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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后感6篇

时间:2017-04-17 来源:优秀散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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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后感篇(一):读《哈姆雷特》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700字


读《哈姆雷特》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700字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生命的悲剧_读《哈姆雷特》有感800字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着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1200字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读《哈姆雷特》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600字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读《哈姆雷特》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700字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中学生读后感篇(二):读《目送》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900字


读《目送》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900字
这是一本奇妙的书。淡淡的文字,平淡的语调,细腻的感受,完全没有华丽的影子,也没什么大悲大喜。但却能让人很认真地读下去,在无形间净化着我们那被尘埃腐蚀的心灵。
这是一次关于亲情的坦言。“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多么朴实的文字,却触动了我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仔细想想,好像也真的是这样。年幼时的我们,总是走在最前面的那一个,向着朝阳迈去,而顺着我们的背影一直倒退回去就会发现,在那个最隐蔽的角落里,总有一个或两个人,他们的眼神,从我们出现在这世界上时,就从未离开过。他们或许期待,或许渴望我们的一回眸,一丝观注,但我们一直没给过。即便如此,每一次看他们的眼神时,那里总是带着说不清的深情与期盼。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我们也成为那个望背影的人时,才会真切的体会到父母那份痛楚与沉默。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我们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我们想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一切的感受,可被时间悄声无息地挡住了。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
真的是这样,有些感受只能一个人体会,有些眼泪只能一个人掉,有些痛苦只能一个人承担,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走。明白了这些,才算是真真正正的成长了吧。
这是一个人生命的历程。不管是时间也好,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该经历的会经历,该遗失的会遗失。生命是一条无法回转的轨道,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目送》这个光阴岁月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时光消逝中成长度过,我们的皮肤会由光滑到粗糙,我们的背影会由高大到佝偻,我们曾经拥有的也都会一一消失。这看起来是一场永恒的遗憾,但我们却能从这一次次的目送中提炼出最纯净的心灵,最温馨的回忆。
龙应台的文字是我最欣赏的,它如清晨的雨露,清新朝气,如黑暗的火焰,温暖明亮,带给我一种很平静的感觉。在喧嚣吵闹的课间读她的书,我的世界竟也莫名的变得安详了。
读《目送》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
如果你看过《安妮日记》,你就会学会坚强;如果你看过《老人与海》,你就会学会坚持;如果你看过《夏洛的网》,你就会学会真诚;如果你看过《目送》,你就会学会关爱和孝顺。
是的,关爱和孝顺,这本书里无疑体现出了作者对儿子的慈爱,对母亲的孝顺。从作者的母亲对作者的爱到作者的爱对他儿子的爱。让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出深深地情谊。龙应台的母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所以见过的人、见过的事、听说过的,全部都记不住。包括自己的女儿,也就是作者,并未记住,见过就忘。我能理解龙应台的心情,无奈和辛酸,把自己一手抚养大的最亲的挚爱,居然记不住他,虽说在记忆中有雨儿这么个人,却不知道龙应台就是他女儿。如果你的妈妈有一天和你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当你在夜晚默默帮他盖被,她拍掉你的手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的话后,你就会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么的难过。作者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看母亲,只为了想让她记起自己而已,这本是每个母亲都会、而且不需要子女去说的事儿,可在作者看来,让母亲记住自己已经是‘天方夜谭’罢了。
对于儿子,就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对于作者来说,看到儿子发的母亲节礼物,心里有些开心,因为安德烈貌似意识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所以发了这个网站。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对妈妈的依赖性不大了,什么事都自己去做,可能做事的时候即使有一些小问题也不会想到‘妈妈’这两个字了。
中国梦,我的中国梦就是希望那些已经成年的人,不管有多忙,都可以陪陪父母。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年少时生病送你去医院,一夜未眠;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的野蛮耍赖下带你去他们可能觉得浪费或者没有钱去的地方;你可以忽视他们从帮你换尿布到送你出国。但是你不可以忘了,他们是你的父母,养了你十几年甚至更久的人,最亲最爱的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孩子的在外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回家看儿女的人,可以抽空回家,尽管你很忙,尽管你可能抽不出身。但是记住,一定要去看他们。他们是孩子,还需要父母的爱。他们不是父母溺爱的,万千宠爱集齐一身的孩子。他们需要关爱。你或许会说‘他们有叔叔阿姨老师陪着,不会寂寞的’,但是你想过么,这些亲人再亲,也亲不过你们,因为你们是生他养他的人。谢谢龙应台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亲人的可贵。
父母,亲人无疑是你最亲的人,所以,抽空陪陪她吧。
别让她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读《目送》有感900字
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大人们不可以理解,自己才是正确的;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亲情”只是一句用于不同场合的套话,而从没有理解过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亲人的爱是天经地义的,从未想过要回报些什么……
但是,当我读过龙应台的《目送》后,彻底改变了我曾经的这些幼稚的想法……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猛地一震,继而涌出一股莫名的伤感——华安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妈妈的心,可是,他没有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的回头,而是选择了将背影送给他的妈妈。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他早已淡忘那个依赖母亲的小华安了,他不再是那个用怯怯的眼光看周围的那个小孩子了,是这样吗?还是他忘记了?他没有看到,妈妈的眼神一直都随着他的行进而移动;他没有注意到,妈妈的眼神一点点的燃起希望然后又一点点的暗淡下来。
这难道就是作者所说的那个“父女母子一场”的定义吗?那个被告知“不必追”的那段小路吗?不,不止这些,还有父女,还有那个张望父亲背影的女儿……
记得在作者回台湾那天,父亲骑了很破的车子送她,将她送到离学校很远的地方,原因就是车子太破,怕影响女儿的形象。而当时的作者呢?她是这样写的“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虽然她知道父亲出于好心,不想让她蒙受阴影,但她是多么希望父亲能把她送进校园啊,懂事的作者知道父亲的苦衷,没有央求,而是默默的理解了父亲,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没有追。这应该就是亲人之间的理解吧,这样的背影,凄凉且难忘。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这句话是那样的简单明了,但却是给我了深深的思考:作者为了照顾父亲,甚至自己的裙子上都沾上了污迹;为了多陪陪自己的父亲,宁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奔向机场,赶最晚的飞机……这一切,是不是应该让我们学习呢?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想要珍惜这些关爱,就要从点滴之事做起,从理解做起。
读《目送》有感_中学生读后感700字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窗外的雨已经停了。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在书里,那位母亲轻声的呼唤——雨儿。我不停地在问自己,谁目送了我,我又目送了谁。隔着一条马路,当我回头的时候,是谁在那里,是谁在哪里轻声呼唤我。
人们常常说,三生,可是真的又三生吗?如果又的话,今生的我在不停地被谁目送,来世我又会目送谁?“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真的是如此吗?许多年过去,当我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我是否会在拐角处回过头来,然后笑着对母亲说——妈;或者,我是否也会在母亲悲伤的目送中消失在拐角处?
我记得小的时候,我常常躺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将她那童年的故事,母亲的泪光是启蒙我的明珠。如今,我们两人之间却常常隔着一扇门,我在门里头,她在门外。我却没有勇气打开门……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孝敬父母,那是责任。年少时,母亲目送孩子离去,年老时,孩子目送母亲离去。那又是什么呢?目送着,背影消失里,只剩下哀伤和寂寞吗?不,不会的,我相信不会永远都是目送的。我想,我会打开那扇门的,我依旧可以像儿时那样,像儿时那样依偎母亲怀里,尽管母亲不再将她童年的故事了。
在这本书的魅力睿智的文字里,我看见了自己,在叹息作者的哀伤之余,也深深地体会到母亲,我的母亲的那么伤情。我想,许多年之后,等我也是一位母亲的时候,是否也会如此,是否也只是目送?
珍惜可以挽留,不是吗?也许,我现在所做的都只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相信,一句问候,一杯清茶,一个拥抱真的可以让那落寂消逝。也许,许多年后,我目送着母亲离去的时候,我仍然会悲伤、难过,但是,至少不会遗憾,不是吗?
目送——读龙应台《目送》有感1200字
假期读了龙应台的《目送》,书中写尽了作为女儿、母亲、姐妹的她与自己的父亲,儿子,哥哥一次次的聚散离合。一次次的目送也意味着人情的浓淡,一次次的目送讲述了多少沧桑巨变。
新学期伊始,我和爸爸离开了我们一直生活的营口,来到了大连。爸爸来这里工作,而我也来到了一个新的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突然的离别让我感到兴奋和恐惧,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摆脱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恐惧的是我面临的陌生环境常常让我感到离开了母亲的孤独。
曾几何时,我一直是她的翅膀下长不大的小小鸟,可是现在我要一个人来面对以前从来不用费心的日常生活,尽管还有爸爸,可他是个工作狂,忙的时候常常自己的顾不得吃饭。
临行前妈妈收拾好了我所有的该带走的东西,但我们踏上月台,例行挥挥手的一刹那,满载着行将远行的兴奋的我突然发现母亲眼角的泪痕---我是不是太粗心了,还是我太不在意了,我还没有能力去体会她此时此刻的感受。当列车渐行渐远,我依稀能感觉到妈妈一直站在初春的寒风中,列车,也许是我的身影,像一块吸力巨大磁铁,牵引着她的目光,就那样,她会一直望着远方。
这种经历让我想起《目送》一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作者的儿子安德烈,他在妈妈的心目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从小对母亲的依赖,“直到学校门口也不肯松开紧抓着我衣角的小手”“在通往学校的路上,在茫茫的人海中,一次又一次地回头,与我四目相对,跨越一切。”可是当他一天天长大,渐渐对母亲不解,不屑,甚至反感,当他终于有一天远赴异国求学,临上飞机之前,“我们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够到他的胸口,很明显,他在极力忍受着这种告别”“在他等待检查护照的过程中,我一直站在那里,等待他那一次又一次的回眸,但这次,他没有,他没有回头,甚至没有做出任何动作,自动门‘咻’地关闭了,再开门时,人影全无,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垃圾桶,就那样伫立,静默着……”
仔细想想,我和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我没有象安德烈那样对母亲“抵触”,但我以后不会吗?我永远不会吗?我不敢答应自己虽然我现在每天都乐此不疲第和妈妈电话汇报、滔滔不绝讲我的新生活,但我会不会有一天面对着她却默默无言吗?我不敢肯定。
时常想起和妈妈一起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看到我中意的东西,无论多么贵妈妈都会捡到篮子里,而有一次她选了一包自己喜欢的饼干,我竟然说“妈妈,这种口味的饼干最难吃了!快放回去吧!”在我的印象里,妈妈只对那些被我吃腻了而丢到一边的食品感兴趣,而且那样津津有味。
当年的妈妈身后的跟屁虫现在已经自己单飞了,我和她可能也要同样经历着无数次的彼此的目送,当她过来陪我度过每个周末返回营口,当我每次从营口返回大连,看着列车远去,看着彼此的身影从对方的视线中变小变小、直到消失,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在变老,而我,在长大。
没错,就象龙应台在书中所写:“我渐渐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与他的缘分是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在小路的这一段,他在小路的拐角处,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读《目送》有感900字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是作者写的让我永难忘怀一句话。但这短短的一句话里,又包含着多少,让作者流泪,难过的辛酸故事呢?作者对亲情,友情又是怎么诠释的呢?在这本书中,我们都能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目送》就好像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由68篇感人至深的散文组成,在这几十篇的散文里,作者写了对逝世的父亲的不舍,对日益苍老的母亲的心疼,对执意离开自己的儿子的无助,对昔日挚友的牵挂……
对于父母,无疑是作者的羁绊,在这个世界上,我想每个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我们的父母也不例外,他们细心的照料我们,直到我们长大,而他们所留下的,只有一头银发,和流失的岁月。
作者一直细致入微的照料她的父亲,直到父亲疾病缠身,最终逝世。这是件很残忍的事情,作者眼睁睁地目送着自己的亲人一步一步的走向时间的尽头,而自己能做的,只是默默的陪着他,走过他人生的最后这段路。这就是无常的人生啊!但是作者,并不后悔,恐惧,或是逃避,而是从容面对。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对于自己的孩子,是作者除父母之外,又一个重要的羁绊,从孩子呱呱坠地,到孩子出国留学,这期间,作者早已将孩子,归为生命中的一部分,无法离开。但是,孩子总是一味地想离开她,而作者只能选择,放手。
对于朋友,作者想起了小时候,一起玩耍的同伴,形影不离的挚友,志同道合的知音,但是,时间早已为他们染上了白发,画上了皱纹,有些,已经成了照片里的人,再也回不来了。谁也不能保证可以和你一起共同老去,面对死亡。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即使在另一个世界,我们依然会彼此凝望。
在这本书中,作者写下了她所经历的,无论是,失败和脆弱或是失落和放手,这些都包含着作者的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这种真情的流露,不禁使我潸然泪下……
在这条宽阔无边的生命长跑中,也许我们会经历很多很多,让你流泪,让你欢笑的事,伴随着获得与失去,但是到了最后的终点,你会发现,时间早已将过往的泪水风干,将伤口愈合,当我们从回忆的缠绵迷宫抽身而出,会发现人生也就是目送别人,和被别人目送着渐行渐远罢……
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向左看,向右看——读《目送》有感1500字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小时候,你牵着他稚嫩的小手,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维多利亚小学。他用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而你,用深沉的眼眸,注视着他。铃声一响,人影错杂,奔向不同的方向,他放开了你的手,在喧哗的穿梭纷乱的人群里,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随着奔流的人群走向远方。但他不断地回头,穿过一条无边无际的时间长河,他的视线和你凝望的眼神隔空交会。
背着书包的瘦小身影在你的凝望里消失在门里。
十多年后,你送十六岁的他到机场,告别时的拥抱,在十几年时光的沉淀下显得生涩。
你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你的深情他已不再熟悉,你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寸往前挪。,慢慢地,渐渐地,他的背影消失在你的视线里。
你一直在等待,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二十一岁的他和你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即使同路,即使同车,你们之间也只剩下只言片语。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内心的世界却和你一样波涛深邃,但是,你进不去,你失去了他青春的钥匙,被拒之门外。
你在凝望,等待他回眸一望,等着他发现你守望的背影,直至泪水朦胧你的双眼。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你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你的落寞,你的孤寂,你所受的沉默,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你读完博士学业回到大学教书的那一天,他用他那辆廉价的小货车长途送你,但却把车停在小巷里,卸下行李后,爬回车里,准备回去,启动引擎时摇下车窗对你说:“女儿,爸爸觉得对不起你,这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你望着他离去的车子留下的一团黑烟,黑烟散了,车子远了,只剩下你和你身边落寞的皮箱。
十多年后,你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已年迈,而你也不再年轻。这曾是小时候的你幻想了多少次的画面,能和父亲和谐地走在草坪上,幸福快乐又肆无忌惮地笑着。而现在你的时间再也不允许你拥抱着他聊天南地北的事,说寻常巷陌那些鸡零狗碎的琐事,你只能望着那个轮椅的背影,一点点,一点点向前,然后没入门内。
没有时间伤春悲秋,你转身,然后继续奔赴那茫茫的下一站。
不久后,火葬场的炉门前,一个又巨大又沉重的棺木,缓缓地往前移,雨丝被风斜吹着,飘入长廊,湿了你前额的头发,你撩开发丝,深深地,深深地凝望着,仿佛要把他所有的一切都装入脑子,望着大火里逐渐消失的身影,你才发现这已是最后一次。
你与他的最后一次目送,他已不能回头,只剩下你孤独的凝望。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世界以这种方式温柔地前行,而你,在一个个站牌处停留,伫立,目送。不能说,世界是残忍的,人生哪有什么恒长的厮守?你目送着父母子女的离开,目送着逐渐消失在光亮里的身影,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其实,你又何尝不是在目送你自己?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途,长到无法衡量。你目送着从前的那个青涩的孩子慢慢地远离你,一点点,一点点走进柔和浅淡的光里。你凝望着眼前的那个自己,跌跌撞撞地走向遥远的未来,未来是一片漆黑还是无限光亮,你无从得知。亲爱的你,站在生命的中点,目送着从前的,新的自己渐行渐远。时间一点点苍老,背影-----清晰,模糊,变淡变浅,终究还是不见了。目送着一个个和你有交集的人在稍作停留后又远去,却毋庸置疑的带给你温暖与美好,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站在旅途的中点站,你向左看,向右看,不断地目送着形形色色的人离开,也目送着自己越走越远。
向左看,向右看,目送在时间里,沉淀后只剩下记忆。

中学生读后感篇(三):《骆驼祥子》读后感_中学生读后感250字


我读了一本“抗战前夕中国最佳小说”——《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祥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祥子是一个即年轻力气又大,又能吃苦耐劳的车夫。他非常努力拉车,就是为了买一辆理想的车。在努力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挫折。使祥子变成了一个自私自利的人。而原来的祥子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祥子现在变成这样是因为金钱闪花了他的眼睛。为了钱而出卖了人格,借了别人的钱也不换。
祥子变成这样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私欲。为了钱甚至去抢。我们要正确看到钱,不要赚不干净的钱。而是要努力赚用劳动换来的钱。祥子生活在当时黑暗的社会里,变成那样也是难免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

中学生读后感篇(四):《伤仲永》读后感


《伤仲永》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这篇文章讲了一个故事:江西金溪县有个叫方仲永的小孩,聪颖过人,5岁时就能写出好诗。方仲永的父亲就天天带着他去别人家炫耀,但是却没有注意让方仲永进一步接受学习教育,结果方仲永的诗才日渐枯竭,十二三岁时写的诗已不像以前那么好,又过了七年他就“泯然众人矣”,才能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这件事情,揭示了天资与勤奋的关系。
天资和勤奋是一个人获得成就的重要条件。
好的天资是重要的,天资聪颖的人,只要付出比较少的努力,就能轻易取得普通人要花费很多心力才能取得的成果。有天资,再加上后天的努力,就更易实现别人难以实现的梦想。但是,天资好也要努力,如果不努力学习和工作,天资再好也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
《伤仲永》读后感
天资很重要,但是天才毕竟是少数人。天资差一些就不行吗?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不是天才或天资不够,即便如此,可是他们也能正常的生活,不少人甚至取得很大的成功。这正是因为他们笨鸟先飞、凭借了后天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无论是牛顿还是爱因斯坦,华罗庚或者是陈景润,他们小时候都不是什么“神童”,但是他们都是科学的巨匠,世人仰慕的先贤,他们最终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所依靠的,就是努力学习、勤奋刻苦……
鲁迅曾说过:“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爱迪生就是一个适例。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考试成绩经常是班上的倒数第一,他的老师说他是个不聪明的孩子。但是,他将勤补拙,兴趣广泛,努力工作。他的一生是在不断创造和发明中度过的。爱迪生每发明一件东西,都经历了艰苦的过程。就拿发明电灯来说,他差不多花费了2年的时间,每天工作几十个小时,试了1600多种材料,最终才制造出能够亮很久的电灯泡。正是因为勤奋工作,使得他一生共有约一千项创造发明,成为世界著名的发明大王,成为后人尊敬、学习的榜样,他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有人称赞他是天才,并询问这位“发明大王”成功的秘诀时,他答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天资聪颖,并不意味着一定成功;天资平凡,也不一定意味着失败。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于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相反,一个人即使天资一般,如果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
《伤仲永》读后感
陈慧慧
仲永天资聪慧但没经过后天的努力,沦为普通人。通过这件事让我想到,天才的决定因素是勤奋,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能成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如莫扎特应该熟悉吧,这位音乐神童五岁识五线谱,六岁便能做出令人赞叹不已的音乐。他对音乐有天赋,但也从没停止过学习,只因为他的不懈努力,才使他的音乐天赋永存。
天才在于勤奋,有天赋如果不勤奋将会像仲永一样不再是天才。
《伤仲永》读后感
张冰艳
天才方仲永才思敏捷,后来因为他父亲的见财眼开,没让他接受后天的教育,导致他成为平凡的人,通过他的事我得到的启示是,天才在于勤奋。
爱迪生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其实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我的小学同学小明,刻苦勤奋的学习,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真是夙兴夜寐宵衣旰食,他的不懈努力使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勤奋铸就天才,否则像方仲永一样沦为凡人。
《伤仲永》读后感
陈家莹
读了《伤仲永》一问得知,仲永天生聪明,后来没有接受后天教育变成了普通人,从中我懂得一个道理,天资聪慧的人要想使之永恒,必须不断的努力刻苦学习。正如华罗庚说的,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要想成功必须有付出,“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自古以来有建树的人都离不开一个“苦”字。如果有人异想天开,想获得成功却不肯刻苦勤奋,这样的人只是白日做梦。
所以说天才在于勤奋。
《伤仲永》读后感
朱华倩
仲永虽然才智过人,拥有上天赋予的才能,但他的父亲因为眼前的利益,不使学,这样不就等于放弃了一个天才吗?其实天才在于勤奋。
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历史长河中比比皆是,像匡衡为了夜以继日地学习,凿壁偷光成为伟人名垂千古。其实造就他成功的因素并不是这借来的“光”,而是他的勤奋刻苦。古人说,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没有耕耘哪来收获。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勤奋学习有关,但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不勤奋学习将会沦为庸人如方仲永。天上不会掉馅饼,兔子也只撞一次树,守株待兔不劳而获的事世上少有,而只有勤奋刻苦持之以恒才能使自己出类拔萃,成为佼佼者。《伤仲永》读后感

中学生读后感篇(五):莫泊桑小说读后感800字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800字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800字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www.99zuowen.com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800字
从艺术上说,《羊脂球》构思精巧,别具一格。小说从一开始,就把羊脂球机构于10人的流亡团体中,并以“马车上——陶特旅馆小住——马车继续前进”所规定的时空顺序容纳了故事的全部情节。这个马车流亡团体成了小说即封闭又开放的结构:相对于外界来说,离开普鲁士军队占领的鲁昂,克服于冰天雪地的阻碍,尽快到达目的地是这个马车结构成员的目标。结构内部成员中有分属于不同阶层的贵族,资产者和商人的三对有钱夫妇,两个教会修女,还有一位民主党人士和羊脂球。即九个上等人和一个妓女。随着行程的改变,同车的乘客发现同行的人居然有个妓女,于是上等男人开始躁动,正经的女人们开始蔑视,马车内出现九比一的分裂;随着吗陈的继续前进,饥饿感不断袭击车内的每一个人,当羊脂球从座位拖下一篮子自备的食品时,他们在矜持不久后将羊脂球够吃三天的食物迅速扫荡干净,于是不断地说着感激之词,这种友好的气氛一直维系到陶特旅馆;当普鲁士军队要求羊脂球过夜遭拒绝时,同行的乘客遭到扣行的株连。为了尽快出发,“上等人”一“九比一”的强大攻势对羊脂球软硬兼施,最终把羊脂球推下了火坑,羊脂球的退让只换来短暂的平衡。当马车继续上路时,这九个人正吃着各自备用的早餐,洋洋得意;而羊脂球一无所备,独自饮泣,在这里,无论贵族、资产者、正人君子,民族党人士还是修女,作者把他们作为丑的一面,作为丑的一团,作为丑的代表,美的参照物来加以刻画。羊脂球这一行象是作者着力刻画的,她善良,即尊重别人有庄重自爱,身为妓女却不“妓”;而那些并非作娼妓职业的上层人物却自私、虚伪、在大敌面前,这群衣冠禽兽竟然连一个地位低下,被正人君子所唾弃的妓女都不如。
《羊脂球》在有限的篇幅内传达出了对被侮辱与损害的下层任务的同情和赞扬。莫泊桑这种高超的写作手法很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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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后感篇(六):《秘密花园》读后感450字


自从我们庆师附小展开了六年读一百本书行动后,我已经读了第三本书《秘密花园》。
它以神奇而有奇妙的秘密花园为背景映出了小女孩玛莎的故事,她原本是一个粗鲁暴躁的女孩,可自从他的父亲母亲印度奶妈和所有的仆人被那一场残酷无情的瘟疫夺走了生命后,她的命运彻底改变了,她为了生存,来到了自己的姑父家,在那里她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和把门,同时认识了自己的小女仆的弟弟,名叫肯林。他是一个能与人交往融洽,也能与动物们交谈的小男孩。也认是了自己的表哥柯林,他身体憔悴,个性暴躁。在玛丽肯林俩人带他游览秘密花园和种植秘密花园,他渐渐的胖了起来,也变得十分强壮,最终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迹,让瘫痪多年的柯林变成了一个健壮的小伙子,跑的小鹿一样快。
通过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通往理想和命运的路不只是一条,也明白了人们不能盲目的去相信那些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准确判断而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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