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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观后感7篇

时间:2018-11-05 来源:作文专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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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观后感篇(1):《法治在线》观后感_2000字


  
  惩处犯罪分子,我们引以为戒今天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法治在线〉之〈斩断毒祸〉,介绍的是成都市公安局成功破获3。16特大贩毒案的主要过程,看后颇有感触!国家公安部得知近期缅甸毒枭与一四川毒贩联系频繁,准备将一批海洛因运往成都,并且有意从境外聘请技术人员,在成都开设冰毒加工厂。从节目中的办案人员得知,以往都是过境或就地销售,而犯罪分子还准备开设毒品加工厂,可见案子的紧迫性。幕后操纵此事的四川毒贩外号“张大哥”,具体情况不详,可见案子难度之大。公安机关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在对大毒枭“张大哥”的线索茫然之下,从破获大毒枭的马仔和一些女毒贩入手,逐渐使线索清晰,最后顺藤摸瓜式的抓获大毒枭“张大哥”,捣毁了毒品团伙,使得建立毒品工厂的恶劣行径最终不得逞。一个案子的破获,从长远看来,就是对中国整个巨大的法治进程,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直接地看,本案的破获,不仅表现了我们公安干警与违法犯罪分子斗志斗勇的智慧才能,而且也对观众是一种警示。它向公众展示了公安机关对国家,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作出的突出贡献,必然增强人民对警察的信心和信任,爱戴与拥护。该案子的破获,通过过程和犯罪分子的下场生动地直接地让坏人望而却步,使观众引以为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不管谁触犯了法律,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毒品具有危害性,不仅危害人的生命健康,也危害社会安定。毒品吸食不得,贩毒运毒更是滔天大罪,切毋作社会罪人!生命是宝贵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应该拒绝毒品,遵纪守法!莫象节目中的犯罪分子,最终落个绝望下场!案子的告破,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民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普遍缺失。就比如,其中的一位贩毒女子的丈夫已经因为毒品的违法行径而蹲守监狱,而她却不知悔改,一些民众竟然如此愚昧混沌。这些例子令人内心沉重,使我们感到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教导公民遵纪守法实乃当务之急,而且时时刻刻不能放松。我们国家也许还存在更多象她这样愚昧的人们,正走在犯罪路上,急需挽救!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自己要时刻想到要遵纪守法,明辨是非;而我们也许还有更多的底层人民,更多普通老百姓需要法律阳光的普照,对于有关部门,我们的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有关法律工作人员任重道远啊!
  二,三女孩落网,我们深思在抓获“张大哥”的过程中,引出了三个女孩子。最小19岁,最大22岁,都是阿坝藏族自治州财贸学校的毕业生,被一个老乡介绍认识了犯罪团伙中的一个女子。该女子说是能给她们找份好工作。而唐媚给她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去云南贩运毒品,并且许诺一次就可以挣七、八千块钱,是她们平时打工两年的收入。。节目一开始,就是一位穿着囚服的年轻女孩的哭诉忏悔,哽咽不断,哭鼻子抹眼泪的,说话几近模糊。看得出已经成为罪人的她面对记者和镜头很真实,毫无掩饰。且不论这三位女孩子所犯的具体是什么罪名,单从节目开始时候的这位女孩子的哭诉就可知,她们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她们所犯的罪行已经无法挽回。观众的同情归同情,惋惜遗憾也无济于事,因为法律是不相信眼泪的!不过,这三位女孩子的误入迷途引起了我的其他一些思考。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常常成为不法分子或者不法分子的目标,她们本身的问题出在哪?是什么原因使她们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说其他没有经过教育,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教育的贩毒马仔和运毒女子,为了金钱,铤而走险,情有可源。可是,接受过教育,有着高知识高素质,起码能明辨是非的三位刚毕业的学生也踏入危害社会的领域,实在令人感叹于接受过教育的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缺乏。我想,不仅是因为蝇头小利的诱惑,寻找工作的紧迫,也不仅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良好教育的缺失。而教育的失败导致三个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可以说,除了家庭,社会的一些根源外,教育恰恰是导致三位女孩成为罪人的“罪人”之一。学校单一的应试教育导致学生涉世不深,对社会了解不清楚,思想单纯单一。恰恰使得心怀鬼胎的不法分子“看上眼”,并能很好对其欺骗引诱。不是学生,而是学校为不法分子提供有机可乘的机会。这个案子的告破可以说是给我们的学校和教育一个狠狠的巴掌!我们需要反思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学校应该加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程度和了解社会的机会。学生只是在学校苦读诗书,两耳不闻窗外事,最终影响会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学校应该创造外部环境和条件,教给学生自我独立的明辨是非的标准,教会他们如何判断是非黑白曲直。重点工作在于,应该加大法律知识的普及,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首要这样的条件具备,学生才有可能不会象上述三位女孩一样加入贩毒运毒的团伙中。而学校单一的应试教育模式的改变,不是一时能得以解决的,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家庭的长期的配合和改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付诸努力思考和努力实践!
 
    初一:初一 二班 廖成志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2):法制教育心得体会_500字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法轮大法的练法轮大法。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柳州市46中附小六年级:李智昊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3):《法律让生活更美好》观后感_400字

  今天我看了《法律让生活更美好》,有很大的观后感。
  我知道了宪法的规定、个人权利等。让我感觉最深的是——在执行自己的权利时,不能干涉他人的权利。我开始的时候没听懂,在执行自己的权利时,怎么会干涉他人的权利呢?后来才知道,在允许干什么事的情况下,不能把某些对他人生活有影响的事做的太过分。如:举办生日派对,是允许的,但如果玩游戏、唱卡拉OK到9:00的时候,影响邻居的生活,就是违法的。
  也知道了如果发生争执,应该调解,如果越来越吵,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
  我感到,法治是平等的,如果没有法制,我们的中国将会一团糟。而宪法是最重要的法制,我们要尊重宪法,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这就是我的感受。
    四年级:韩佳甫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4):法治在我心——读《关爱成长法治护航》有感_400字


  正在我想了解一些法治知识的时候,一本叫《关爱成长法治护航》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本书是以三个学生和一位老师之间发生的故事让我们了解许多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我知道每个人都是公民,宪法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根本,有了宪法才有了生活的秩序。
  我知道了守法须从少年时,“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可有些少年,以为一点点坏事没关系,可他们后来坏事越做越大,越做越无法自拔,最终害人害己,这告诉我们不要以为事小就不在意,也告诉我们要从小学法守法。
  红灯停绿灯行。在中国交通事故每天都有很多,这说明人们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坏习惯。我们年级有个同学,他过红绿灯时只看灯不看人,问他为什不看人时,他说只要遵守交通法就行,问他为什么不怕被车撞时,他笑着说:“不会啊,我是绿灯才走的。”他相信别人不会闯红灯,所以我们大家要守法,不能辜负别人对大家的信任哦。
  祖国在我们心中,让我们与法携手同行,让世界更美好!
  六年级:丁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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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文章线索明朗,主题突出,紧紧围绕法律进行。文章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实际,读来令人倍感亲切。
  美中不足的是:未结合书上内容进行讲述。文章语言比较直白朴实,生动性和阅读感不强。
  作者可通过修辞手法的使用,使文章多些生动性和可读性。
  点评老师:苏璐璐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5):读《中国的司法制度》中古代法律制度有感_2000字

  感受古老的洗礼
  ---读《中国的司法制度》中古代法律制度有感
  读完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使我不仅对古代的整个法律体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而且还了解到其产生的根源和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自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法律体系。
  夏商周的法律是奴隶制法律,以习惯法为主,礼刑并用。它体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渗透了神权思想。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总称为“禹刑”。刑罚的出现,标志着夏代法律制度已经产生。
  “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商代已具有成文法律,商朝的刑法严酷,有死刑、肉刑、流刑、徒刑等。
  西周的法律制度因于夏、商,到了西周更趋成熟。《吕刑》中对犯人施行五种刑罚的规定长达三千条;同时,明确规定了罚金等级和赎刑制度等。
  春秋战国春秋时期,奴隶制法制解体,各诸侯国的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成文法陆续颁布。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确立。各诸侯国陆续颁布了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中心内容的封建法律。秦代法律以酷烈而著称于世,刑罚种类繁多,手段也极为残酷,对罪犯往往数刑并施。
  先秦以前没有专设司法机关,只是设官理刑。夏有大理,商周有司寇。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设置掌握狱讼的最高法官。
  秦统一的秦王朝建立后,“廷尉”列为九卿之一,作为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移送的疑难案件。秦地方无专门的司法机关,郡守、县令兼行审判权,可自行处理一般案件。
  西汉,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制成《九章律》,确立以律、令、科、比为形式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种思想构成了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一直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
  汉代确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奠定了整个封建社会六部制度的基础。汉代中央仍以廷尉(又称大理)为最高司法长官,地方司法机关与秦基本相同。汉代对各种机构的员额和职权都有明确规定。
  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各朝都编纂法典。曹魏对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制定《魏律》18篇,规定五刑,使刑名进一步规范化;保护贵族、官僚、地主等8种权贵人物在审判上享有特权的“八议”也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这是中国古代刑法的重要发展。《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北魏、南陈法律中规定的官吏可以官抵罪的“官当”制度,对后世的封建法典皆有重大影响。
  隋唐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诸种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隋朝制定的《开皇律》在封建法典中占有重要地位。唐律把“十恶”特标篇首,律文全面反映了唐代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唐律》和《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影响极大,对亚洲一些国家亦有一定影响。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司法行政,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案件。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亦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唐朝时,每遇重大案件,皇帝通常命令大理寺卿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作“三司推事”。
  宋代司法机关不断扩大,职权分散。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和刑部之外,皇帝在宫中增设审刑院,掌审议大理寺上报的案件。宋元《宋刑统》是宋代的基本法典。宋朝全面强化封建专制主义,皇帝可随时颁布□令作为断罪处刑的依据。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两个朝代,在法律上亦反映出封建社会后期的时代特点。明、清法规以律为主,律外有诰、例、令、条例、则例、会典等。
  清代制定的《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明清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强化,司法权更趋集中、完善。于中央设都察院、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分典刑狱。对重大案件实行“三司会审”,清称“九卿会审”,标志着皇帝对司法权的严格控制。
  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条文的背后,有着极为复杂的社会思想因素。这些因素决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合流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维护“三纲五常”成为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成为法制的原则。
  ③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中国古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
  ④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中国古代法律最早表现为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皇帝是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司法大权。地方的审判权完全归属行政机关。
  感受完这一次古老的洗礼,我的受益良多。古代法律制度的背后承载了许多古老的历史文化和中国传统思想。只有我们更多地去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演变,才能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6):《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成就》读后感_800字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会会作为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由此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代,这也成为中国历史的标志点。回顾这三十多年来,改革开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是社会主义焕发前所未有的强大感召力,他改变了中国人的命运,改变了国家的命运,也改变了党的命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
  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达3645。2亿元,改革开放已为国民经济持续迅速增长,,到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3万亿元。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选举民主为主要标志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保障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1954年确立起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和完善。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切突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加强人大工作制订建设。改善国家权力机关运行机制;不断加强人大立法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层出不穷,特别是者皆火箭技术等领域已经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手。其中“神舟”载人航天飞船和“嫦娥一号”登月卫星的成功发射标志着我国的科学技术研究已进入了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52年57元提高到2008年4761元。呈正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52年的156元提高到2008年15781元。随着陈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现在人们的生活都很好,科技业很发达,但是如果没有毛泽东主席带领祖国人民十年抗战,建立了新中国;如果没有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主席们的领导下就不会有现在繁荣昌盛的祖国,更不会有我们幸福美满的生活!现在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我要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报效祖国!
 
    四年级:郭思颖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7):普法先行,关爱明天——读《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有感_1500字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变化,预防青少年犯罪面临着新的课题: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不少农民工子女变成了“留守儿童”,长期与祖辈生活在一起;一部分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入大城市,生活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互联网络越来越普及,未成年人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更加宽泛;各类娱乐场所、各种网络游戏引诱未成年人沉迷其中……面对新的形势,怎样进一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发生,成为摆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家庭、学校乃至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面前的一道课题。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在2009年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青少年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这个文件,是关心下一代的重要举措,是对青少年“五五”普法教育的充实和深化。搞好这项活动,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步入了大专,这个阶段是通往社会的桥梁,是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是光明,亦或是灰白。这个时期的我们还是青少年,容易冲动,有的时候会感情用事;比较叛逆,有的时候会特立独行。但是,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更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怎么做。
  这本书根据我们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理性思维能力较弱的特点,向我们阐释与我们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使我们能更有效地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这本书紧密结合道德、理想、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来进行,使我们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帮助我们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共利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就在于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这样不仅是加强了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还是全面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大专生的我们,现在需要懂得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也会有诱惑和危险,在以后还面临就业、恋爱。针对高中学生的特点和生活,书中的基本法律知识帮助我们了解作为公民、走入社会后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就业、消费等;与学校有关的权利,主要是告诉还是学生的我们,在权利行使和自身利益与学校还密切相关时,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护常识,使我们知道法律的约束力以及触犯法律面临的后果,帮助我们学习如何预防伤害以及在面对危险时怎样正确处理。法律的约束力就体现在树上的这些活生生的案例中。书中的“事件回顾”部分通过真实的案例向我们讲解了法律,还补充了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向我们表明它的有理性、实行性、重要性。
  书中有个故事名为“实习受伤谁负责”,这则小故事也是真实的,将17岁的李军从江西宜春特种学校来到深圳市保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学习。李军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弟弟又因为遭遇一场车祸而不幸造成下肢残疾,医疗费一直都没有赔偿到位。为了节省费用,实习期间过年时,李军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公司。一日,李军与同事发生纠纷,引发冲突,李军被同事刺伤刺死。这则事件告诉我们,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由谁来赔偿时同学们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7年6月26日公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学校组织和管理学校实习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维护同学们的权益。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有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实习期间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处理。书中“普法警言”告诉我们一句话:“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这句话很有道理,在在斗体现出法律知识给予每个人同等的保护,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啊,我还背出了一句普法警言呢: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
 
    一年级:1004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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