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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余华读后感7篇

时间:2018-11-03 来源:励志句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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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第七天余华读后感:飘荡—震撼—感动—深思_900字


  对于余华,我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他的《兄弟》曾让我泪流满面。所以书店将他的新书《第七天》带到的时候,我便很荣幸成为了第一批读者。
  我有一个很奇葩的反应——看到好书,或者说是一些感触很深的句子,背部都会痉挛一阵。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对于我一个忠诚的基督徒而说,这本书的开篇着实让我吓了一跳,竟然引用《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也使我激动的、富有虔诚的心来欣赏整本书。虽然读书时会有点难受,但真的很值。我喜欢作者的直爽、敢于挑战权威的精神和细腻的描写爱情、亲情的文笔。这是他自己的一个突破,在矛盾的小说和现实中寻找着人世间所谓的真善美。书中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一千个沉默的自己。可能有人说这本书不适合我这种年龄的人来观看。但现实的残酷,心中有个底未必不是好的。
  刚开始看,发现自己无法咀嚼,反之越嚼越苦。就如书中写到迷雾环绕,同样的迷雾也在环绕着书外的我。无奈下,就先搁置了一段时间。到了后来,在将这本书重新看了一遍,才感受到那种品着很苦,却会为了醇香在去品第二口的滋味。书中的第二章,也就是所谓的第二天。让我感触很深,对于爱情,没有面包就如同一个人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我们总喜欢以永远做为开头,可却是以一张协议书,或者是两个人的泪中结束的。即使爱着,却因为现实而分离。不能给以童话的色彩,而是版画的冷清。
  个人最喜欢的算是第三天,作者所描述的童年。那一章,可谓是让我在泪光里笑着,笑着曾经父母所给予我的一切。作者刻画的一个很离奇的故事,虽然感觉有点假,但是文字里的真情,流露的很清新,很自然。特别是养父为了养子而放弃家庭,放弃爱情。着实让我边痉挛边抽泣了一阵子。后面为了去见亲生父母,还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去买了一件西装。去见面时,养子穿西装,养父的衣柜了除了铁路服就还是铁路服。所以这样的反差,和对比。着实我的内心深深的被震撼了。有种东西叫亲情,即使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用“社会的镜子”来形容这本书的话,那便是在合适不过了。用感人的故事,来穿插一些社会上令人所唾弃的事。比起《兄弟》,这本书带给我的教训,和带给我的感动,都有了一个质的突变。感谢余华,我的书柜上那最显眼的位子。
  我们仿佛行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红灯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
 
    初一:吴浩晨

第二篇第七天余华读后感:读《生死疲劳》有感_1500字

  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啊。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相信大家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比较了解,我就不多作解释了。
  当大家都成群结队下田务农时,只有我们的蓝脸同志抵住时代潮流,他就是了不起的单干户。当大家都成群结队去食堂吃大锅饭时,蓝脸一家便在家里啃他们的馍馍。他们享着单干户的福,也受着单干户的苦。你可能奇怪了,哪来的苦啊,入不入人民公社不是自由决定的吗?话虽如此,但当全村全县全省乃至全国都只剩了你一个单干户,你还能扛住舆论的压力吗?你还能对领导的劝说无动于衷吗?蓝脸的家人可受不住了,他们纷纷加入了人民公社,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蓝脸,但是我们有骨气的蓝脸硬生生地坚持了二十年。此等气魄,我真没有。这也是我打心底里佩服他的原因,硬汉!
  身为最后的单干户,蓝脸受尽了排挤,而他那没有人性的养子西门金龙为了逼他入社不惜对他拳脚相加,可他蓝脸偏偏不怕死,用自己的大半辈子开启了一段短暂的单干户幸福时光。可他终究是悲凉的。熬了大半辈子,受尽了乡邻的唾骂,遭到养子的殴打,一次次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物死在自己眼前却又无能为力,他心底的悲凉又有谁能体会呢?于是,他寄情于月,日落而耕,日出而息。在那个人人都爱火红太阳的年代,他爱上的是与繁尘俗世截然不同的清冷的月儿。
  人人都说何以琛对赵默笙足够痴情,等了她七年,可相比之下七年又算什么呢?蓝脸用大半辈子去热爱土地,用他的热血去浇灌土地,这样的情愫又何尝比不上那为人们津津念道的爱情呢?
  蓝脸平凡了一生,他对土地的热爱是每一个平凡农民的平凡情感。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平凡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未曾走过平凡之路,便在心中早早断定那是迫不得已的结果。我们渴望着拥有一切,就连那镜中花也要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拼命向前走,寻觅着人生的黎明。到最后,在经历所有悲欢离合之后,我们恍惚明白,年少时最厌恶的平凡竟是人生最好的归宿。
    初二:熊慧慧

第三篇第七天余华读后感:[2013暑期征文]屈从于掌心的温暖——读《第七天》_1500字


  
  “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全吸引。
  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近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
  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
  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习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
  听很多人说:最近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
  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习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初一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
  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
  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
  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
 
    高二:樊雅男

第四篇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皮皮鲁压缩人生七天之白虎》读后感_1200字

  哲学,是一门试图回答宇宙起源,世间万物善恶的学科。你也许会问,这和《白虎》有什么关系?其实,《白虎》这篇文章,很好地诠释了哲学的真谛,真正反映出人间善恶。文中的“白虎”是一只棕黑相间的狗,它的主人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哲学家,卢本康。白虎是有意识的,只是它和主人语言不通,便没法交流。有一次,卢本康在半夜的时候起来,发现白虎正趴在电脑桌前,在电脑上打着“世间万物都有意识”,非常吃惊,后来便用电脑和白虎交流。他们用一种办法互换了灵魂,由变成卢本康的白虎公布哲学界,遭到哲学界一位权威的质疑和迫害,最后由皮皮鲁救出。
  这篇文章看似荒唐,却从字句间告诉我们:真正的真理一般都会遭到权威的扼杀,而那些名声大噪的权威,大都私底下道貌岸然,容不得他人得出的真理来反驳自己的结论。
  就在这短短的看完一篇文章的时间里,我明白了所谓的权威说出的“真理”。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而不是权威的女儿。”随着时间的推移,真理一定会浮出水面,而当年的权威,一定会遗臭万年。
  我搞不懂,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虚伪、自以为是的人,而人们怎么会糊涂到把这样的人抬上高位。原来,社会除了温暖人心的一面,还有如此阴暗的一面啊!
  真正的哲学,也许我们长大后会懂,也许一辈子也不会懂……
    六年级:李心怡

第五篇第七天余华读后感:[读书征文]《活着》读后感_600字

  《活着》给我的是一种直击心灵的震撼,并让老去的福贵永远活在我脑海里。
  福贵的悲剧有目共睹,前半生荒废家业,后半生大起大落,痛苦接踵而至,余下个和老牛相伴的晚年。余华的文字织出温情,又残忍的撕碎它。我不明白,这样一出悲剧能给人什么正能量?后来我想:人常说“乐极生悲”,没错,只有到达极点了,才能有不一样的东西滋长出来。就好比福贵令我极其唏嘘的一生,但我忘不了,第一章里这般描述福贵的脸庞:“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瞧,福贵还是笑着的,还是活着的。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所以,他写活了福贵。生命的存活,需要空气、水、粮食、光等等,那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毕淑敏在大学里讲课也曾被问到同样的问题,她是这么回答的:“活着本身并无任何意义。”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然而她又开口:“但是,我们要创造出一个意义!”人是有七情六欲,我们总有一些东西可以支撑生命的重量。没有可追求的意义,那和只懂吃与被吃的兽类有何区别?新闻上报道的落网贪官,在我眼里,他们有金钱,有欲望,有豪车,就是没有追求的意义。当一个人的脑子被利欲罪恶塞满,难道不可怕吗?活着,大概不只是肉体上的满足,还要有精神上的洗礼。
  夕阳里,田埂上,老牛累得垂头,福贵在平淡的讲出他多灾多难的大半辈子。几十年过去了,唯一不变的是脚下的泥土,唯一没有离去的是他。一起痛苦都随风散走,生命脆弱而又顽强,原来,为了活着,就是活着。
    高二:徐清怡

第六篇第七天余华读后感:《活着》读后感_1500字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第七篇第七天余华读后感:《跑出一片天》——观后感_700字


  电影《跑出一片天》中的主人公叫李小天,他出生在一个不富裕的家庭,爸爸李飞雄以卖砂锅为生。小天非常喜欢跑步,但是他爸爸非常不同意他跑步,说让他好好学习考重点中学。他们班有一个跑的最快的同学,叫马晓,他四百米跑,跑进了一分钟内,他有资格参加北京市小学跑步比赛。小天非常想超过马晓,可是,小天的爸爸就是不让小天跑步。为了练跑步,小天经常偷偷的帮爸爸送砂锅,他爸爸一点都不知道。虽然他爸爸不让他跑步,但是,小天还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叫大眼仔,大眼仔就是400米跑进53秒的邢风。一天晚上,大眼仔带小天去了一个夜跑的活动,小天得了第一名。参加完这个比赛之后,小天找回了自信和勇气,一心想和大眼仔学跑步,大眼仔同意了,开始教小天。一天晚上,小天还在练,被他爸爸发现了他爸爸正要把小天拉走时,小天一气之下把他知道的都说出来了,他爸爸非常惭愧,蹲在篮球架下面抱头痛哭。
  小天的老师非常想让小天参加北京市小学生跑步比赛,老师在主任面前说了好多话,主任才同意让小天试一次,主人还说小天必须跑进一分钟内才能参加。小天没辜负老师的希望,真的跑进了一分钟内,他能参加比赛了。比赛那天,小天虽然起跑慢了,但他在比赛中超过了一个又一个选手,最后,李小天赢了。小天跑55秒30的好成绩,没辜负大家的期望。
  小天坚强勇敢、勇于追求梦想的精神,还有他父亲有着望子成龙、知错能改的高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电影中还有一句台词让我非常难忘:“人生,输在起跑线,要赢在终点。”是啊,人生就是这样,即使之前比人差,以后也要想办法超过别人。从中也让我感受到了一个道理:人生一定要有自己的目标和梦想,不断坚持地去追求目标,追求梦想,直到最后的胜利。就像影片中的李小天一样,用自己的双腿去跑出一片天来。
    六年级:惠聚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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