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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早餐的好处6篇

时间:2018-08-12 来源:宋代诗词鉴赏 点击:

【www.xjwk.net--宋代诗词鉴赏】

一:[吃早餐的好处]不爱吃早饭的小猪哼哼


哼哼是一只不爱吃早饭的小猪,像往常一样,猪妈妈叫醒小猪哼哼。

“哼哼——哼哼——快起床,再不起床上学就要迟到了。”

小猪哼哼揉了揉眼睛,洗漱好后背上了书包,猪妈妈从厨房拿出丰富的早餐,可是小猪哼哼并不想吃。背上书包就去了学校。

渐渐的小猪开始无精打采,提不起精神来,老师找到猪妈妈,说小猪在学校的状态非常的不好。猪妈妈带小猪哼哼来到了医院做检查,医生说:“小猪哼哼因为长期不吃早餐,脑组织正处于发育期,血、氧、葡萄糖的需求量比成人还高。如血糖过低,脑意识活动就会出现障碍,长期如此,势必影响脑的重量和形态发育。”

小猪哼哼听了医生的话,以后的每一天都准时吃早餐。

二:[吃早餐的好处]高考满分作文 王大爷的早餐店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三:[吃早餐的好处]我的早餐作文200字 我的营养早餐


2014-5-24 星期六 阴

今天是星期六,我终于可以睡到了自然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伸了伸个懒腰,从床上坐起来,听到厨房里传来“叮叮当当”妈妈煮饭的声音,等待我的会是怎样的早餐呢?刷牙完走出来,哇!我赶忙跑过去一看,让垂延欲滴,早餐有玉米、黑米粥、鸡蛋。玉米属于粗粮,纤维含量比较高,能量相对也比较高,纤维利于肠道蠕动,能量满足你的体能需要,而且玉米富含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鸡蛋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质,蛋白质是人体每天不可缺少的营养素,对人体生长发育有重要的作用;旁边的两碗是黑米粥,配方是:薏米、百合、黑芝麻、黑米,吃起来很甜,很有营养。谢谢妈妈的辛苦准备,浓浓满满的爱让我健康成长!

四:[吃早餐的好处]上海游玩作文500字 上海二日游


上海游玩作文500字 上海二日游

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来了,老爸老妈觉得我期末考试考得还不错,所以决定带我去一个繁华的大都市——上海旅游。

7月14日,老爸老妈让我起了一个大早,说让我赶紧刷牙洗脸吃早饭,吃完早饭就出发,我一听要去旅游,一蹦三尺高。我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完牙,洗完脸,正当我开开心心的吃着早饭时,老爸的手机响了,说要让他去公司处理一件十万火急的事情,我的心从最高处一下子跌入了谷底,心情也不好了,一脸难看,就差没把不开心俩字写脸上了,但是老爸对公司说了一个借口,就让我继续吃早饭,好去旅游。我听完之后心情又变开心了,我们吃完早饭就出发去上海了。

到了上海,老爸带我们去了住的酒店,付好费,拿好房卡;到了房间,我往床上一躺,“哇塞!这床好软。”我不由的叫道,老妈把我从床上拉了下来,让我去洗澡。洗完澡之后,老爸带我去了上海科技馆买好票,排队进了馆。

到了科技馆,我们首先去了有一些植物和动物之类的地方,然后去看了人体的构架,盘古开天辟地的一些视频,帮我增添了许多知识,知道了肠道,食道那些器官的一些作用,还知道了许多细菌是藏在身体里,人类不知道的。

夜晚,华灯初上,我们来到黄浦江边,观赏那东方明珠塔,塔上亮起了五彩缤纷的颜色,我终于看见了他的庐山真面目,真是蔚为壮观。于是我把它拍了下来,作为永久的纪念。

这次旅行让我收获了不少乐趣和知识!

五:[吃早餐的好处]写过年的作文800字 浓浓的年味


什么是年味?年味是一家人团团圆圆地吃饭;年味是屋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年味还是大家见面时恭贺的新年祝福……今年,我就在外婆家感受了浓浓的年味。

要过年了,我兴奋得不得了。过年可以放鞭炮,吃好吃的,还有最重要的,那就是红包啦!一过年,红包就如海啸般向我“涌”来,挡都挡不住……想到这些我一阵阵的激动。

年三十早上我洗漱完之后一个人下楼吃早餐,忽然听见大舅舅对我说:“徐霖朗,快把饭端到厨房吃,舅舅要‘打扬尘’了!”我立即把饭端进了厨房,透过门缝向外张望,只见大舅舅戴着帽子穿着罩衣拿着大扫把扫着屋顶角落的灰尘,原来“打扬尘”是这样的呀!饭后我和哥哥帮着大舅舅贴春联,接着又和小舅舅一起去外婆的旧房子贴门神,弟弟也跟着我们屁股后面跑来跑去,我们大家都为过年忙碌着。

最忙碌的可数外公外婆了,他们在厨房从上午一直忙到下午,准备着一年一度的家庭大聚餐——年夜饭。年夜饭熟了,舅妈们把菜端在桌上,舅舅们把酒打开,我们小孩子当然也不例外了,哥哥开了一瓶我最爱喝的鲜橙多。大家围坐在餐桌边准备吃饭,忽然大舅舅大叫一声:“唉呀,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只见他拿着一挂大鞭炮冲出大门口,接着就听见了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跟着跑出去,原来是大舅舅在放鞭炮,我想,这样应该是要把年吓跑吧!接着邻居家的叔叔也出来放鞭炮了。这时,我听见爸爸叫道:“徐霖朗,吃饭啦!” “来啦!”我转身奔向餐桌,大舅舅也关上大门,一大家人其乐融融地在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中开始吃丰盛美味的年夜饭。

过年收红包是最让人高兴的事。大年初一早晨,我起床下楼就收到了外婆的红包,接着就是大舅舅的红包……一个接一个。大人们也相互说着新年好,恭喜发财等吉利话,一个个都喜气洋洋的,连弟弟也跟着说“西牙好”,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这是我记事以来过得最有意义的一个年,在城里可没有这么有年味呢。写春联、贴门神、挂红灯笼……这些庆祝春节的活动是我在城里从来没有做过的,一切对我都是那么新奇。我喜欢过年,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习俗,更让我们感受到了大家庭的温暖,加深了我们的亲情和友情,我们应该把它一直传承下去。

六:[吃早餐的好处]爱让等待无期


(一)

“分手吧”。

我短信给他,没有标点符号加强语气,也没有表情符号萌萌哒,死一样的沉寂,空一样的决绝,抽掉手机卡,根本不给他询问原因的机会!我从未想过,一向高冷的我,竟冷到让人感觉到彻骨的寒!

趁他出差,我一个人走遍了我们曾经一起去过的所有地方,单反帮我记录下每一个熟悉的地方,勾起往事一幕幕,在我心里起起浮浮。但是我明白,这颗大大的石子在我心里激起这一次波浪,从此与这些回忆无缘。我向最爱的城市望一眼,泪眼婆娑,做最深的告别。

听庄心妍的歌,收拾自己的家当,对,我要离开,离开这座我深爱多年的城市,只为逃避。曾经,我笃定,在深爱的城市里不允许自己受伤,否则就离开,而如今离开,算不算自己受伤?我已经没有时间考虑这些,收拾出太多的回忆,灼伤我的眼睛,凋零我的心。

(二)

与他相识,缘于一张照片。

初入大学,身为书虫,最喜欢的地方当然是图书馆啦。可是我却在一次图书馆摄影大赛中的照片中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窗前一隅,立着白净的书桌,一个干净的女孩儿捧着一本书坐于桌前,阳光轻柔,一点点洒落在她的身上。我竟然看痴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样不起眼的小姑娘还可以被拍的这么唯美,同伴突然拍我,看傻了吗?人家都侵犯你的肖像权了,你还不去找他理论理论去?我一惊,对嘛,至少讨教讨教这效果是如何拍出来的呢。

就这样,我与他相识,才知道他是大二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而我正值大一,学财务会计。虽然专业不同,我们却有很多的共同点:专业都比较浪费脑细胞,喜欢读书写字,旅游拍照。但是,我未曾想过,有奇遇,必有奇缘。可是世间总是会有很多的峰回路转,让很多事情变得奇怪。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发发现,我与他总是会对彼此的文字理解的恰到好处。除此之外,我与他会经常不约而同的相遇在图书馆,在咖啡店,甚至有时候打工也会碰到。难道,这叫注定吗?我回眸,努力张望着,想看到整个青春!可是,青春开始了吗?

(三)

在青涩的年纪,总是会遇上懵懂的事情。可是,糊涂虫就会稀里糊涂的跌进了稀里糊涂的坑,然后稀里糊涂的无法自拔。最是人间苦,所以我一向不食人间烟火,却不想这次彻底沦陷。可是,如果你遇见这样一个人,你不会狠狠地掉下去吗?

大学以来,我养成了一个不爱吃早餐的习惯,所以肠胃不好,可是后来,他每天都会按时叫我起床,然后拉着我去吃早餐。虽然他家庭富裕,但是还是坚持去打工,他说,爱情依靠物质,但是这物质要由自己来负责——深深刻在我心里。我写好的稿子不知道为什么弄丢了,他会噼里啪啦一通就能帮我找回来。他永远像另一个我,我不言不语,他都能知道我在想什么,喜欢什么,所以我从来不会收到剪枝的花束,而是各式各样的漂亮本子、笔还有小饰品。我们一起在一个本子上写心情日记,白天他保管,晚上我保管,彼此约定,行至暮年,一起写自己的故事;我们会一起去游玩,他会耐心地教给我单反的使用方法和拍照技巧,彼此约定为彼此留一辈子的风景,而且最后一站是鼓浪屿;我们会一起泡这个城市最大的图书馆,带着面包呆整整一天,彼此约定啃遍这里的书,做真正的书虫。。。。。。有时候我蛮横无理任性,是一只地地道道地张牙舞爪的小龙虾,他却总是很聪明的收服我,让我变成听话的乖娃娃。或许,情,就是水,如果失去了,花朵会枯萎。

后来,他毕业工作,而我还需要在学校呆一年。开始我是怕的,怕外界因素会让我们产生距离。很多东西,会离间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许从此陌路。不得不说,我是个luckydog,亦可以说彻底变成了智商为负的人,彻彻底底地掉到了坑底。他不管有多忙,都会在下班后第一时间找我,出差的时候带小礼物补偿我,会用各种方式表达他的内心。

而现在,我看着这些过往,不由得鼻头一酸,顿时想嚎啕大哭。终于,我还是伪坚强,泪流满面,再也没有整理下去的力气,紧紧地抱着自己,蜷缩着,却被胸前的东西咯疼了——被银琏穿过的戒指——他毕业时的承诺,要圈住我,一辈子!一辈子,或许很久,也或许就是现在。我就这样伸出手,切断了自己的一辈子,将过去收起,陪未来继续。

曾以为,我的毕业将会是一个完美的开始,而现在,才发现,这是残破的结局。命运的大手一挥,将我带到了另一条路上,让我错失了这样的他,我和他之间,只有平行,丧失相等,自此应是再不会相见。我以狠毒决绝结束掉的故事,是不是就不值得被留恋,被惦念,被想起?深思熟虑,自己应是对的。锁起贪恋,背起行囊,向陌生走去。

(四)

离开,等于出发,可是,一个人,只身去哪里呢?脑子里忽然出现一个声音:很多人感觉你很像苏州姑娘,不适合海滨城市的大风大浪。好吧,苏州,守着含情脉脉,杨柳依依。除了家人知晓,我还把所有的事情告诉我的闺密,她担心,不管是我的身体还是心理,我安慰她,我会坚强得让所有的事情有一个圆满的结束的,我会在博客里写我的行踪,关注“素缘”,就是保护我了。我给她大大的笑,大大的拥抱,因为我也不知道,此番离开,何时再见?再见面时,我是否还可以用眼睛认出她?心里逐渐滑过落寞和心酸,可是我不能哭。

挥别最爱的城市,默默告别最爱的人,我走之前,在他的家门口站了好久好久,久到我感觉这是一辈子。余晖散尽,我转身,踏上南行的火车,我要用眼睛,过好余生。我要假装有他陪伴,在我可以看得见这个世界的时候,完成我和他曾经的梦想,走完属于我们的梦。

凭借自己的文字功底,我成功地在编辑部找到了一个编辑工作。依旧用笔名“素缘”——淡淡的缘分,亦是想了却夙愿,我虽然心里明白,有一桩心事,会死在心里,直至腐烂。

离开这么久,我心有愧,他说给我的是爱,不是喜欢。于他,爱是尊重,喜欢是占有。而之于我,爱是离开,喜欢是纠缠。离开这么久,我心想念,他说曾经的文字只藏着他自己,遇见我,文字里就藏下了我,那么现在呢?文字里藏着谁呢?我借闺密的QQ号一次次访问他的空间,读他的文字,读他的心。我最怕看到他孤独的文字,却终于在他写下开始新的恋情时,我停止了默默关注,心疼了,却觉得轻松释然了,然后我才一身轻松地开始了自己的生活。

我努力工作,赚很多很多的钱,然后去各地旅游,同时时时刻刻更新着自己的博客,只有文字。经年之后,也许我的眼睛就是摆设了,所以,我只需把风景留在心里。虽然我的博客没有图片,但是博粉日益倍增,也好,跟每一个人分享自己的美好,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五)

时间过的匆忙,不知不觉我晃过了几个光景,他一直被我藏在一个角落里,可是他是阳光,暖透我的心房。越想忘记的事,越难以忘怀,而搁浅在骨子里的爱,像蛊毒,侵蚀着我的每一个细胞,痛不欲生。旅游,旅游,旅游,换城市,换城市,换城市!

即使在各个城市里穿梭,心还是会停留在原点,从不曾离开。可是,我回不去,已经回不去了!那么就随风吧。

每到一个城市,我还是会习惯买漂亮的本子,却越发觉得难得一见倾心;我还是会逛摆着各式各样小饰物的商店,却从来不带走一物;我还是会选择一个拥着暖意的日子,在咖啡店里霸占着一个挨着落地窗的座位,安安静静一下午;我还是喜欢走在街头四处张望,还是会看到与他相似的人,想冲动地跑过去,却又告诉自己,他怎么会来这里?我戒不掉这些习惯,只是从叽叽喳喳的我成长为安安静静的我。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睛一天天模糊。或许,该是我去鼓浪屿的时候了吧。我写博客:

如果两个人的誓言变成一个人的浪漫

鼓浪屿算不算遥远?

谁逃脱了谁的视线

谁兑现了谁的谎言?

如果那时不见

此时还能不能留恋?

最后一站

站出了命运的偏见

若有轮回

再不辜负遇见!

(六)

收拾好手头上的事,准备第二天启程。可是却在此时收到了一个包裹,我打开,赫然发现一沓照片和两张机票:照片拍摄的是我去过的每个城市的街角的我,咖啡店里的我,书店里的我,风里的我,雨里的我,阳光下的我;机票是飞鼓浪屿的机票,一张写着我的名字,而另一张——我呆住了:俊——对,是他,像一道闪电劈进我的心,我几近昏厥!我的眼睛越发模糊了,素缘啊素缘,可以了却夙愿了吗?

而机票下面,是一张明信片,逑劲有力的字体映入眼帘,熟悉,太过熟悉,才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到底是不是梦境,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呢???我将明信片一字一字读去:

遇见,像个小偷

偷走我心里的温柔

一眼万年,从此怕柔软不够

光线婉转,转出了你温暖的手

照片定格的时候

我忘却了将就

可你这个小妖精啊

带着我的全部,悄悄溜走

我忘记说话,忘记微笑

忘记跟着你,一起逃离地球

可是习惯驱使,我必须找到你

其实你一直在我的手掌心里

从未离去

我停留在你对面的写字楼里

为你的博客写诗

这一次我要守着你

寸步不离

我做你的眼睛

我做你的眼睛

带你看过每一道风景,走过每一寸土地

我知晓你的心思

却看透了你的自尊心

我踌躇,徘徊

莽撞的我会不会吓跑你?

我怕极了失去

所以我一直做一个隐身者,护你安好

免你惊,免你扰,免你无枝可依,免你四下流离

你要相信,不管发生什么都离间不了我们的誓言

你要记得,只要你呼唤我我就会出现

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我想霸气地给你安全感

我的手机号码从未改变

认定的心,在等待永远

——俊

一字一句把我的心揪起来,硬生生地疼,原来,我曾经看到过的背影,都是他,原来他一直在!再打开下面的箱子:一个个漂亮的本子,打开,是他无尽的温柔,写我们“一起”去过的城;一个个独具特色的小饰品,是我拿起来又放下去的舍得。

我已眼泪滂沱,注意力全全放在眼前的东西上,他却轻轻把我脖子里的银琏摘下,取下戒指,霸道地戴在我的手上:被环住的人是逃不掉的,这是一个魔咒,只有我能解开!

我看着他,他的眼波里浮动着阳光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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