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香蕉文库网 > 范文大全 > 工作报告 > 英文读书报告6篇

英文读书报告6篇

时间:2018-06-11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www.xjwk.net--工作报告】

英文读书报告篇(一):《雾都孤儿》英文读书笔记3000字


《雾都孤儿》英文读书笔记3000字
Here I am sitting on a couch alone, thinking about what I have just finished reading with tears of sadness filling my eyes and fire of indignation filling my heart, which revived my exhausted soul that has already been covered by the cruelty and the selfishness of the secular world for a long time. It is truly what I felt after reading Oliver Twist, written by the prominent British author Charles Dickens.
The resonance between me and the book makes me feel not only the kindness and the wickedness of all the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but what this aloof society lacks, and what I lack deep inside. These supreme resources I’m talking about right now are somewhat different from minerals, oil that we usually mention. They’re abstract like feelings, and some kinds of spiritual stimulation that all of us desire anxiously from one another —— love and care.
Those charitable figures whom Dickens created in the novel are really what we need in life. They showed love and care to others, just as the gentle rain from the sky fell upon the earth, which was carved into my heart deeply.
Mr. Brownlow is one such person.
The other day he had one of his elaborate watches stolen by two skilled teenage thieves, Artful Dodger and Charley Bates, and thought naturally it was Oliver, who was an orphan and forced to live with a gang of thieves, that had done it because he was the only one near by after the theft had taken place. Being wrathful, he caught Oliver, and sent him to the police station where the ill-tempered, unfair magistrates worked. Fortunately for him, Oliver was proved innocent by one onlooker afterwards. With sympathy, Mr. Brownlow took the injured, poor Oliver to his own home. There Oliver lived freely and gleefully for some months as if he were Mr. Brownlow’s own son. One day, however, Mr. Brownlow asked Oliver to return some books to the bookseller and to send some money for the new books that he had already collected. The thief Oliver once stayed with kidnapped him. After that he disappeared in Mr. Brownlow’s life. Searching for a while, Mr. Brownlow had to believe the fact that he had run away with his money. But dramatically, they came across each other again a few years later. Without hesitation, Mr. Brownlow took Oliver home for the second time not caring if he had done something evil.
Perhaps most of us would feel confused about Mr. Brownlow’s reaction. But as a matter of fact, this is just the lesson we should learn from him. Jesus said in the Bible. “Forgive not seven times, but seventy-times seven.” Why is that Because forgiveness is our ability to remove negative thoughts and neutralize them so our energy may be spent on doing what we came here for. We cannot move forward in our future if past issues cloud our thinking. Stop put Mr. Brownlow into the list of your models. Always give people a second chance no matter what they might have done. That’s also a substantial part of loving and caring others.
Then there are Mrs. Maylie and Rose, Oliver’s other benefactors. Maybe the reason they loved and cared Oliver was not because of forgiveness. In my point of view, it was trust. They had faith in Oliver when he was considered to be a filthy burglar who tried to break the front door of Maylie’s at midnight. But this wasn’t how these two ladies saw the whole thing. They denied Oliver’s crime immediately and listened attentively to Oliver’s own description of his miserable life. They were deeply touched by Oliver’s strong perseverance and astonishing vitality. Accordingly, they remedied Oliver’s body and heart and turned him into a different boy. He began to wear appropriate and clean suits which were tailor-made for him and receive education.
As far as we can see, it is trust that helps us all live together without precaution. Sometimes trust can even lead us to miracles, which we often expect to come about, so why not trust Trust yourself, trust others, and you’ll salute miracles every single day.
《雾都孤儿》英文读书笔记3000字
Oliver Twist,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es Dickens’, is a novel reflecting the tragic fact of the life in Britain in 18th century. The author who himself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wrote this novel in his twenties with a view to reveal the ugly m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w and dirty streets in London. The hero of this novel was Oliver Twist, an orphan, who was thrown into a world full of poverty and crim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While reading the tragic experiences of the little Oliver, I was shocked by his sufferings. I felt for the poor boy, but at the same time I detested the evil Fagin and the brutal Bill. To my relief, as was written in all the best stories, the goodness eventually conquered devil and Oliver lived a happy life in the end. One of the plots that attracted me most is that after the theft, little Oliver was allowed to recover in the kind care of M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w life. He went for walks with them,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worked hard at his lessons. He felt as if he had left behind forever the world of crim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ss 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ss 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ss 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ss is an utterly worthles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ss 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www.99zuowen.c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ss 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 ‘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That is to say a person without goodness is destined to lose everything. Therefore, I, a kind person, want to tell those ‘vermin-to-be’ to learn from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雾都孤儿》英文读书笔记3000字
Oliver Twist,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es Dickens’, is a novel reflecting the tragic fact of the life in Britain in 18th century.
The author who himself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wrote this novel in his twenties with a view to reveal the ugly m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w and dirty streets in London.
The hero of this novel was Oliver Twist, an orphan, who was thrown into a world full of poverty and crim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While reading the tragic experiences of the little Oliver, I was shocked by his sufferings. I felt for the poor boy, but at the same time I detested the evil Fagin and the brutal Bill. To my relief, as was written in all the best stories, the goodness eventually conquered devil and Oliver lived a happy life in the end. One of the plots that attracted me most is that after the theft, little Oliver was allowed to recover in the kind care of M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w life. He went for walks with them,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worked hard at his lessons. He felt as if he had left behind forever the world of crim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ss 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ss 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ss 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ss is an utterly worthles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ss 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ss 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 ‘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编辑推荐
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http://www.99zuowen.com/duhougan/
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http://www.99zuowen.com/dushubiji/

英文读书报告篇(二):读书笔记《摆渡人》1000字


克莱儿•麦克福尔居住在苏格兰格拉斯哥南部,是英国文坛备受瞩目的实力作家。她的作品往往在出其不意的情节架构中饱含感人至深的真情,贯穿着人生思索和人性独白。《摆渡人》是她最著名的作品,一举摘得五项世界文学大奖,版权销售33个国家,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
《摆渡人》的读书笔记
昨日临睡前看了一篇文章,让我重新拾起了写读书笔记的想法。摘取一段:
问:一直宅在家里看书是否可行?
答:你必须保持入和出平衡。
你不输出,等于没有输入。
直到开始输出的时候才发现,以前所谓的度过根本就是错过,所谓的宏图根本就是执念。
跟知识的邂逅就跟谈恋爱一样,没有什么命中注定,能做成的事,能读精的书,很少是从计划表中出来的。以为看完豆瓣上评分8。8以上的书和电影机就会成为大牛吗?
图样图森破。
因为不论知识还是经验的获取路径,永远都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一个时间和理论的往复折返。靠直线获取的总是费效比最高的。就像你可以背大英百科全书,然而却并没有什么卵用。
于是,决定开始尝试着有意识地去记录一些读书感受了。有些凌乱。
最近看的2本书是《摆渡人》和《岛上书店》。我看书一向很杂,但是大多数时候是以娱乐为主,因为喜欢故事,所以看的书中通常以小说,或者回忆录为主。这两本书是一起买的,只是网上很多推荐书单里有,就买下了,搁置了一段时间,就完成了阅读。
我算是比较喜欢买书,不论盗版或是正版,书页质量好就行,不论价格高低,只要读了就觉得没有浪费,总是要吃饭的,总是要吃零食的。
我觉得可以把两本书放在一起说,因为以我的文学修养来讲,这两本书于我而言只是2本比较暖的小说而已。后来在网上问了下读过这两本书人的感受,发现其实跟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主要是我几乎觉得文字有点晦涩,我一直以为是翻译的问题,不过后来有人告诉我说,这两本书要有一点外国文学底蕴的人看了才能有更多共鸣。
好吧,我丑还我有理了。
抛开文字上的晦涩不流畅,《摆渡人》和《岛上书店》给我感觉还是很温暖的关于爱的故事,因为爱,我们变得勇敢和坚强,因为爱,我们变得不一样。
我很喜欢这样的落脚点,因为不论是文学作品还是电影作品,中国人很喜欢把一个人的崛起归功于某一次巨大的灾难和挫折,在主人公跌入谷底后逆袭成功,结局恨不得把这些灾难或者敌人神话成幸福成功的必备神器。殊不知,还有很多人在被那些挫折打垮后从此一蹶不振。
这两部作品,如出一辙更加强化了爱存在的意义,让我感受到的主人公变得坚强和勇敢的过程,这个过程有时候一开始其实并不是有意义的,只是出于本心去做这件事而已,然后不小心就邂逅生命的向日葵,让阳光洒向了主人公原本有些灰暗的生活,至少因此变得有勇气和坚持去争取生活欠我们的各种可能。
《摆渡人》的主人公迪伦的改变是因为在充满艰险的走向不知道是天堂还是地狱的途中爱上了自己的摆渡人崔斯坦,因为不能忍受不能再见到心爱的人,她重新踏上了这段路,去寻找爱,寻找另一种未知的可能。
《岛上书店》的主人公AJF的改变是因为收养了一个被遗落在书店的小姑凉,那时的他妻子离世,他日日买醉,不谙世事。小姑凉的到来让他不得不开始好好生活,他重新爱上了一个好女孩,虽然最后还是患癌去世,但是自己的妻姐和警察朋友继续经营了他的书店。延续了他的理念“没有书店的地方算不上是一个书店”。
其实蝴蝶效应并不仅仅是适用于那些坏事情,对于最后皆大欢喜的美好也一定是这样的,从你本心的第一个动作开始,一件影响另一件,才会最后成就我们期盼的皆大欢喜,这样的美好带有更多的惊喜,带有更多喜出望外。这份收获,就如AJF后来收获了爱情、亲情、友情、尊重是一样一样的吧。
那些做成的事,那些精读的书,从来不是从计划表里出来的。
比起那些多么感人肺腑的爱情励志故事,这样的娓娓道来,这样的理所当然是不是更接地气,更有共鸣。
同类型的小说还有《一个人的朝圣》。
读书总结:
1、想要更好理解外文作品,还是要要读原滋原味的外国作品,但是这涉及到英文水平。
2、对比发现国内很多作品喜欢励志地讲爱情,或者朔造各种男生女神,好像他们都不会打屁拉粑粑一样,完全不需要。我曾经被深深毒害了。
“AJF知道阿米莉亚不是十全十美,阿米莉亚也知AJF绝对不是十全十美,他们知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这种事”。
梁山伯是过度思念祝英台郁郁寡欢死掉的,罗密欧是因为误会朱丽叶自杀的。其实现实误会真的会比心心相印多吧。
3、让人变得勇敢、坚强的从来不是所谓的意志力毅力神马的,最有力量的东西是爱的力量,或者说是生生不息的欲望。
你说我没有死的原因想着还有好多好多钱等着我去赚,为你鼓掌。有欲望,才是明天的理由。《摆渡人》的读书笔记
用三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个人觉得小说写得挺精彩,语言流畅,情景引人入胜。像看一部穿越大片。
第一天晚上看了一些,差点吓得失眠,说吓得有点夸张,但的确让人想到死亡和灵魂,心里不免有点心悸,建议胆子小点的女人别看。呵呵,玩笑啊!
这是一场穿越了生死的爱情故事,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火车上,遇到车祸,当她在恐惧中逃下火车,她以为她是活着的,而她却是火车唯一死去的人。她逃出黑暗的火车隧道,发现除了蜿蜒向远方的铁轨,就是荒野和山脉。她惊恐,迷茫,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时,她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大男孩,无疑让她心里有了一些依靠。那个男孩带着她向深山走去,当黑夜将近,危险来临,潜伏在周围的魔鬼开始向他们袭击,男孩保护着迪伦到达了第一个安全屋。迪伦对发生的事感到疑惑,在谈话后,她才知道她已经死了,而现在的她,只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男孩是引领她的灵魂在无界,安全走过荒原的人。他叫崔斯坦。
迪伦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跟随她的摆渡人穿越危机四伏的荒原,到达一个个安全屋。
她信任依赖着崔斯坦,在两个人相互接触过程中,彼此产生好感。在与魔鬼的搏斗中,两个人生死与共,情感越来越深。历经了千辛万苦,生死相依,崔斯坦终于安全把迪伦送到了她该去的地方。当两个人来到边界线,深情拥吻。崔斯坦答应迪伦一起跨越边界,永远跟随她。然而,当迪伦跨过边界线,发现崔斯坦并没有跟过来,他消失不见了。她想返回去,边界线已经成为一道无形的屏障阻隔了她的来路。她痛不欲生,发现自己的生命里,再也不能没有他。
而崔斯坦欺骗了迪伦,他知道他是无法穿越边界线的,他为了让迪伦去她该去的地方,欺骗她,答应永远跟随她。
迪伦看不到他,他却能看到边界线那边的迪伦痛不欲生的哭喊。但他只能伤心地看着她,然后离开,去接下一个灵魂,护送下一个灵魂穿越荒原。这是他的使命和责任,也是他的命运。
迪伦到了她该去的地方,也是灵魂们生前最想去的地方,但迪伦看到的依然是荒原的景象,象由心生,所以她仍然身处荒原。她在管理人带到一座房子里,看到很多生死簿,还有崔斯坦引领过的千万个灵魂的账薄,每个灵魂都记录在册,被勾去的是一些没有走出荒原的,被魔鬼抓去成为魔鬼的灵魂,还有偷偷想重返荒原回到人间的灵魂。于是迪伦也心生了返回荒原的念头,但她不知道如何穿越回去。
她找到崔斯坦引领过的一个灵魂,他带她去见了一个很老见识很广的女人,她告诉迪伦返回荒原很简单,随便一个门,她都可打开重返荒原,但没有一个灵魂生还。迪伦深爱上崔斯坦,她不想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孤独永生,哪怕她魂飞魄散,她也要找到崔斯坦。她想逆天而行,她要带崔斯坦返回人间,一生相守。
她打开了返回荒原的门,独自面对魔鬼们的袭击追赶,为了爱,这心中固执的信念,她变得坚强勇敢,她按原路返回和崔斯坦走过的路,终于看到崔斯坦正保护着另一个女人与魔鬼们搏斗,迪伦因内心的一点嫉妒之心,大声呼喊崔斯坦,崔斯坦因看到她分神,松开了那个灵魂的手,以至于那个灵魂落入魔鬼们之手,迪伦深感内疚。
两个相爱的人再次相见,深情拥吻,迪伦要崔斯坦尝试冲破命运的束缚,跟她返回人间,崔斯坦虽然心有顾虑,但为了爱的人,他愿意去尝试。
在安全屋,迪伦要求崔斯坦让她再看看外面那些灵魂们,还有多少在天黑前没有感到安全屋,崔斯坦拗不过她的好奇心,用魔法让迪伦可以看到外面其他的摆渡人和灵魂。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在摆渡人怀里惊恐万状的表情,深表同情,她央求崔斯坦去帮助那个摆渡人,崔斯坦告诉她那是不可能的,一个灵魂只能有一个摆渡人。迪伦不忍心看着小女孩被魔鬼们抓走,趁崔斯坦不注意跑出安全屋,引开魔鬼们对小女孩的纠缠。为保护迪伦,崔斯坦身上多处受伤,他发现他本可以很快自愈的皮肤,没有恢复到原来是样子,而是开始腐烂!
迪伦和崔斯坦终于来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他们忐忑前行,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不知道崔斯坦能不能留在人间。迪伦在车厢里不小心绊倒,无意中松开了崔斯坦的手,当她醒来,发现有医务人员,警察,义工都在忙碌,她被抬出了隧道,但她心里非常痛苦和担心,她想知道崔斯坦在哪里,她不能没有他,没有他的人间也毫无意义,就在她内心无比担忧痛苦时,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与其说说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灵魂的摆渡人,爱是他们相互摆渡的媒介。迪伦的善良,单纯,勇敢,引领崔斯坦走向了新生,他在荒原墨守成规,例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摆渡了无数人,在荒原存在了或许千年之久,他几近麻木,没有血肉,只是在不停的工作,因为迪伦,他开始复苏,情感在心里滋长,让他拥有了人的情感,生出血肉之躯。而迪伦为了爱情不惜自己的生命,勇敢返回荒原,带领崔斯坦返回人间!
当我们面对生死存亡,会是什么给我们力量?你能做的到吗?
我相信人有灵魂,死不可怕,而是死后,你的灵魂也要领受艰难的跋涉,才能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书笔记
用三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个人觉得小说写得挺精彩,语言流畅,情景引人入胜。像看一部穿越大片。
第一天晚上看了一些,差点吓得失眠,说吓得有点夸张,但的确让人想到死亡和灵魂,心里不免有点心悸,建议胆子小点的女人别看。呵呵,玩笑啊!
这是一场穿越了生死的爱情故事,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火车上,遇到车祸,当她在恐惧中逃下火车,她以为她是活着的,而她却是火车唯一死去的人。她逃出黑暗的火车隧道,发现除了蜿蜒向远方的铁轨,就是荒野和山脉。她惊恐,迷茫,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时,她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大男孩,无疑让她心里有了一些依靠。那个男孩带着她向深山走去,当黑夜将近,危险来临,潜伏在周围的魔鬼开始向他们袭击,男孩保护着迪伦到达了第一个安全屋。迪伦对发生的事感到疑惑,在谈话后,她才知道她已经死了,而现在的她,只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男孩是引领她的灵魂在无界,安全走过荒原的人。他叫崔斯坦。
迪伦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跟随她的摆渡人穿越危机四伏的荒原,到达一个个安全屋。
她信任依赖着崔斯坦,在两个人相互接触过程中,彼此产生好感。在与魔鬼的搏斗中,两个人生死与共,情感越来越深。历经了千辛万苦,生死相依,崔斯坦终于安全把迪伦送到了她该去的地方。当两个人来到边界线,深情拥吻。崔斯坦答应迪伦一起跨越边界,永远跟随她。然而,当迪伦跨过边界线,发现崔斯坦并没有跟过来,他消失不见了。她想返回去,边界线已经成为一道无形的屏障阻隔了她的来路。她痛不欲生,发现自己的生命里,再也不能没有他。
而崔斯坦欺骗了迪伦,他知道他是无法穿越边界线的,他为了让迪伦去她该去的地方,欺骗她,答应永远跟随她。
迪伦看不到他,他却能看到边界线那边的迪伦痛不欲生的哭喊。但他只能伤心地看着她,然后离开,去接下一个灵魂,护送下一个灵魂穿越荒原。这是他的使命和责任,也是他的命运。
迪伦到了她该去的地方,也是灵魂们生前最想去的地方,但迪伦看到的依然是荒原的景象,象由心生,所以她仍然身处荒原。她在管理人带到一座房子里,看到很多生死簿,还有崔斯坦引领过的千万个灵魂的账薄,每个灵魂都记录在册,被勾去的是一些没有走出荒原的,被魔鬼抓去成为魔鬼的灵魂,还有偷偷想重返荒原回到人间的灵魂。于是迪伦也心生了返回荒原的念头,但她不知道如何穿越回去。
她找到崔斯坦引领过的一个灵魂,他带她去见了一个很老见识很广的女人,她告诉迪伦返回荒原很简单,随便一个门,她都可打开重返荒原,但没有一个灵魂生还。迪伦深爱上崔斯坦,她不想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孤独永生,哪怕她魂飞魄散,她也要找到崔斯坦。她想逆天而行,她要带崔斯坦返回人间,一生相守。
她打开了返回荒原的门,独自面对魔鬼们的袭击追赶,为了爱,这心中固执的信念,她变得坚强勇敢,她按原路返回和崔斯坦走过的路,终于看到崔斯坦正保护着另一个女人与魔鬼们搏斗,迪伦因内心的一点嫉妒之心,大声呼喊崔斯坦,崔斯坦因看到她分神,松开了那个灵魂的手,以至于那个灵魂落入魔鬼们之手,迪伦深感内疚。
两个相爱的人再次相见,深情拥吻,迪伦要崔斯坦尝试冲破命运的束缚,跟她返回人间,崔斯坦虽然心有顾虑,但为了爱的人,他愿意去尝试。
在安全屋,迪伦要求崔斯坦让她再看看外面那些灵魂们,还有多少在天黑前没有感到安全屋,崔斯坦拗不过她的好奇心,用魔法让迪伦可以看到外面其他的摆渡人和灵魂。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在摆渡人怀里惊恐万状的表情,深表同情,她央求崔斯坦去帮助那个摆渡人,崔斯坦告诉她那是不可能的,一个灵魂只能有一个摆渡人。迪伦不忍心看着小女孩被魔鬼们抓走,趁崔斯坦不注意跑出安全屋,引开魔鬼们对小女孩的纠缠。为保护迪伦,崔斯坦身上多处受伤,他发现他本可以很快自愈的皮肤,没有恢复到原来是样子,而是开始腐烂!
迪伦和崔斯坦终于来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他们忐忑前行,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不知道崔斯坦能不能留在人间。迪伦在车厢里不小心绊倒,无意中松开了崔斯坦的手,当她醒来,发现有医务人员,警察,义工都在忙碌,她被抬出了隧道,但她心里非常痛苦和担心,她想知道崔斯坦在哪里,她不能没有他,没有他的人间也毫无意义,就在她内心无比担忧痛苦时,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与其说说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灵魂的摆渡人,爱是他们相互摆渡的媒介。迪伦的善良,单纯,勇敢,引领崔斯坦走向了新生,他在荒原墨守成规,例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摆渡了无数人,在荒原存在了或许千年之久,他几近麻木,没有血肉,只是在不停的工作,因为迪伦,他开始复苏,情感在心里滋长,让他拥有了人的情感,生出血肉之躯。而迪伦为了爱情不惜自己的生命,勇敢返回荒原,带领崔斯坦返回人间!
当我们面对生死存亡,会是什么给我们力量?你能做的到吗?
我相信人有灵魂,死不可怕,而是死后,你的灵魂也要领受艰难的跋涉,才能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英文读书报告篇(三):《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_400字


书名:爱丽丝梦游仙境
内容简介:
爱丽丝和她姐姐一起到屋后的小山丘上玩,这时发现了一只白色的兔子。她追着兔子跑,而掉进兔子洞,那是个奇怪的地方。只要吃下食物,身体就会忽大忽小,动物不仅爱生气,也爱做无理的要求。原来这一切都是梦。
佳句欣赏:
爱丽丝虽然对这一切所发生的怪异事件感到害怕,但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爱丽丝展开了一段令人惊奇的大冒险,也因此渐渐成了一个勇敢的少女。
心得与感想:
爱丽丝跟着兔子,所以才掉进洞里。她遇到老鼠、渡渡鸟、小虫。。。。。。。我觉得无趣,因为没有怪物或可怕的东西。不过后面更有趣,爱丽丝的对话和互动令人感到趣味十足。最好玩的地方是她被动物问自己是谁时,她也不知道自己是谁,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自己是谁呢?我想应该身体一下大、一下小,头脑无法适应吧!
动物们,他们都有自己的特色。例如:自以为很厉害的老鼠跟我们班的张泽伦很像;呆呆傻傻的傻猫跟我们班的宋玮哲很像。这篇故事虽然没有我最爱的恐怖、惊险的情节,却是一个趣味十足,令人兴奋的故事。

英文读书报告篇(四):《乔布斯传》读书笔记2000字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2000字
2011年10月6日,苹果公司的创始人,IT世界的传奇人物史蒂夫·乔布斯传去世, 10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传》在全球发售,此书由著名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在过去两年与乔布斯面对面交流40多次、对乔布斯100多位家庭成员、朋友、竞争对手和同事的采访的基础上撰写而成。艾萨克森是原《时代周刊》主编、CNN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撰写过爱因斯坦传记、基辛格传记、富兰克林传记等畅销书籍。
《史蒂夫·乔布斯传》向外界展示了一个真实的乔布斯,和他光鲜耀眼的成功相比,他经历坎坷,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而且性情孤傲、自私、冷漠、固执,习惯谎言与背叛,但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在工作中充满了激情和创意,正是这个复杂的人,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的颠覆性变革。乔布斯是一个私生子,早年被养父和养母收养。少年时代极为叛逆,喜欢披头士,曾经吸毒、辍学,成年后到印度旅行时对佛教禅学产生兴趣,并最终在日本拜师学习。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沃兹。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在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86年,收购并创建了皮克斯动画工作室,并制作了世界上第一部3D动画片《玩具总动员》,开启了3D动画时代。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现在苹果公司的名声更胜从前,创造辉煌。
乔布斯能够拥有如此巨大的成功,与他身上特有的不惧失败勇往直前的性格,为客户着想的理念和血脉中流淌的创新基因识是分不开的:
一、不惧怕失败:乔布斯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不断的尝试和努力,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 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他的话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启迪。
二、为客户服务的理念:乔布斯在关注产品功能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为了解放按键对手机的束缚,才能让用户体验全屏幕操作带来的快感,iPhone诞生了。乔布斯当初提出要设计一款只有一个按键的手机时,连苹果的工程师都觉得有点难以实现。乔布斯曾当面指责负责为Mac电脑设计操作系统的拉里,他认为当时的Mac电脑启动速度过慢。乔布斯问拉里:“如果能救人一命的话,你可以将系统启动时间缩短10秒钟么?”拉里有点不明白,10秒钟怎么会救人一命,乔布斯在白板上列出:如果Mac电脑卖出500万台,而每天每台机器开机多花费10秒钟,那加起来每年就要浪费大约3亿分钟,而3亿分钟至少相当于100个人的寿命!工程师拉里听了之后,用了2个周的时间将系统启动时间提速了28秒。现在,据360安全中心发布的一份《中国电脑“不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脑平均开机时间为56秒,而国际上电脑的正常开机时间只有45秒,比正常健康水平慢了11秒,正是这不起眼的11秒,就能每年浪费100个人的生命,每天浪费6万千瓦的电能。正是这种本着真心为客户服务的理念,苹果才会被用户喜爱,真心拥戴。
三、流淌在血脉中的创新基因:乔布斯坚信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当年福特有句名言——如果你问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人要什么,他们绝不会说是汽车,而会说我要一匹跑得更快的马。另一句在技术界反复流传的话出自电脑先锋艾伦.凯之口:“预测未来的唯一办法是发明未来。”乔布斯毫无疑问是这一阵营里的人。早在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图形界面只用键盘操作太麻烦,鼠标操作又被苹果应用出来,虽然最早的鼠标理念并不是苹果发明的,但真正让鼠标变成现实并改变电脑操作方式却是苹果来实现的。手机有太多按键太麻烦,那就造一个只有一个按键的手机,要是连软键盘都懒得按,让iphone 4S的Siri帮忙,你只需动动嘴皮子,她就会为你打点好一切。苹果一直在创造神奇,乔布斯真的一直在创造未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以上所叙述的,就是我所理解的乔布斯精神,他坚定不移,不惧失败,敢于创新,工作中充满激情。在我日后的工作当中,要以这种精神为引导,正视失败,热爱事业,真心服务群众,不懈奋斗。
人无完人,乔布斯并不是一个圣人,他有时候为人比较刻薄,说话有时也很恶毒,当初比尔盖茨拿他发明的windows操作系统给乔布斯看,结果乔布斯出言相讽,说的话难听之极,把windows贬得一无是处,幸亏盖茨也非凡人,否则就不会有今天的微软。他不善交流,甚至连苹果的系统都收他影响,是个封闭的系统,兼容性不是很好。这些缺点是我工作中需要回避和注意的,仪器站的工作信奉“走出去,请进来”,强调沟通、交流,资源共享才是和谐发展之道。
最后,用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讲话时的一句名言来自勉:“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2000字
书不是我买的,是公司买的。那天早上我坐在青浦办公室角落里,神情恍惚,尽管是自己愿意调去新办公室的,内心还是有种被分离,被遗弃的感觉,我走到那边去打杯水喝,领导刚好从他办公室房间出来,然后他甩手把书递到了我面前,是乔布斯传,一本我想看的书,当时为之一震,内心泛起涟漪,他说了一句“恩,还是你先看吧”,眼睛望着另外忙碌着的几名同事,我心里“哦”了一声,于是你就看见了一位年轻的职场女性在短短时间内经历的失落、高兴再到平复的心情。
这本50万字的书,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有的地方看得还算仔细,有的地方就只能跑马观花了。因为是中文译本,所以文采上没多少可取之处,好在故事本身内容丰富,阅读无障碍,但苦于书本太厚,也有一些计算机专业术语加上驳杂的外国人名,要一口气读完,还是要有很大的肺活量的。好几次在阅读过程中停下,看看自己已经看了多少,占几分之几,刚开始很是让人沮丧。书在内容编排上有个很大的特点,将乔布斯的生平分成42个章节来回顾,按照时间和那段时间相关的重要人物或经历的重要事件或推出的重要产品,而且结合得相当好。作者是个写传记的老手,当然他的其他著作我并未读过,只是这本书,这本书如果细细读来,你会发现并不是乔布斯一个人的传记,而是可以说包含了相关领域很多大腕大咖的生平叙述,也甚至可以说描绘了一群赋有创新精神的人50多年来的奋斗史,甚至可以说叙述了整整一个计算机行业的诞生和发展史,鸿篇巨制。在阅读过程中,我也会对作者这种刻意扩大、对其他名人的大篇幅赘述嗤之以鼻,因为我认为他在借此提升这本书的价值,而使这本个人传记可能受到不那么纯粹的影响。个人看法。本书歌功却没有颂德,比较如实客观的展示了一位行业领袖、创业楷模的嬉笑怒骂、生老病死的人生轴卷。
2月17日晚,我把书带回住的地方,安安静静把书看完了,哭了半个小时,睡下了。
好吧,其实我不喜欢乔布斯,因为在他眼里我肯定是属于笨蛋、狗屎那一类的,乔是完美主义者,自己看得上的人就是天才,是座上客,看不上的就是傻瓜,一无是处。他让“天才”欣喜又惴惴不安,让“笨蛋”愤怒、绝望、沮丧。因为本能的,我会因为恐惧而逃避那些让我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人。可是,我又非常羡慕他,羡慕他的热情与执着,羡慕他少年成名,才财俱得,羡慕他留下了好看的印迹,为这个世界留下了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美好典范,是呀,多少人,书中的那些人,书外的同时代千千万有追求有梦想的人,是真的该对乔布斯多么羡慕嫉妒-恨啊。我不喜欢他,也不至厌恶他,尽管他自以为是、有功利心、控制欲强、甚至对亲人挚友撒谎背叛,我会同情他,因为一本书看下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人生是急迫的,是抑郁不安的,是操心过度的。书中多次提到他在无法承受的压力面前就是当众大哭,我第一次看到时觉得他还蛮孩子气嘛,蛮可爱的一面,渐渐你就会越来越同情他,他的内心那么急迫想要一件完美的署名于自己的产品,当他受到质疑,不被支持就会难以自持,他以自己的艺术品味为荣,对呆板僵化嗤之以鼻,殊不知别人也对他的冷酷暴戾、瞬间情绪化、磁场般的歪曲事实横眉怒对,我还是同情他,因为他飓风般的气场与做法伤害了一些重要的人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代价的,他创造了苹果,如愿以偿的,他被称为“苹果之父”,这一点看来,他是成功的,但说不上是完美的、幸福的。在我的概念里,幸福的人是淡泊明志、从容不迫、能安享天伦的人,就是前几日有人空间里传的那位画画养花的老奶奶。
领导让我们看乔布斯传可不是为上述那些感想,主要还是站着公司层面来考量,如何挖创业之意志,创新之精神。我的领导能一目十行,但可能不愿意提笔写太多废话。他转发了一条最高层领导的短信给我,并敦促赶紧写一篇读后感。短信内容是这样:
——“刘老师,推荐速读《乔布斯传》,这书www.99zuowen.com较客观记录了一个伟大公司的历程。我近一个月才读了3/5,现深感该书不但有助于公司研发部门,对我司营销、管理及技术业务开拓也大有裨益,尤其是乔在产品设计中强调的专注、价值、从繁至简,从复杂中找规律,注重细节等理念,将使未看该书的同事们受益。 吴桂昌敬上” 短信后面其实还有四个字“棕榈桂昌”。我们的领导就是更宽厚和善,我们喜欢这样也乐于这样,大底骨子里我们还是缺乏竞争意识的。(感觉我拿这条短信给自己贴金了,其实我也犹豫,但是吴董言辞恳切,其谦恭和蔼的形象跃然纸上,也无什么损害;至于我的直属领导刘老师虽然我很敬他,有时候怕他,但我很信任他,理解他,相信他也不会同我计较太多,只是他不曾想这读后感会是这样子。)
沃茨与乔布斯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个天才般的闭门造车的技术人才而后者是发掘、利用天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慢慢建立品牌成为了企业家。创业跟创新这两类人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能将这两种本事集于一身的人实在凤毛麟角,私以为盖茨可以算是其中一个。这本书的男一号是乔布斯的话,第二男主角可以说就是盖茨了。这不得不引申到封闭式系统vs开放式系统,独裁式管理vs议会式管理,感性vs理性,艺术vs技术,品味vs实用……这两个硅谷里成长起来的大树,盖茨正直有势,乔可能生在风口——风致有形。要理性有理性的光辉,要感性有感性的完美,合上书的那晚我之所以恸哭是因为,恩,因为我已泯然众人矣,没有牢靠的技艺擅长,没有持久的做事激情,可是却梦想着能挤入上流社会,然后又觉得为时已晚,痴人说梦,然后又开始纠结,到底是要急迫操劳、风光显赫还是要从容不迫、安贫乐道?其实这两种都算富足的人生。人生苦短,最可怕是一辈子劳碌困顿、一生嗟叹。
乔布斯这本书里出现了不少富有哲理的句子,我喜欢的一句是:过程就是奖励;有同事喜欢:预见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创造它;比较经典的还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有可能真的做到;大繁至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最经典的,也越来越喜欢的一句就是:stay hungry,stay foolish ~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2000字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他的成功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一、坚定的信仰: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在Apple I(1976年诞生)之前,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1977年诞生的Apple II以其简约实用独到的设计和精准的市场定位,畅销十六年直到1993年才谢幕。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 I和Apple II身上最为重要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也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他关注产品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 如今,在地球上每一个角落,随处可见,满街都是膝上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苹果产品之所以获得这么多人的喜欢并脱颖而出,我觉得主要在于产品的创新外观和良好触觉、优良的使用体验。乔布斯坚定的追求设计出色的产品,并始终遵从内心的感觉,这种信仰的坚持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二、不惧怕失败: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 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 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四、生命就是一场战斗,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止步。追寻乔布斯一生走过的路,你会发现那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为追求产品的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苹果II的成功、丽莎电脑的失败、麦金塔的成功、NEXT电脑的失败,可以说一路坎坷;在创新途中,他被曾经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赶出去长达12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最后被苹果收购;他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所抛弃…… 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己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编辑推荐:
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http://www.99zuowen.com/duhougan/
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http://www.99zuowen.com/dushubiji/

英文读书报告篇(五):《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000字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000字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费孝通称之为长老统治。
说得好像农村简直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新变化总会有,只是很慢而已。老人总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来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妩媚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也正因为变革节奏缓慢,才产生了这样一种温柔的调和方式。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别说一般无智识的农民大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就连高层知识分子、尊显的皇亲贵族也在不动脑筋地跟着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能逃逸于空气之外,呼吸于无空气之乡呢?
自汉朝以来,孔子的儒学被统治阶层奉为至宝,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圣经,历代不求变革,唯恐不能洞悉孔子的原意。直到清代,儒家学说老而弥坚,不经历风雨却天天都是彩虹高挂。中国的王朝不断更替,后来者尽管对自己的敌人老辈子口诛笔伐,可是待自己上位,还是诚惶诚恐地照抄原文,用前代的印版印自己的朝廷。一乱一治地复制不停,社会还是老样子,换了姓名不换制度,犹如乡村换个村长,也只会用前人的方式拿锄头。北方陌生的草原民族数度入侵以至淹有全国,本来这一股陌生的力量没有儒家的传统血液流淌,可以不必用前朝的印版,但是他们自己本身也没有印版,于是面对中国广阔的农村手足无措,“英雄入彀”,立刻从征服者摇身变为奴仆,主动接受中国长者的传统教育,戴精美的中国枷锁,做稳定的中国国君。这一条,为中国史家颇感自豪,因为足以证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超强的魅力:军事上屡屡获胜的暴发户,在政治上、思想上无一不投入中国老当家的怀抱。的确,不求改变的传统中国社会把力图改变的外来野蛮人给改变了,最成功的改变就是把他们也改变得不求改变了。在欧洲,野蛮的日耳曼民族冲跨了强大的罗马帝国,促成了新鲜的封建制度,因为罗马帝国没有像我们这样伟大的农业;在中国,最嚣张的蒙古铁骑也被驯化成温柔的绵羊,因为中国有天下最伟大的农业。
再看看知识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以来,中国思想界虽然也人才辈出各领风骚,但是纵使历史给了这些知识分子两千多年时间,也还是没有一个出息得可以和孔子齐名。相比孔子,后世这一切的人才,都只好二流就座。因为这些著作等身的思想家们,其实只好被称作翻译家、训诂学家,他们之中绝对没有革命家;翻译家、训诂学家注重的是准确地反映本来的意思,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当孔子肚子里的蛔虫。孔子思想能够经久不衰,一本《论语》能够在几千年后为我们耳熟能详,正要托这些翻译家的福。为什么不能违背他老人家另起炉灶?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不能产生另外一种学说?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没有人怀疑孔子的牌位有没有放对位置?为什么再也没有百家争鸣?放入农业社会这个大背景,就不需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了,当全社会都用农民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切的为什么都是危险的,一切的危险都是可怕的,后果很严重。谁还居然会想到这里居然存在一个“为什么”呢?这么一个传统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自然这是一个需要维持的传统,不能反对的传统。当然,社会在发展,新思想自然也要发生,翻译家们采取的方式正是乡村的后生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在为孔子作注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掺入自己的想法,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根本和孔子唱反调,还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这种一点一点的渗透,有的时候也会骗过他本人,以为自己真地洞悉了孔子的心声,可以为之代言;有这种感觉的思想家,常觉得自己是有大成就的思想家。也正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儒家学说在缓慢但是不间断地发展,有着越来越丰富而精深的内容;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革命不能发生,儒家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儒家。
乡村社会有多慢,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也就有多慢。传统是一切的中心,是人民心中的圣碑,那最有资格代言传统的长老们,自然就是圣人,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乡村的老人、宫廷的老官僚、学院的老学究因为把传统守得最老,所以最为人敬重。整个社会的任意角落,都弥漫传统的触须,稍有反叛即被它缚住,吞入口中,消化于无形。中国社会正是因为借着传统的强大力量,保持着稳定,可以长期绵延,建成一部完整的,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衰落,有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封建史,建成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封建史。农业在此立下大功。可以想象,没有19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没有西方文化的大获全胜,中国要想在20世纪繁衍出资本主义运动的风潮,繁衍出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想发生对于封建时代的全盘否定,那是何等艰难!
当今中国,无可争议已经认可并诚心地接纳了来自西方的新风尚。但是几千年农业文化的滋养,诞生的眩目的光芒,很容易让人骄傲,“很有面子”。至今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畅谈四大文明古国的荣耀、四大发明的卓越、文明延续数千年不断的个性,以及汉唐引领世界的风骚,每每有依依不舍的情愫。的确这一切的宣讲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向心力。但是要警惕自己,别做了翻译家,别迷失在传统的光芒中,思想家一个人的迷失,常常会导致众多人的迷失。要切记:固然我们的传统中有值得骄傲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更多值得惋惜的东西。为什么连绵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仅仅只奉献了四大发明而没有更多?为什么我们那么发达的农业始终催生不出现代化的生产工具?为什么有数千年雄厚基础的大中华帝国会被区区小国轻www.99zuowen.com易超过?……有很多会让我们觉得很没面子的为什么呢!要切记:后生可畏!更要培养可畏的后生!
当今中国,正在努力摆脱农业大国的形象,要褪掉农业文明的神光,降低农业的比重,减少农民的成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农业文明的背后隐藏的诸多弊病。但是,也许对于农业思维的顽固存在,我们的认识还没那么明确。“听话的才是好孩子”,这样的思想,起码现在还占着统治地位;在广阔的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悠悠然、施施然地捋胡须教训着后辈。更重要的是,改变这样的思想,别再让它阻碍新生事物的成长,别再让后辈们只能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000字
早在工作之初即在导师的推荐下,怀着无比崇敬的心理拜读过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由于人生经历和学识等因素的限制,对费老先生的大作深层意义理解仅限于文字层面,其中蕴含的深厚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不甚了解。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东部沿海和南方地区城市化远远高于中国西部地区,也就是说,中国的西部,农村人口远远高于城镇人口,在县一级,农村人口比例基本占到全县人口的80%,而基层法院所管辖的案件90%以上都与农民有关。那么,如何在一个经济和文化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做好司法工作是我们每个司法人都应当思考的问题。
工作之后,在我国西部基层法院工作至今,由于工作的性质,常年来走村下乡,工作于农村的田间地头、土灶泥炕之间,与农村群众拉家常、收庄稼已经成为工作的一种常态,也使我对中国社会这个罪庞大的群体有了一个最直接的观察与思考。去年在书店看见一本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怀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和对费孝通先生的崇拜,买下后回家细读之,结合当前基层法院工作的现实需要,使我对当前乡村环境下的司法工作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也对我所从事的西部基层法院工作有着很大的启发意义。
一、《无诉》与“审判五进”。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的《无诉》一文中认为:“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费老先生的观点在现在的西部农村地区同样适用,去年笔者所在法院有这样一个案例:王老汉有三个儿子,在86年分家时,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各分的一间房屋后分家另过,王老汉与三儿子居住两间房屋,后三儿子不幸病逝,王老汉在老伴过世后,身患重病,无人照看,大儿子与二儿子因有分家协议不愿照看王老汉。王老汉无奈将两个儿子起诉到法院,法官经调解,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协议。后户县法院决定借助“审判五进”平台,在王老汉所在村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当天,大儿子与二儿子经法庭合法传唤,没有到庭,而是在开庭时委托村干部要求法庭调解,后经法庭当庭调解,王老汉的赡养问题当天予以解决。后来还有一起赡养案件,法庭同样是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在开庭公告张贴后,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
深思户县法院这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使我对费老先生的《无诉》一文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虽然农民群众没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但是他们也认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于是前边所说的两案的被告在得知法院要在村里开庭后,很快就答应赡养老人,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害怕村里人说他“没有道德,不是个好人”,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种可羞之事”。于是我就想,如果在审判工作中,我们能够利用“审判五进”平台,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以“审判进农村”的形式,就地开庭,不仅可以使案件顺利审结,也能起到教育群众的效果。
二、《文字下乡》与法律宣传。法律宣传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宣传不是交给群众生硬的法律条文,而是让他们知道法律,用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纠纷。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说到:“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为‘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同样,我们不能说农村人不懂得法律或者不认识法律条文上的字就说他是愚的,如果他没有学习或者接触法律,他怎么会知道、懂得法律呢?懂不懂法律,与他们识字或者是农民无关,而与我们是否给他们提供懂法的机会有关,与我们的法律宣传工作有关。
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又说:“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同样,我们在法律宣传过程中,也要注意宣传的对象,做到有针对性,教给农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法律。如果你教给祖辈耕种的农民《海洋法》,你能期望他们弄懂吗?可能《土地承包法》等能够很快的使他们变得“懂法”起来。
三、《长老统治》与司法调解。调解是当前解决错综复杂农村社会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但是我们有很多法官对个别农村案件是“久调不决”,究其原因,乃调解方法问题。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长老统治》一文中写到:“……说近似而不说确当是因为这里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又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又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者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因之,每个要在这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教化性的权力虽则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鉴于此,使我联想到在司法调解过程中,有我们法官在调解中所不能说服的地方,我们法官为什么不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来帮助我们做司法调解工作?比如在邻里纠纷中,双方互不让步,判决后的执行成本显然大于群众的诉讼利益的案件中,法官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得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0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写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面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
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u中国的文明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只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
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起的,只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一部分人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接受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近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可以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天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可以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起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而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可以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可以这么说,“差序格局”的形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三、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乡土格局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欲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可以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己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己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不过可以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己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赖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编辑推荐:
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http://www.99zuowen.com/duhougan/
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http://www.99zuowen.com/dushubiji/

英文读书报告篇(六):《论语》读书笔记3000字


《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夫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
这种变化最终达到了一个境界,叫做"神于天,圣于地"。
这六个字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格理想: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上很多的规则与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去进行他行为的拓展。
孔夫子的这个形象身上,凝聚着他内心传导出来的一种饱和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后来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
只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一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的强大。
《论语》的思想精髓就在于把天之大,地之厚的精华融入人的内心,使天、地、人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人的力量因而无比强大。人对自然万物,有一种敬畏,有一种顺应,有一种默契。
这是一种力量,我们如果学会了提取锻造这种力量,我们就能够获得孔夫子那样的心胸。我们看到,孔夫子的态度非常平和,而他的内心却十分庄严。因为其中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是信念的力量。孔夫子是一个特别讲究信念的人。其实,一个人的视力本有两种功能:一个是向外去,无限宽广地拓展世界;另一个是向内来,无限深刻地去发现内心。
我们的眼睛,总是看外界太多,看心灵太少。《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
第二个态度是,要尽可能地用自己所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
承认现实生活中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当一个不幸降临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过去,这样你才会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做更有价值的事情,你才会活得更有效率,更有好心情。
而一个人的自信心来自哪里?它来自内心的淡定与坦然。要做到内心强大,一个前提是要看轻身外之物的得与失。
假如一个人真能做到一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真能"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就做到了约制。而能够反省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勇于
改正,这就是儒者所倡导的真正的勇敢。
君子因为有心态的平和、安定和勇敢,他的安详舒泰是由内而外的自然流露;小人表现出来的则是故作姿态,骄矜傲人,因为他内心多的是一股躁气,气度上便少了一份安闲。
你要想做一个别人愿意和你交流,也可以和你交流的人,最关键的是你要有一个敞亮的心怀。这就是《论语》中所提倡的"坦荡荡"的心境。
君子的力量始自于人格与内心。他的内心完满、富足,先修缮了自我修养,而后表现出来一种从容不迫的风度。一个人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这个标准说低也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说高就是个至高无上的标准,大家想想,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又是极不容易的事。所以孔子才把它作为君子的人格标准。
一个人有了一种仁义的大胸怀,他的内心无比仁厚、宽和,所以可以忽略很多细节不计较,可以不纠缠于小的得失。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做到内心安静、坦然。
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内心的选择能力更强大。当我们很明白如何取舍,那么那些烦恼也就没有了,这就是孔夫子所说的"知者不惑"。
那么在今天这个社会,怎样成为一个君子?我想不妨从倡导"恒心"开始。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有了多元选择,我们在兴奋、激情的驱使下,在众多选择中摇来摆去,难以决定。这是缺乏"恒心"的表现。
君子还有第三个标准,就是"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
就是说:君子是合群的,虽然他内心里庄重、庄严不可侵犯,但他在一大群人里头却从来不争。同时,他也决不拉帮结派,谋取私利。君子则胸怀坦荡,因为他坦然无私,所以能够平和,能够以善意跟所有人走到一起。
孔子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这在今天成为一个成语,叫"言过其行"。一个人说的多于他做的,是君子之耻。
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在于找到内心的真正感受。一个人内心的感受永远比他外在的业绩更加重要。在今天看来,一个人的发展,最重要的往往不在于终极的理想有多么高远,而在于眼前拥有一个什么样的起点。我们往往不缺乏宏图伟志,而缺少通向那个志愿的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切实的道路。
理想和行动的关系,就如同引线和风筝的关系。这个风筝能飞多远,关键在于你手中的线。而这条线,就是你的内心愿望。你的内心越淡定,越从容,你就越会舍弃那些激烈的,宏阔的,张扬的,外在的形式,而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这会使你走到社会角色中的时候,能够不失去自我,能够有担当,能够做到最好。孔子强调一个人的内心修养,决不是放弃对社会的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这句话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第一个角度,是君子有天
下使命,不管这个地方是奢华的还是简陋的,对他来讲只是一个外在环境而已;第二个角度,就是君子的内心有一种恒定的能量,他可以使得周边熠熠生辉,繁华似锦,他自己生命里面的气场可以去改变一个简陋的地方。
内在的心灵标准衡定你的生命是否开始有了一种清明的内省,并且从容不迫,开始对你做的事情有了一种自信和坚定。
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皇侃对这段话的解释是:"下学,学人事;上达,达天命。我既学人事,人事有否有泰,故不尤人;上达天命,天命有穷有通,故我不怨天也。"可见,"知天命"关键在于一个"知"字,要能够了解什么是自己的天命。当自己能够客观认识命运中的穷与通,人世间的好与坏,知道这一切都很自然,那么你就能理性把握,平静应对。
有一句谚语说得好:两朵云只有在同一高度相遇,才能成雨。
学习《论语》,学习任何经典,所有古圣先贤的经验最终只有一个真谛,就是使我们的生命在这些智慧光芒的照耀下,提升效率,缩短历程,使我们尽早建立一个君子仁爱情怀,能够符合社会道义标准,不论是对自己的心还是对于社会岗位,都有一种无愧的交待。
我想圣贤的意义就在于,他以简约的语言点出人生大道,而后世的子孙或蒙昧地,或自觉地,或痛楚地,或欢欣地,一一去实践,从而形成一个民族的灵魂。
让那种古典的精神力量在现代的规则下圆润地融合成为一种有效的成分,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来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大概这就是《论语》给予我们的终极意义。

本文来源:http://www.xjwk.net/fanwen/22824.html

扩展阅读文章

香蕉文库网 http://www.xjwk.net

Copyright © 2002-2018 . 香蕉文库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5013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