管,于是就有了偷看私人信件、有人被囚禁、游街、最后使村里一泼妇不堪侮辱而上吊自杀。于情于理是给村里树立一个好的赡养老人的好形象好例子,让村民知道这是不道德的。正是管理村内事务是把德治放到了第一位,以致三杠爷触犯了法律还不知道。最后他在检查官面前带着哭腔加一点悲凉的问道“坐牢以后,我还拥有党籍吗?”一句多么感动人的话。他行使权利是都是以党的名义,但他发现做错的时候眼泪流了,那苍老的泪、那带着委屈与不甘的泪让堆堆平群众感到了心碎。记得每一次山杠爷说话,下面都是鸦雀无声,有一种帝王的不可触犯的威严,也许这就是古人说的贤者。道家说过贤人不一定都会识字,但是懂得万物间的变化理解人情世故,明白别人一辈子也参透不了的奥秘和真谛。这就是事事为人的山杠爷。影片中有一无赖去打酒时候被山杠爷遇见,接着被山杠爷制止了,从正面反映了山杠爷的威严与不可侵犯,侧面反映了当今时下农村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虽然山杠爷违法但是还是得到了堆堆平村民的理解与包容,一辆飞驰于山间小路的警车带走了山杠爷,但伴着车声的是缭绕于山间的“杠爷”的村民的呼喊。
看完了这部很有深意的影片,值得深思的是法制社会必须要德治去辅助才能够更深更好的落实国家的社会的基本政策,还有一点就是让人反思农村之所以落后的根本原因不仅仅是没有普及教育,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的让人反思的顽疾。本片的影响比较深刻,在加强农村教育的同时还要去改变落后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去改变一些腐朽的让人慵懒的活动。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投入,让那些刚毕业的知识分子踊跃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去。村官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对农村建设功不可没。影片使我更加重视自身品德的修养。以山杠爷为榜样做一个值得人们去信任的人。
【篇三:电影《被告山杠爷》观后感作文】
看完《被告山杠爷》之后,我的一个最直接的感受便是:道德有力,法律无情。
山杠爷作为僻远山村的党代表,几十年来一直是堆堆坪村风整治的一把手,他用一套自己的治风办法,赢得了堆堆坪全村人的尊重。然而道德的力量即使有力,但也难免残忍。村妇不堪整治之苦,在山杠爷家门前上吊自杀之后,引起了他上小学的孙子的注意与疑惑。为了弄明白爷爷的做法与所学法律的知识孰对孰错,写信给报社说了此事,不想竟引来了爷爷的一身官司。
……
《被告山杠爷》这部影片真实再现了上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人对法律的了解的现状——他们的法律知识可以说基本上处于一种无知状态。这也决定了对于山杠爷施用的一些不正当手段对村民进行改造的错误没有得到根治,助长了山杠爷对自己行为的信心和坚固了对法律的错误认识。我觉得这是一部悲哀的故事,是两代人的悲剧。即上世爷辈与父辈因缺乏文化导致的悲剧,而这悲剧又是由国家长期不良的政治与教育体制致成了。即使影片的时代已经过去了30年,但它仍旧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现实社会里,农民依旧是法律文盲的集中群体。特别是第一代农民工,由于时代局限,文化水平依旧不高,对于法律的了解很有局限,在城务工吃尽了奸商的苦。所以,电影给了我们现代的领导层一个极其重要的警示:要关注对当代农民的法律知识具体状况的了解,要注重向当代农民普及应有的法律知识!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机器的运行离不开法律的实施,而法律的实施又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虽然山杠爷整风的有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他的初衷是极其纯洁的,他对于党的事业是始终忠诚的。在现实社会里,已经很难找到这样的干部了。一些干部甚至违法乱纪犯罪,不但没有起到好的带头作用,而且滋生腐败,贻害国家与人民利益,没有做到对国家与人民的绝对忠诚,并且有愈来愈烈之势。因此,在现今国家对现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这一过程中,应该要充分重视对于反腐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用法律手段抑制腐败行为的猖獗,是极其有必要的,也是极其迫切的。
虽然《被告山杠爷》体现了一个“法盲管理者”的悲剧,但作为一个良好道德的坚守者,我个人认为山杠爷依然是一个值得我们敬仰的人!在这个道德快沦丧的社会,一个电影里的坚守者,也会令我们心生惭愧!
道德有力,所以我们要重视用道德去感化社会里不良的行为模式与风气;法律无情,因此我们要注意选择我们在感化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法律是后于道德而存在的,它是对道德的补充。只有充分发挥道德为主、法律为辅的原则,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愈变愈和谐!
【篇四:《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我和大家一起观看了普法影片《被告山杠爷》。影片中山杠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村主任,在那个公安都很少去的太平的村子里,山杠爷一直很好的主持着大局。后来因为用游街的方式教育村里的一名叼妇而使其上吊自杀,被人检举揭发而被告。影片中我对于山杠爷的孙子这个角色思索了很久。自己的爷爷做的,和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完全不同。他问过他爷爷,得到的回答是: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那么村规就是国法。而似懂非懂的孙子直接写信给了《法制报》引出了下面的情节。
看完这部影片,我感受良多: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村规是大家所认同的行政规范,而山杠爷那种方式,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合理的。只有他孙子认为那似乎是违法的,这反映出当代人们特别是在农村法制观念的淡薄。出了事情总是按照村约民规来解决。当然这同时也反映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制的不健全,导致这一法律所不能触及的事情只能用村约民规来解决的尴尬局面出现。这一局面,我相信会逐步得到改善。可是我不禁在想:堆堆村里一直所认同的权威去坐牢了,村名的脑海里隐约有了一个法治社会的概念。可是这样一来村民们就真的可以做到事事依法了吗?我想不会这样,堆堆村是一个离现代文明,离法律很远的地方。一方面村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法律,同时村民们一直所信奉的权威被无情的打破。那么,还有什么力量继续维持着堆堆村和谐下去?堆堆村如何保持自己的善良?这是一个问题。
法制是人们创造出的政治文明成果,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子,人人都应该依法办事,也就是说,要依法治国。这是当代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情理与法律的冲突。这又该如何处理呢?我想,立法者是不是应该更加深入民情,考虑到实际的民情呢?是不是应该考虑到去填补现代法律的空白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而我们作为公民,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遵守维护法律。这是这部影片带给我们的启示。
【篇五: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能够使我们的生活井然有序人们安居乐业是需要有一定的政策和法规来鞭策的。同因地制宜一样我们的执政党面对的是不同的人,人都是有思想的甚至是封建思想或者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不同的人有其不同的生活背景思想意识知识层面等等所以只政策也是有所差别的。不过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依法治国!
整部影片是围绕大家对于写匿名信人的猜测为主线的,引发出一段又一段具有典型意义的有关山杠爷治理偏远落后的农村堆堆坪的故事,当然这几个故事分别刻画出山杠爷的执著、先进性、很有领导谋虑的深层人物特点。同时亦体现了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极度匮乏以至于好心办坏事,从而为了烘托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的中心思想。
过去在三座大山的剥削和压迫之下生活的人们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学习知识对于每个人而言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更何况所谓的自己的人权这种上升到精神的思想境界的东西。所以尽管人们的水深火热多么强烈都不晓得捍卫自己的、民族的、国家的尊严!赤手空拳翻身作主对于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中国而言并非难事,新中国的成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么?结果呢?人们忍辱负重甘心沦为亡国奴……当然随着中国革命的兴起人们逐渐学会了需要使用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不过由于毕竟对知识的匮乏、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导致人们不知道怎样去争取自己的权利!明白团结就是力量,谁欺负了我们的人我们一定要讲究公平需要以牙还牙,道理是这般,实际上又忘记了人命人权等等!这就是后遗症,为什么到迄今为止,法制尚健全的新中国立还有一些偏远的落后的地区需要有自己的蛮横的一条规矩来整治呢?其实我们客观地考虑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有没有选择出生的权利但是他有绝对有选择生存的权利,不管他的人品、学识、身体健健康是什么样的、怎么样过活都是人家的权利。是的,不可否认,人有狭隘、自私、不懂得善待他人等等种种的人性缺陷不过做错了事情,做为旁人我们是不是也有劝慰告诫的义务?因为所谓人字一撇一捺连接而成就是需要相互依赖才能够生存的呀!主观绕回来又由于人的种种不同之处造就了认识上做为上的差池,所以这个时候法律就出来主持公道了,父母管不了的孩子,老师教不成的学生,朋友说不动的损友,老总无奈的下属……我们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害谁让谁都过不好,只是世间还需要存在人为的道德公道尺度,对恶人以惩罚,还善人以清白。但是我们既然依靠法律就像我们的亲生父母一样我们就必须要学会相信他接受他没一个合理的决定,否则我们还需要他做什么呢?人活着讲求自由这无可厚非,但是至少要有一个规矩原则在里面,社会才不会乱套。你是个高级知识分子自制力很强不需要法律,纵然这样但是不是所有都如此吧!还是存在一些史上留下来的“游行”意识的,觉得对自己不好了就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所以就仰仗法律这块天平吧!只是学习知识国民有责,还需要全民配合和支持加之政府加大力度的宣传!
不过尽管这依法治国也是必须的,然而从我个人而言也是需要因人而异的吧!否则怎么会从近年来我们参与法庭的时候都是听到法官威严地宣布“本法官认为……”,而且我们的新型法律条款针对不同的人就同一种类同一程度的刑事案件的最终的判决大小有异呢?我们是一个人治的国家,自然凡事以人性为先,不过由于人又都是自私的动物、矛盾的结合体所以说事先有这样一个条条框框是很必要的。
像堆堆平这样偏远的落后农村在当代中国还是不乏少见的,就算这种政策尚少不过村子里的人们还是不少见的吧!对于那些缺乏觉悟的蛮横刁民是不是也只能以恶治恶呢?作为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没错,积极配合国家发展也没错,抵制歪风邪气更不错,只是这里面有个治理方法的问题!山杠爷要做的就是将腐朽的村风转变过来,毕竟由于知识的有限所以做事的方式激烈了点,想要的不过是那个大团圆的结果,所以我们不能否认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回想当年毛泽东、邓小平都是武将出身,自然在指点江上时英勇无比奋起杀敌,不怕留什么后遗症,可咱们需要争取的是人民自由、主权独立,就是说在新时期的建设上我们讲求的是在国家正统一切正常有序的情况下人们生活得安定团结,所以出身政治的第三代领导人事事需要讲究的就是国际后果了。不存在武将粗鲁文官少霸气的问题只是一个时期一个问题的突出性。第一代领导人不是探索出了一条救中国的道路吗?我们现在考虑的就是如何更好地发展国家。说这么多,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镇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呢?现今是法制社会,所以要相信法律,而对于那些不懂法的人们我们必须给予广泛地宣传和耐心地剖析,作为领导带头人更应该如此,由此我想到了培养国家干部是不是也需要全面些呢?不要只求安定结果就忽略了过程,其实往往过程正是会影响结果带给我们的习惯。没有必要的非常的时期我们亦不需要行使非常手段。
依法治国千秋万代,利国利党之本!我们势在必行!
【篇六:观被告山杠爷有感】
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相对比较落后的村落。虽然落后,但却是个模范村,原因正在于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有自己的一套村规。其实这套村规在我看来是以孝敬老人、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他不是强制性的,它让人们自觉遵守。一旦村民违反村规,道德将失去它原来的效力,而山杠爷政治违规村民所采取的措施则是非法的了。
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命令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被山杠爷当众打了耳光,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的甚至闹出了人命案。
看事物要一分为二地去看,要全面地去看,就山杠爷的行为而言,初衷是好的,而他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这么好,年年评模范,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了非法的手段,这是为法律所不容的。
所以说,对山杠爷的行为,我概括为八个字——情有可原,法无可恕!
普法不力,乃成悲剧
山杠爷个人的悲剧,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当时地方普法不力造成的。当时新中国成立时间不是很长,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尚未健全,人民——尤其是还处在偏远地区的人民——一时还无法摆脱旧封建制的“法律”观念的禁锢。像山杠爷一样具有“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思想的还大有人在。这根本上就是封建旧制的“土皇帝”思想,这是极其有碍国家法制建设的。
然而,当时地方的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整体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我们敬爱的杠爷是采取了怎样的非法手段,才治理出一个“太平盛世”来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普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普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依法治国,从娃抓起
梁启超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这样写道:“少年强,则国强。”我诚以为然。依法治国也应该从年轻一代抓起。
影片中,我们看到,杠爷那一代人已经老去,无法肩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但我们却有幸看到了新的希望——杠爷的孙子虎娃,在学校里学习到了关于法律的基本常识!我想从他们这一代人开始,法制观念会深入人心的。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是提高人的法制观念。
邓小平强调:“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
我们要做好普法工作,使人们养成遵守法律的习惯,自觉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
【篇七: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模范村堆堆坪的最高领导人山杠爷,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实事,深受村民爱戴,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乡种责任田,山杠爷命令私拆他给妻子的信件;拒交公粮者被山杠爷派民兵捆绑关押;为惩治歪风邪气,山杠爷将虐待婆婆的强英游街示众,倔强的强英悬梁自尽……只懂村规,不懂国法的山杠爷终于被送上了审判台。
1996年2月,XXX同志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深刻地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涵义,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1999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把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应注意把握以下内容:
——由谁来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来依法治国。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法律形式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行使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是代表人民具体行使国家管理职能。
——“依法治国”治什么?这里的“治”,是指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包括依法惩处各种犯罪行为,也包括维护每个人的法律权利。
——“依法治国”依据的是什么法?就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本意志的统一,具有最高的权威和至上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在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是偏僻小山村堆堆坪的最高党政领导人,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深受村民拥戴。堆堆坪也因此多年来是乡里的模范村,是一个一个有信仰、粗爽干练的好汉。由于一封匿名的群众来信,县检察院派苏琴等人到堆堆坪调查,被山杠爷“教育”过的人,不仅不怀恨他,反而对他感激不尽,但是山杠爷终因触犯刑律,被检察院起诉。山杠爷是为了惩治歪风,但他毕竟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山杠爷在交待完工作后,被押上了警车,给村民们留下了惋惜,也留下了思索。
究其原因,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其自身原因在于没有真正了解法律,更不懂的真正的依法治国的含义。他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治理堆堆坪的原则,把传统的封建礼法和共产党早期特殊时期的治理规则来管理,因此没有真正了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真正的依法治国。社会的原因在于在堆堆坪,只有老师和村里的小学生有模糊的法律观念,其他村民则还停留在传统的道德约束和原始的野蛮法制时代。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多方面努力。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是提高人的法制观念。
【篇八:观被告山杠爷有感】
《被告山杠爷》讲的是一个偏远山村中的一个老党委书记呕心沥血,为发展他们的山村操劳一生最后却被告上法庭的故事。山杠爷在山村里当了三十多年的村书,在村子里很有威信,他铁面无私,得罪了很多人,也感动了很多人,村子里小到婆媳关系大到修筑水坝的事他都要管,村里人也大多很支持他,理解他。这造成了他的话语在一定程度上有点金条玉律的味道,有点家长的风范。
山杠爷可以因为一个儿媳不孝顺自己的婆婆而让她在村里游街示众,让她遭受肉体与心灵上的双重侮辱,最后上吊自杀,他也可以因为某个村民欠缴粮食而非法居留他;他也可以肆意拆开村民的信件,睽人隐私……
脱离了山村的大背景,上述的山杠爷极为的专横可恶,但是在那个穷困又偏远的山村,村民们都是刚刚脱离了饥饿之苦,没有什么文化,更不懂什么法律,还是处于那种未开化的愚昧状态,国法之于他们是超脱其思想范畴的,更无法实施。山杠爷的道德威信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那里最朴实却留有以牙还牙色彩的“法律”。他将不小媳妇游村示众是为了整治村里的不孝之风;他将村民非法居留是为了保证全村的人不欠粮,不让全村的人挨饿,是顾全大局的做法;他私拆他人的信件是为了防止全村的青年壮丁外出打工,留下村中的孤老小孩,荒废了村里的田地。如果真要定他为一个专制无知的村书,对他来说也很失公道,因为,在那种愚昧落后的环境下,不用“重刑”,想靠和风细雨法律和思想教育来管理还村庄是黄粱一梦,谁听你的大道理,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的事,我干什么你都管不着。我想换做谁,都不能想出一个更有效的方法来教化这些无知的村民,因为在他们心里还没有国法这条游戏规则。
按照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待山杠爷的行为,他是违法的。他滥用了自己的权力,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山杠爷的所作所为使得他们的山村长治久安,而且村民们的日子在一天天的变好,因为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这样,山杠爷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其实山杠爷的确是一个值得让人钦佩的人,他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力谋取过一丝的私利,而是全心全意的为村民服务,只是服务的方式有点家长化,但是也算是个理想的党员。山杠爷家里其实因为为了给自己家的儿媳看病欠了好多的债,但村民们提出帮他分担点债务时,他一口回绝;山杠爷一心想为自己村里的娃娃们建一所新学校,请几个好老师,可惜就是村里穷,没能如愿,直到他被法院的人带走时他还挂念着这件事情……
可就是这么一位两袖清风,一心为民的好官最后被“绳之以法”,告发他的不是那些埋怨过他的人,而是他刚上小学的孙子,那孩子为了弄懂自己爷爷的行为是否犯法,向县城里写了封举报信,结果就酿成了这场悲剧。
抛开这纠结的剧情,看看我们的现实,我们看到的山杠爷是无私的,他是全村村民利益的代表,一心为民谋福,我们看到的山杠爷的人格是正直,无私的。在看看我们身边的一些掌权者,就算是有了芝麻小权就开始以公谋私,藏身于国法光辉照耀不到的阴暗角落,逍遥快活,在阴暗中耻笑着山杠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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