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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只是把5篇

时间:2017-04-14 来源:抒情散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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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只是把篇一:有一种悲伤,不再提起_抒情散文2000字


有一个地方,一直都在旅途中,在风景里,有一个擦肩,有一场邂逅,总以为;只要遇见了,就不会离开。有一个人,真心爱过了,爱的那般心疼,那般牵挂于心。总以为,只要付出了我所有的真心,总会换回在乎,那么一点点的安慰即可。突然有一天,远走了,离开了,一辈子都不想再去提起,提起那段悲伤的存在。总以为忘记很容易,而却要用一辈子。那些刻骨铭心,那些撕心肺裂,那一段倾尽所有的感情,住在了心里的房牢。告别在生活的回忆中,忆起;心碎,明明知道是错过了,却还有在心里留着一个位置。
有时候;很想去一个城市,是因为想念那里的人。有一刻;但又一次不愿意提起时,只是因为心里的那份伤,深深的触动了心里的那片疼。我原本以为,回忆,让时间可以淡忘,然、越延越深。其实;我知道文字可以一直都懂我,懂我全部的心情,因为;我爱文字,我无比的挚爱文字,我喜爱文字的那种古朴,那种简述撰写的情感对话,我爱文字里,无人知晓的倾诉,我更喜爱那一笺浓墨淡淡写下的悲伤。如岁月之河漫漫流逝,如时间之歌轻轻吟唱。是否;悲伤曾也有过岁月的样子,走向了只有快乐的终点?
那些年;我们都有一个梦,曾为心中的那份梦,执着过,有过心酸和痛楚。那些年;我们心中都有一份无人知晓的情感,爱过一个人胜似爱自己。总以那样,所有的一切都值得,很多年后,当再一次,在记忆翻卷时,才发现,那时候,那些停驻在回忆的故事,是那么的可笑和幼稚,那么一段幸福的曾经,早已在记忆的颜色里,在时间的变迁里,枯黄如落叶,从前,曾经,一直都后来的后来,我们都懂了,总有一段悲伤,不愿意再提起。
时间是梦里的轻歌,携着往事的深沉,穿梭在繁华过的心海,流出了眼泪的河流。寂夜里的声音,是悲伤划落的心碎,我们总是时常想起,往事里的回忆,活着;好像从来没有为自己真正的活过一会,一直学着照顾别人,而却忘记了心疼自己,一直努力的拼命,却越来离自己的梦想越远。时间;可以教会人很多东西,告诉我们,被伤过,也被爱过,只是错过了很多,幸福过的曾经忧伤了未来。如果;在沧海的那头,没有了等待,就停下来,别再飞了,就算飞过沧海,也不会找不到想要的答案。
人生,抓住竟有的年华,为自己的梦想而活,没有什么让我们把自己一直活在回忆的深渊,背对时光的道路,在悲伤里消沉,在回忆里绝望,有人说;别做无谓的牺牲,别执着不值得的梦,别再爱不在乎自己的人,给自己,给他人,学会放生。记住生活的前方,太多美好,依旧在等着你。喧嚣现实里的浮华,往往会诱惑我们的内心,让生命的意义,失去了天上给予我们的价值。让清幽在内心的那份淡定胸怀,做我们想做的事,努力完成一生的梦想。
你不坚强,永远没有人看见你的脆弱,就算再悲伤,谁都不会知道你内心的伤痕都低有多深。悲伤里的人,或许都有一个故事,而你的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凄惨,都会被岁月湮灭,被时间珍藏,把自己活在前方,时光不会为谁而倒流,轮回不可能因为你的悲伤,而再次重反。生命的路,波澜起伏,我们要有惊风破浪的毅力,争做时间的强者,命运的前方,竟有多少光明,即使未知,也要去探究。悲伤只是一时的作祟,为何活没有任何价值观念的情感里,纠缠不休。
有一种悲伤,不愿再提起,不愿意在和任何人分享,那些孤单过的寂寞,那些流过心海的泪儿,那些时间里缱绻的色彩,那些在时光的转角处说出的再见,直到后来的故事里;再也没有了再见,而是再不见。伤过的心,碎过了繁华,走过的熟悉,陌生了缘分,太多无法回首的从前,在枯萎的脑海中,在时间里的,在很多次,我很怕别人问我……很多次;我很怕听到从前,因为悲伤,不愿提起,不愿再让记忆的根弦,触动心伤。曾感伤过所有的年华,等待了无数的岁月,泪湿了全部的故事,再也不愿再提起,那么一段悲伤。
有一首歌,陶醉过自己全部的心情,好像那一刻,只为那个人,起伏思念。有一种梦,残缺了很多美好,在岁月中落寞,在时间中无情,让我们懂得了时间是世上最无情的东西,把再深的感情,恩义,情愫,都会因天涯远隔岁月流失而渐渐淡去。这不是世事炎凉,也不是人情淡薄,而是因彼此的喜怒哀乐不能共享,岁月之风和时光之手淡化了心中的你我。所以请记住,再熟的路若不行走也会陌生,再深的情如不呵护也会如烟而逝。缘起缘灭,沧海桑田,这世间;只是世事皆无常。
总有一段路,一直都是一个人,就算不勇敢,也不能有脆弱,因为还要走的更远,即使不能回头,也要华丽的走完。或许;在那么多的悲伤和孤单里,会感到无尽的绝望,好像这个世界,早与自己,划清割线,是否脆弱要注定坚强?是否绝望注定希望?光阴斑驳,时光流逝,那些无言以对的沉默,在无声的结局里,慢慢地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学会了接受。懂、是岁月的无情,带走了缭绕的疼痛,悲伤陪着满目苍凉的孤单,渐行渐远,成为岁月的奴,伤感的墓。
浮世清欢,细水长流,所有的伤痕和欢乐,都是岁月里一晃而过的风景。或许;在记忆的碎梦里,只要折断了飞翔的翅膀,故事才会安静,悲伤就不会继续蔓延。时间把一切恍惚疏离,那些爱恨交加的情节,注定成为一段难言的过往,不能想起,不愿提起。时常对着远处不知名的天际,仰望头低上的天空,总觉得,自己的内心,为何有诉不尽的苦恼?忧伤有时候是走过心间的一缕清香,有时候是纸张上起舞,翩翩舞动的愁欢,无论如何找不到将要快乐的理由。
行一程山水,静看似水流年,许许多多飘落在季节枝头的眷恋,是那年风吹过的秋天,或许是留下了太多幸福过的画面,让悲伤的眼眸,凝聚在冰封的情感中,穿越了紧固的心门。其实;很多冥冥之中注定好的相逢,在悲伤的日子里,成为最不想掀起的一帘忧伤,如烟如故,如梦如初,无论任思绪如何渲染,都不敢忆起流年中的几经伤痛,如同一份眷恋,珍藏了好久,终会成为心碎的薄凉,步履着岁月流逝的河流,幻化成了永远无法交织的孤独和寂寞,在一瞬间的璀璨里,成为过往云烟,再也不愿提起的一段悲伤。
浅笑离愁,婉转牵绊,就好像悲伤这场盛宴,曾在无数的执念中,写满了太多的泪痕,在流年荒芜的画里,一笑而过,那些缘深缘浅终将缘来缘去,彻悟了思情的逐情,世间并没有天长地久,地老天荒,那些曾一段华丽的对望,是悲伤里浅笑的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些悲伤,假装不去想,就会淡忘。一段时光,一个片段,一段悲伤,一段无言,共谱着生命的年华,在沉静中释然了一份懂得。光阴荏苒的瞬间,又是一个秋风四起,枫叶飘零的季节,悲伤又能奈我如何?漫漫人生长路,总有一段无言的悲伤,不再提起。

伤只是把篇二:《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800字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800字
干净的少年,孤独的女孩,沉默的等在放学她放学后,震动不已却无人接听的手机,匕首般的语言,薄如纸的世事人情,以及躺在...
干净的少年,孤独的女孩,沉默的等在放学她放学后,震动不已却无人接听的手机,匕首般的语言,薄如纸的世事人情,以及躺在血泊中目光失焦的她……
这部小说不知是写几个人的故事,也许是写那个可怜女孩易遥,还是写那个曾经肯为易遥做一切的齐铭,也许是渴望得到一切的唐小米,还是写那些含辛茹苦的父母,或许还是写那对十分要好的兄妹。
对于不同的人我有不同的观念,对于易遥,我十分同情这个可怜女孩,她就应该和齐铭在一起,而且也不需要在乎其他人的话,毕竟齐铭相信她。对于齐铭,我认为你错了,你错的大错特错,你不该和顾森湘在一起,易遥那么爱你,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还有你最后为什么不听易遥的解释,虽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我想你应该相信她,不仅伤了你的心,还害死了两个那么爱你的女孩,易遥和顾森湘。对于唐小米,我认为你很坏,易遥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可你却时常刁难她,侮辱她。对于父母,我没什么可说了,只是林华凤刀子嘴豆腐心,可惜的是在她死后,易遥才发现她的温柔。对于顾森湘和顾森西,你们就不应出现,是你们破坏了齐铭易遥,不过没有你们,又怎么会有悲伤逆流成河呢
悲伤的思绪化作汹涌的河水,它并不是自西向东流,而是以你的心为目的地,它会流经你的整个身体,你会是什么感觉?甚至已经超过了感觉的范围,它会一点点击破你全身各处,直至全身崩溃,这是你不会知道你当时在干什么,它会在你身体内潜伏,使你的心慢慢变凉变凉,直到停止跳动,它才肯死去
我曾可笑以为世界是美好的,但由于思考这项功能不断完善,才发现这个世界处处充满了悲伤,这部文章正是我们生活的写照
她以一个必输的方法,证明自己的无辜,而代价是生命,如果那个男孩能有再多一点点的信任,悲剧不会再次发生,悲伤的河流也会渐行渐远,来的将是个平和的生活,造成错误的原因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他的不信,使她感到绝望,从而放弃世界。
如同曾经他和她在同一个屋檐下,一起开心,一起欢笑,而如今它的到来,使他慢慢被离开的她抛弃在黑暗里,而在她们的欢笑里,他真的感受到了悲伤,被熟悉的世界一点点放弃
如果我将来没有得到上天的眷恋,而得到悲伤,我也会在那个世界放弃我的时候,慢慢松开了手...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800字
从《幻城》到《夏末未至》,郭敬明的作品,一直透着淡淡的忧伤。
《悲伤逆流成河》从头到尾,我一直含着泪。
悲伤逆流成河,悲伤已流成河。
一点一点的,无穷无尽的悲伤,演变成巨大的绝望。
我的生活虽不像易瑶那般不幸,却有着和她类似的痛。
我的痛,与爱情无关。
悲伤的情绪一直在亲情里沉沦...
我恨父亲对母亲的忍让,我恨母亲对家庭的不忠,我恨家族对这个家庭的鄙夷。恨不得他们都去死!
我曾对父亲说:这个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你要谁?
我曾对父亲吼:为什么你们不离婚?你为什么舍不得那个女人?
我曾对母亲骂:你无耻!你怎么还不滚!我理直气壮,无视母亲悲愤的眼神...
父亲不停的喝酒,沉默...一直沉默...
当有一天回到家,母亲收拾着行李,哽咽着嘱咐着什么。我背过身,狠狠地咬着嘴唇。
最后她被接回来了,听说吃了安眠药,我默默的看着,把掉地的被子从新给她盖好,没有言语...
始终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至少这个家,还完整着...
令我痛的,仍然是那血肉之情...
直到今天,我才忽然想起,我曾孕育过一个生命!
十八岁...我惊慌...我胆怯...像瘟疫一样厌恶他...
十月,多么美好的季节...
十月十一日,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我亲手杀死了他...
现在才忽然忆起,那是一个生命...一个仅有46天的生命!
我也曾想用死来解脱,用死亡告别这个肮脏的世界,
好象死亡真的不是那么痛苦了,www.99zuowen.com,而是告别痛苦的方式....
可是当死亡真正一步一步逼近的时候,我懦弱了...我惶恐...我不甘...
你们鄙夷也好,你们嗤之以鼻也罢...
你读过《悲伤逆流成河》么?
读了...你能体会那种痛么?
痛了...悲伤真的可以逆流成河的...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800字
《悲伤逆流成河》就知道这又是一部充满悲伤的作品,看完全文果然又是一部让人沉浸在悲伤中的作品!唯一于以往不同的是,他的写作风格转型了。从以前那些华丽而忧伤的文字转变为简单直白的描述、但却更加触动人心。那些字字见血的简单平和的语句和字里行间浸透着的悲伤,让读者的心像被猛地戳了一下生生地作痛。编者在序言中写道!“这本书如果发表在年前会立刻在文坛掀起波澜。
如果发表在十年前也会在文坛引发骚动。”我也觉得应该是这样,作者用简单的对白将单亲家庭的血与泪,将暴富家庭的虚伪和抓狂表现得淋漓尽致,将少年少女心中的压抑与疼痛描写的入目三分。尤其描写两个女主人公死的时候,一个用短信做了死的宣告,鲜血带着甜腥的味道;一个从楼上轻轻一跳,像影子一样砸在地上。她们的死像蝴蝶一样轻盈柔美,而正是这样的轻盈柔美才让我们感到更痛。
本书的主人公齐铭有一颗善良之心。把他人的痛苦揽在自己的身上!但是塑造了易遥这一形象,使王子般的他显得懦弱无助。他想把易遥从无尽的黑暗深渊拯救出来,但却无能为力。反而一次次让她陷得更深。到最后只得选择远离她而去,因为他认为这女孩丢掉了原本干净纯洁的东西。殊不知这只是她对这个“肮脏世界”的反抗。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易遥从三次忍耐一次反击到后来的一次忍耐三次反击、包括她所伪装出来的冷漠、刻薄,甚至是恶毒都只是她对周遭虚伪的世界和人们的反抗。她活下去的勇气,只是因为齐铭的关心、信任和支持,所以当齐铭也不信任她时,她选择了死在他面前来换取她的信任和表明自己的清白。用生命来做赌注,这就是一个必输的赌局,然而输掉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的生命。这本书从一开始就让悲伤黑暗浮出水面,偶尔送来一阵温暖来迷惑读者的心。
结果却是揭开真相后更切肤的疼痛。顾森湘和顾森西这对姐弟的出场,就像是清新干净的百合,让人以为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结果他们却成了悲伤哀痛的陪衬者!让悲伤更刺痛人心。既然书名叫《悲伤逆流成河》就表明我们战胜不了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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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只是把篇三: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600字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600字
相濡以沫是一种最大的幸福。
——题记
外公突然变老了。像是一瞬间的事情,似乎昨天我还去喊与老友对弈的外公回家,今天外公就不记得我了。外公忘记了很多事情,变得像个小孩子,只有看见外婆才会安静下来。虽然不愿意,可无法逃避,外公变老了,这是每一个老人的魔咒。
现在的外公,只能做一些最简单的事了。我们买来一些干果,注入瓜子、核桃、板栗之类的,外公没事就拿来吃。我却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外公给干果剥壳时的小细节。
外公剥的很缓慢,却很仔细,一个个,一枚枚,果肉与壳分得很清楚鲜明,分门别类地装在两个大碗里。却不吃那剥好的果肉。直到剥出满满一碗,外公很自然地去厨房端给外婆,有些讨好地笑笑,外婆也不逆他的意,伸手抓一把后示意剩下的个他吃。我躲在门后悄悄地看,吃吃地笑,却也疑惑原因。
连着几天都如此,我去问外婆,外公剥干果的细节是为了什么。其实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了。早年外婆干农活时伤了手,恰巧那一阵子又很想吃核桃,外公就这样剥到一整碗后再端给她。虽然后来外婆的手伤好了,但她享受那个月的关心,又装了一阵子。外婆告诉我,其实外公知道她是在装病,只是不点破,依然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一剥,就是一辈子。
外婆说着,眼角洋溢的,都是幸福笑容,脸上也微微泛红。我也笑着,幸福着,感动着。
如今,外公已经永远离开了我们,离开了心爱的儿孙和挂念的外婆。而外婆,常常像外公当初一样,缓缓剥着一碗干果,那是她怎么也忘不了的细节。
曾有人说过,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那碗满满的浓情,让我难忘,我想,相濡以沫才是一种最大的幸福。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600字初中
初中时很喜欢和同学出去聚餐。
因为班里人都比较秀喜欢吃辣,所以每次选择的餐厅不外乎是火锅店,或者湘菜馆之类的。
吃到欢乐的时候,总有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直问旁边的人要纸巾或白开水。似乎每次都是那个男生在为所有人服务,他不太喜欢吃辣,所以充当着服务生的角色。
“嘿,递瓶水来!”旁边的人对他说。他从箱子里拿出一支水,打开,递给那个有需要的人。开始以为他可能看女生力气小,顺手帮忙开了那瓶水,可是随着聚餐次数的增加,渐渐发现,不论对男生、女生,他都会细心地扭开水,或打开纸巾,再递给别人。
因着这感动人的细节,我开始关注这名“服务生”的扮演者。他不多话,性格也比较内向,可他的细心却着实令我感动。
慢慢,中考临近,大家开始忙碌起来,在没有以前那么频繁的聚餐。于是有了一个约定:中考完好好聚一餐!中考最后一门科的铃刚打响,我就按捺不住想冲出去的心情。终于,我们在校门口集合,也不顾什么形象,在炎热的六月坐在路边吃着加了勺的辣椒酱的麻辣烫。
我走到那位男生面前,看着他碗中清淡的汤,忍不住说:“最后一天了,别那么顾形象啦!”他加了一大勺辣椒酱表示默认,我这才讶异于他竟会吃辣。似乎懂得了什么……
那天大家沉浸在毕业的喜悦与别离的伤感之中,许多人发起了日志回忆初中三年生活。那男生只是发了条签名:你们以后别吃辣吃得那么没形象啦,手油油的也没人帮你们开水瓶了。
果然,我猜对了。并不是不会吃辣,只是为了我们,暂时抛弃了自己的爱好。
后来,有一次和校外的朋友去吃个火锅。当我习惯性接过身边的人递过来的水时,再也不能直接喝了。
一点小细节而已,竟又让我想起了那位男生……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700字
也许是记忆力的关系吧,我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认识的人,忘记了相貌,却记得那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话;发生的事,忘记了过程,却记得那时候的一个细节,一个想法,或是一处风景。
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和我处处作对的同桌。我们似乎是天敌,每天都要大战三百回合,把班里闹得鸡犬不宁。也怪得很,虽然我们一见面就是非打即骂的,但要是对方出了什么事,我们就会非常着急,对对方关怀备至。一天我看到她一脸严肃地坐在座位上,就好心地问她说:“你怎么回事啊?”她一抬头,我看到了她的眼神。我忘记了她说了些什么,甚至忘了她的姓名和长相,却记得她的这个坚定的眼神。
当时我还不太理解这个眼神。我之所以记住了它,大概是因为我觉得那个眼神很奇特吧!就好像一个人突然变得目光炯炯,充满自信,决心放手一搏一样。我又一次看到这种眼神,是在初中我的一位好友身上。她那时因为身体不舒服,数学考得很差,所以一直很不开心。我正打算劝说她看开些时,她突然盯着我,说:“我想明白了,你们看着吧,我下一次考试要一雪前耻,扬眉吐气一番!”她果然做到了。她那时的眼神无比坚定。
我其实是一个没什么上进心,又不太努力的人。想想看,我似乎没有什么下决心一定要争取的东西,也没什么一定要达到的目标。那两件事过后,我偶尔也开始思考:我是否也能成为那样的人呢?我是否也可以为了一个目标努力地拼搏呢?细细想来,我也有自己藏在心底的想要完成的梦想啊!
我开始慢慢地改变自己。我开始努力了,开始好强了,开始追逐起了自己的梦想。因为我希望,我也可以拥有那样坚定的眼神,有那样完成目标的决心!
是那令人难忘的细节打动了我,让我有了这样的勇气。这令人难忘的细节,是很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的。那让我改变的眼神,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我希望,今后我的这样的眼神也可以让人改变。
令我难忘的细节,谢谢你让我的改变!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1000字
初中要上晚自习,学校不提供住宿,我们每天都要在放学后回家,和我同路的有名男生,他也是当时我的同桌,住得近,坐得近,自然走得也比较近。但说实在话,我并不是很喜欢他,甚至还有点点瞧不起他。
他自己对我说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有拜把的江湖兄弟,后来兄弟的堕落带给他记忆中抹不去的伤疤;他喜欢看《盗墓笔记》,这本网络小说尽管老师多次表示不提倡同学们看的意思,但他似乎陷入得无可救药;他一直想证明自己有绅士风度,但让他最难为情的是,他的学习成绩,他辩解自己付出了努力,却一直稳如泰山般的顽固不肯上涨。
可是后来,他身上的一个小小细节让我改变了我的成见。
这个细节就是发生在初中晚自习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
小区的后门有一道电子门,用门禁卡一刷就能推开,安全中带有些不便,很多人走到门前要为寻找门禁卡而停顿数分钟。如果遇到不好的天气,找门禁卡开门俨然成了障碍。如果有人比如门卫帮忙开开门当然最好不过了。但我去从来没有为此抱怨过!并非我运气好,实在是另有他因。我们——我和他——每次晚自习回来,走到后门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出头,他——我的同伴的手里总会握着钥匙链——上面吊着门禁卡。我知道他在半路,甚至学校里就把它放在口袋里了。也许是怕麻烦吧,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临近小区门前,他就会显得兴奋异常,步履轻盈,双眼放光;每次他都像小孩似的抢在人群之前刷卡!推开门,单手按住门环,另一只手做出请进的姿势,笑容可掬,一副很满足的样子。
这个细节我第一次碰见时并不以为意,但随着一而再再而三上演时,我终于由不以为意到诧异,再到向他追问实情了。
他告诉我,其实自己对自己也一直很不满意,觉得自己总是不能被别人认同。直到有一次,自己偶尔为他人开门后,人家真诚的一声谢谢让自己突然滋生了一种异样的开心。此后,自己就有了这个不间断的重复细节。别人开了门就走,任由它自动合上阻碍身后的人,他却一直挡在门前为别人开绿灯。为的其实只是省去路人一些麻烦;用自己的一分钟换别人许多个一分钟是值得的,他这样告诉我。就是这么一件小事,他坚持了两年,直到他搬离这个小区。有人说过谢谢,也习惯了很多人的漠视。习惯成自然,他只做认为值得的事,不做别人认为值得的事。
这件事过去已有多年,这位朋友的容貌也因我新朋友的不断增多,不断刷新而逐渐模糊,但那时那人的那个细节——像小孩似的抢在人群之前刷卡——我却一直记得。这个细节影响了他自己,也影响了我,让我明白了细节的意义。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700字初中
生活中的繁杂琐事,随着岁月的消逝。唯有细节令人难忘。回想一个人呢?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人给我印象深刻的细节,尽管距离阻隔了我们,仍存在的是我跟她的——回忆。
九年来,我都不曾孤单过,因为有她默默的行着,无论在哪、我们都会在一起。如今,现实阻隔了我跟她、就如同这样一句:“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跟她选择了不同的学校、不得不用“各奔东西”这个词来形容我们了。这九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是遐想中的好,自然我所注意她的细节会比较的与众不同些……就是她的那双——耳朵!很大。很漂亮。题目让我再次勾起了对她的摸索……追寻着……追寻着我对她触碰过的细节!
她是一个永不言败的女孩,纯真、善良是她具备的个性。对于学习她会不思进取、超越对手的竞争力。她很不喜欢别人碰她的耳朵,要是谁存心的想碰一下。哪怕是一下下她都会跟你闹、会生气(当然也包括我)因此,她的这双耳朵成了我回忆她的细节。
纯真——她很喜欢小孩。记得她带一小孩玩,我放眼一看、惊叹道“谁家小孩身上那么脏呀?”(心想的)平时眼里容不下一丁点脏的她可以跟一个小孩玩的那么起劲?匪夷所思。再看,那小孩在干嘛呢?咦?好像在玩她的那双耳朵耶。看看她都没生气并且还笑得那么开心,真的。那一刻我感觉她是如此的——纯真!
她,让我印象最深的那对耳朵,希望你可以聆听我内心对你的渴望,号召你可以每天过得开心、幸福、快乐!告诉你,每个瞬间,是我从回忆凝视那对耳朵的开始,这是没有人可以替代的。这是属于你的、我的细节。相信。我们的友谊不仅建在心灵处、且建在你给我的细节上。那对漂亮的——耳朵!
顷刻间的回忆、仍是那对漂亮的耳朵,我想、心灵的铭记。回忆、从那瞬间开始、深秋的季节、飘落的树叶、既伤感有清凉的回忆中……回忆着我——最挚爱的朋友!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700字
在我的小学的记忆里,已不记得大多数人的容貌了,单位有一个人,是令我难忘的。
他并不突出,方方正正的国字脸,留半寸小平头,或许他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出的人罢。但他却成功的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只因为他那让我难忘的细节——
他喜欢抓头发,喜欢在思索攻克一道难题时抓头发;喜欢在遮掩自己的不好意思的时候抓头发——但这似乎没有作用,因为这小细节已暴露出他的真正了。其实我有时候也在想,当他步入暮年之际,还会有这短短的粗发让他抓吗?我觉得不会。
她喜欢思索难题,我并不是一个有耐性的人,并不喜欢去花费时间去攻克那些曲曲环环的麻烦的东西,他每次做完后,他就教我,简单快捷而有效。抓头发,抓头发罢,我想他那时也是绞尽脑汁的尽量简化吧,他知道我的个性似的,所以,从学习上,便是那抓头发使我回忆,感动。
在日常里,便是他那嘴角的微微上抬。而这导致的结果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你要被坑了,而且程度随着角度的上升,嘴角的上扬改变。当他笑得异常灿烂,仿佛周围都要发出圣光似的时候,可得小心了,身后可能就是让你悲剧的万丈深渊。
有一次,他问我:“你的全名是什么?”嘴角微微上咧,而天真的我全无意识到危险的靠近,虽然很奇怪,但还是回答了。“老师跟我们说过有些人名字里带什么就表示五行缺什么,对吧?”“没错。”“那XX鑫缺金吗?”“缺!”“XX淼呢,缺水吗?”“缺啊!”“XX森呢,缺木对吧?”“缺啊!”他一连问我一堆人的名字,无一不是回答缺的,我有些烦了,就一直回答“缺”。知道他问我:“那‘XX德’缺德吗?”“缺!”说完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了什么。整个教室的人都笑了,笑声似乎要把教室掀顶。我欲哭无泪,实是悲剧。
这就是他,这就是他令我难忘的细节。我现在抓着头发,咧着嘴,写作文,殊不知他别后可好。
令人难忘的细节_关于历史的作文1000字
在这一个细节制胜的时代,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任何一件事件都是做出来而不是喊出来的,例如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不把小事做细,一件没有预料的事件可能引起故障,一个长被忽视的小问题可能导致一次危机,每一个大问题里都有一系列的小问题露面。别人说: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只有花大力气,把小事做细,才能把事情做好;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
看了在《三国演义》中,英雄辈出,他们或沉稳干练,或有情有义,或足智多谋,或阴险狡诈。无论他们有什么样的性格,他们都是那个群雄并起的年代里最值得纪念的人。
书中我最难忘的细节是在“曹孟德败师淯水”这一回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曹操落败而逃时“操急骤马冲波过河,才上得岸,贼兵一箭射来,正中马眼,那马扑地倒了。操长子曹昂,即以己所乘之战马奉操。操上马急奔。曹昂却被乱箭射死。”奠典韦时,曹操大哭,自己也承认道,失去儿子时都没有哭。
看到这段话时我觉得特别悲哀,为曹昂,也为曹操。众所周知,曹操被世人称作“奸雄”,他明知自己错杀无辜却又杀了吕伯奢,并说了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他为了达到自己称霸天下的目的,其他人的生命都无所谓,甚至是自己儿子的性命。多么残忍啊!作为一个军事家,他曾领导著名的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作为一个政治家,他统一北方,唯才是举;作为一个文学家,他“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诗篇广为流传;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竟骑着儿子的战马逃走,儿子却被乱箭射死。他没有掉一滴泪,却可以为帮他打天下的典韦的死恸哭。这是怎样的父亲啊!
想起我的父亲,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他十分疼爱我,把我视作他的掌上明珠,他从不隐藏对我的感情,总唤我作“我的好女儿”。行动上也处处体现着。初中时,每天放学回家都很晚,爸爸总是做好饭站在阳台等待我的身影出现,再把已经凉了的饭菜热一遍,饿着肚子等我一起吃饭。后来和同学说起,才知道他们很多都是自己吃冷饭的。最近离开家,才更加体会到父亲那份爱,那份温暖。
相比曹昂,我是多么幸福啊!他是这么孝顺的儿子,舍身救父,却又这么不负责任的父亲;曹操有这么好的儿子却不懂得珍惜。
在当今,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向曹昂学习,他的孝顺;作为父母,却千万不能学习曹操。
在《三国演义》这本厚厚的书中,通过这一小小的细节,我感到曹操这位奸雄不成功的一面。我忍不住轻吟: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伤只是把篇四:《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刘备说得好:勿已善小而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水浒传》写于明末清初的施耐庵,被称为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还有一个名字《忠义水浒传》,《水浒传》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英雄的形象。
《水浒传》中一宋江的义气最为显着。对朝廷,他忠,‘宁可朝廷我负我,不可我负朝廷’,这足以表明他的忠。对父母,他孝,不然他怎会有‘孝义黑三郎’的外号,这足以表明他的孝。对朋友,他义,江湖人送外号‘及时雨’,这足以表明他的义。李逵,外号‘黑旋风’,他对宋江忠心耿耿,直到被逼喝毒酒还喊着要和宋江在一起。这不是李逵傻,而是他义:为啦兄弟,宁可死也要在一起。
总而言之,《水浒传》是描写兄弟情的。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有宋江、吴用、卢俊义、公孙胜、关胜等,故事就以他们而展开。
这一伙好汉啸聚山林、劫富济贫。他们面对朝廷多次进攻也不退缩,都一一将他们打退,还从中收服了许多将领。朝廷面对这支越战越勇的军队一筹莫展。
有一天,皇帝手下的一个奸臣高俅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的策略,叫皇帝招安他们,然后再让他们攻打那些农民起义军。梁山好汉被招安后,就去镇压农民起义军。就说与方腊起义军的战斗吧,宋江的手下将士死的死、伤的伤、走的走、隐的隐,损失大半,只剩下二十几个人。而剩下的人中,宋江和李逵被奸臣用毒酒毒死;卢俊义又被水银毒伤,失足落入水中而亡;吴用、花荣也在宋江和李逵墓碑前自缢而死。故事最终以悲惨的结局结束。看这本书时,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为他们的结局而伤心!
《水浒传》里,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李逵了,他粗中有细、直爽率真、脾气火爆、忠义两全、勇猛无比。说他粗中有细,是因为他做县令时的一次审案。有一次,农民张老告当地的土财主,说他强行夺走了自己的两亩地。当土财主送给李逵几张银票后,李逵就知道肯定是这个财主霸占了张老的地。于是就诈他说:“张老告你说你偷了他四亩地契,你可知罪?”财主中计,急忙说:“哪来四亩?只有两亩。”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李逵立即叫小吏把财主拖出去打一百大板,并归还两亩田地。说李逵忠义两全、勇猛无比,是因为江州劫法场事件。宋江和戴宗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一马当先,冲入敌群,逢人就杀,勇不可挡,为救两位义士,立下汗马功劳。说李逵脾气火爆、直爽率真,是因为他在朝廷招安、诏书送到时,一怒之下,把诏书撕成两半,原因只是因为陈太尉说话不尊重梁山好汉,态度傲慢。诏书上多把梁山好汉比作草寇。李逵不仅撕了诏书,还把钦差大骂了一通:“写来的诏书是谁说的话?你那皇帝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儿,倒要做大!你那皇帝姓宋,我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书的官员,尽都杀了!”好在众人都来解劝,把黑旋风推下堂去,李逵这才罢休。
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对朋友我们不能有福同享、有难不当,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患难与共的。曹雪芹有句名言:“万两黄金容易得,之心一个也难求。”同学之间应真心相待,建立永久性的友谊,而不是易破碎的!
《水浒传》虽然读完了,但书中许多情节令我回味无穷!回味作者精湛的语言,我仿佛置身于梦境般,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和那些梁山英雄们一起经历当时的事情。好啊!这本书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啊!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给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作为祖国的教育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的后代培养成为新一代人才,以把我们祖国建设成为更富强昌盛的国家。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水浒传》又名《忠义水浒传》,一般简称《水浒》。成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小说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全书主要是通过对起义英雄的歌颂和对他们的斗争的描绘中具体表现出来的,因而英雄形象塑造的成功,使作品具有光辉艺术生命的重要因素。
本文作者是施耐庵。本书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这些英雄好汉都有着自己的称号如:小旋风-柴进、黑旋风-李逵、及时雨-宋江……本书讲述了许多的故事如:武松打虎、宋公明三打祝家庄、卢俊义活捉史文恭……本书共二十六回合(我买的书故事不全)。每回合讲述两个故事,共五十二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是:武松打虎。主要内容是:(只说精彩部分)武松见老虎又扑了过来,略一侧身,纵身跃起,双手抡起哨棒,用尽全身力气一棒子从空中劈下,只听“啪”一声,哨棒断成了两截。原来武松这一棒打在头顶的树枝上,震得那树连枝带叶纷纷落下。这样又激怒了老虎。它纵身想武松猛扑过来。武松急忙后退,闪过老虎这一扑,老虎的两只前爪恰好落在他的前面。武松丢掉手上的那半根哨棒,双手把老虎揪住猛地往地上一按,狠狠的打了一两百下,老虎全身是血,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喝酒会误事而且会伤害人的性命,像李逵等人喝多了酒就会杀人。还知道了:宋江他们替天行道,智勇双全,抓到一些好汉就劝他们归入梁上并厚礼款待。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纷纷五代乱离间,一旦云开复见天。”水浒传的神情色彩,至今无以忘却——
他是现实与浪漫的结合:植根於现实,又把自己的爱憎感情熔铸在人物身上;他的情节引人入胜:生动曲折,腾挪跌宕,使人完全身临其境。
北宋末年,朝政腐败,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上至朝廷命官,下至普通百姓,甚至是鸡鸣狗盗之徒,随着对官府幻想的一点点破灭,连生存都难以维系,最终都被逼上梁山。然而,当人民起义的壮举使好汉们士气日益高涨的时候,宋江的接受招安改变了一切……
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水浒》时,他就深深的触动了我心底最深处的灵魂,使我不禁潸然泪下:
一次次艰苦的行程,一场场艰难的战斗,为的只是“忠义”二字。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的忠,除暴安良即是忠,报效祖国也是忠,宁死不屈更是忠。忠,其实很好做到。真正难做到的,即是“义”: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兄弟连心,其力断金”,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为朋友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义”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这,却还远远不能算“义”。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也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只有真正的义士,才会懂得。只有拥有者两样精神,才是真正的“义”!
他们都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好汉,可这往往却不是为了他们,而是为了百姓的安宁和希望,可谁又会了解他们的一番苦心呢?有时,一百零八个好汉的命运,也会令人意想不到——
虽然,身经百战的他们屡立战功,却丝毫逃脱不了残忍的命运。奸贼当道,即使是各有千秋的他们,也同样无能为力,只能眼看他们逍遥法外。有人说,这是宋江的过错,可我却不以为然:梁山泊悲剧,并非宋江之过。梁山泊悲剧,这也是宋代的悲剧,是中国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虽然,还有些深深的遗憾,但各路英雄的宁死不屈,已将我震撼其中——

伤只是把篇五:又一次腿伤_写受伤的作文1200字


这个学期的腿伤好像总是和我过不去。
在这次右腿受伤之前,我的左腿在半年前曾歇菜过一次。
那是在去年暑假,我和同学到北京观看奥运会期间,在清华附中和一群湘西的家伙打篮球,那些人也真够野的,没过多久我就因为大腿被撞伤而光荣的离场了,可是当时我并没有被引起多大注意。回家之后,才发现大腿部分有点浮肿,过了几天发现疼痛还未消失,才意识到这次疼痛持续的时间太长了一点。很快,我的整个大腿开始肿胀,连走路都成困难,我只得郁闷地在家呆上一天后,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残疾人模式……那时留给我最深刻的记忆就是一瘸一拐的令我自己都心烦的步伐以及不能够蹲下身子的痛苦。
那时只是因为没有注意罢了,而这次纯粹就是个意外。
这天和哥哥去爬山。爬山是一项颇费体力的活儿,海拔800米虽然不是特别高,但也不算太低了,至少要花费3个多小时走上去的空隙里足够减掉你身体内一小部分脂肪了;其实对我来说这还不算什么,所以上山时除了在路上抱怨了几句外,还是比较顺利地到达了山顶,但是下山的途中,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我喜欢走小路,用我自己的话来说,这座从我小就开始攀爬的山对于我来说绝对是轻车熟路。记得爷爷奶奶们总是让我们小心,最好别走小路,但是我起码在这些稍稍崎岖的道路上穿行了不下于几十回,怎么可能会出问题呢?然而,意外之所以称为意外,就是因为它发生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好吧,这个解释真够牵强的。
我发誓我没有看清楚脚下那块欠揍的石头,当时我只是想从斜坡的一个较为倾斜的地方跳到面前这个小小的坑洞中来保持平衡。我大约助跑了1米左右,正在往下跳的时候,被脚下那块欠揍的石头给生生地绊倒了。
斜坡之所以称为斜坡(好吧,我不做解释了,我知道这很欠抽),它能让我竖直地往下滚去,那一短暂的瞬间我终于体会到了生与死之间的刺激感,当然,我是个对自己负责任的人,暂时我还是想在这个无聊的世间多活些时日的,于是我很快地抓住了一根卡在石头上的藤蔓,然后飞快地跳到了公路上,然后,吃惊地盯着自己那条血迹斑斑的右腿。
其实在跳到公路上之前,我有一个短暂的停顿,那时我瞄到了右腿上那不断涌出红墨水般的鲜血的伤口,血流得很快,以至于没有给我思考的时间,于是我不顾一切地直接从两米远的地方跳到公路上,当时心里只想着证明“老子右腿还没废呢”。
真的没废,还算幸运,只是被一块尖利的石头掀开了一部分肉体,并没有伤到骨头。伤口看起来就像一个被虫子钻过的口子,伴随着殷红的、还在不断冒出的鲜血,确实有点恐怖,但我当时的感觉还是处于刺激之中,于是笑嘻嘻地对着哥哥大喊:“拿几张干净点儿的纸过来!”。
由于鲜血已经布满了整条右腿,我基本上分不清到底是只有一个伤口还是有着无数条伤口,只管着不断地用水擦洗着已经麻木到不会感觉疼痛的伤口,然而事实却证明伤口的数量接近于30……
只得拨通老爸的电话。老爸把我送到一个中型医院里缝了几针,在那个十块钱只能当一块钱花的地方,我持续接受着清洗、消毒、缝针、涂药、上纱布;打实验针,打点滴,吃药……繁琐的护理!其实我当时很想说“你们的麻醉药还不如我当时被石头撞开伤口的那一瞬间的麻木感好使”,以及“开这么多针你们不是在玩我吧”,没办法,中、大型医院一般都是些最没有医德的家伙聚集的抢钱场,谁叫我摔成这样,活该被抢。
考虑到几天后还得去香港旅游,这两天我只能在家老老实实地呆着养伤。这滋味可真是不好受,不过这次还好是在放假,我的形象得到了很好的维护,当然,得除去右腿上那几十条天知道会不会消除的伤疤。
以后得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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