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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的春天7篇

时间:2018-11-06 来源:说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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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庶子的春天]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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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传叙述淮南王刘长及其三子为王的顺逆兴废的事迹。刘长是刘邦少子,文帝刘恒之弟,被封为淮南王后,骄恣不法,被文帝贬徙巴蜀,死于道。文帝为洗刷杀弟的名声,乃分淮南王国为三,封刘长三子为王:刘安为淮南王,刘勃为衡山王(后徙为济北王),刘赐为庐江王(后徙为衡山王)。至武帝时,刘安、刘赐反对“削藩”。合谋反汉,被诛。《汉书》与《史记》都如实传之,“骄蹇,数不奉法”是全篇纲领。司马迁和班固批判淮南王”不务遵藩臣职,以承辅天子”,是站在汉朝立场指责诸侯;其论谋乱原因是“俗薄”、“荆楚剽勇轻悍,好作乱”,似乎肤浅,尚未触及关键。传中所记文帝徙死刘长,民歌讥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春。兄弟二人,不相容!”有力地揭明权利之争胜过骨肉之情,乃人世的现实与罪恶。
淮南厉王长,高帝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帝八年,从东垣过赵(1),赵王献美人,厉王母也,幸,有身(2)。赵王不敢内(纳)宫(3),为筑外宫舍之(4)。及贯高等谋反事觉(5),并逮治王,尽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6)。厉王母亦系,告吏曰:“日得幸上(7),有子。”吏以闻(8),上方怒赵,未及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9),吕后妒,不肯白(10),辟阳侯不强争。厉王母已生厉王,恚,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悔(11),令吕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12)。真定,厉王母家县也。
(1)东垣:县名。在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北。赵:赵王国,都于邯郸(在今河北邯郸市)。(2)有身:怀了孕。(3)纳宫:纳于宫中。(4)舍:居住。(5)贯高等谋反事:详见本书《张耳传》。(6)系:拘囚。河内:郡名。治怀县(在今河南武陟县西南)。(7)日:谓往日。上:指高帝。(8)以闻:以此上报。(9)辟阳侯:审食其,吕后之宠臣。(10)白:报告。(11)悔:后悔不理其母。(12)真定:县名。在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北。
十一年,淮南王布反(1),上自将击灭布,即立子长为淮南王。王早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然常心怨辟阳侯,不敢发。及孝文初即位,自以为最亲(2),骄蹇(3),数不奉法。上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从上入苑猎,与上同辇,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扛鼎(4),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椎椎之(5),命从者刑之(6)。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赵时事,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报母之仇,伏阙下请罪。”文帝伤其志(7),为亲故不治,赦之。
(1)淮南王布:黥布。淮南王国,都于寿春(今安徽寿县)。(2)自以为最亲:此时高帝之子只有刘恒、刘长二人见在。(3)蹇(jiǎn):拐脚,比喻不顺。(4)扛:举也。(5)椎:椎击。(6)到也。(7)伤:怜悯之意。
当是时,自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1)。厉王以此归国益恣,不用汉法,出入警跸(2),称制(3),自作法令,数上书不逊顺。文帝重自切责之(4)。时帝舅薄昭为将军,尊重,上令昭予厉王书谏数之(5)曰(6):
(1)薄太后:文帝刘恒之母。(2)警跸:清道,戒严。(3)称制:严然以天子身份发号施令。(4)重:难也。(5)谏数:规劝,责备。(6)曰:以下薄昭《与淮南王长书》。
窃闻大王刚直而勇,慈惠而厚,贞信多断,是天以圣人之资奉大王也。甚盛,不可不察。今大王所行,不称天资。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1),大王不肯。皇帝卒易之(2),使大王得三县之实,甚厚。大王以未尝与皇帝相见,求入朝见,未毕昆弟之欢(3),而杀列侯以自为名(4)。皇帝不使吏与其间(5),赦大王,甚厚。汉法,二千石缺(6),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委天下正法而许大王(7),甚厚。大王欲属(嘱)国为布衣(8),守冢真定。皇帝不许,使大王毋失南面之尊(9),甚厚。大王宜日夜奉法度,修贡职,以称皇帝之厚德,今乃轻言恣行,以负谤于天下,甚非计也。
(1)易侯邑在淮南者:言侯邑在淮南者,更易以它郡。(2)卒:终于。(3)毕:尽也。(4)以自为名:谓自居为亲杀仇之名。(5)不使吏与其间:谓不令吏干与治其事。(6)二千石:古代官吏俸禄的等级,这里是指诸侯王国俸禄二千石的官员。(7)委:曲也。(8)嘱国:言托国于人。(9)毋失:不失。南面之尊:指王位。
夫大王以千里为宅居,以万民为臣妾,此高皇帝之厚德也。高帝蒙霜露,沫风雨,赴矢石,野战攻城,身被创痍(1),以为子孙成万世之业,艰难危苦甚矣。大王不思先帝之难苦,日夜怵惕(2),修身正行,养牺牲(3),丰洁粢盛(4),奉祭祀,以无忘先帝之功德,而欲属(嘱)国为布衣,甚过。且夫贪让国土之名,轻废先帝之业,不可以言孝。父为之基,而不能守,不贤。不求守长陵(5),而求之真定(6),先母后父,不谊(义)。数逆天子之令,不顺。言节行以高兄(7),无礼。幸臣有罪,大者立断(8),小者肉刑,不仁。贵布衣一剑之任,贱王侯之位,不知(智)。不好学问大道,触情妄行(9),不祥。此八者,危亡之路也,而大王行之。弃南面之位,奋诸、贲之勇(10)。常出入危亡之路,臣之所见,高皇帝之神必不庙食于大王之手,明白。
(1)创痍:创伤。(2)怵惕(chùtì):恐惧警惕。(3)牺牲:古时祭祀用牲的通称。(4)粢盛(zīchéng):古时盛在祭器内以供祭礼的谷物。(5)长陵:汉高帝之陵。(6)真定:指淮南王长生母葬处。(7)言节行以高兄:自炫名节异行,用此矜高于兄(文帝刘恒)。(8)断:谓斩。(9)触情:任意。(10)诸、贲:专诸、孟贲,古时二位勇士。
昔者,周公诛管叔,放蔡叔,以安周(1);齐桓杀其弟,以反(返)国(2);秦始皇杀两弟,迁其母,以安秦(3);顷王亡代,高帝夺之国,以便事(4);济北举兵,皇帝诛之,以安汉(5)。故周、齐行之于古,秦、汉用之于今,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国便事,而欲经亲戚之意望于太上(6),不可得也。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7),论皆有法(8)。其在王所,吏主者坐(9)。今诸侯子为吏者(10),御史主(11);为军吏者,中尉主(12);客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13);诸从蛮夷来归谊(义)及以无名数自占者(14),内史县令 主(15)。相欲委下吏(16),无与(预)其祸,不可得也。王若不改,汉系大王邸,论相以下(17),为之奈何?夫堕父大业(18),退为布衣所哀(19),幸臣皆伏法而诛,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20),甚为大王不取也。
(1)周公安周:周武王死后,成王年幼,由周公(名旦,武王之弟)摄政,管叔与蔡叔(二人皆武王之弟)不服,和武庚一起叛乱。周公平定叛乱,杀死管叔,放逐蔡叔,使周王朝安定。(2)齐桓返国:齐桓公(姜姓,名小白)在齐君无知被弑后,与其兄公子纠争权,先队莒国返回齐国,自立为齐君,并威胁鲁国,使其杀了公子纠。公子纠乃小白之兄,言“弟”者乃讳。(3)秦始皇安秦:秦始皇之母与

(2) [庶子的春天]滇游日记八


徐弘祖

【原文】

戊寅(公元1638年)

十月初一月凌晨起,晴爽殊甚。

从三家村啜粥启行,即西由峡中,已乃与溪别。

复西逾岭,共三里,人报恩寺。仍转东,二里,过松花坝桥。又循五龙山而南三十里,循省城东北隅南行。已乃转西度大桥,则大溪之水自桥而南,经演武场而出火烧铺桥,下南坝矣。从桥西入省城东门,饭于肆。出南门,抵向所居停处,则吴方生方出游归化寺未返,余坐待之。抵暮握手,喜可知也。

见有晋宁歌童王可程,以就医随吴来,始知方生在唐守处过中秋,甚洽也。

初二日余欲西行,往期阮仁吾所倩担夫,遇其侄阮玉湾、阮穆声,询候甚笃。下午,阮仁吾至寓,以担夫杨秀雇约至。余期以五日后再往晋宁,还即启行。仁吾赆以番

(3) [庶子的春天]潘浚陆凯传


陈寿

【原文】

潘浚字承明,武陵汉寿人也。弱冠从宋仲子受学。年未三十,荆州牧刘表辟为部江夏从事。时沙羡长赃秽不修,浚按杀之,一郡震辣。后为湘乡令,治甚有名。刘备领荆州,以浚为治中从事。备人蜀,留典州事。

孙权杀关羽,井荆土,拜浚辅军中郎将,授以兵。迁奋威将军,封常迁亭侯。权称尊号,拜为少府。进封刘阳侯,迁太常。五溪蛮夷叛乱盘结,权假浚节,督诸军讨之。

信赏必行,法不可干,斩首获生,盖以万数,自是郡蛮衰弱,一方宁静。

先是,浚与陆逊俱驻武昌,共掌留事,还复故。时校事吕壹操弄威柄,奏按丞相顾雍、左将军朱据等,皆见禁止。黄门侍郎谢

(4) [庶子的春天]偶会篇

【题解】
本篇在《逢遇篇》、《幸偶篇》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吉凶是由偶然禀气所形成的“命”支配的,“命,吉凶之主也。”在这个前提下,王充重点论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不是什么东西有意造成的,而是事物本身在自然发展过程中偶然巧合造成的。他说:“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期度自至,人行偶会也”。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都相妨相克的说法,王充则驳斥道:“非相贼害,命自然也”,“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原文】
10·1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1)。
【注释】
(1)厌(y1压):通“压”。压胜:压制。
【译文】
命,是吉凶的主宰。是自然形成的道,呈偶然巧合的定数,并非有其他的气,别的物体压制影响而使之如此。
【原文】
10·2世谓子胥伏剑,屈原自沉,子兰、宰

(5) [庶子的春天]资治通鉴第一百四十八卷

梁纪四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四年(乙未、515)
梁纪四 梁武帝天监十四年(乙未,公元515年)
[1]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极殿,大赦。
[1]春季,正月,乙巳朔(初一),梁武帝在太极殿给太子举行冠礼,并且大赦天下。
[2]辛亥,上祀南郊。
[2]辛亥(初七),梁武帝在南郊祭天。
[3]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人侯刚迎太子诩于东宫,至显阳殿。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崔光曰:“天位不可暂旷,何待至明!”显曰:“须奏中宫。”光曰:“帝崩,太子立,国之常典,何须中宫令也!”于是,光等请太子止哭,立于东序;于忠与黄门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余声止。光摄太尉,奉策进玺绶,太子跪受,服兖冕之服,御太极殿,即皇帝位,光等与夜直群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称万岁。昭,遵之曾孙也。
甲寅(初十),北魏宣武帝患病,丁巳(十三日),在式乾殿病故。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京人侯刚等人从东宫迎接太子无诩来到显阳殿。王显想等天亮以后再为太子举行即位仪式,崔光说:“皇位不可以片刻无主,为什么要等到天亮呢?”王显说:“必须报告中宫皇后。”崔光说:“皇上驾崩,太子即位,这是国家正常的规定,何必要等侍中宫的旨令呢!”于是,崔光等人请求太子停止哭泣,站在东面;于忠和黄门侍郎元昭搀扶太子面向西哭了十多声后停止了哭泣。崔光代理太尉的职务,捧着策书献上印玺和绶带,太子跪着接授了,穿上礼服,走上太极殿,即皇帝位。崔光等人和夜间值勤的官员站立在庭中,向北叩头高呼万岁。元昭是北魏略阳公元遵的重孙子。
高后欲杀胡贵嫔,中给事谯郡刘腾以告侯刚,刚以告于忠。忠问计于崔光,光使置贵嫔于别所,严加守卫,由是贵嫔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东防兵。
高后想杀掉胡贵嫔,中给事谯郡人刘腾把件事告诉了侯刚,侯刚又告诉给于忠。于忠向崔光请教计策,崔光就让他将胡贵嫔搬到别的住所,严加守卫,因此胡贵嫔深深地感激这四个人。戊午(十四日),北魏大赦天下。己未(十五日),召回全部在西面讨伐蜀国和在东面防范淮地的军队。
骠骑大将军广平王怀扶疾入临,径至太极西庑,哀恸,呼侍中、领军、黄门、二卫,云”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须入见主上。”众皆愕然相视,无敢对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汉光武崩赵熹扶诸王下殿故事,声色甚厉,闻者莫不称善。怀声泪俱止,曰:“侍中以古义裁我,我敢不服!”遂还,仍频遣左右致谢。
骠骑大将军广平王元怀抱病入朝,径直来到太极殿的西殿,悲愤欲绝,叫来侍中、领军、黄门、左右二卫将军,对他们说:“我要亲自上殿哭悼,并要去见圣上。”众人都惊惧地相互看着,没有敢于答话的人。崔光整衣举杖,引用汉光武帝死后赵熹扶持诸位藩王下殿的旧事来加以说明,声音和脸色都显得很激动,听的人没有不说好的。元怀的喊声和眼泪都停了下来,说:“侍中您用古代的事理来教导我,我怎敢不服气!”于是就回去了,回去后仍然多次派手下人来谢罪。
先是高肇擅权,尤忌宗室有时望者,太子太傅任城王澄数为肇所谮,惧不自全,乃终日酣饮,所为如狂,朝廷机要无所关豫。及世宗殂,肇拥兵于外,朝野不安。于忠与门下议,以肃宗幼,未能亲政,宜使太保高阳王雍入居西柏堂省决庶政,以任城王澄为尚书令,总摄百揆,奏皇后请即敕授。王显素有宠于世宗,恃势使威,为众所疾,恐不为澄等所容,与中常侍孙伏连等密谋寝门下之奏,矫皇后令,以高肇录尚书事,以显与勃海公高猛同为侍中。于忠等闻之,托以侍疗无效,执显于禁中,下诏削爵任。显临执呼冤,直以刀钚撞其掖下,送右卫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诏如门下所奏,百官总己听于二王,中外悦服。
起初高肇专权,他特别忌恨宗室里面有名望的人,太子太傅任城王元澄多次被高肇诋毁、陷害,害怕不能保全自己,就整天纵酒,做一些象疯子一样的

(6) [庶子的春天]越王勾践世家

安砚方 译
【说明】关于越国的历史,《吴越春秋》记载说,当年大禹巡行天下,回到大越,登上茅山朝见四方诸侯,封有功,爵有德,死后就葬在这里。至少康时,担心大禹后代香火断绝,便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贺循《会稽记》说:“少康,其少子号曰于越,越国之称始此。”越国建立后,一直保持着比较落后的生活习俗,很少与中原地区发生联系。直至传到允常时,才与吴国发生了矛盾,并相互攻伐。此时,已是春秋末年了。允常死后,吴王阖庐兴兵伐越,越王句践用敢死之士在阵前自杀的战术,败吴于

(7) [庶子的春天]资治通鉴第二十九卷

汉纪二十一 孝元皇帝下永光三年(庚辰、前41)
汉纪二十一 汉元帝永光三年(庚辰,公元前41年)
[1]春,二月,冯奉世还京师,更为左将军,赐爵关内侯。
[1]春季,二月,冯奉世回长安,调任左将军,封关内侯。
[2]三月,立皇子康为济阳王。
[2]三月,元帝赐封皇子刘康当济阳王。
[3]夏,四月,平昌考侯王接薨。秋,七月,壬戌,以平恩侯许嘉为大司马、车骑将军。
[3]夏季,四月,平昌侯王接去世。秋季,七月壬戌(疑误),任命平恩侯许嘉当大司马、车骑将军。
[4]冬,十一月,己丑,地震,雨水。
[4]冬季,十一月己丑(初八),地震,降雨。
[5]复盐铁官;置博士弟子员千人。以用度不足,民多复除,无以给中外徭役故也。
[5]恢复盐铁专卖制度。规定博士弟子的定员为一千人。这是因为朝廷经费不够开支,而民间又有许多人免除赋税徭役,使朝廷无法供应内外徭役的缘故。
四年(辛巳、前40)
四年(辛巳,公元前40年)
[1]春,二月,赦天下。
[1]春季,二月,大赦天下。
[2]三月,上行幸雍,祠五。
[2]三月,元帝前往雍城,祭祀五帝。
[3]夏,六月,甲戌,孝宣园东阙灾。
[3]夏季,六月甲戌(二十六日),孝宣皇帝陵园东门失火。
[4]戊寅晦,日有食之。上于是召诸前言日变在周堪、张猛者责问,皆稽首谢;因下诏称堪、猛之美,徵诣行在所,拜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领尚书事;猛复为太中大夫、给事中。中书令石显管尚书,尚书五人皆其党也;堪希得见,常因显白事,事决显口。会堪疾,不能言而卒。显诬谮猛,令自杀于公车。
[4]戊寅晦(三十日),出现日食。元帝召集那些先前说天变灾难都是为周堪、张猛而发的官员进行责问,他们都跪拜于地谢罪。于是,元帝下诏褒扬周堪、张猛,调回京师长安。任命周堪担任光禄大夫,支中二千石俸禄,主管尚书事务;任命张猛当太中大夫、给事中。而这时候,中书令石显兼管尚书,尚书五人都是石显的党羽。周堪很难见到元帝,虽有建议,往往不得不拜托石显代为转达,大政方针的决定权被石显控制。正巧周堪得了失音病,不能说话而去世。石显又诬陷张猛,让他自杀于公车官署。
[5]初,贡禹奏言:“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及郡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天子是其议。秋,七月,戊子,罢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园,皆不奉祠,裁置吏卒守焉。冬,十月,乙丑,罢祖宗庙在郡国者。
[5]当初,贡禹上奏章说:“孝惠帝、孝景帝的祭庙,因为亲情己尽,应该撤除。各郡、各封国设置皇帝祭庙,不合古代礼制规定,应该改正。”元帝认为有理。秋季,七月戊子(初十),撤除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的祭庙,都不再祭祀,只设置官吏兵卒守护。冬季,十月乙丑(十九日),撤除设置在各郡、各封国的祖宗祭庙。
[6]诸陵分属三辅。以渭城寿陵亭部原上为初陵;诏勿置县邑及徙郡国民。
[6]元帝下诏,各位皇帝的陵园,以其所在地区,分属三辅管理。在渭城寿陵亭部原上预设坟墓,下诏不要把它发展成为一个县,也不要强迫各郡、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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