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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6篇

时间:2018-11-18 来源:经典散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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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作文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第二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红玫瑰与白玫瑰

从前,有一个美丽的花园,那里面住着很多美丽的花朵,其中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众花中最好看的花朵,红玫瑰是个温柔善良的姐姐,待人处世和和气气,然而白玫瑰是个自私自利的妹妹,待人处世斤斤计较。有一天,百合提议说:“红玫瑰、白玫瑰,你们是我们众花中最靓的,不如,你们去寻找‘光莲’吧。
传说,“光莲”是象征着高雅和美丽的品质的神物。
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踏上了寻莲之路。为了更具挑战性,要求它们什么都不许带,两手空空靠自找食物为生,白玫瑰开始兴致勃勃的走,用鄙夷的目光看着红玫瑰心里想着:我什么都比你强,最后胜利一定属于我。到了傍晚,它们去找水源,白玫瑰找到了一片湖泊,白玫瑰喝足了满意的坐下了,这时红玫瑰也见到这湖泊,跑过来准备要喝,可白玫瑰一见便叫住:你不准喝,这是我发现的。红玫瑰友好的说:白妹妹,你喝饱了,给我喝吧。你也喝不完那么多水啊。白玫瑰恶狠狠的说:我说不准就不准,给我滚到一边去。红玫瑰听了,难过的走了,第二天,红玫瑰一大早起来去喝露水了,一路上红玫瑰与小鸟、小鱼、小花……寻欢作乐,笑呵呵的赶路,而白玫瑰却孤零零一个人。
终于,到了“光莲”的洞口,走进洞里面有红玛瑙、白水晶、绿翡翠在两旁闪烁发光,白玫瑰动了贪念,跑去摘,机关起动了,要把白玫瑰吸进白水晶了,红玫瑰见了,一把拉住白玫瑰,用尽力气一个劲把白玫瑰拉了出来,白玫瑰问;你……你为什么要救我?红玫瑰若无其事的回答道;你对我怎么样是你的事,我对你怎么样是我的事。突然,从暗处飞来一朵莲把洞穴照的通亮,落在红玫瑰头上,红玫瑰变的更美丽动人了,周围的宝石笑了起来,其中最大的宝石说:红玫瑰你很善良,从今以后你就是花仙子了。白玫瑰人不可自私自利,懂得分享的人,才会快乐所在。
白玫瑰愧疚的点点头,过去拉住红玫瑰说;红姐姐,我错了,我会改的。然后她们两姐妹高高兴兴回到花园,过上快乐的生活。

第三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篇一: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篇二:读《夜莺与玫瑰》有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王尔德大师的《夜莺与玫瑰》。书里那些精彩的对话,感人的情节,至今让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男青年为了取得爱情,想要送给他的爱人一朵红玫瑰,可当时他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事,他觉得烦恼不已。这件事让一只夜莺听见了,它打听到可以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白玫瑰,于是让花枝上的刺扎进自己的身体。夜莺的鲜血把白玫瑰染红了,但夜莺却死去了。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纵观现实社会,在我们的身边,不是也有很多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的事迹么?勇斗持刀歹徒的黄德山;勇抓持刀窃贼的姚振宝;勇救被抢劫女出租车司机的刘晓威;智擒系列抢劫出租司机案嫌疑人的韩胜利;勇抓偷车贼的李向昆;勇擒肇事逃逸司机的张振;勇斗窃贼的李洪;救火英雄梁铁练和污水井中勇救儿童的何士余。他们都是有着夜莺精神的人,都是为社会、人们所歌颂的英雄。
夜莺和我们身边的英雄们的善良、乐于助人,除了带给我们感动之外,还给社会传递了一种正义的能量,使得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我立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长大后为社会、为国家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篇三:《夜莺与玫瑰》读后感作文】
《夜莺与玫瑰》内容简介:本书是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这些作品,由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翻译而成。林徽因的文字优美自然、富有灵气,充满了恬静的女性美。译文后面并附录了完整的英文原文,读者可以感受英国天才作家王尔德的语言魅力。书中的插图由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出版黄金时代的插画大师查尔斯·罗宾逊于1913年绘制,是最早为王尔德童话绘图的画家。这些插图精致活泼,意境深远,本身就具备了很高的艺术价值。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来自作文吧的网友: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不过如今的爱已经不时髦,诗人已把它抹杀。他们不停地写着爱,泛滥成河。于是人们再也不相信爱了。真正的爱人多是痛苦的,沉默的。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也被称为“世界上最感人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来自作文吧的网友:“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你爱它,它便是你的世界。”读到这句我震撼了,我小时候没怎么看童话,也一直以为?话是给孩子看的,看了这书,觉得这是作者献给所有孩子以及长大了的孩子的书,里面有关于爱、关于奉献等的很多动人的语句,看了很有感触!
【篇四: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荆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篇五:《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幸福王子》——世间最美的不是外表,是那善美的心。我们大多都生活在城堡内,请看看外面的世界,那里充满饥寒和苦难。我们不要天天争斗和拍马屁了,有精力还是将爱心给予这个世界。
《巨人的花园》——不要自私的占有这世间的美,当你奉献时,美才能得到升华,你才能获得更大的快乐!
《忠实的朋友》——不要将给人一点小小的恩惠常挂在嘴边,以为别人欠你很多;不要拿着别人对你的情谊作为筹码,这样会伤了别人;不要过多的占用别人的时间,这样会使别人荒废了自己的事情。
《驰名的火箭》——每个人都不要将自己看的太重要,任何事情都不是离不开你。我们应该认识到自己只是集体的一份子,我们只能为一项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力量,而事情的结果包含着每个人的汗水,不要将功劳归于自己,功劳是大家的,如果你脱离了这个集体你还能完成什么?
《少年王》——不论我们是否痛恨这个世界,我们却已习惯这种生活方式。
《星孩儿》——我们总习惯在得到惩罚后才后悔自己所犯的错误,为此我们会费尽艰辛去弥补。可是这样的惩罚是否能成为别人的警示。
【篇六:《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
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篇七: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今天给大家推荐这本,不仅因为故事感人至深,而且因为它的译者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林奶奶自己的故事也是一部传奇。
书归正传,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不过在他的故事里,大多好人并没有所谓的好报,坏人或讨厌的人也未必会有任何惩罚,但是,每个人每个小动物每样东西,都在故事里成就了自我。
夜莺为了自己崇拜的爱情而死,玫瑰最后有没有被珍惜又有什么所谓?
快乐王子或者是汉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何必在乎世人所谓的成就?
巨人的死似乎最具有喜剧色彩,天堂里,他一定能一直看到孩子们的笑容了吧?
而星孩儿,即使做了国王,也必得加一个,因他早年受苦,当了3年就去世了,而后面继位的是个很坏的国王,这样的结局,真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西方的《圣经》好像有这样一段话:“上帝给世界带来光明,而有些人只感受到黑暗,感受不到光明,这本身,已是一种惩罚。”
是的,每个人,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好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人间有那么多自私和丑恶,却始终挡不住真正的善良和美丽。
【篇八:《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这是一篇对王尔德的童话《夜莺与玫瑰》的读后感
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尤其喜欢他的《夜莺与玫瑰》这一篇。
作品主要说的是一个年轻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了博得女孩的欢心,他需要送她一朵玫瑰。然而现在是寒冷的冬天,根本就找不到红玫瑰。所以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笑他傻,只有一只善良的夜莺被他的爱情打动,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并决定亲自去找到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学生实现他的爱情梦想。夜莺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一遍遍地向玫瑰树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一朵红玫瑰,然而一遍遍地失望。最后经黄玫瑰树的指点,夜莺在学生的窗下找到了一颗红玫瑰树。可是树儿却拒绝了夜莺并告诉她:“虽然我的玫瑰是红色的,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但是,你可以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血,才可以有玫瑰花。"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小夜莺毅然同意了玫瑰树的要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当年轻学生带着玫瑰花去表白却遭到女孩的拒绝时,这朵珍贵的红玫瑰在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
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对夜莺来说,她用生命换来的爱情理想被人践踏;对年轻学生而言,他付出了真心,却依然打动不了心爱的女孩。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透露着王尔德对美的无限追求,不是不甘满足,而是在他的世界观里,美是不可占据的。
《夜莺与玫瑰》这是一篇对爱情的嘲讽之作,也是一篇对唯美主义爱情的追求之作。通读全篇,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对这个童话故事的看法。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第四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歌剧魅影观后感

【篇一:《歌剧魅影》观后感】
《歌剧魅影》是一部非常有名的电影,它讲述了一个相貌丑陋却才华横溢的人的故事。
这个人没有名字,但是由于他居住在歌剧院中,时常以鬼魂的名义出现,决定剧院的大事小事,因此人们叫他“歌剧魅影”。他生下来就相貌丑陋无比,令人恐惧,于是他的第一件贴身衣物就是—面具。由于他的相貌,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强迫他离开家。多年之后,他在巴黎歌剧院定居,并且建造了自己的家。之后他爱上了美丽单纯的女主角——克丽丝丁,并且每天教她唱歌,是她成为了最受欢迎的女歌手。但是,克里斯丁并不喜欢魅影,她真正喜欢的是劳尔——她的青梅竹马。当魅影得知克丽丝丁答应嫁给劳尔时,他的心碎了……
魅影很生气以至于他绑架了克丽丝丁到他的住所,劳尔试图去救克丽丝丁,但是,他被魅影绑在栅栏上。克丽丝丁摘下了魅影的面具,然而,面具下的另一半脸是如此丑陋!克丽丝丁轻轻地吻了魅影一下。
这一个吻,改变了魅影的想法。这时,警察冲了进来,他放走了克丽丝丁和劳尔。并且敲碎了镜子,最后,魅影消失了,只留下一个面具。
魅影是可怜的,他倾注了所有的爱给克丽丝丁,却没有得到回报。他从小被世人所伤害,最后还悄然离去。他因为他的相貌遭到世人的歧视,人们因为他的丑陋而忽略了他的才华。他是一个天才,他精通于作曲,歌唱,建筑,他还是一个剧作家,他犹如一块有瑕疵的玉石,人们却只关注于相貌,现在,人们不也仍然以貌取人吗?人们重视外表美,而不重视内心美,以貌取人是一种陋习,我们应该重视内心美。希望我们多培养内心美,而不是想尽办法去改变外观!
【篇二:歌剧魅影观后感】
作为四大音乐剧之一的《歌剧魅影》一直盛演不衰,全剧充满着戏剧性的冲突和矛盾,甚是好听好看。最早看该剧影片而留下深刻的印象。剧中主角是魅影、克里斯汀和劳尔。魅影因容貌其丑无比被家人卖与流浪的吉卜赛人作为“魔鬼之子”关在笼中四处展览,而就是因为他无法选择的容貌令他饱受人们充满恶意的辱骂和责打。在他十岁左右,他打死看管他的人从笼中逃出,被大剧院的一个小女孩藏在剧院中。在大剧院的隐匿生活令魅影在音乐和建筑方面的天赋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在克里斯汀还是一个孩子而丧父的时候,魅影在暗中抚平她的伤痛并教导她音乐,令克里斯汀一直以为魅影是她的“音乐天使”,在岁月流逝中魅影也深深地爱上了小女孩。在克里斯汀成人并在音乐上一举成名后,魅影将她带到了自己的音乐王国,虽然克里斯汀在内心对魅影及他的音乐充满爱和痴迷,但当她揭去魅影的面具,也无法接受他的容貌且无意与他白头。期间克里斯汀与劳尔相爱,魅影设计将克里斯汀拐入自己的住处并以吊死劳尔相逼要克里斯汀嫁给自己。克里斯汀深感魅影因从未得到人世的爱而令内心充满着仇恨,她决定留下陪魅影并当下给了他一吻,魅影贪婪地吮吸着这个吻,感受着其中的爱与温存,而就是这个吻消融了魅影心中的一切仇恨,放了克里斯汀和劳尔而孤独终老。
因影片之故买了莎拉布莱曼版的该剧CD,点点五岁时发现CD的小册子,问画面的面具和剧照,得知魅影作为“魔鬼之子”而饱受人世折磨,对其充满同情。当点点六岁时再度拿出CD时,圈圈便和点点共看该剧的电影版,问点点喜欢谁,表示喜欢劳尔,因为帅,好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点点问“为什么魅影在接吻的时候嘴巴张得那么大”,这,这,这,圈圈顿觉一个头变成两个大。
音乐剧版《歌剧魅影》在上海上演时圈圈现场一观,因对其期待过高,看罢无甚感觉。不可否认舞台效果确是美轮美奂,但如何也是不及电影的,歌者更是无法匹敌莎氏。全部角色中还是魅影给圈圈留下最深的印象,因为周遭人们的人性恶的一面对他的倾泻,令他从无被爱过的心中只有恶之花,但当他获得些微的温存爱意,本性中的善就显现出来。《聊斋志异》中有一则名为《罗刹国》的故事,该国的审美观与中国全然相反,在中国认为最丑的人在此被看做最美,在中国人看来越丑的人在该国越是位高权重,而在该国认为最丑的人即中国人认为美的人则被限定在一个村落过着被遗弃的生活。
其实美丑并无定论,只是因时因势的看法,因人的容貌不符合周围人们的审美标准而剥夺其被爱与生活的权力是何其之不公。
【篇三:《歌剧魅影》观后感作文】
《歌剧魅影》这部歌剧在没有上“音乐鉴赏”这门课的时候已经听说过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看。当老师提到韦伯的时候,我就更加熟悉了。韦伯是一个音乐剧的大师级人物,他的歌剧《猫》是很负盛名的。尽管我也看了,但是没有看懂,只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在欣赏着大师的作品。有时候我觉得这是不是在附庸风雅。就像大片出来以后,我们争相去看,有如过江之鲫。我们看大片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冲着某一个明星或是导演去的。然而大师的作品是不需要太多的恭维的,只有看过以后才有发言权。
在课堂上老师已经给我们介绍了一部分,我是在课后看的,我这次看的是电影版的,电影版的好处就是让观众能更好的感受到电影中魅影场景的幽深和扣人心弦,而且对于演员有更多的发挥空间,对观众来说也是更加的真实。里面的场景大多是在剧院里面,而且还有一部剧中剧《汉尼拔》。很多的对话都是以歌唱的形式展开的。很多耳熟能详的曲调如,angle of music,the music of the night。曲调优美,轻缓,给人的一种感觉就是在飘,轻松,愉悦的心情涌上心头。但是有一点,我觉得里面人物对话的英语好像不是很好,很蹩脚。不知是导演有意为之还是怎么。
电影一开始就是以黑白式的怀旧画面,那秋风萧瑟的巴黎街道,那破旧的歌剧院,一场拍卖会上的音乐盒,随着音乐盒的音乐想起,拍卖师开启了吊灯上新安装的电灯,一时灯火通明,Phantom的主题音乐响起,舞台上的大吊灯也随之升起。把我们带进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大剧院。
女主角Christine在里面的表演好像是很神奇的,刚开始的时候没有被看重,后来由于临时情况的变动,让她主唱,一夜成名一样,就像西方的丑小鸭一下子变成了把天鹅一样。还有当有人问她, 是谁教会她这么美妙的歌喉的时候,她却说不知道,并提起她去世了的父亲曾经提到过一个“音乐天使”(Angel of Music)会来保护并指导她。
这个“音乐天使”就是“魅影”。我觉得魅影是一个演出的很好的角色。首先他很好的表现了一个少年时受到了折磨和不公正待遇的心理扭曲。但是他很有才华,不仅是在音乐上的造诣,还有很多的机关的设计,他自己居住地方的设计。他的身上折射出一种逼人的贵族气质。在很多的场合,他显得自己很自大,自负,以为自己就是神,就是主宰。他对女主角Christine的爱也是疯狂的,他为Christine创作优美的音乐、华丽的歌剧、教导她歌唱、训练她的舞姿。帮助她成为一个令整个巴黎倾倒的女神。最后为了占有她而发出疯狂的报复。
对于里面的服装,场景设计,还有很多的道具等等,我觉得是很华丽的。很好的展示了巴黎作为世界的浪漫之都的奢华和典雅。还有Christine来到她父亲的墓前倾诉心声与困扰。魅影出现在十字架旁。深情的演唱,矛盾的心理,灰暗的服饰、苍白的面具,加上幽暗的十字架。让人也为他感到无限悲哀。这些都是道具和场景在渲染着气氛。
看完以后,我觉得对剧情有一点不可思议的感觉。生活中可能没有这样的事情。但是撇开剧情,音乐还是完美的。就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只要觉得好听就可以了。音乐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很中要的作用,对我们的心情陶冶,放松我们紧张的心情。有时候沉浸在空灵的音乐里面,仿佛置身大自然之中,感受着绿的气息,迷失在童话般的梦境里面,妙不可言。音乐在治疗某些疾病都有很好的作用。现在很多的妈妈都用音乐给他们还未出世的宝宝进行胎教,听说用莫扎特17岁以前的作品来胎教还最好呢。
我想起了我们古人说的,“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我们的生活也不可少了音乐!
【篇四:《歌剧魅影》观后感】
歌剧魅影是一部安德鲁·洛伊·韦伯作曲的百老汇音乐剧。又译做歌声魅影、剧院魅影或歌剧院的幽灵。1986年首演,于1988年获得七项托尼奖,是音乐剧四大名剧之一。《歌剧魅影》的音乐带给了我们视觉和听觉上的享受。无论是幽灵、克里斯汀还是拉乌尔都带给了我们不同的音乐感受,他们用自己的声音去诠释了对各自的爱。这无疑对观众来说是一种音乐美的享受。
这是个典型而感人的爱情故事,关于一个出没歌剧院里,用一副面具遮掩自己丑陋面孔的神秘幽灵,爱上一个女高音歌唱演员的故事。这里面有错综复杂的人物感情,充满张力的戏剧化冲突,以及19世纪社交界特有的那份自严谨中爆发出来的神秘恐惧和性格压抑。舞台上展现出气势恢宏的大剧院,阴森恐怖的地下世界,敏感多情的贵族青年,楚楚可怜的红伶少女。还有那张脸,那隐藏在木然恐怖的假面背后的自卑嫉恨,狂暴而又脆弱的心灵,几乎所有可以调动观众情绪的要素都浓缩在卡斯顿-勒胡德原著中,并在韦伯的手中为它拂去浮尘,再绽芳华。
我认为全剧最精彩的唱段莫过于第一幕中幽灵和女主角克里斯汀在古老的巴黎歌剧院下面,深不可测的地底两人的深情二重唱“歌声魅影”,演唱多有美声成分,音乐动机在不同的调上一次次再现,把当时那种亦真亦幻般睡半醒的戏剧情境表现得淋漓尽致以及将充满爱与幻想的情感交融表现得及其凄婉、完美而动人;旋律节奏中多采用的附点音型,有一种强烈的推动感和紧张感,制造出全剧中第一个情感高潮,克里斯汀与幽灵声情并茂的歌唱,使观众完全沉浸在这个美妙、真诚而又略带感伤的浪漫爱情故事当中,同时也期待着幽灵、克里斯汀、拉乌尔这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的感情接下来将会如何发展下去。
当拉乌尔对克里斯丁的感情给予肯定时会响起一首The point of no return,我看到了克里斯汀对魅影的迷恋和依赖,我几度误认为她是爱魅影的,但事实上只是对魅影的一种深深的依赖罢了。其中还有一段《All I Ask of You》,是全剧中反复出现的一段旋律,在不同的场次因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唱词。可以说,这是全剧的主题旋律,不同角色、不同唱词的不同演绎,表达了两位男主人公对克里斯汀不同的爱情。
《歌剧魅影》不仅在音乐和艺术方面取得惊人的成果,在情节的内容上更是更了观众很深的震撼!在影片的结尾,影片给了我们很大的想象空间。克里斯汀墓地旁边小小的角落里,一朵红玫瑰配着幽灵曾经送给她的戒指,静静躺在那里,任凭岁月逝去如潮。这样静寂的结局却让人觉得无言的真情萦绕于心。剧院已破败,青年已成老叟,他得到幽灵的小猴音乐盒,并将其供奉在亡妻墓前,心愿已了般轻叹一口气,这是他的心愿,还是她的遗言?有一点可以肯定,她从未忘记过她的天使,当丈夫看到墓边居然停放着一朵绑着黑丝带的红玫瑰——那是幽灵爱情的信物,只是多套了枚幽灵曾打算送她的结婚钻戒,丈夫并不感到特别吃惊,观众看到了他的成熟和对爱妻真正的理解。时光已老,玫瑰依然红。
总之,这是一部很值得推荐一看的音乐剧影片,感谢老师给我们播放了《歌剧魅影》!
【篇五:《歌剧魅影》观后感】
《歌剧魅影》是我所看过的电影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一部歌剧。是著名的安德鲁。洛伊。韦伯的得意之作。华丽的服饰,揪心的音乐,沉重的悲吟,黑暗与光明的不断交替,一切都那么吸引着我。
故事由老迈的伯爵R在拍卖会上竞拍那第663件拍卖品时开始,镜头瞬间由那玩偶转向了辉煌的歌剧院。那正预演着即将上演的歌剧。就在这时,女主人公C出现了,一位年轻而有天赋的女演员,但她却不是歌剧的主角,而长年住在地下室的一个因面貌丑而被抛弃的魅影却被她的声音深深吸引,并下定决心要让她成为歌剧院的第一号人物。他在C即将睡着之际,引导她演唱、跳舞、排剧,而C以为是已故的父亲派来的音乐天使,她深深为他的歌声着迷,而一切在R出现后,他们不在再为对方所着迷,在魅影威胁歌剧院的经理要C做主角后,C的歌声吸引了众人,就在魅影为她而作的戏剧即将上演前,魅影发现了C和R的爱情,他试图将她带到他长年居住的地下宫殿,向她表达爱意,希望她为他留下,而R发现她失踪后唯一知道魅影身世的 居里夫人问清情况,方知魅影原来是一位著名的音乐家,他对他欣赏、怜悯但又不可退步。
C在地下宫殿里发现了魅影长年为她所作的戏剧及婚纱蜡像,在他的歌声中沉迷了,但一觉醒来后因好奇心,她揭开了魅影的面具,为他扭曲的脸庞而恐惧,而魅影像被欺骗了一般,恐惧、愤怒,但他依旧希望C能为他留下,可她还是走了。最终魅影同R展开了一系列斗争,可在生死考验 ,C为了救R吻了魅影扭曲的脸,让魅影震惊了,他终于放开了她,让他们离开,而自己也消失了。
可以说,整个电影最让人震惊的不是凄美的感情故事,而是一路下来的音乐,他们用音乐互诉真情,也用音乐表达愤怒、哀伤、恐惧。可怜的魅影,他是永不卸妆的演员,在歌剧院以外没有他的世界,没有他的舞台,他只能将自己的期盼寄托于C,他以为她会象迷恋他的音乐一样迷恋他,可现实却是在C揭下他面具之后跟R走了,他的面具是他唯一的衣裳,有了它,他的另一半脸是充满自信和才气,却因C的好奇,他不再自信,他崩溃了,将唯一的希望寄托于她会留下,她会爱他,当她象其他人一样带着恐惧、怜悯选择离开时,他怎能不崩溃,他的世界已经没有支点。唯一让他骄傲的音乐也挽留不了他爱的人,就这么无情地被剥夺了所有的希冀,我对他深深同情啊!
再谈C和R,全剧明显对他们的感情刻画是那么的少,如果C和魅影是恶魔与天使的交替,那么C和R就是童话里王子与公主梦幻爱恋。到底是什么让C爱上R而不爱魅影,真的不懂。有人说C更像是因为R的地位和金钱才跟他走的,不得而知!或许爱一个人真的没有理由又或许爱的理由太多。如果是我们,是否也会选择R而离开魅影?但可以肯定的是魅影的自尊心何其强,心理也如其面一样严重扭曲,C如果真的选择和他在一起,估计离不了那灯火辉煌却见不得人的地下宫殿,而魅影是否会因为C的留下而逐渐向正常人转变呢?我想很难很难!
心理学理论认为一个人的人格发展很大程度上与童年经历、家庭关系相关密切,魅影因丑陋面孔而惨遭抛弃,甚至被马戏团的人关在笼子里为人取笑,人格早已扭曲,他对世人有的只是冷酷和恨意,而一个人始终都心存希望,他不自觉地希望纯真的C能给予他爱,唤醒他对爱的渴望,但长期的受苦让他在现实和理想之间打转,渴望爱又自觉得不到爱,他勇敢地去尝试,向光明靠近,伸手去触摸温暖,但仍旧无情地被拒绝,他心里只剩一个声音便是:“我不配得到爱,因为我这鬼面孔!没有人会爱我!”多么可怜的人,音乐是他的救命稻草,是他唯一珍视的东西,所以他希望用音乐交换爱情,就好象一个小孩哭着要拥抱一样,那便是他所有的希望。
我想如果他能意识到自己的心理问题,不放大现实的残酷,冷静地接受现实,努力认识自我,悦纳自我,他会好起来的,毕竟一个人的心理力量是不可估量的,爱情是什么?什么是爱情?没有答案!就我觉得魅影对C的感情真的便是爱了吗?是他对爱的渴望之极的结果,与爱情有多少联系或许需有人帮助他分析。所以在未确定是爱情前,不要过早地去为之肝肠寸断。与其这样,不如多剖析自己,多认识下自我,何况没有完善的自我,也成就不了美好的爱情!
魅影是缺乏爱的能力的,爱是学习而来的,他从小到大不曾拥有爱,他如何爱呢?所以从这方面,C离开他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篇六:《歌剧魅影》观后感 】
昨天看了2004年电影版的《歌剧魅影》,电影从1919年拍卖歌剧院内的古董起镜,当拍卖到修缮好的歌剧院的大吊灯时,大吊灯被冉冉升起,画面就由黑白变为彩色,时光也被拉回到18xx年,此时的歌剧院内,大家正在排练歌剧。在全剧中,导演多次用这种线索物件颜色从黑白到彩色或者从彩色到黑白的变化的手法让故事往返于回忆和现实之间,表达效果流畅而自然。不同于以往的回忆使用黑白,现实使用彩色,这里恰恰是相反的,从而突出电影的主旋律还是在过往。歌剧院内总是接连地出现怪事,正在排练的女主唱被突然从空中降下来的挂帘砸到,一气之下决定罢唱,于是有人推荐克里斯丁·戴做主唱,开始大家很怀疑她的能力,等她一开嗓的时候,大家都被她的歌声打动了。
她演出成功后回到了自己的准备室,“魅影”出现了,那个教她歌唱,给她启示的导师。“魅影”带着面具,他和着歌的语言直抵人心,女主角不由自主地被他牵引着走过长长的隧道,又乘小船划过一条小河,到达了他平时栖居的宫殿。他孔雀型的大床很吸引我,仿佛就是为女主角准备的。他们在他的宫殿里和着歌的交流是那么让人倾慕。此时,女主角青梅竹马的爱人正在她准备室的外面等着她,可是,她却不见了。
天亮的时候“魅影”把女主角又送了回去,并且给歌剧院的老板写信要求以后都让克里斯丁演女主唱,但是老板没有同意,于是魅影又开始在歌剧院作怪。故事到高潮的时候是女主角和她青梅竹马的爱人在天台是互诉钟情,被“魅影”听到了,然后两个男人决斗,青梅竹马占了上风,但是他并没有杀了“魅影”,从而留下了后患。于是“魅影”继续捣乱,那个一开始标志性的大吊灯从棚顶掉了下来,“魅影”把克里斯丁引到他的宫殿,克里斯丁的爱人为了寻她也去了宫殿,这次他被“魅影”打败了,让克里斯丁抉择的时候,他还是选择了她的爱人,但是她吻了“魅影”,并把自己的钻石戒指放在了他的手里,于是“魅影”放过了他们。
看到最后,我对克里斯丁的心意有些迷惑,她到底爱着谁呢?或者说她到底更爱谁呢?
我个人觉得,她是喜欢她的青梅竹马劳尔的,她可以为了救他去死或者怎样,除了喜欢也许还有一点点爱吧,否则她也不会有勇气为他死;而对于“魅影”,克里斯丁一定是爱的,因为“魅影”是她灵魂的伴侣,是任何人无法取代的。有的观影者提出疑问,那克里斯丁为什么选择劳尔而并非“魅影”呢?我觉得有两种可能。
第一,是因为克里斯丁是一个世俗的女子,“魅影”长得实在是吓人。
第二,是因为克里斯丁是一个文艺女青年,她觉得,相儒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电影到最后的镜头是在克里斯丁的墓前放在一支玫瑰,玫瑰上绑着丝带,丝带的结处是克里斯丁当年最后送给“魅影”的戒指。我觉得从这一幕出发,导演要表达的是第二点可能,即她和“魅影”要留下最好的印象给彼此,不要因为在一起而破坏了这种美丽的距离。若是两个人日复一日地过着琐碎的生活,也许就成了张爱玲说的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故事了,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她在追求这种隔阂的美,这种触不到的伤。
而此时的我,更愿意相信是第一种,克里斯丁是个世俗的女子。否则,为何她多次在众人面前摘掉“魅影”为了掩饰自己丑陋的半边脸的面具呢?难道是为了让他能够勇敢地面对生活?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里,他这么做是会被当做怪物抓走关起来的。克里斯丁这么做分明就是想让他出丑,想摆脱他对她心灵上的控制。而且,她的未婚夫是一个子爵,是在上流社会里的人物,有权有钱有势有地位,跟着他的未婚夫是会成为受人尊重的夫人的,而跟“魅影”在一起却要过着不见天日躲躲藏藏的生活,即使自己的歌声再美,再打动人,那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就是个卖唱的罢了。有一点值得欣慰的是她心里确实是有劳尔的,即使劳尔不是她最爱的人,因此这个结局还是可以让人接受的。
就此搁笔吧,想到了苏轼和佛印的故事:“苏轼是个大才子,佛印是个高僧,两人经常一起参禅、打坐。佛印老实,老被苏轼欺负。苏轼有时候占了便宜很高兴,回家就喜欢跟他那个才女妹妹苏小妹说。 一天, 两人又在一起打坐。苏轼问:你看看我像什么啊?佛印说:我看你像尊佛。苏轼听后大笑,对佛印说:你知道我看你坐在那儿像什么?就活像一摊牛粪。这一次,佛印又吃了哑巴亏。 苏轼回家就在苏小妹面前炫耀这件事。 苏小妹冷笑一下对哥哥说,就你这个悟性还参禅呢,你知道参禅的人最讲究的是什么?是见心见性,你心中有眼中就有。佛印说看你像尊佛,那说明他心中有尊佛;你说佛印像牛粪,想想你心里有什么吧!”
在我落笔之前,我还坚信着故事要表达的是第二个原因,可是,我动摇了自己……
【篇七:《歌剧魅影》观后感】
初闻《歌剧魅影》是在一档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上,是其中以主持人提到爱情和追求的区别时所讲,直到我认真看完《歌剧魅影》,我才深信这部歌剧所述说主题不仅包括爱情更包括一种人性的追求,对音乐的执着追求。
毫无疑问,克丽丝汀的世俗爱人是劳尔,他们曾经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当克丽丝汀再次认出劳尔的时候,过去的一切美好记忆复苏,面前的旧友拥有崇高的地位,并且英俊潇洒。
相爱由于顺利成章而变成了一件简单的事情。
但是魅影一直存在着。与其说魅影爱克丽丝汀,不如说他更爱音乐之美和对音乐传承的追求。
他发掘她的天赋,赐予她音乐,引领她成功,为了她,竭尽全心。他以为她就会感激他,爱他,永远陪伴他。可是他却发现,她怕他。是的,她怕他,所以,她并不爱他。
由于恐怖的面相,魅影无法在大庭广众面前歌唱自己倾尽心血所完成的乐章,这对于一个把热爱美和传播美作为生存全部理由和内容的天才来说无疑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克丽丝汀是魅影所选中的独一无二的代言者,她的天赋美声能够赋予魅影的音乐以灵魂。更加隐秘的一点是,克丽丝汀无可挑剔的样貌弥补了魅影内心深处的缺失感。魅影作为一个把生命高度纯化的艺术家,务求一切尽善尽美,丑陋的面容成为他内心中拔不去的尖刺,当他发现犹如美之化身的克丽丝汀后,便小心地培育她、守护她,把她当作自己血肉之躯的一部分,期盼对方能够作为缺憾的弥补者长伴左右。
克丽丝汀对魅影的感情也应当远比对劳尔的爱情深刻,这从她与魅影对视时的迷离眼光中就可以看出。她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是对魅影的无限崇拜和对音乐之美的渴求。如果没有摘下过魅影的面具,我相信克丽丝汀会一直被魅影所蛊惑,因为只有魅影才可以引领她走向神圣的艺术殿堂,使她听到天使的声音。对于克丽丝汀来说最恐怖的是她发现自己一直所信奉的、美的引导者本身居然不美,居然是丑的。所以她一时无法接受。
克丽丝汀和魅影的歌声曾经水乳交融过,但是他们面临了一样的幻灭:美的虚假和远离。
克丽丝汀是幸福的,她是一个寻常姑娘,活在人世,既非地狱,亦非天堂。
魅影一直如此孤单,对他不离不弃的似乎只有那只音乐盒,形状诡异的猴子永远在无言倾听。克丽丝汀的一吻也许给过魅影稍许慰藉,但是更多的,可能是一种“弑父”式的残忍。
魅影用窥伺的方式见证了克丽丝汀的成长与死亡,从这一点看来,他最后应当是个年纪甚高的老人,甚至应该已经死亡。然而剧中对他的年龄处理又很模糊,使人产生魅影一直健在的感觉。
也许这是一种暗示:即便美的本身有所残缺,但是依然能够超越世俗之眼而达到永恒。
其实,他很可怜,自卑而可怜,更重要的是,他苟且地活在那个黑暗的地牢里。他被全世界遗忘并且抛弃,所以他的心灵也扭曲了。正如她所说,令人恐惧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那颗扭曲的心。她不爱他,但是她希望,自己可以拯救他,这就是她所能给予他的,最好的回报。至少,你还有我,你所塑造的,我发亮的人生。只有爱,才能救赎一切,才能唤醒真正的天使之光。尽管,他还是没有得到她的爱情,但他用自由换得了她的尊重和爱意。这份大爱,才会永恒,才是对自己所爱而又不爱自己的人最好的回报。因为爱过,所以,即使她不爱你,至少,你也不希望,她恨你。
天才总是孤独的。曾经有一个童话,一个巧匠因为太寂寞了,于是他造了一个木头姑娘。那姑娘栩栩如生,他每日对着她,不禁爱上了她。后来,他的诚意感动了上天,木雕变成了真的姑娘,于是他们幸福地在一起了。而爱情并不如童话这般简单,你以为,她只是陪伴你,像个玩偶一样,可是你忘记了,她并不真的,就是个玩偶。而剧中活生生的克丽丝汀却像魅影的玩偶,她不是他真正的爱人。
克丽丝汀和魅影都有着对应约的追求,但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尽管魅影其克丽丝汀,但是她对他却只有崇拜,崇拜他身上那种完美的音乐和天赋,那并不是爱,而是对音乐的追求。

第五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永远有多远读后感

【篇一:永远有多远读后感】
作为铁凝笔下《永远有多远》的主人公——那个住在北京驸马胡同里的姑娘——白大省,她便是现实生活中的灰姑娘,一个永远没有遇见王子的灰姑娘。
小说中,作者用第一人称的口吻,用回忆的方式,用流畅的笔调展现了一个鲜活无比的胡同女孩。白大省打小就单纯、善良,还有几分淡淡的自卑。她从不习惯于和别人说不,也从不会去背叛任何一个人,朋友、家人或者所爱的人。她只习惯于去照顾和服从他人。胡同里的老人在她小的时候就褒奖她仁义和厚道。而在世人的眼里,她的单纯近乎痴傻,她的几任男友都先后背叛了她,而她竟然一句怨言也没有,除了暗自哭泣,更难得去痛快地恨上一回。她唯一的后遗症就是在每次失恋后都来个扪心自问:我有什么不好的吗?
尽管生活总能给白大省带来痛苦,但她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倒霉,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弟弟几岁害了病、几岁摔胶磕了牙……;如此种种的“不幸”才能叫做倒霉。在作者的眼里,她单纯、善良得可爱,也单纯、善良得可恨。她究竟是不谙世事,还是从不心怀芥蒂?而这一切又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生活里,作为朋友、亲人、同事,白大省都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最好的好女人。可是,在男人的眼里,她却永远都不会是一个好情人。这便是主人公最大的悲哀。她知道吸引男人的不应当仅仅有纯洁的内心,男人更会为女人的妖娆、娇蛮、和那么一点点“坏”所倾倒,可她却永远也不会。她仍然只是那个随意穿着、面带微笑的平凡的邻家女孩。
故事结尾,某一个背叛她的男友回来请求她的宽恕,请求接纳、收容他和他的孩子,而她竟然不计前嫌地重又向他敞开了怀抱。跪着的男人告诉她,他回来是因为终于悟透了,白大省实在是一个难得一遇的好人!她愤怒、心酸和难过,她不明白为什么从来没有男人认为她美丽、认为她难以令人忘怀。
她告诉男友,你们眼中的那个“好人”,从来不是我想成为的那种人!最后,还是那个男友点穿了白大省:她永远也不可能变成另外一种人!那么永远有多远?!白大省叫喊着。
永远有多远?没有人能回答女主人公,作者本人也不能。或许永远就是永没有永远的意思,无所谓开始,也无所谓结束的那天。因为,没有谁真能背叛自己的本性,没有!而永远率性自然的人,便是一个不拘泥于、不屈从于尘世的人。而这样的一种人,她不会觉得活着是种苦痛,或许是从来不知道何为痛苦,抑或是知道而又从来不会被痛苦所淹没的那种人。于此来说,白大省是幸福的。
好的女人或许不一定是好的情人,但与她相处、相守,绝对会令人身心舒畅,这便是最简单最和谐的生活。而拿张爱玲的话来说,白大省便是一朵最天然的白玫瑰。男人爱的是红玫瑰,需要的却是白玫瑰。明知道白玫瑰其实芬芳,但爱上的往往却是香艳的红玫瑰。于此来说,男人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篇二:永远有多远读后感】
我一直在想,铁凝的作品,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出人意料的结局,没有摄人心魄的语言,究竟是什么力量一直牵引着我,让我急于想与主人公同悲欢共离合。铁凝似乎有多重眼睛,以女人的眼光看男人,以男人的眼光看女人,以城里人的眼光看乡下人,以乡下人的眼光看城里人。她笔下的人物,似乎都有着不可救药的性格缺陷,但他们又有着自己的逻辑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活法。读铁凝的文字,你无法以局外人来看待主人公,仿佛冥冥之中已经融入了主人公的生活中。质朴甚至略带粗劣的词汇,对性格毫不保留的剖析,文字中透露的悲悯和对真善美的歌颂,让我喜欢上了铁凝这个精灵。
急于读完《永远有多远》,因为我想知道什么叫永远,永远到底用多远,一个人的善良究竟能走多远,一个人的妥协能坚持多久。我想知道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像白大省这样的一个“好人”会有怎样的命运。
打小就单纯善良还有几分淡淡自卑的白大省,是胡同里仁义和厚道的化身。她只习惯于照顾和服从她人,从不会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说不,也从不会背叛任何一个人。然而,这样一个世人眼中的“好人”抑或单纯的近乎痴傻的白大省,却遭到了几任男友的背叛,因为她“只适合做朋友而且是最好的朋友,却不适合做情人”。她知道吸引男人的不应当仅仅有纯洁的内心,男人更会为女人的妖娆、娇蛮、和那么一点点“坏”所倾倒,她也在反抗与妥协中挣扎过,可是她终究只是那个随意穿着、面带微笑的平凡的邻家女孩。让人可敬又可恨的白大省,永远也不可能有大省的那一天。单纯善良的白大省,终究没有被这个社会所接纳,也没有等到属于她的简单的爱情。白大省是一朵最天然的白玫瑰,善良温柔贤惠让人舒心踏实。男人爱的是红玫瑰,需要的却是白玫瑰。明知道白玫瑰其实芬芳,但爱上的往往却是香艳的红玫瑰。这究竟是白大省的悲哀还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永远有多远?到生命终结?到万物消融?到时间停止?到山无棱天地合?到不再存在永远?到永远无法说出永远?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一定有。所以,永远不要问永远,永远不要说永远。永远是一个没有终极的时间概念,而有些人有些事却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当白大省的前任男友说出她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本性时,白大省哭喊着问道“永远有多远?”是啊,她真的永远永远都不会背叛吗?我想知道,当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中经历了太多的背叛心酸人情冷暖,在反抗与妥协中奋力挣扎过后,他有所保留的善良究竟还是不是善良?作者是否在呼吁一种狼性的复苏?没有狼性的善良究竟能走多远?白大省终究会不会一直任人欺负任人宰割直至其狼性复发?
但是,以另一种眼观来看,白大省何尝不是最幸福的人。率性自然,纯真善良,眼中充满真善美,不拘泥小节,不屈于尘世。她的生活中,没有持久的痛苦,没有跨不过的砍,没有解不了的心结。她从不会觉得活着是一种负担一种痛苦,或许她从来都不知道痛苦于自己是何物。我们为何不可以做一个白大省这样的人,在浮浮沉沉如歌的岁月中坚守自我,活出自我风采!
【篇三:永远有多远读后感作文】
我想说,这是这些年来第一部让我流泪的中篇小说。
我想,这部小说大概只有姿色平平内心善良且在感情路上不顺利的姑娘才看得懂,我想,大概也只有独身到五十岁才遇到真命天子的铁凝能写得出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知道自己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知道自己的无能为力,知道上天的不公平是一种常态,知道每个人都只能各安其命,才觉得这部小说真的写到了心坎里。永远有多远,永远就是远到不可能。
西单小六是少有的尤物,而大多数的女孩子,多多少少有着白大省的影子。只有韩剧里才有那傻乎乎的金三顺碰到高富帅,而现实是,那么多那么多的白大省,就算善良得要死,依然无法得到爱情。内在美最重要,善良最重要,对于爱情来说,那是天大的谎言。爱情是一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敬意,说白了就是性吸引。善良并没有性别特征。所以,善良跟爱情一点关系都没有。
性吸引这个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你都得承认。男人可以在各种压力下,通过给女人综合打分,把学历工作性格家境智商情商容貌身材等等考虑个遍,选了个最佳选项,娶来做老婆,也可以出于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渴求,对老婆很好,但是,那是出于现实考虑,不是出于爱情。男人用下半身思考,同时上半身也不含糊,成熟的男人一点也不避讳谈到:找女朋友和找老婆,标准是不一样的。找女朋友一定要很漂亮,性吸引的指数要高,找老婆一定要贤惠,性价比要高。
最悲催的莫过于那些适合做老婆的姑娘,无论她们的内心深处多么爱美,多么渴望得到男人的爱,她们能听到的最真诚的赞美,永远都不是关于魅力,关于她作为一个女人最引以为骄傲的地方,而是,你很善良,你很有内涵,你很好,你是我最值得感谢的人。这样的赞美,对男人同样适用,听起来便索然无味,且不是滋味。其实,她只不过是想被当成一个女人来欣赏而已,而不是一个好人。白大省对跪在地上求婚的男人说,你不明白,我现在成为的这种好人,从来不是我想成为的那种人。跪着的男人告诉她,你说什么笑话啊白大省,难道你以为你还能变成另外一种人吗?你不可能,你永远也不可能。永远有多远?白大省叫喊起来。那叫声里有一个平凡的姑娘破碎的自尊心,以及不可收拾的绝望。
是啊,白大省永远成不了她的偶像西单小六,她与生俱来的女性魅力就足以让她成为女王,想要获得什么样的爱情都轻而易举,而白大省呢,她说,也许我得选择我爱他比他爱我更厉害的,事情一开始她给自己制定的就是低标准,一个忘我的、为他人付出的、让人有点心酸的低标准。就算是这样,她的恋爱也历经坎坷,被西单小六迷走的大春,想吃软饭后又另攀高枝惨遭抛弃后又回头来找他的郭宏,被表妹小玢抢走的关朋羽,还有那个穷吃白喝还对她百般挑剔的夏欣,她对每一任男友都用了全部的心力,却没有得到他们的一丝爱怜。
白大省把“世都”的每一层都转了个遍,在女装部,她一反常态地总是揪住那些很不适合她的衣服不放:大花的,或者透得厉害的,或者弹力紧身的。她明知道那些衣服不适合她。她说难道我连自己做主买一件衣服的权利也没有啊。她说什么叫永远也不合适什么叫永远?你说说什么叫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那个瞬间,我觉得,让一个渴望爱情的姑娘长得不美丽,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那个瞬间,我看着歇斯底里的白大省,心疼得无以复加。那个瞬间,我想起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泪如雨下。
白大省后来还是嫁给了郭宏,那个最终仍然不是因为爱情而娶她的男人。认识到不可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允许和接纳生命中不可改变的不完美和遗憾,更是一种必经的历练。甚至,你要知道啊,有些人也许真的一辈子都没有经历过爱情的。
多少不知爱情为何物的姑娘,不还是在平淡的婚姻中,相夫教子,自得其乐。那傻乎乎的白大省,最终还是做回了自己,做了她认为自己该做的事情。
人生原本就是一场自圆其说,冷暖自知。只是白大省们,大概心里是不是都有那么一个愿望:如果有来世,我希望能成为一个美女,因为我想知道,爱情是什么滋味。因为我想知道,永远其实触手可及。
【篇四:永远有多远读后感】
作品中的白大省总是迷恋对方,然后看着对方被身边的朋友牵着离开自己。她试图改变自己,但是她终于发现她永远也成为不了她想要成为的那种人。生命中也总有一些高度是我们无法企及的。
就好象白大省永远也不能拥有西单小六的风骚,小玢的娇蛮。即使用世界上最高超的化装师也是枉然。因为不协调,就像上身穿衬衣打领带,却穿一条运动裤一样。
人只要好好做自己,做好自己好的一面,总会有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等你的。
最近突然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人的确是无法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一种人,因为人本来就是有自己的性格的,改变了,会痛苦;更是徒劳。其实很简单,做自己,喜欢自己。善待自己,才是真正的长大。自信的人,才是最美丽自然的人。

第六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杨绛洗澡读后感

【篇一:杨绛《洗澡》读后感】
一、感觉有儒林外史的味道。
二、语言文字朴实无华,人物性格刻划细致入微,足见其文学功底非同一般。
三、有人说和钱钟书的《围城》有得一比,本人不敢苟同。钱钟书到底是文学大师,杨先生虽然是夫人但也不一定学到了真传。杨先生文笔到底还有女性的特点。
四、本书名曰《洗澡》感觉铺垫太多,而真正洗澡时内容却显太过单调,没有实质性的东西。
五、与现今文学作品相比太有值得一读的价值了。特别是80后90后的文学爱好者,建议认真读读应该会有收获的。
【篇二:《洗澡》读后感】
小说《洗澡》主要描写的是解放后知识分子第一次经受的思想改造,即“三反”运动。杨绛将知识分子这一群体的内心世界、外貌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还能找到他们的身影。小说中,杨绛一贯的慧心、独特的笔法、诙谐的语言贯穿全篇。写知识分子改造,就得写出他们改造以前的面貌,否则从何改起呢?凭什么要改呢?改了没有呢?
本书第一部分写新中国不拘一格搜罗的人才,人物一一出场。第二部分写这些人确实需要“洗澡”。第三部分写运动中这群人不同的表现。“洗澡”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原因是谁都没有自觉自愿。假如说人是有灵性、有良知的动物,那么,人生一世,无非是认识自己,洗炼自己,自觉自愿地改造自己,除非甘心与禽兽无异。但是这又谈何容易呢。这部小说里,只有一两个人自觉自愿地试图超拔自己。《洗澡》并不是一个主角贯连全部的小说,而是借一个政治运动作背景,写那个时期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所以是个横断面;没有史诗性的结构,也没有主角。
【篇三:读杨绛《洗澡之后》有感:至真至纯才是永恒作文】
当读者还沉浸在一部反映新中国成立后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的长篇小说《洗澡》中的时候,人民网又推出了杨峰老先生的新作《洗澡之后》,它是一部题材新颖、构思巧妙、文字质朴完美的好小说;是一部大时代下才子佳人的完美组合,它没有花哨、低俗的话语,但它有极具魅力的语言。读完了《洗澡之后》,我的心灵被洗得如此纯洁、美丽、高雅而干净。
小说中的姚宓、许彦成是作者褒扬的人物。从一个读过托尔斯泰的《战夫兄弟》,还有《契诃夫全集》的姚宓身上所透出的浓浓书卷气,可以感受她独特气质与内涵——既有京都才女的淳厚蕴藉,又有江南闺秀的冰雪聪明。南北之气于此融为一体——杨绛先生在她身边安排了一个能干而无头脑、仗义又侠气的罗厚,看护着她。眼见各种政治运动已经开始波及普通人的生活,姚宓依靠智慧和内心的宁静,并没太受左右。正因为姚宓身上毫无俗气,因而得到许彦成的爱慕。许彦成才情学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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