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DF在线转换  >  文书  >  承诺书

文明养犬承诺书范文4篇

  • 承诺书
  • 2020-10-31 18:11:42


文明养犬承诺书(1)

  为确保[xxx市养犬管理条例]顺利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县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本人在 养犬过程 中承诺:

  1. 保证遵守[xxx市养犬管理条例];

  2. 保证依法 及时为所养犬办理登记及年检手续;

  3. 保证积极配合有 关部门 单位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4. 保证不遗弃所养犬;

  5. 保证在 犬死亡 丢失后及时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

  6. 保证所养犬不扰民;

  7. 保证所养犬不伤人,并认真履行对所养犬的看管义务;

  8. 保证遵守居民(村民)委员会制订的养犬公约;

  9.保证遛犬栓绳,遛犬不进入禁遛区域;

  10. 保证不饲养大型犬 烈性犬 禁养犬只;

  11.保证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如违反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处置。


文明养犬承诺书(2)

  一 积极主动为犬只注册 免疫;

  二 不在 居民居住区 商业区 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地区饲养烈性犬;

  三 饲养两只以上 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 社区或者住宅区的相关公约,并出具居委会或邻居同意饲养的证明;

  四 大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由成年人牵领并束犬链;

  五 犬只在 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主动立即清除;

  六 不在 高峰时间携犬外出或乘坐电梯(遇犬只患病时除外),同时做到避让老年人 残疾人 孕妇和儿童以及不喜爱犬的群众(犬主应主动拉紧牵引绳并使用礼貌用语请上 述人员先行通过);

  七 携犬乘坐电梯时应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八 携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先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九 不携犬进入下列场所(导盲犬及残疾人扶助犬除外);

  1 除出租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2 党政机关 医院 学校 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3 影剧院 博物馆 展览馆 体育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4 公园 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及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十 约束犬只不狂吠扰民,对于喜爱吠叫的犬只应主动为其佩带上 口罩进行约束;

  十一 每年定期为狗狗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十二 外出避狗使用犬链,烈性犬使用嘴套,尽量避开近距离(1-2米)接触小孩 老人 孕妇等人群;

  十三 外出时及时清理狗狗粪便,并妥善处置(如用报纸或胶袋妥善包好并放置垃圾箱);

  十四 以正确合作的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狗狗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十五 睦邻友好 不让狗狗居家时扰民;

  十六 善待狗狗,提供必要的养育 护理 练习及医疗条件,不长期因禁 拴养狗狗,不虐待狗狗,不遗弃所养的宠物;

  十七 尽量为狗狗创新平生养护的条件,绝不遗弃狗狗;

  十八 积极配合有 关部门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文明养犬承诺书(3)

  为维护小区居住环境和公共秩序,共建和谐社区,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xxx养犬业主,做如下承诺:

  一 严格遵守[xx市养犬管理规定]。

  二 按规定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按规定每年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证年检。

  三 按有 关规定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四 不得携犬进入小区公共绿地 公共健身游乐场所。

  五 携犬出户时,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行人。

  六 对犬在 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 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歇息时,承诺人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予以制止。

  对以上 承诺如有 违反,给他人造成伤害,由承诺人负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文明养犬承诺书(4)

  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预防狂犬病危害,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根据[加强xx市 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有 关规定,本人(单位)承诺如下:

  1.遵守[xx市 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做到文明养犬。

  2.按规定进行登记,按期到动物防疫机构指定地点注射疫苗,按期办理犬只登记年审。

  3.不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 医院 学校 大型商场 酒店 影剧院 博物馆 美术馆 图书馆 少年宫 体育场馆 文物保护单位 宗教场所 广场 公园 游园 公共绿地 车站 码头 航空港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 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不放任 驱使犬只恐吓他人。

  4.携犬只外出时,用犬绳牵引 悬挂犬只标识,必要时为犬只戴上 嘴套,避让老人 孕妇 儿童和残疾人,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5.不饲养违规大型犬 烈性犬。

  6.不因养犬干扰邻近居民和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歇息时,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予以制止。

  7.善待犬只,不遗弃病犬或伤残犬只。

  8.犬只死亡,及时注销登记并妥善做好无害化处置。

  9.积极配合犬类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0.自觉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养犬义务,如违反以上 承诺,本人(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