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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玉和白静故事全集6篇

时间:2018-11-19 来源:励志故事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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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玉和白静故事全集篇一:天狼读后感

【篇一:天狼读后感】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和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篇二:天狼读后感】
今天,我在书店买来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一只狼,一只狗,一家人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了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流浪的军犬和一只狼在绝情谷狭路相逢,打成了平手。这只狗无意中来到了杜仲的家里身下了四批小狗。而那只狼的两代八匹狼都死于杜仲之手,狼来到了险恶的红石滩与黑森林磨练自己,而后母狼独眼也加入了一个狼群,和狼王魔鬼生下了四匹狼。三番五次的骚扰兰花坳。母狗的次子侠客阴差阳错的爱上了母狼的女儿血杜鹃。母狼这次趁母狗雪虎不在,杀了杜仲。母狗的长子李逵伤心地独闯狼穴,送了命。而侠客与血杜鹃结为伴侣的事被雪虎发现了,雪虎便杀了下课,上山杀死了母狼的长子黄风。血杜鹃知道侠客死后殉情自杀。雪虎和前主人杜伯上山杀了独眼,却放走了灰妖,灰妖的睾丸被咬掉了,无法生殖,就像狼妈一样训练自己,打败魔鬼成了狼王。当春天来临时,灰妖就可以率领狼群浩浩荡荡地杀奔兰花坳。一场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蓝花坳中上演。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起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值得人类学习。同时也明白了我们应该给动物们一个空间,不应该去侵占它们的生活、繁殖的地方,我们不应该去砍伐森林里的树木,给森林里的动物-个地方生活。否则,动物们也有可能像母狼它们一样反抗我们。动物们也有生活的权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我们人类实在是太贪婪了。为了自已的一私望而去伤害它们这些无辜的生命。感受到了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篇三:天狼读后感作文】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终于,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篇四:天狼读后感】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篇五:天狼读后感】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书,书中写到了许多的主人公,它并不像我们以前读的书一样,只有一两个主角,这本书实实在在的有十三个主角,十三个主角中有狗、狼还有人,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来历也非常的神奇,是作者偶尔在一个小山村中的一个老人家中,发现了一件上面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据老人说,那个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上,是实实在在的记录着一个故事,只不过,那个老人一直没有看懂那份古卷轴上到底写的是什么故事。作者过去看过之后,也一直没有看出一点眉目来,作者去请求老人把这一份古卷轴借给他看看研究一下。老人同意了,几年之后,作者终于看出来了一点眉目,写下了这本叫做《天狼》的书。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内容也颇为有趣,其中讲了三个种族之间的恩恩怨怨,那三个种族,自然就是刚才我说到的狗、狼还有人,狼族为了报仇,牺牲掉了三代的祖祖孙孙,直到第四代狼崽中,有一只叫做山妖的小狼崽,她的妈妈被一只狗咬死了,在心中立下一定要为母亲报仇的志向,去了一个叫:葵氏部落,的狼族部落,他在那里面经历了重重磨难,终于,他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狼,变成了狼族第一大部落的领袖,山妖即位之后,立即向他仇人所在的地方,发起了一次冲击…………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名字也实在让人不禁推敲一下,名字叫《天狼》,结合这本书的内容,想一下,《天狼》到底是指的谁?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当然是指的山妖吗?当然不是,他的妈妈,他的哥哥,他的弟弟,他的妹妹,都是一只只的狼族精英,所以他们都是“天之娇狼”,如果你读完这一些,心动了的话,就赶快来看看这本“旷世奇作”吧!
【篇六:天狼读后感】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后,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但是它在最后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可以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可以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后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起……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篇七:天狼读后感】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后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写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己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非常懒惰。暑假中,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而且体质会变差。”听到这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而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因此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篇八:天狼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体现个人文化修养的行为。我喜欢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男孩子爱看的,大都和生存有关。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作《天狼》的书。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一只名叫珍珍的独眼狼和一只叫作雪玉的白狗结上了仇,过了不久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而珍珍也生下了四只小狼。白狗雪玉的第五个孩子小斑点儿因为天生胆小懦弱而害死了自己的主人。在绝情谷最后一战的时候,小斑点儿牺牲了自己,最终只有雪玉和珍珍的儿子山妖活了下来,山妖凭借着自己勇猛的士气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从书名来看是一本男孩子爱看的书,内容却有很多女孩子所要学习的东西。男孩子要多多学习山妖的勇猛士气,女孩子也要学习雪玉面对危险不慌不乱的精神。这本书还揭示了另一个主题,那就是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和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是一本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必读的书,我建议大家可以买来看看。
【篇九:天狼读后感】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内容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子,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有趣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内容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非常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起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责任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己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知道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知道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己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该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内容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雪玉和白静故事全集篇二:读书笔记大全


《读书笔记大全100字》
【篇一:《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我今天阅读的,是一本书名叫《爱的教育》的书,作者是亚米契斯。
我是和同学、老师一起阅读,我读了书中的《弗洛伦萨的小抄写匠》。这篇故事讲述了小抄写匠每天晚上十二点悄悄地帮爸爸抄写信条,他爸爸不知道。小抄写匠原来一直上学成绩非常好,他帮爸爸抄信条的三个月里,一直上学不好。一天,小抄写匠正在写作业的时候,感觉非常困,就趴在练习本上睡起觉来。爸爸看到了,非常生气,就说了小抄写匠。到后来爸爸知道了小抄写匠一直在夜里帮自己抄信条,才知道不该吵儿子。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小抄写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知道为爸爸妈妈承担责任。
我觉得书中最感人的是,小抄写匠的爸爸说了他,小抄写匠的心里还十分甜蜜,继续在夜里十二点起床帮爸爸抄信条。我的看法是,小抄写匠的爸爸说了他,他的心里还是甜蜜的,要是我,我的心里会十分生气,不会开心。
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看。我从书中收获了,爸爸妈妈说我们,我们要虚心接受,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
我读的这本书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篇二:稻草人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稻草人》。
稻草人这本书里有叶圣陶老人写的许许多多的故事,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喜欢看。但我最喜欢看的故事还是这本书的名字稻草人。
这篇童话讲的是:一个扎在田里稻草人,心地善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这个稻草人目睹了三件另它伤心的事。第一个故事: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倍害虫肆无忌惮的啃了个精光,稻草人竭力驱逐害虫并向警告主人却无能为力;第二个故事:一名渔妇为给生病的孩子熬鱼汤喝,不得不硬下心肠扔下孩子去钓鱼,钓上来的鱼在没有水的桶里跳动想逃出去,可是稻草人却没有办法。第二天,鱼死了。小孩还在生病,稻草人怜悯孩子却无法动弹:第三个故事是:遭遇悲惨的妇女,孩子死了,嗜赌成性的丈夫要把它卖掉,痛不欲生的她投河自尽。稻草人急于挽救他,却依然无济于事。
我愿做这样一个稻草人,善良,乐于助人。所不同的是:我用自己的行动来帮助他人,做一个真正完美的稻草人。
【篇三:《根鸟》读书笔记作文】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根鸟》有感,一开始我还以为根鸟是只鸟,读过文章才知道根鸟是个人。
整整一个上午过去了,根鸟连一只麻雀都未能打到。根鸟坚持着背着猎枪,托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架势,依然煞有介事地在林子里转悠着,寻觅着。
脚下被踩的厚厚的落叶,发出一阵阵单调而枯燥的声响。根鸟将枪背在肩上,并且耸了耸肩,重新振作起来。他感觉到自己又能够聚精会神了。
我的感想是根鸟坚持不懈,我要向他学习。
【篇四:守株待兔读书笔记】
上个学期我们学了一篇寓言故事——《守株待兔》。下面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寓言讲了一个种田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捡到了一只野兔,他心想:如果每天都能捡到一只野兔该多好呀作文!从此他放下锄头,坐在田边等着野兔在来撞死,最后野兔再也没来过,庄稼全完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凡事都应该积极主动的去做,不能寄希望于意外的收获。
【篇五:《愚公移山》读书笔记】
小时候第一次读“愚公移山”,心里想:“唉,愚公真是愚得名副其实呀!你那么小,山那么高,那么大,何况还是两座,你移的了吗?”
可现在读起来,我还真是觉得有一番道理。愚公挖山不止一定有志向在心。他当时做出决定一定没有任何犹豫。因为他心里有一个强烈的念头:挖山!为子孙后代造福!愚公虽然是九十多岁的人了,但是他一直努力着把山挖平。我们学习上也要用到愚公这种精神,不会做的题不要躲,要自己仔细想一想,实在想不到再问,又学又问才叫学问嘛!
“愚公移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子子孙孙无穷无尽,人类的力量是无限的!
【篇六:《女生贾梅》读书笔记】
女生贾梅是一个天真活泼、性格开朗、热心肠的小女孩,她与伙伴经历了一段段酸甜苦辣的成长故事,她的生活丰富多彩,非常有趣。
像坚持给爸爸戒烟,为了看演唱会娇小姐却坚持到饭店打工挣钱买门票,和伙伴一起去自然保护区芦荟乡旅游,但发现父母跟踪时立即改道走向桃园在野外搭起帐篷住宿,而原本意想不到值班的两个女孩都睡着了,唯有那把菜刀在值班,最总被民警发现送回家。贾梅的这些有趣的成长故事不由得让我们万分惊叹!
【篇七:《丑小鸭》读书笔记】
星期三,我学习了丑小鸭这一课,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只鸭子,长的很丑,大家都欺负它。所以,它离家出走,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雨,最后,它变成了白天鹅。
看了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因为小鸟讥笑它,哥哥姐姐咬它。公鸡啄它,猎狗追赶它,连养鸭的小姑娘也讨厌它。可是,它仍然追求美。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要不放弃,任何事情都回有转机!
【篇八:《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在中国已经流传了许多年,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名著。
我看过之后,做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进退行兵神莫测,陈仓道口斩王双。他还料事如神,一天浓雾满长江,远近难分水渺茫。骤雨飞箭来草人,孔明今日胜周郎。
诸葛亮乃一代英才,他鞠躬尽瘁,可惜最后回天无力,直至蜀国的消亡。
《三国演义》写的十分精彩,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回味无穷。
【篇九:《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写了龚赛伊和他的主人被邀请的“林肯号”上去清除“海怪”,在船上他们有幸认识了身手不凡的捕鲸手——尼德*兰。他们三个却意外的发现“海怪”其实是一艘潜水艇,潜水艇的名字叫“鹦鹉螺号”,他们跟随着“鹦鹉螺号”与凶猛的鲨鱼搏斗、砍断章鱼怪物的触角、保护温顺的长须鲸……他们跟着“鹦鹉螺号”掠过了20000里海洋
在这些丰富的科学知识中,展现着一个个19世纪科学家惊人的科学预见性。
【篇十:西游记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西游记》。它给我留下深刻的映象,因为它的作者罗贯中塑造了四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从东土大唐前往西天取经,软弱无能、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的唐僧;三兄弟的大师兄,火眼金睛、神通广大、腾云驾雾、七十二变、千变万化、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三兄弟里的二师兄,不务正业、喜爱美色、胆小如鼠、临阵脱逃的猪八戒;三兄弟里的三师弟,忠心耿耿、挺身而出、任劳任怨的沙僧。
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与三个徒弟一路上一波三折、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并取到真经的故事。我最佩服孙悟空,因为他敢于和妖魔鬼怪、恶势力斗争的精神让我十分想赞颂他。
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也没有放弃,我看到了他们坚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还勇往直前,最终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而我呢?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退缩。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要战胜困难。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不能放弃,不管有没有成功,毕竟自己努力过了,不是吗?
【篇十一:《昆虫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它是由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著作而成。
当读完后我从这巨作里我深刻的了解了:黄蜂、蟋蟀、蝉、毛毛虫、孔雀蛾、石蚕、萤火虫、红蚂蚁等等。
其中,我对蝉了解至深。
蝉,一般是夏天才出来“唱歌”的,它的“嗓音”清脆而又响亮,“唱”渴了它就会用它尖利的“嘴”插进树干吸收液体解渴。这时它还没有忘记唱歌,直至饮饱后继续认真的唱着歌。不过有时喝到一半时也会被凶恶的蚂蚁、黄蜂等饥饿的小昆虫抢掉。
我们也应该像法布尔那样认真的观察身边的事物,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积。
【篇十二: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
《宝葫芦的秘密》是作家张天翼的最具代表性的童话之一,是发表于1957年《人民文学》第1-4号。这部童话写得既平安又幽默,具有深刻的教育和启发意义,备受一代代的小读者的喜爱。
文章中宝葫芦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思想的一种象喻潜藏在王葆的思想意识深处,是他心头的黑影子。世界上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人人真正的幸福,必须要用自己的双手共创造。
这部作品通过一系列充满儿童情趣和特点的生活细节及心理描绘,刻画了王葆这一个性新明的少年形象。他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好孩子,但又有一些不良思想观念;而当他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错误时又能勇于改正。他的形象很容易引起我们的认同和共鸣。
通过读了这篇童话,我学习到做人要热心善良,同时如果自己有不足的地方,应该勇于承认并且能够改正,这样才能做一个老师和家人喜欢的好孩子。


《读书笔记大全》
【篇一:《天狼》读书笔记】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篇二:《子夜》读书笔记】
《子夜》所概括的社会生活纷繁万状,事件如波,此起彼伏;场面如链,交叉出现;人物如星,忽闪忽逝,但整个人物事态的展开又条贯井然,纷而不乱。《子夜》蛛网式的密集结构,表现社会变迁的复杂内容,这种庞大结构所展示的组织人物与事件的办法之多,叙事角度的变化之繁,足以证明茅盾丰富的创作经验与对素材的驾驭能力。《子夜》有五条重要线索贯穿始终;①以买办资本家赵伯韬,金融资本家杜竹斋、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等人为代表的公债交易所中“多头”和“空头”的投机活动;②在世界经济危机,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以军阀混战等影响下的民族工业的兴办,挣扎和最后的彻底破产;③工人阶级的悲惨生活以及他们反抗资本家残酷剥削的怠工,罢工斗争;④如火如荼的农村革命运动,使吴老太爷仓皇出逃,曾沧海暴死街头,吴荪甫“双桥王国”美梦彻底破灭;⑤依附于资产阶级的“新儒林外史”人物的空虚庸俗的日常生活和寻求刺激的变态心理以及苦闷抑郁的精神状态等。通过这五条重要线索,《子夜》试图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即包活城乡、工商、军政、劳资、新儒林人物及大家庭主仆关系等各个社会层面的生活图景。
《子夜》的情节结构,茅盾处理得相当成功的,各条线索齐头并进,中心突出,既相对独立,又纵横交织,使生活内容和众多的人物、事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艺术的整体,像一座纵横交错又浑然一体的建筑群。
完整概括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宏伟构思,茅盾是写历史画卷的大手笔,概括历史完整画卷的巨匠。他的创作是艺术化的历史,历史化的艺术。通观茅盾的作品,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复杂斗争,寻觅到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倾向,各种代表心物的音容笑貌。
茅盾创作《子夜》时,明确地提出要“大规模地描写中国社会”要以农村与都市的对比反映中国革命的“整个面貌”。正是出于对社会面貌整体把握的需要,他把吴荪甫设计成纱厂老板,因为这一角色便于“联系农村与都市”。
《子夜》不仅顾及到社会空间上的全景展现,而且更注意社会结构的全景式表层模拟。他把每一个都作为他所属的阶级的“标本”来塑造。写出他们所具有的社会角色特性。像吴荪甫、赵伯韬、等不同类型的资本家,像吴老太爷、曾沧海、等不同特点的地主。像李玉亭、范博文、等不同模式的知识分子,既是“单个人”,又都是带有特指意义的社会角色。他们个人的命运、事实上反映了某一社会群类的基本状况。
在进行大规模的全景式描写时,茅盾注意在具体的情节安排上虚实结合、远近结合,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作品的色彩与波澜,也才符合生活的实际。
他以城市为近景,以农村为远景的布局,以光怪陆离的城市为主要的生活舞台,通过作品中人物的谈论或政治形势的变化,起伏不断地引出农村这一条线索。在围绕吴荪甫这个中心人物引出各种经济斗争和阶级斗争时,采用不同的方法安排线索,形成虚实结合,疏密相间的布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茅盾与那些提笔一泻千里的作家有很大的不同。他这种阔大的构思,为我们贡献出《子夜》这样一部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的百科全书。
【篇三:读《青铜葵花》心得】
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本书—《青铜葵花》。《青铜葵花》这本书,是一个有喜有悲、感人的故事。我细细地品味了这本书,从中受益多多。
《青铜葵花》记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生活故事。青铜葵花他们虽然生活艰苦,却十分幸福、快乐。最后,葵花回到了城市,离开了青铜。葵花是一个十分善良天真的女孩,让人怜悯。而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粗壮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冰项链给葵花。他保护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这一家人历尽坎坷,但是,他们很快乐。他们的这种坚强,使那些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万分懊悔。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失去了坚强,就是失去了奋斗的意志,自然会失败。看完这本书后,我常常在思考一个问题,坚强到底应该是怎样呢?
在学习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放弃,我想这就是坚强;在生活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打击而气馁,我想这就是坚强。坚强到底是什么?就是不管面对多差的处境,也要一直走下去!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篇四:《鸿门宴》读书笔记】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作文;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篇五:《陈情表》读书笔记】
我是一个青年人,但我酷爱中国古典文化。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我一直强调自己的态度,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弘扬,这就是对中国古代文明最大的认可。
作为一个年青人,我觉得自己的生命里承载着更多的是关于民族、关于社会、关于人生、关于自我的思考,在思想的逐渐成熟中,我觉得热爱民族文化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面对当今社会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社会上部分人漠视自己的信仰,践踏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物欲横流,金钱第一,这是社会群体信仰的危机。我敢肯定这种危机既潜伏在意识形态,又反映在现实之中!总之,我能感觉到中国古典文化和传统文化,正在面临一场劫难,却又无可奈何,我不知道是历史的悲哀,还是我们现实的残酷?
回过头来看《陈情表》,这是一篇散发着传统美德的古代散文,现在能真正读懂的又有几人,在这个金钱世界,谁还在乎忠,义、廉、孝,它的观念,已经与我们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情!不可否认,当今社会不仅中国古文化离我们很远,似乎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汉字也离我们很远,说得严重一点,中华民族文化正在走向没落!
大学毕业已十年了,我觉得自己在毕业时曾高喊着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想起这些话,现在我都觉得脸红。我在经历了十年社会生活后,我明白自己已发生了蜕变,没有了纯洁,熄灭了热情,磨去了棱角,随波逐浪在这个金钱社会,已经变得庸俗不堪。我懊悔、我内疚,甚至痛骂自己。一个忽视继承的民族,发扬光大毕竟是一句口号,我个人的力量怎能与潮流抗争,我又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呢?
中国古代有无数个例子说到忠孝不能两全,而这些例子只是说明了这个历史命题的正确性,而没有突出它的矛盾性。忠孝不能两全,必然要有取舍。传统的封建礼教认为,不能两全时,必取其大者。以此作为前提,应该说凡是具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会选择忠,因为忠是忠于国家,进而忠于黎民,忠于天下,此为顺应天意,弗敢违矣!
而《陈情表》似乎是个例外。
“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李密《陈情表》核心价值理念就在这一句话中,我特别欣赏这句话,因为它不仅是文章的文眼,更重要的是它映射出中国古代治国理念。以孝治天下,古代似乎做到了,真正的能够为国尽忠的贤才,皆是大孝之人。因此,中国古代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甚至以孝顺廉洁来举荐官员,这也成为了入仕的主要渠道。
孝是立身之本,忠却是立国之本。
李密以“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设定自己的推辞逻辑,以孝为忠、为大义,更以孝作为仁君之仁,达到了自己巧辞而又不迁怒于君主的两全目标。是孝在前而忠在后,一前一后成就了李密的忠名。
那么“忠孝不能两全”应该指的是不能同时两全,如果处理得当,先后有致,那似乎也是可以两全的!李密的忠孝之名既归结于处理二者关系的得当,更在于李密内在的孝廉之心。
孝顺自己的祖母,不,别说是祖母了,就说是孝顺母亲,能在挺进仕途,成就大忠之间作出选择的,又能有几人?我不想以此来评论道德沦落或者是退化,但这个深刻的命题在现实社会中,其二难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不能两全的范畴。
在现实社会,我们遗憾地只能看到,标榜自己忠于党者、忠于国者、忠于人民者,多乃营营苟苟之辈,他们鱼肉百性,伤天害理,岂敢指望他们大忠乎?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枉负大孝之名!
试问,一个不能行孝之人,到底有几人可以行忠心之事?又哪来那么大的德行去施恩天下黎民,更莫奢谈忠党、忠国、忠于人民之大事业了!
【篇六:《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七:《天蓝色的彼岸》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这是给孩子们的最美好的礼物。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感的故事。
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失去了生命,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进入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道如何向他们传递自己的心声,直到他碰上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这本书共有十三章,用温暖的笔调描写一个孩子不幸离开人间,在另一个世界思念家人,也明白了爱、亲情、友情和信任。
这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代读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生命,唤起人们最真切的情感,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达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英国是一个典型的基督教的国家,因为有着绵长的巫祝文化的传统,从古至今,英国人对种种的神话传说,鬼怪故事都是津津乐道,这也是这本书的亮点之一。
它是一本小书,因为他的篇幅不大,似乎个把钟头就可以读完,可就是因为它的短,他的纯显得它尤为有魅力他字里行间充满着真情实感,他不仅是一片童话,一部小说,同时也是对人生、生命的一种敏感,耐心的探讨。
我突然觉得活着是多么的好,即使你不快乐,你可以随遇而安;因为你还活着,我们还健康地活着,可以爱着我们的家人,恨着我们恨的人,吃着肯德基,麦当劳听着谭杰希的歌,埋怨着考试和天气,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人生在左边,天蓝色的彼岸,有一个流淌着回忆和遗憾的乌托邦在右边。有幸拿起《天蓝色的彼岸》,看着一个孩子在天国心里过的独白,也是一种幸福,一种奢侈。
我喜欢《天蓝色的彼岸》因为它的纯,因为它的清新,因为它的……这是一本很好的小书,我很喜欢。
【篇八:《聊斋志异》读书笔记】
思想是带领我们走向梦幻王国的天使。——题记
走到床前,一阵冷风吹过,让我不禁想起了那让人毛骨耸立的《聊斋志异》。翻开书,打开铺满灰尘的第一页,那记载着岁月的灰尘更把我拉进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境界。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发现这里是多么的静。直立在街头的路灯这是也一闪一闪的,我把被子盖过肩头,带着既兴奋又害怕的感觉开始用眼睛从书本上扫过。“她把门窗轻轻地拢上,拂起那长长的袖子走到郎君的身旁,用她那带着香味的手绢拭去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忽然,一个黑影在轻薄的窗前来回踱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各种奇形怪状的画面在脑海中陆续放映。这时,手心里已满是那湿漉漉的汗。原来这些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是作者却以生动形象的手法将他们一一列举了出来,让人感到悬殊、紧张与恐惧,怪不得使它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书之一。“乔郎,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最后又以温馨、激昂的语句将文章结尾。这真让我感受到想象力的无穷力量。
生活中处处有想象,就像是在大街上,你也会想到人们的摩肩接踵;在湖边,想到鱼儿在水中欢快的玩耍;天空中的白云在和小鸟谈话……我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我在黑暗的小巷我会想到有一只青面獠牙的魔鬼向我伸出长长的手,在小草丛生的草地上与小草交谈,这些便是我在写作上充满灵感,使文章更生动。谁说想象力不重要?就是想象力使《聊斋志异》成为中学生必读的书目之一。


《读书笔记大全1000字》
【篇一:《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欧。亨利是二十世纪初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片小说之父”,他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成为“世界三大短片小说大师”。他一生写了300多篇小说,大都反映了美国社会下层人物的心酸而又滑稽的生活。这些作品以其幽默的生活情趣、含泪微笑的风格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短篇小说中最出色的一篇。文章通过写德拉为在圣诞节给杰姆买件礼物,把心爱的长发卖了,买了一条非常适合杰姆的手表的表链,而杰姆却卖掉了手表给妻子买了套漂亮的发梳送给妻子做圣诞礼物。虽然彼此愿望落空,但却拥有更为温馨的爱,表现了贫困之中,无私的爱的美好纯洁。它歌颂了小人物在贫困生活中的善良以及相儒以沫,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小说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平民生活的悲惨。
小说中尽管社会是无情冷酷的,平民生活是无奈凄惨的,但人性的善良和崇高在那样的环境中更显的震撼人心,更让人感慨万分。文章构思巧妙,寓悲于喜,形成“含泪的微笑”,结局出乎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
这篇短篇小说我读过多少遍已记不清楚,但每读一遍都会被文中主人公的无私以及他们纯洁的爱所感动。他们的生活是那么贫困,甚至连为对方买一件像样礼物的钱都没有,但他们心中装着彼此,深爱着对方,以至于可以为心爱的人失去最珍贵的东西。如今的我们,不会再有买不起东西的尴尬,甚至可以说我们能随心所欲的去购买任何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是的,我们不再贫穷,我们不会再有德拉买表链前的犹豫和痛苦,但像杰姆和德拉间那至纯至真的爱,我们又有几人能拥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纯真的爱情离我们越来越远,物质上的富有永远也代替不了精神上的充实,试问,到底贫穷的是谁啊?真正可怜且贫穷的应该是那些揣着元宝寻找真爱的人。
当前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越来越自私,只想着向社会索取而不愿为社会付出,整日哀鸣为何金钱越多而真爱越少。经常也听到一些人感慨:为何找爱的人、等爱的人那么多?其实只要人们学会相互关爱,才能得到真爱,爱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洒下一片春雨,收获一个春天。冷酷自私的人,是永远也得不到真爱的。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主人公那样处处为对方着想,不惜为对方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么相信你也会拥有对方温馨真挚的爱。因为有爱,所以快乐,因为爱你,所以幸福。希望那些在爱情的大门外徘徊的人能静下心来读读这篇不但感人,而且能给人带来幸福感和思考的文章—《麦琪的礼物》。
【篇二:《呼啸山庄》读书笔记】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

雪玉和白静故事全集篇三:读《天狼》有感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
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雪玉和白静故事全集篇四:爱暖寒冬——我读《天狼》有感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轻地为你盖好踢掉的被子?在明媚的早晨,是谁,早早地为你做好丰盛的早餐?又是谁,在天变化时,一次又一次的告诫你添加衣物?是谁,满怀期待地一次又一次的嘱咐你,要好好学习?又是谁,能够长久地忍让着你的倔强与任性?是母亲。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雪玉和白静故事全集篇五:静下来

人生若想要成功,静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元素。勾践因为平静了内心最终完成了复国之梦;司马迁因为平静了内心完成了史家之绝唱的《史记》;姜太公因为静静的等待最终得到了重用……由此可见,静就像一盏明灯,带你冲破黑暗;静犹如一把利剑,带你披荆斩棘;静好似一把钥匙,为你打开成功之门。
静是大自然神秘的武器,只要得到便能所向披靡。变色龙在捕食时只需做一件事,那就是趴在树干上静静等待猎物的到来,最后往往能饱餐一顿。毛毛虫在变成蝴蝶之前,在茧中等待了多时,就为了破茧成蝶时那番壮观景象。静,在动物界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其实人也和动物一样,只有在静中才能求得成功的果实。静,不只是形态上的,更重要的还是内心的静。大发明家爱迪生,在发明电灯时进行了上千次实验但还是不成功。可是他却拥有一颗平静的心,在每次失败后都静心思考,最终获得了成功。成功多从静中来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当遇到难事,只需静心那么一切问题最终都会被轻而易举的解决。
“静”的本质是时间。静指的是某事物在一段时间内不发生任何改变。在某些人看来,在一段时间内静止,不做任何事,那不就是等于在浪费时间吗?这些人就是不明白静的真正含义。其实暂时的静止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成功。有时当你被忙碌包围时,不妨静下来休息一下,想一想自己的目标,使自己能够更好的工作。静的本质是时间,但静止不一定是在浪费时间,有时候静一下,反而能使你事半功倍。
在静中我们能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相信大家都知道旧时的动画片吧,它们都是有一张张极其相似的图片组成,然而在放映时,你能看出其本质是什么吗?只有当他静下来的时候,才能看出其本质。在生活中也是一样,当你在喧嚣的尘世中不知方向时,可以静下心来,用心静静的看世界,你就能看出世界的本质,从而成为一个成功人士。

雪玉和白静故事全集篇六:永恒的瞬间作文


《永恒的瞬间作文700字》
窗外,星光灿烂,月华如水,透过窗棂,倾泻半床光晖,影子似乎很孤寂,一如现在的我,思绪翻飞……
我们一起微笑
记得那年校运会,十一月份的天空一如既往的热,却不胜于咱们班的热情。
我们高声喊着属于我们班的口号,自豪地举着属于我们的牌子,给所有人一个洒脱的背影。
我拉着同学的手来回奔跑着,高兴地嚷着:“你看,小黄跳高拿了第一名耶,还有,他也得了第一……”所有人都在为了我们班努力地挥洒汗水,对于我并没有为班上拿到分数确实挺内疚的,谁让我四肢简单呢?
“看这儿,茄子……”老师乐呵呵地逗着我们笑呢!我咧开嘴巴,笑了。“咔嚓”,那个瞬间,我们一起笑了,笑得多么灿烂,笑得那么美!
我们一起流泪
那时,我们并不懂事,也喜欢像平常的孩子一样玩闹,也会犯错,但不可能总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但我们还是犯下了“滔天大罪”。
语文老师声音都作文沙哑了,下课铃响后,留给了我们一个苍白的背影。第二节课,她没来,可想而知的。班主任可生气了,她红肿着双眼,抑制住眼泪的迸发,颤抖着嗓音说:“你们为什么总要犯错,就不能让我轻松一些么?语文老师被你们气了……”沉默了好一阵子,她哭了:“你们是不想让我教了吧?那我明天申请辞职……”
我们很无辜,看着老师的泪,所有人都沉默了,泪水在眼眶里打晃晃。
在老师写的那封信上,流满了我们每个人的泪,看到信那一瞬间,我们哭了,哭得泪流满面。
我们一起回忆
得知分班的消息后,所有人都在Q群感叹,所有人都不愿分班,有人说:“再见,我亲爱的同学们!”而我却说:“我们班永远留在了每个人心中!”那一次Q群的消息记录,好长好长,我知道,那些记录,打开只用一瞬间,却藏着永恒的回忆。
思绪又回来了,看着洁白的墙,我发现那影子并不孤独,在我的记忆中,有着太多的永恒瞬间了。


《永恒的瞬间作文800字》
从上一节课结束到下一节课开始,整栋教学楼都是不宁静的“哐哐”的开门声,关门声;男生的打闹声;女生的嬉笑声,都不曾消停过。在这声音中,人们很少注意到“滴答、滴答”的声音。
“滴答、滴答”声音在不断地响起。“什么声音”,我满脸的疑惑。此时上课的预铃早已打响,可是慢半拍的我还在回去的路上。还有点时间,赶紧寻找“滴答、滴答”的答案吧,顺着声音,我很快明白了,原来是冲拖把的那个水龙头没拧紧。此刻整个教学楼就像蝉叫了一中午突然停下来一样静,所以,这滴答声显得特别刺耳,我顺手把它关了,心想:“谁这么没素质”。
下课的铃声再一次响起,教学楼里又恢复了喧闹,当我去洗手间时,我发现那不争气的水龙头又在滴水,我原想过去关上,但我犹豫了,洗手间了人很多,熙熙攘攘,没有一个人过去关闭它。我想,如果我过去关闭它,会不会让同学们觉得我是一个“另类”的人,说我爱出风头。
自从,我心里有了那微妙的变化后,每当走到那“水龙头”旁看见它在滴水时,心里总会想,关还是不关?如果不关作文,它可能会不停的滴下去,于是我心里便有一种负罪的感觉,似乎这水是专门为我滴的。但很快,心里又有另一种声音在为我开脱,这种“怪事”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能做吗?走吧……我放弃了过去关闭它。起初听到这“滴答、滴答”的声音会很闹心,但久而久之,我便对这声音产生了免疫,也就不再想关水龙头的事情了,尽管它还在角落了不停的“哭泣”。
那一天,我仍然像往常一样去洗手间,角落里的水龙头仍然在不停的滴着,突然人群中有一位身材瘦瘦的、个子不太高的小同学没有任何迟疑,一个箭步上去关闭了水龙头,然后,若无其事的走了。这个瞬间的动作不经意间像针一样刺痛了我,让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是什么在作怪,盲目从众吗?没有活出自我吗?缺少正义感吗?我在反思。
小同学的这一课,那个瞬间的动作给我留下了永远的印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那以后,每当走到那滴水的水龙头前,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关闭它,生活中遇到我可以解决“小问题”,我都会尽量去做好……
这个瞬间虽短,但是让我永远不忘!


《永恒的瞬间作文》
【篇一:永恒的瞬间】
有一种瞬间可以称作永恒,而又是谁在这瞬间抛开世俗的期许,于高山之上采莲,与命运死神亲吻呢?
北风凛冽,弯月悬于孤空上,几分梅花香,给这寂静的黑夜添了几许萧瑟。却又显得如此哀悯,是谁人徘徊在西楼上?是谁人临风抚悲琴,怅惘故国茫茫?又会有谁看见你相思闲愁的眉头呢?
请君莫要哀愁,人生一世,熟能无恨?朝代的变迁。百年终轮一回。既然是上天注定,就应了错把他乡当故乡呵!继续你的踏雪寻梅,使你的诗词重拾红粉。管他岁月沧桑,时光荏苒!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瞬间,是你永恒的高雅。
“依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瞬间,是你永恒的骄憨,
“依遍阑干,只是无情绪”的瞬间,是你用很的清洁。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瞬间,是你永恒的释怀。
人生总是坎坷的!高雅,骄憨,清洁和释怀便敲响了你,千秋的绝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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