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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离开6篇

时间:2018-08-21 来源:黑板报图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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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离开篇1:转身


正是寒冬时节,花草早已不省人事。走在昔日乡间的小路上,正是这股寒风与凄凉,便不知什么时候就吹散了这里曾经的繁茂。

许久未被打理的沃土上,甚至寸草不生。早晨,雾隐天地,白茫茫的一片倒映在了我黑溜溜的眼睛里,我努力寻找着远方可以供赏的事物,可越是放眼眺望,就越是迷茫。或许,可供栖息的,只怕是这般寂静,静的只允许呼吸的存在。于是,我将突围这冷凝的世界的希望寄托在了来年的春天,或许待到春暖花开之际,万物复苏之时,我的眼前将一片生机与活力。

在冬的揉碎里,万物被冰封在了无际的白色之中,继而殷切盼望着春天的迸发。在这用手触摸不到任何一丝温度的世界里,我不知道还能跋涉多久,也许半途而废只因为寒雪挡住了去路,阻断了我与光明的热拥。在落寞,孤寂的这条小路上,路始终是窄的,我担心前方的道儿会越来越窄,窄到只能一只脚走,甚至无法前行;在这只有一种颜色的凄惨之中,唯独只有前后两个方向,每一个下一秒都将做出抉择,是进是退。心中无时无刻不在纠结着,踌躇着。前进或许会找到新的方向,触达梦的彼岸,后退或许会永陷白色的恐怖之中,被冰冷的世界冻凝。但当在急行的途中,被天堑挡住了去路时,被狂风蒙蔽了双眼时,被骤雨泥泞的无法涉足时,直觉告诉我前进可能会获夺成功但也可能会命丧黄泉,于是在百般纠结中我学会了转身,转身就是方向,一个曾经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再度回首,也许天地骤变。

转身,没错。是一种不抛弃的放弃,当面对无法逾越的艰险时,转身离开就是一种睿智,一种对梦想的另一种执著。

转身离开篇2:书——我的转折点


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甚至在我看来,可以成为真理。在班中,同学们常常拿我做例子。老师也拿我的文章读,因为我的作文写的好,会发生这一切的只在于一个根本——书。我爱书,爱到不顾一切,可你不要以为我天生就是一个读书迷。

小时候,我不会自愿地去读书,至多,也是为了让妈妈满足我的要求心不在焉,装模作样翻几页而已。最终,幼儿园老师在课堂上所讲的一些话我听不太懂,虽然并不深奥,可我听得却还是很迷茫。当我一次次与妈妈说这件事时,妈妈总会不厌其烦,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想要听得懂,一定要看完那些书。”我却不以为然地走开了。直到有一天……

那天,由于家中停电了,妈妈准备到饭店里买一些熟菜,我不失时机地对妈妈死缠烂打说我也要去时,妈妈狠狠瞪了我一下,我知趣地走开了。我机械地要打开电视时,我猛地想起“停电了”,我像霜打的茄子——焉头焉脑地走开了。突然,我发现了一本《一千零一夜》的书,是一千零一个故事吗?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我试探着打开那本书,立刻,我被故事中曲折有趣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我一边看,一边想:世上居然会有看过许多文章而念念不忘的人,我一定要找到她。

一个下午,我一直沉浸在这本书中,仿佛我一会儿是美丽的山鲁左德一会儿又是倒霉的商人,一会儿是善良的孔达王子,一会儿又是淘气的阿拉丁,一会儿是……当我眼睛感到有些酸胀时,我合上书,深吸一口气,转身离开书桌,发现妈妈奇迹般地出现在餐桌前;妈妈会心地我一笑,仿佛在说:“书的震撼力大吧!”

现在的我,已嗜书如命,现在的我,能在课堂上与老师对答如流,现在的我,作文水平蒸蒸日上,现在的我……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也就是因为有了这个转折点,使我成了一位成熟、稳重的学生。

转身离开篇3:你留给我的回忆

你留给我的回忆
雨夜,雨滴欢快地跳动着,跃起一片无色涟漪。
公路中间,一抹小小的红影,那是一个孩子。红色的大扇仿佛是她的天空,为她遮风挡雨,亮红色的吊带长裙轻轻舞动着,裙角微微湿润,一头棕黑色的齐腰长发整齐地梳在脑后,女孩的眼睫煽动,一双眼睛睁开了,狭长的丹凤眼,血色的眸子好不灵动,却又透着几分冷意。刺眼的白光照在她的身上。她冷冷地抬脚准备离开,疾驰的轿车却已在眼前,“砰!”她睁开眼睛,她被推到了一旁,玉白手臂微微有些擦伤,而她身旁的,是一个与她年龄相差不大一个男孩子,双眼紧闭着,白色的休闲服染满了鲜血,苍白的小脸没有一丝血色,双唇紧抿着。但也能看出这是一个很漂亮、很帅气的孩子。 那辆黑色的轿车已经远去。女孩捡起身旁的伞,蹲下身子,血色双眸却还是冷意。抱起这个略微比她还要高些的男孩,跑向了医院。一夜,天已经亮了。男孩睁开了眼睛,首先看到的便是女孩那双冷冷的血眸,苍白的手缓缓抬起,抚上女孩的眼睛:“离儿,没事就好。”母亲临终时告诉她,有一个与他一般大,有着血色眸子的女孩,是他从未见面的妹妹,他是个男子汉,他要保护妹妹,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莫离的血眸依然毫无感情地看着男孩:“你是谁?”男孩扯着嘴角,努力的笑着:“我叫莫殇。”莫离垂下眼帘,拿开莫殇的手,他的手很凉。“我走了。”莫离站起身来,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莫殇笑着道:“走吧,记得回家。”他不想要她离开,,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呢?他们没有家,他这样说,只不过是想要再见她一次,他没有多少天了。莫离还是离开了。“砰!”枪响。“抓住她,那可是最好的试验品!”
黑衣男子向身边几个手持架着机关枪的男子道。莫离勾唇,抬起自己的小手,一团火光乍然浮现,她是异能人!火光在她的手中跳跃着,越来越大,越来越耀眼。不待几个将自己围住的男子开枪,手一挥,只留下一堆灰色的残渣。娇小的身体灵巧地在建筑中穿梭自如,她的力量并不多了,而今天的人却是有几个比她强大的异能人,她只希望,最后能见那个男孩一次,从小就没有人关心过她,他是第一个让自己心里温暖的人。用尽全力奔跑着,她要见他最后一次!医院里,红色的身影飞奔着,134号,她推门而入!“离儿,回来了就好。”他笑着,淡淡地说道,眼里却满是温柔和宠溺。莫离的身体颤动着,扑向莫殇。抬起他的脸,毫无表情地说道:“我要走了,好好照顾自己。”莫殇稚气的小脸始终满是笑容:“一起走吧。”抬眼看着屋里的黑衣人。“我不会让你死!”莫离跳下床,有些气愤地说道。“没用的。”莫殇拿起身旁的心电监护仪,那条连接他生命的线起着小幅度的波澜。莫离没回头看,她握紧了拳头。双手跳动着美丽的火苗,“给我烧!”莫离手一挥,一排打头阵的人瞬间消失,一旦能量用完,她的路便是死亡!看着不断涌来的大批人群,她终于垂下了手,闭上了眼睛,血泪从她的眼里滑出,跪在床边,握住莫殇的手,身体燃起了红色的火光,“不好,她要自爆,快离开!”一人惊恐地叫道。狼狈的精英人物争先恐后,她不由得低笑了一声。她身上原本茂盛的火光越来越小,直到一丝不剩。一点红色的晶莹飞到莫殇的脸上,她的身体在消失!睁开血色的双眸,满是暖意,她开心地笑了:“哥,我要走了,好好照顾自己。”莫殇猛地惊慌了,想要抽开她的手,却是牢牢地黏住一般。“哥,我会一直看着你,离儿走了。”莫离的身体终于透明。终是化作点点星火在空气中弥漫着。莫殇颤抖着双手:“离儿,不要!”星火渐渐形成一排整齐的字体:哥,不要忘了离儿。一切的悲伤与不舍全部在这微弱的星火里消散......
一年后————男孩仍然稚气的脸庞多了些稳重,却少了那纯真的笑容。莫殇走出了医院,手里紧紧握着一张照片,那是莫离红裙飘扬灿烂的笑容。

转身离开篇4:目送

目送
今年盛夏,我又如往常一般随母亲到外婆家探望外婆,也再一次于用过午饭后匆匆离开。外婆用那双起满老茧的手紧紧地牵着我,慢慢地走至村口。
正是午后,太阳依旧不愿意消停半分,便只是肆虐地释放着热量炙烤大地,尽管是慢悠悠地踏着步子,我依然大汗淋漓。车站在小镇的中心处,村子却在城与车站的中间,与车站有一段不长、但也算不上太短的距离。妈妈瞧了瞧我,又打量了外婆,细声说道:“妈,现在的天太热,您就别送我们了,赶紧回屋歇息吧。”外婆点点头,却依旧不舍得放开手,寒暄了好几句话这才轻轻将手松开,正要转身,却又停住了,只静静的站在原地,浅浅的笑着,顶着烈日待我们离开。
我不断地回头、回头,外婆也是不舍,便不觉地向着我们慢慢地走了一步一步,直至我与妈妈到达车站,她仍然与我保持着十来米的距离——一路下来,一直是。妈妈也看见了外婆,颔首低低叹息了一声,不再言语,只拉我上了汽车。原以为外婆会离开,可约摸四五分钟过后外婆仍然站在车的边上,努力地透过车窗向里边看。“妈,你怎么还不回去?”妈妈推开了车窗,顿时一股热浪扑来——原来我们一直在带有空调的车内享受清凉,而外婆一直忍耐着酷热。
“马上走,别担心啦。”外婆呵呵一笑,朝我们摆摆手,转身离开。我目送着她,心中不知为何泛起一阵酸楚。我打量着那个沧桑的背影,看着外婆瘦弱的肩膀越来越模糊——哦,大概不是因为距离吧,只因为我的眼中早已噙满了泪水。外婆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踩得那样沉,她依旧舍不得如此离开,不时地回头,回头,就如我当初一直回头望她一样。
车上的乘客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发动机开了;随后,汽车慢慢向前;再然后,汽车朝着另一个家驶去,越开越快,将外婆甩在后边,距离一点一点拉开。
外婆瞧见了车,便也不愿再如此慢慢踱步,只稍稍加快了步伐小跑着,大概不算快,却应该尽了她最大的力气。她的面容我已经看不清,只晓得她累了就稍微停一下喘一口大气儿,再继续向载着女儿和外孙女的汽车跑去——为的什么?不过是为了一眼,为的在家人离开前多端详他们的样子,免得时光轻擦将记忆刮花,让其越来越模糊。
“过了夏天就入秋了,等到了重阳时节,甘蔗又可以吃了,到时候我给楚楚带一些尝尝吧?”
“楚楚今年就去长沙上初中了吧?以后一回家就给我打电话,我拎一些鸡鸭鱼肉来,给她多补补。”
“到家后别忘了给我打个电话,递个平安的消息。”
“那,你们就先走吧。”……
汽车再驶过村口时,我已然望不见外婆的身影,但我的耳畔又久久萦绕着她寒暄的那些话。
或许目送是世间最残忍的事,无论你如何不舍,都只能看见心尖上的人和你的距离渐渐变长,直至你再也看不见对方……

转身离开篇5:中考满分作文900字 那抹夕阳依旧


这个世上,有一种爱,亘古绵长,无私无求,不因季节更替,不因名利浮沉,不随世事变迁,那便是母爱。

周日,是上班人放假的日子,是初中生上学的日子,是又一星期的开始。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每到黄昏,我都要等车去学校,而母亲,都要送我去学校。作为一名初中生,都要在周日傍晚时去学校参加晚自习。而我,都要等车去学校,母亲呢,也都从不忘记陪我等。不管是风霜雨雪,母亲从不会停下送我的脚步。

那是一个冬天,大雪纷纷已是正常。那也是一个周日,早上起床,只能无尽祈祷,傍晚时别下雪。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雪从早飘到晚,不曾停歇。到了黄昏,我又踏上了等车的征途,等了好久,也没看见任何车的影儿。想必,一定是雪太大,封住了道路,车不能通行了。我只得走路去学校,望着这漫天飞雪,天色昏暗,我踌躇了。这样又冷又晚的日子里,我犹豫了。终于,母亲决定陪我走到学校,我也不假思索地就上路了。一路上,行人稀少,风刮起了地上的雪,到处飘。母亲帮我提着书,我们忍着寒冷,熬到了校门口。母亲嘱咐我好好学习,便转身离开了。我不以为然,到了教室,放下书,突然想起了什么,冲到校门口,四处张望,看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了。我只得失望地回到教室,忐忑不安地坐在位子上。

日复一日,母亲陪我等车上学的黄昏,已经数不清个数了。我们每周日,到公路上等车,聊着天,讲着人生路上的百乐百哀,看着黄昏时的夕阳。尽管时光流逝,但黄昏时的夕阳,依然是那样美好,不曾改变。

若是雨天,雷电交加,哪怕是猛风,母亲也不会停下脚步,转身回家,她也是不顾风雨地陪我等车。我们撑着伞,在路上张望,直到我上车,母亲才会转身离开。若是周日那天她不在家,到了黄昏时分,她也还是会来送我。等我走后,她才放心回家。雨天,雪天过后,又是晴天,下一个周日的黄昏,夕阳依旧。

弹指一挥间,母亲的容颜已不比从前,望着她脸上增多的皱纹,头上增多的白发,我不禁感伤。时光老人带走了很多东西,也一并带走了母亲的青春,如今的母亲,已渐渐老去,可是,她还是不忘,陪我等车去学校。

而我,却还是一个孩子。等到我学有所成的一天,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啊。所以,我应该常怀感恩之心,从点滴小事做起,孝顺父母。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涌泉之恩呢,我们何以为报?天大地大,父母恩大。“到乡翻似烂柯人”,时光永不停息的走着,容不得我们犹豫,容不得我们等待。我们只有把握当下,做到孝顺父母,感恩父母,将来才不会叹息。

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唯有那份爱,那抹夕阳,依旧不变!

转身离开篇6:一世情缘


这样的故事有点悲伤,可是我不知道当初为何而写,但我终究相信世间有真情,有永恒。虽然时空阻隔了人的见与不见,但心若在,情未老,一切就还美好。——题记

雪儿离开的时候,正是雨季,凯觉得自己今生今世也无法走出那份哀怨和凄迷。

雪儿与凯相识在朋友的聚会中,雪儿的清纯与雅致如一阵清新的风,带给朋友们不小的震惊,而凯儒雅的气质和有风度的举止同样成为许多女孩注目的焦点,在两个人相对注视的那一刻,雪儿只淡淡地一笑,让凯尘封已久的心顿觉开朗,若有若无的交往中,从相识到意外的相逢与偶然的邂逅,一切看似平淡却演绎了一生一世的凄婉故事。

凯总是在雪儿的眼中看到自己的存在,雪儿也总觉得凯是一种温柔的守侯,终于有一天,凯约雪儿去看电影,那时正上演的是风靡世界的经典巨片《泰坦尼克号》,荡气回肠的故事,回味无穷的情节,是凯早已计划好的,雪儿如约而来,一袭白色的长裙,随风飘飞的长发,让凯心动不已,随着影片男女主角故事的惊天动地,雪儿的泪就没有停止过,那泪仿佛一直流进凯的心底,凯轻轻地握住雪儿冰冷而颤抖的手,在心里发誓,要爱雪儿一生一世。

午夜电影散场的时候,雪儿的双眼哭得红红的,雪儿羞涩地一笑,问凯:“我是不是很脆弱”,凯无言地摇头,那一刻,凯想拥住雪儿瘦弱的肩,给雪儿一个温暖的怀抱。那晚的夜不知何时已下起绵绵细雨,凯爱怜地将外衣披在雪儿的身上,雪儿感动地说:“谢谢”。不知为什么,雪儿只想在雨中奔跑,愉悦的心轻快如一只飞翔的鸟,望着雪儿在雨中的背影,听雪儿快乐的笑声,凯知道,自己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刻雪儿美丽而动人的面孔和笑容。

生活是如此地美好,相爱的日子里处处都有阳光和诗意,那天凯的生日到了,雪儿将自己精心折叠的纸鹤送给凯,告诉他每一只纸鹤都代表一份祝福,她希望凯能一生如意。凯望着雪儿用爱与真诚折叠的纸鹤,激动得什么也没有说出来,那时正是寒冷的冬季,外面飘着细细碎碎的雪,屋内却是一室的温馨和爱意,面对面地坐着,纵有千言万语,凯都将浓缩成一句“我爱你”。

凯过生日的第五天,雪儿突然晕倒,在医院经过一阵的检查后,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突来的变故给雪儿和凯以沉重的打击,雪儿住进了医院,凯突然觉得世界一片混乱,雪儿默默地忍受着疼痛,接受各种治疗,头发也因化疗而脱落,凯痛在心里,却依然每天微笑着走进病房,给雪儿以最大的支持和鼓励,而只有凯自己知道,每次看到雪儿憔悴苍白的脸,走出病房后就想大哭一场。凯知道雪儿离不开他,而他更离不开雪儿,雪儿早已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不可割舍。

当医院说这种病需要骨髓移植,凯义无返顾地要求医院将自己的骨髓移植给雪儿,但命运捉弄人,凯的骨髓并不适合,而雪儿的病只能尽量维持,凯知道要让雪儿坚强,让雪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没有遗憾。

情人节的那天,凯买了一束玫瑰花送给雪儿,娇艳的玫瑰代表了凯不变的爱情,雪儿苍白的脸上现出了一抹虚弱的笑容,把脸埋在玫瑰花里,雪儿的泪飘飞如雨,淋湿了凯的心和生命,让凯想起最初雪儿的活泼和美丽。

玫瑰插在花瓶里,放在雪儿抬头即可望见的窗前,凯每天都来换水,细心地呵护着花,整个病房都洋溢着浓郁的芬芳,雪儿常常祈祷玫瑰可以活得长久一些,就如自己的生命一样,她希望凯可以在没有自己的日子里寻求到新的幸福。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病房外的树渐渐变绿,阳光照在窗前,那束玫瑰早已枯败,凯悄悄地换上一束新的玫瑰,雪儿装作熟睡的样子,把脸深深地埋起,不让凯看到自己脸上的泪痕。当第二束玫瑰凋零的时候,雪儿病情也在急剧恶化,高烧不断,并发症也随之而来,在那个太阳没升起的早晨,雪儿静静地闭上了双眼,凯望着雪儿好象熟睡的脸,心碎成了一片片的雪花在空中飞舞,没有边际的空茫将自己永远地包围。

凯于是常常在夜里一遍遍地听那首《Myheartwillgoon》的曲子不能入眠。也常常望着雪儿折叠的纸鹤让回忆飘飞如烟。

凯知道自己的心早已随雪儿的离去而没有了归依,雪儿是自己心底最深最重的烙印。

那年的夏天,凯背起了简单的行囊,开始了流浪,从此天涯海角,陪伴着凯的有纸鹤和那支歌,凯觉得雪儿一直在天上望着自己,永远永远也不会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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