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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酒容易醉10篇

时间:2018-11-13 来源:自我鉴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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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酒容易醉一:犯醉_900字

  醉了找不到真正的自我。从走进酒吧包厢的那一刻起,我想,这又是一个酒醉的夜晚。高歌几曲,撕心裂肺似的,我们几个单身男子按演唱水平的评分来做决定,谁演唱的评分最低谁就喝酒。自由点歌,系统评分,显得公平。歌声悠扬,烈酒飘香。“天籁之音”的称谓回赏,酒入肚腹荡气回肠。
  唱自己心中的歌,唱出自己的真情和感动;喝自己悲伤的酒,让酒精麻痹自己,让自己沉睡了昏迷不醒。彩灯照亮了整间屋子,那种热火朝天的场合,歌声传去很远的地方。唱够了唱哑了,随点播器上自由播放,在场的单身男子,划拳的划拳、不会划拳的就翻牌、要不就来十五二十定输赢。放肆的叫,狂妄的喝。你醉我醉,是喜是悲。
  据说醉酒伤身,这可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繁华的地方,迷乱的酒场。一群悲伤的人开始一场“不是你醉就是我醉”的思想战局。战局之上,即便是个温文尔雅的人,他也不能够输了一个人该有的气质,大不了就是“得酒喝”,但是折磨并非能够容忍,那是一种无偿性的煎熬和付出。这是一种不堪的痛,可以享受却无从退出。
  喝喝喝大不了就是吐。呕吐,呕吐。吐出来就好了。这难道不叫醉?这叫吐?说不清楚。
  无偿性的选择一次次犯醉,遗忘了当时酒场战局上的豪情,是我无尽地选择吞进咽喉。凌晨,我们在大街上行走。左右摆动,欢呼的声音,呕吐的举动,这一群犯醉的人疯了,成为这夜这个城市的唯美风景。醉,怎能不醉?有气无力是壮举,大脑变得沉重发胀。天亮了醒来,眼睛布满了血丝,身体里散发出浓浓的酒味。软绵绵的没有了生机,饥饿得像是一个乞讨的孤儿。
  大脑被烈酒冲昏,说出来的话也不顾情面。“酒醉吐真言”,这话不假。和谁都有话说,和谁都开一次无聊的玩笑,和谁都来一次争吵,气质可佳!酒场上如真的选择退出,他们会说输了自己的气氛,还软别人的水分呢。这是他们的胡论,似乎已经习惯于听到这样的声音。醉酒伤身、酒治百病、酒打脑壳昏、枪打敌人,酒打朋友!
  不管身心怎样疲惫,酒吧总有我们买醉的身影!
  一群单身男人为了买醉,奢侈的花费以酒犯醉!
  单身风雨如梦境,大脑昏欲为爱心碎!
  酒喝急了最容易醉,在半醉半醒间,我们都像是在研究一门哲学或是一门艺术。迷乱的醉人,谁会记得拥护谁?一个群体,一群朋友梦醒事依旧,过往的醉梦喝现实太过相似,一切都成为一种回忆和眷顾。《不浪漫罪名》传达出我的心声!
 

什么酒容易醉二:那杯酒,喝下去成了我们的眼泪_1000字

  离别的酒容易醉!
  当大家又要回到自己的位置去努力时,我以为自己早已变得麻木,早已把短暂的离开看的淡如流水,可是当他们端起酒杯一杯杯喝下,然后这群平时看上去没心没肺的大孩子,说着自己内心对家的留恋,说着对这群朋友的不舍,说着平时不曾对爸妈说起的心里话,说着他们内心那些委屈,那些心里对未来的忧虑,那些……说着说着,眼泪在眼里打转,但不会流下,眼睛早已红透了,努力的睁大,咽下那酒化作的泪。
  突然间想起自己去杭电前是多么痛苦,那时真的都恨透了上学,但是现实是除了上学,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干啥!
  既然去了,我就不想过自己以前的那么累的日子,我要在那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从新开始自己,我要活得简单,甚至活得傻我都不在乎,至少我会觉得生活是新的,仿佛一下子回到刚上高中时的简单,我感激那的每一个认识的人,离爸妈远了自己更懂得自己该干什么,会想自己从没想过的问题,会把自己的生活过的自己喜欢的一塌糊涂,那种糊涂却是发自内心的自然。的确,我不能说自己真的做到了最好,但是至少没什么违心的,也许结果不是很完美,但是过程真的很美,一群很淳朴的同学,好多很尽心的老师。
  每当心里烦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也是那,想到那那群朋友,想到走在那街道上的亲切,想到自己永远不怕旷课在那遇见熟人那种爽快,想到宿舍被窝睡着的那种感觉!时间永远都是在你过的最惬意时它溜得最快,当剩下几天就要走时,那种不舍,让我除了珍惜别无它法,毕竟那只是一个短站的停留地而已!但是不管别人怎么看它,我一辈子都会感激的,感激那些宿舍里和我一样的懒家伙们,感激那些不爱上课爱睡觉的死党们,感激那些“叨叨没完”的老师!
  我这边的朋友都说我变得不象以前那样开了,我就告诉他们说我补习补傻了,也许真是傻了,傻的已经不知道怎么和这些同学开玩笑了,傻的恨不得忘记自己还曾经还在那浪费了生命!
  现在什么都不愿意多想,就是想珍惜那些想珍惜的东西,那些值得珍惜的东西,无论现实怎样,即使明天就打破今天平静,我不想对不起任何人,这样也就对的住自己!
  父母就不用说了,心里最神圣的人,无论他们做什么都是为了我们,正因为这样才要把自己整得更有质量!
  今天几个朋友坐在一起吃饭,心里真的很难受,原来酒精真的可以让人释放,那些话虽然带着醉意说出,但却比清醒时说的话更真,他的话听得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有点后悔今天去了,其实不是不懂,只是在逃避面对这些话题,当拉出这些话的时候,不得不去想的时候,就好像拉开自己藏好的伤口,除了珍惜现在身边的一切,也无能为力了,这些话大家记心里!
 
    高三:一叶飘零

什么酒容易醉三:酒鬼爸爸_1200字


  小雪的爸爸是一个酒鬼,从她上五年级到她大学毕业,喝了12年。喝酒的男人一半为了工作,一半为了休闲。小雪的爸爸属于后者。其实谈不上休闲,就是不喝酒心里会难受。上高中时小雪还劝过爸爸,但他喝酒的信念比供女儿上学还深刻,还一边摆着着男人的训人架势:你走吧,小屁孩懂什么。小雪只能在心里为他悲哀,喝酒伤身,你不懂吗。后来喝得多了,心里真的开始难受,身体开始出现毛病。每逢亲戚朋友办事,爸爸就会凑热闹,他说:咱们交了礼金,不喝回来不划算。喝的醉醺醺回来,在街上摇摇晃晃,一转眼就能掉到水沟里,还得别人扶着回来,别人都不情愿,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他也不愿揽这种事。容易喝醉的男人,只能是心智不成熟。喝醉酒的人不仅行为恶劣,说话也很恶心。这大概就是懦弱的男人。没喝酒以前规规矩矩,不苟言笑,喝的烂醉如泥,天知道他比别人多喝了几瓶。自己被别人灌倒后,真实的一面表露出来,天南地北,什么都敢说,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满,统统吐了出来。但是到最后,往往语无伦次磕磕绊绊,天知道他说什么。酒壮怂人胆,她也没见过爸爸有多大胆,只看见他一次又一次摇摇晃晃回来。慢慢平时说话也词不达意,磕磕绊绊,十分自卑。
  其实,小雪还讨厌他回到家里的情景。他倒在床上,喊道难受啊,然后吐得满地都是,只剩妈妈为他打扫。小雪一靠近,就有一股刺鼻的味道,她赶快离得远远的。躺在床上的爸爸还喊着妈妈:滚开。他醒后会后悔吧。一听就是个文盲。一看就知道他不会照顾别人。想起他平时和妈妈的吵架时,也是词穷的骂骂咧咧,满脸的不开心,很少能看见他稳定的心情,成熟的微笑。也只有在朋友面前他才会露出久违的微笑。他总是大声嚷嚷,其实这才是没底气。一个男人把家人当成发泄的工具是不是很懦弱。他总说:你走吧,你和别人不一样。其实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其实心胸狭窄的是他。他所有的愤怒不开心,其实是他错过了身边的美景。他从来就没对过。
  他就是个小男人,心胸狭窄的小男人,没有知识的小男人。
  但是小雪还是怀念他教自己念唐诗的情景,念到鹅时,背不下来就要罚站。他也会用筷子教她数学,笨笨的她总是不明白其中的加法减法。童年时,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可是长大后,父亲严厉高大的背影被他的酒鬼形象代替,一个落魄的乡村男青年。其实在父亲心里,也是自责家庭的贫穷,但迷茫的他醉倒在酒精的力量下。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有了弟弟后,弟弟不听话,他就会实施暴力,男孩是在打骂中长大,还是在调皮中长大。自此父亲的形象更加立体。后来小雪明白,弟弟的调皮不顾家庭的贫穷,妈妈也不理解他奔波的辛苦,所以他会把贫穷变成另一种途径发泄在他们身上。原来贫穷可以使一个男人折腰。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一中高三:田云

什么酒容易醉四:逗号的真情告白_800字

  Hello!I乃2006年电视影视明星之第二--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没法比喻了的大腕逗号先生,I非常欢迎各位小姐女士阿姨奶奶小伙先生叔叔爷爷来到I家,这边这位白衣服的帅哥说什么?哦,要吃的啊,I非常喜欢吃汉堡包热狗三明治咖喱饭还有水果,更加爱吃中华古典食品蔬菜和牛肉羊肉鸡肉鱼肉还有海参肉,你们要熟的啊?哦抱歉没有,为什么没有猪肉?这个嘛……因为I是属猪的,嘿嘿不好意思。这位红衣服的美女说什么?声音太小听不见,用麦克风说。哦,要喝的啊,I非常喜欢喝果汁,例如苹果汁桃子汁鲜橙汁葡萄汁西瓜汁芒果汁,还有可乐咖啡珍珠奶茶,要酒啊?I喜欢的酒有苹果酒葡萄酒,啤酒白酒二锅头啊?那玩意儿也忒刺激了,二锅头还有白酒容易喝醉。蓝衣服的靓女,你说什么?为什么没有牛奶啊?奶I天生就不喜欢喝,所以小时候没喝奶,长大了瘦得皮包骨头。
  记者先生、小姐们,I在这儿对全国观众朋友们打个招呼,在U国总统UU逝世的一百周年(也就是今年)9月,将播出I与U国的维斯埃迪先生联合主演的《U国总统》,在影片里I饰演一个聪明机智的少年U国总统,与I少年时期一模一样。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I有个兄长,乃是大名鼎鼎目前在好莱坞签名的句号,他长的胖死了,脖子胳膊还有腿儿都退化了,但他仍是人人喜爱的大牌明星,可是决不替外国好莱坞拍片,好莱坞的大胡子导演怎么求他都不答应,最后用导演的妹妹来了个美人计,把I的老兄美得又胖了一圈,结果怎么着?那个导演的妹妹一说要走,老兄立马跪下来求那个导演,说只要那个女的不走,拍片不要钱再倒找他10万元都可以,够流氓的吧?结果还被选入感动好莱坞的十大人物之一给人签名,前个周就开始了,现在还没完!(节假日不休)
  I的状况目前先介绍到这里,顺便说一声,I的签名会于明年正式上市,具体情况请察看网站:三达不留点不坑你坑谁点com,首先声明,门票八八八八八八八……八千元,不来得倒找钱!
 

什么酒容易醉五:我的第一次尝酒经历_1200字


  今天,表哥来我家做客,他提了一袋啤酒来我家,看来是打算和爸爸来个“一醉方休”了。
  这时,爸爸已经开始张罗起来,他叫来了外卖,与表哥边聊天边喝酒。我见爸他们喝得那么高兴,便好奇地问:“爸,啤酒是什么味道的,好喝吗?”其实,我并不喜欢爸爸喝酒,怕他喝醉了又闯祸,也担心他喝多了伤身体。就是不久前,爸爸喝醉了,脸红通通的,一直吵着要去外面走走,不肯回家,也不让人跟着,这可把我们急坏了,生怕会发生什么事,就让小叔一直跟着爸爸。回到家后,妈妈不过说了爸爸几句,爸爸便生气地拿起烟灰缸向妈妈扔了过去,幸好烟灰缸没砸中妈妈,我们被吓了一跳,谁都没想到爸爸会有这样的举动,我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真不明白大人们为什么都那么喜欢喝酒。”我小声地嘟囔着。爸爸听到了,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搭理我。表哥听了我的话却一脸坏笑地对我说:“你自己尝尝就知道了,要吗?”我眼珠子一转,心想:反正没喝过,就尝尝好了,我倒是要看看这酒有什么魔力,能让爸爸他们对它如此着迷。“怎么不敢啊,小屁孩懂什么,一边玩去吧。”表哥轻蔑地说。“好,试就试,谁怕谁呀!”我毫不示弱地对表哥说。说完,我放下筷子,跑到冰箱旁,扑下一个次性杯子,递给表哥,表哥拿起酒瓶边倒边对我说:“倒多少就得喝多少,不能倒掉哦!倒掉的就算输。”“当然,我会喝完的。”我自信满满地说。
  杯子里盛满了黄色的液体,正咕噜咕噜地冒着泡呢。我端起杯子闻了闻,有一股刺鼻的味道钻进我的鼻子。然后小心翼翼地用舌头舔了一下杯子的酒,发现没什么味道,“怎么,不敢喝了,胆小鬼。”表哥在一旁笑着说。我没理会表哥,端起杯子又尝了一小口,嘴里感觉还是没什么味道。“什么嘛,不就是水嘛,还不如汽水好喝呢!”我大声对表哥说道,胆子也一下子大了起来,就又喝了一大口,“啊!原来酒是苦的。”我放下杯子大叫道。张着嘴正想往外吐。“不许吐,咽下去。”表哥大声说。“刚才是谁夸下海口的啊!”我只好强忍着苦涩的味道,咽了下去。妈妈、哥哥、爸爸和表哥都哈哈大笑起来。
  酒是咽了下去,但嘴里却留着一股苦苦的,酸酸的味道,滋味可真不好受,真不敢相信爸爸他们这么喜欢喝的酒是这么难喝的东西,表哥见我那么难受,便劝我别喝了,可我还是决定遵守自己许下的诺言,坚持把杯子里剩下的酒喝进肚子里。
  喝完酒,我觉得有一小会儿身体热呼呼的,脸上直发烫。便想去卫生间洗一下脸。不料一站起来,就觉得整个地面直晃荡起来,双腿不听使唤,整个人摇摇晃晃地,总觉得眼前有两个自己,一个不小心,我就跟墙来了个亲密接触。“啊,好痛哦!”我叫道,头上肿了个大包,疼得我眼泪差点掉了下来。哈哈哈——大家看我那狼狈的样子都笑了起来。妈妈赶紧过来扶起我,把我扶进了房间。一进房间,我便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第二天起床时,只觉得头疼,摸着头上红肿的包,我从心里觉得这下丢脸是丢到家了。
  这次的尝酒经历,让我越发觉得酒不是什么好东西,那么难喝,而且喝多了还容易让人迷失心志,什么酒后驾车出车祸、酒后杀人——真是举不胜举,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喝酒惹来的祸,多少人因此犯了错,追悔莫及!真希望,爸爸他们以后能少喝点酒。
 
    广东揭阳惠来县华群小学六年级:吴晓燕

什么酒容易醉六:血海扬帆

血海扬帆

深夜,腊月的寒风肆意地吹打着浔阳城,让人从心底直生寒意。浔阳城总捕头——“鬼捕”张一弓却无法人眠,在房中踱来踱去。数十年来,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棘手的案子。在他的案头上,摆着一份处决令:凶犯江一帆,男,现年二十岁,因致人死亡,据《大清律》判处腊月初七午时处以极刑。
“鬼捕”张一弓颧骨高耸,狮鼻海口,剑眉虎目,顾盼之间,不怒自威。当年皇宫玉玺被盗一案,六扇门的高手倾巢出动,历经数月,毫无所获,最后被跟班的捕快张一弓在七日内破获,一时名噪天下,“鬼捕”之称即由此而来。两年前,不知何故,在京城身居要职的张一弓忽然被调到这小小的浔阳城当了总捕头。
江一帆的案子是张一弓一手经办的,他认识江一帆,也了解其人。他和江一帆、“旋转剑”古二爷、“金剑”柳摇青同为浔阳城里四大名人。
“旋转剑”古二爷身为长江四十九寨总寨主,自非等闲之辈,一手旋转剑法已达到出神人化的境界,且以阴柔着称。十年前,古二爷挑战长江四十九寨的各个寨主,令他们心服口服,从此成为他们的总寨主。而且古二爷并非只是剑法在江湖中数一数二,其财产也是富可敌国。古氏钱庄在九州各地设有八十四处分店,每年盈利的银子得以百万计算。所以古二爷有钱,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情。
“快刀”江一帆是个浪子,年轻的脸上总微笑常存,说话和气,举止优雅,让人觉得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平时喜欢乱发披肩,穿一身长衫,白衣胜雪。其快刀名列武林第一,既快且准,使刀高手无人能望其项背。而且,他的拼命精神和坚强的毅力更为人所称道,曾经和“辽东十魔”苦战四天三夜,身中四十三刀,浑身是血,都未倒下,结果“辽东十魔”四死六残。
“金剑”柳摇青是昔年江湖中有武林泰斗之称的“铁胆剑王”柳长春之子,其剑法得其父真传,相当了得。十六岁时,上天山向“天山七姥”讨教,能在七人合围之下,手持金剑过三百招且全身而退;十七岁时,与少林掌门慧远大师在“藏经阁”文武相比七昼夜,事后慧远大师吩咐门下弟子:凡见到柳摇青均须行弟子礼;去年邀约武林九大门派掌门人在庐山飞瀑煮酒论剑,众人自叹不如,合商而赠“金剑”之名。而且,柳府的财产也不比古家的少,柳长春的时候便已富甲一方,到了柳摇青手中,更是如日中天。柳摇青不仅文武双全,而且长得玉树临风,恰似潘安再世,据闻有女自扶桑远渡而来,只为一睹其貌。
“鬼捕”张一弓眉头紧皱,再次翻江一帆一案的材料,案子说简单又似复杂:十一月初七晚上,江一帆和柳轻烟缠绵之后,柳轻烟便无声无息地死去。经仵作验证,是兴奋而死。据此,江一帆被视作致人死亡的凶犯被擒入狱。
事后,仵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查出是柳轻烟事先服了一种叫“黑桃k”的烈性春药。此药只有皇宫才有,是昔年西域“玉女门”为皇上防止妃子对自己不忠而秘制的。凡服下此药者,无论男女,在十二时辰内,如不服解药,若是偷情,就会在偷情过程中兴奋而死。此药有两大特点:一是无色无味,和清水无两样;二是不会在死者身上留下丝毫中毒迹象。要不是其仵作曾在京城经手过一件妃子命案,决难查出柳轻烟的死因。
究竟是何人给柳轻烟服了此种烈性春药呢?事发当天,她一整天和江一帆在古二爷家中玩耍,其中接触过她的人只有江一帆、古二爷及古二爷的小妾小凤。江一帆肯定是被冤枉的,他决不可能谋害自己喜欢的女人。古二爷和江一帆情同莫逆,刎颈之交,也绝不是凶手。小凤是靠古二爷生活的弱不禁风的女人,更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血海扬帆(2)
死者柳轻烟是“金剑”柳摇青的同胞妹妹,而柳摇青和古二爷、江一帆向来不和。柳摇青有杀死柳轻烟然后嫁祸于人的嫌疑。但张一弓仔细一想,又觉得根本不可能:其一,柳摇青无法得到“黑桃k”,江湖中根本未听说有此药,皇宫里也只有当今天子才有;其二,假使他有此药,他也没有机会下手。古二爷身为长江四十九寨总寨主,自有非常人所及之处,又怎会让对手的人埋伏到古府大院里来?其三,柳摇青怎能对自己的亲妹妹下毒手呢?那么,真凶到底是谁呢?
现在刑部处决令已经送达,距行刑时间只有短短五天,“鬼捕”张一弓绝不希望江一帆如此被处死,数十年来,他从未办过冤案,不可能让一世清名毁于一旦,他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古二爷今年六十有四,可看上去顶多四十出头。他红光满面的脸上,胡须刮得干干净净,头戴金冠,腰围金带,身穿金花袍,目光炯炯,气度之从容,在公卿中也是少见。不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让他懂得了享受。人的一生并不是很漫长,他也确实应该享受了。因此,现在古氏家族的大小事情他基本上都交给儿子古西风经营。人至老年,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友情。江一帆的事,古二爷怎能不管?无论花多少银子、多少精力,哪怕是赔上这条老命,古二爷都绝不会罢手。
腊月初三,一早起来,古二爷连早餐都没有吃就去见柳摇青。他知道柳摇青与官府交情不错,想当面求情。他还不知道刑部的处决令已下达。此是无奈之举,若在往日,就是要古二爷把十万两黄金丢人长江,他也决不会去求柳摇青。可这次不同,这次是为了江一帆的事,为了一个愿为他挨四十三刀的朋友。他根本没去想面子的问题。一个好朋友失去了,留着天大的面子也没有用。人在江湖混,有些事情是必须坚守的,哪怕付出生命。这道理,古二爷数十年前就明白。
古二爷在“鸿起顺”大酒楼,从东方未白等到日上三竿,才迎来“金剑”柳摇青,虽然他昨天就派人去柳府约好了时间。不过,古二爷依旧是笑脸相迎,因为他知道自己这次是在求人,理应低人一等。像他这种人,什么风雨没经历过,当然懂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道理。
柳摇青坐在那里,一脸的阴暗之色。他毕竟很年轻,年轻人总喜欢把什么事都表露在脸上,少了几许城府。柳轻烟是他唯一的亲人,一直以来,他就反对柳轻烟和江一帆在一起,现在柳轻烟被江一帆害死了,他恨不得亲手剥掉江一帆的皮,以解心头之恨。
面对一大桌丰盛的早餐,柳摇青筷子都未动一下,便问道:“你找我什么事?”明明知道对方找自己什么事,他还是这样问,他喜欢看着对手痛苦的表情,这样会让他觉得好爽,会让他产生一种快感。
这句话像鞭子一样抽打着古二爷的心。数十年来,从未有人在他面前装疯卖傻。但多年的风雨使他学会把什么都藏在心里。他笑了笑说:“柳兄,是江一帆的事。”
柳摇青立刻脸色大变,站起来说:“你知道,轻烟是我唯一的妹妹,我从小就宠爱她。要我放过杀她的凶手,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答应。”
古二爷彻底死心了。
腊月的寒风侵袭着整个浔阳城,而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浔阳城铁牢中更有让人说不出的寒意。江一帆已在牢里度过二十三个日夜,这二十三个日夜他都在想轻烟被杀害的事。他并不是怕死,轻烟走了他多么想跟轻烟一块去,但他不能,决不能让杀害轻烟的凶手逍遥法外,不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在九泉之下死不瞑目。
夜已深,江一帆偷偷地打开藏在饭盒中古二爷捎来的密函:为兄已查到一丝线索,据可靠消息,柳府中的女人曾有是西域“玉女门”的人,为兄会尽快找到证据的。
血海扬帆(3)
时至今日,古西风还是忘不了那双腿,那是一双修长、结实、性感的腿。那双腿令他痛苦、内疚、彷徨、耻辱地活着,每当想到那双腿时,古西风就会用针扎自己的手臂。手臂上的针眼密密麻麻了,可那双腿还是留在他心中。
那是古西风十四岁的时候,即八年前的夏天的晚上,读了一上午古书,练了一下午剑法的他,半夜被一个奇怪的梦惊醒。浑身的燥热让他再也无法入眠,他便起床到院子里去散心。一阵女人哼着情歌洗澡的声音,吸引住了他少年好奇心。偷偷一看,一双雪白、修长、结实、性感的腿出现在他眼前,比梦中的那双腿更诱人。他忘了一切,忘了这双腿是别人早已拥有的。
事后,他为这双腿痛苦、内疚,可他只能把它藏在心里,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因为这关系到他一生。他是古二爷的儿子,一个浔阳城人人认识的富翁的儿子,他实在丢不起这个脸。
他不是没想过如何摆脱这双腿,甚至想过如何让这双腿消失,可这双腿威胁中带着诱惑,如幽灵一样缠着他。在功名利禄面前,在利害关系之中,他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等待机会。
当他压在这双腿上,他是充满兴奋、欢乐的,他不得不承认这双腿具有要命的诱惑力,那忘我的呻吟、扭动的大腿……会让男人的血液似乎变成烈酒,骨髓里面都装满了蜂蜜一样。可这种时候一过,就感到无边的痛苦。
因为这双腿的主人天生就是一个婊子,似乎不偷人,她就难过。
有时他忍不住这样想,如果这双腿是纯洁的,如果这双腿的主人是安分的,他一定会用心去呵护她,和她生活一辈子。可是……
江一帆被处极刑,古二爷是腊月初五早上听到的,当时古西风和小凤都在他身旁。只见古二爷手中的白玉茶杯“当”的一声落到地上,摔得粉碎,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如纸。许久,才说了一句话:“扶我去休息。”之后,独自一人关在房中喝了一整天的闷酒。
傍晚的时候,古二爷醉了。喝醉了酒的男人,通常会去做两种事:一是赌;二是找女人。
古二爷自然想到了小凤,一个能给男人带来很多快乐的女人。在江湖中混了数十年,古二爷绝不轻信任何人,尤其是女人,但他觉得小凤还是可以让他放心的。江一帆出事时,他就隐隐约约感到这事不是冲着江一帆一个人来的,于是他查了小凤,是派古西风亲自查的,结果令人满意:小风没事。他什么都可以不信,但总应该相信自己的儿子吧?
第二天早上,日上三竿,仆人进屋去看古二爷睡醒了没有,却看到一幅惨不忍睹的情景:古二爷躺在床上,胸口被人用匕首扎了数下,血已凝结成污块,显然已死去多时。
张一弓得知消息后,快马赶到现场。一看尸体,就知道古二爷不是被匕首致命,因为他脸上的表情没有痛苦,反而是一种兴奋之色。再仔细一看,张一弓已然清楚,居然又是“黑桃k”。
“鬼捕”张一弓正想找死者古二爷的小妾小凤和儿子古西风了解一下情况,一个惊人的消息又传来,小凤又死掉了。
楠木雕花的大床上,小凤赤身裸体地平躺着,酥胸上一对小山似的乳房,给这寒冷的冬天平添了几分春色。一双雪白、修长、结实、性感的腿抽搐似的分开。显然,她是在和人调情时被害的。从那满脸惊讶、来不及发出呼救的表情上,可知凶手是个她十分信赖的人,她想不到凶手会对她下毒手。
小凤的致命之处是在脖子上,凶手用一块薄如纸张的小刀截断了她的咽喉。江湖中能把小刀当成兵器,而且运用得灵活自如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江北大盗”李泓。
血海扬帆(4)
李泓是江湖中天下闻名的大盗,盗技能和昔年的盗帅楚留香媲比,他擅长使刀,喜欢把小刀含在嘴里,出其不意地置人于死地,常在和女人调情时出手,屡屡成功,极少有失手记录。只是,这李泓已在七年前被官府抓获,处以极刑,而且从抓获到处决,都是张一弓一手经办的,怎么会在七年后再来犯案呢?
就在张一弓为李泓之迷深思时,又有人来报:古府后院一名养花的下人被害。死者是名英俊的男子。尽管生前易过容,化了装,但张一弓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名男子是李泓。
李泓是被人用利器穿心而过死亡的。凶手下手狠毒,一个婴儿拳头般大小的圆洞从胸口对穿身躯。由此可见,凶手对李泓十分仇恨,唯有用毒辣的手段一刀置他于死地,方解心头之恨。
“鬼捕”张一弓知道,凶手用的是“旋转剑法”,只有“旋转剑法”才会在死者身上留下这种伤口。然而,江湖中只有两人会此种剑法,难道他们是凶手?

这两人就是古二爷和古西风。古二爷已死,死人是不会杀人的。古西风呢?他为何要杀了李泓?
古西风不见了!
一个大活人,仿佛从浔阳城消失了一般,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鬼捕”张一弓派了数十名得力手下,搜遍了浔阳城的每一寸土地,就是不见古西风踪影,真是见鬼了!
古西风去了哪里呢?
腊月初六,晚,寅时。浔阳城铁牢中,有人畏罪自杀。
“鬼捕”张一弓,上报刑部的记载是这样的:犯人江一帆,系畏罪撞墙自杀,夕匕时面目全非。经浔阳府仵作验证,是江一帆本人无疑。
明日就该处斩的犯人,突然死了,上面怪罪下来,谁担当得起?张一弓的头都是痛的。
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浔阳码头巡捕急报:长江四十九寨各路人马已云集在码头,扬言要杀进浔阳城找柳摇青为古二爷报仇。而“金剑”柳摇青也不甘示弱,已派柳府总管云人峰率领一百二十名精英来到码头。双方剑拔驽张,一触即发,情况十万火急,一旦双方交锋,势必血染长江,尸积如山。
可等张一弓快马加鞭地赶到长江码头时,双方还是打了起来。
这是浔阳城有史以来最壮烈的一仗。双方都是热血男儿,为了自己的主子,为了心中敬佩的人,根本没有想过退却。前面的人一个接一个倒下,后面的还是义无反顾地向前冲。
热血男儿不在乎流血、牺牲,在乎的是心中的那股豪气,宁可死,也不活着受辱。这就是热血男儿的本色!
云人峰是个有能力的人,否则,怎么会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柳府总管呢?他精通天下各种武器,能解西域的毒,能破蜀中唐门暗器“情人箭”,东渡扶桑学过“忍术”。不论做任何事情,他都会精打细算,这次更不例外。
他知道,长江四十九寨的人都是在刀尖剑浪上过惯了的人,并肩作战的经验十分丰富,官府曾大小围剿他们不下百次,都未成功,可见他们的兵力雄厚和作战有方。这次来攻击浔阳柳府,四十九寨寨主亲自带领人马倾巢出动,誓与柳摇青决一死战。这一仗,能否赢?云入峰心知没有多大把握,但必须打,天下闻名的“金剑”柳摇青府中之人,岂有不敢应战之辈?
人世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子:被逼无奈,没有选择的余地。
云入峰把一百二十名精英分成十组,每组十二人,各由柳府“侠少队”的人率领,分别阻击一寨人马;自己和赶来增援的柳府“玉女队”的八位头目各率玉女队员二十名独挡另一寨的攻打,务必死守浔阳码头,不得让长江四十九寨的人马踏进浔阳城半步。
血海扬帆(5)
首先冲进码头的是“黄石寨”寨主霸王枪张振方。这张振方以勇猛着称于江湖,一根霸王枪长一丈二尺七寸,重七十六斤七两三钱,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施展起来呼呼生风,可穿墙裂壁,横扫千军。此人有勇无谋,是个直肠子。昔年古二爷为帮他击退仇家而身中剧毒,差点成了残废,他一直铭记在心,苦于无法回报。今日为古二爷报仇之事而战,他岂有不拼命之理?
只见他臂扎黑纱,一根霸王枪逢人便刺,已杀得两眼通红,片刻之间,就有数十人死于他的枪下。“侠少队”头目没想到第一个冲进来的会是“霸王枪”张振方,再加上是在码头作战,张振方是一辈子在水里拼命的人,占了优势,“侠少队”一时乱了手脚,被张振方杀开一条路,冲上岸来。
幸亏岸边有“玉女队”的弓箭手在,只闻一声娇喝:“射——”顿时千万支利箭疾出。惊呼声、悲叫声,同时响起,跟随张振方杀进来的十多人,接连倒下数个。张振方虽然杀性不减,左扫右挑,但已显出手忙脚乱。
这可吓坏了正在江中指挥的“南京一寨”寨主“飞刀小诸葛”南宫靖宇。他当即下令:“十四哥花无娇,快叫各路人马火速登岸,我去解他困危。”说完身形直掠码头,去势如闪电。
南官靖宇出身于武林世家,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对孙子兵法深有研究,善使计用兵,故有“小诸葛”之称。手中的飞刀,百无虚发,据说所学的飞刀绝技是昔年“小李飞刀”李寻欢留传下来的手法。古二爷挑战长江四十九寨时,最后一位就是他。他当年和古二爷文武比试三天,文斗是平手,武斗在暗器、内功、拳法上是旗鼓相当,唯有在剑法上南官靖宇稍逊一点,所以除了古二爷以外他是长江四十九寨中最有说服力的。
现在古二爷已死,众寨主一致认可他为新总寨主。可他不答应,他和古二爷是莫逆之交。在饮血出战时,他第一个咬破中指,发誓要杀了柳摇青。
南宫靖宇着岸时,张振方右臂已中一箭,身陷困境,旁边无一帮手,被柳府数十人团团围住。饶是如此,柳府的人还是奈何不了他,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南宫靖宇冷喝一声,数把飞刀应声而出,紧接着的是数声惨叫,数人倒在地上。张振方见南官靖宇赶来,顿时斗志大增,右手使枪,左手拔掉右臂上的箭,随手抛向人群,一人应声倒下。他大声道:“总寨主,今日老张不把这些兔崽子杀得屁滚尿流,绝不罢手!”
南宫靖宇也豪气大发道:“好,待把柳摇青的狗头砍下,小弟再和诸位兄弟痛饮。”此时,各路人马已发起猛攻强行登岸,浔阳码头顿时刀光剑影,悲叫声接连不断,橙色的长江水变成了血黄色。
张一弓见状,知道凭自己的能力是无法阻止这场恶战的,火速赶向驻守浔阳城的刘将军府中求援。刘将军本就为“长江四十九寨”头疼,曾多次围剿,未有结果,受到兵部的责怪,现有此建功请赏的良机,岂会错过?当即把驻守浔阳城的精兵三千全部调出,自己和张一弓两人一起指挥,赶赴浔阳码头。
长江四十九寨的人本和官府水火不相容,事先就已作好了这方面的准备,官兵杀来,根本不慌,沉着应战。一时间,三路人马杀得昏天黑地,鬼哭狼嚎,血肉横飞,尸积如山。
这一仗,足足打了两天两夜。“长江四十九寨”损失二十七位寨主及数百喽哕。云入峰总管在杀死了“霸王枪”张振方、“蛟龙翻江”徐子达、“铁拐怪母”冷帼杰三位寨主的同时,自己也被“飞刀小诸葛”南宫靖宇的飞刀和“左撇不败”郑中柱的那件如枪似铲的外门兵器击中要害,壮烈而死。“侠少队”和“玉女队”伤亡惨重,所剩几人不残即伤。官府三千精兵也只剩下一千多名。若是再继续打下去,肯定是鱼死网破,“长江四十九寨”将会全军覆没。最后,“长江四十九寨”不得不宣告退兵,以图日后卷土重来。
血海扬帆(6)

金兽炉中的檀香已燃尽,房中残留着余香。莫柔桑静坐着,十多年来在柳府的日子,已让她习惯了一个人独自坐着,想想过去的往事。
刚进柳府的时候,莫柔桑是个风光的女人。那时她年轻漂亮讨人喜欢,柳摇青最宠爱她。柳摇青雄霸浔阳城,做他的女人本来就是莫大的骄傲。莫柔桑使尽一切温柔,想留住柳摇青带给自己的风光。但渐渐的,她发觉这是不可能的,柳摇青的女人实在是太多了。两年之后,莫柔桑便独守空房,只是每月有一两个晚上得完成一下柳摇青在自己身上的任务。
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碧螺春茶,睡的是雕花大床,整天不是给花浇浇水,就是逗着鹦鹉玩。
莫柔桑逐渐讨厌了这种生活。
柳府凡是见过小张的人,都会说小张只是个孩子,小张自己却不承认,说自己已有二十岁了,但没人肯信。小张长得秀气,白净的脸上,眉清目秀,见到人时总是露着笑容,穿清一色的白衫,长发披肩,身材苗条,不知底细的人都会误认为他是个女孩。
小张刚进柳府时,原本是被分配到“侠少队”的,但小张说他会炒菜,刚好厨房正缺人手,小张便顺理成章地成了厨师。不出一个月,柳府后院的人都认识了小张。小张人缘好,和谁都能说上几句,又肯帮助别人,后院的人都喜欢他。
莫柔桑所住的地方,正是柳府后院。
正月二十三,是莫柔桑二十九岁生日。冰冻了好多天的天空,这天却有阳光,暖洋洋的。莫柔桑一大早就起了床,经过精心地梳妆打扮,穿上柳摇青平时最喜欢的衣服,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等待柳摇青的到来。莫柔桑希望柳摇青来陪自己过这个生日。可是莫柔桑一大清早等到日落西山,也没有见到柳摇青的人影,因为他太忙了。
这一天,柳摇青正在和人谈一笔买卖。一个女人的生日,怎能与一笔数十万两银子的买卖相比呢?他还不会为了一个女人的生日,而去放弃一大笔财富。更何况他也不记得,一个女人的生日是好记,上百个女人谁记得住呢?
莫柔桑望着一大桌的饭菜没了胃口,唯一想到的就是喝酒,最好是找个男人一块喝酒,虽然她知道酒是伤身子的东西。于是莫柔桑看到了长发披肩的小张。小张正在那儿喝酒,一个人偷偷地躲在后院花园里喝劣质的酒,喝得津津有味,忘了周围的一切。
笑容、长发、劣酒,一下子让莫柔桑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男孩很像自己的弟弟。在他笑容的背后,一定会和自己一样,有着许多辛酸的往事。
小张也看见了莫柔桑——一个只要是男人见了就会冲动的女人,浔阳城家喻户晓的女人.
小张没有惊讶,也没有激动,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示意莫柔桑在青石条凳上坐下。
莫柔桑莞尔一笑,没有犹豫就在青石条登由坐下了。她只觉得,在这寒冷的冬季里,小张的淡淡笑容足一股浓浓的暖意。
小张从怀里掏出一个酒杯,道:“你也喜欢喝酒?”
莫柔桑点点头。
小张便替她倒了一杯劣酒,两人没有再说活,只是会心一笑,就一饮而尽。
穿过那披肩的长发,莫柔桑轻轻地问:“你今年多大了?”
小张放下酒杯,伸出两个指头。
“二十!”莫柔桑叹道,“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正风光满天,看来你比我更不幸。”
小张依旧是淡淡的笑容,“但我还活着。”他相信有种女人的眼睛是能看透男人心的,而莫柔桑就是这种女人。
莫柔桑长长地叹了口气,道:“是啊!活着,活着就是好!”
血海扬帆(7)
小张补充了一句:“但要为自己而活。”
莫柔桑的泪珠忍不住从眼角溢出。
小张没有相劝,只是递了一块干净的手帕给莫柔桑。少顷,他望着天空的那弯冷月,良久才道:“流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惟有击败使自己流泪的人或事,才是正确的选择。”
莫柔桑忍不住再次盯着小张那张白净的脸,她突然发觉,小张不只是个男孩,还是个男人,只有成熟的男人才会说出这种话。
莫柔桑默默给两个空杯斟满酒,两人又是一饮而尽。
真正的知己无须太多的语言,你心里的话语,他早就明白。
月光如练。一对偶然相识的男女,在清澈的月光里,一见如故,举杯痛饮。
生活有时就是这么有滋有味。
女人同男人在一起喝酒,只要这女人没有戒心,往往就容易喝醉。
莫柔桑虽然是第一次见到小张,但她早就听丫环谈过,知道小张是个人缘好、肯帮忙、长得像个女孩般的男孩,心里一直对小张有好感。今晚相遇,一起谈心喝酒,她更加觉得小张可爱,私下已把小张当成亲弟弟一样看待。所以她边喝酒,边说自己的故事,原原本本的没有丝毫改变。她信任小张,觉得在他面前,自己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她根本没去想小张是否理解。到最后,自己是怎样醉的都不知道了。
莫柔桑醒来已是第二天,日上三竿。她只觉得头痛得要命。依稀记得昨晚自己喝酒的时候,和小张谈了自己的故事,说到伤心处,忍不住流泪了。小张听得很认真、入神,好像还陪着自己流了泪……
没有睁开眼,她就感觉到是睡在自己的房间,心里突然冒出一种想法,希望小张会在床边守着她,等她醒来。瞬间她又觉得自己这想法太可笑了,甚至忍不住笑着睁开眼来。然而,眼前的情景让她目瞪口呆,小张真的守在她床边!她内心立刻有一种冲动,想搂着小张拥抱或者吻他一下。但她强忍住了,她被男人骗得太深,她不能再轻易地相信一个男人。
小张望着她笑,脸上依旧是那种淡淡的、让人觉得充满暖意的笑容:“你醒了?”
莫柔桑莞尔一笑,点头,心里充满甜蜜。
小张站起身来,端了杯水给莫柔桑。
莫柔桑忍不住问:“你昨晚没有睡?”
小张点点头,道:“没有,你醉得太凶了,让人放不下心来。”
酒醉说真话。莫柔桑忍不住问道:“我胡言乱语都说了些什么?”
小张又是淡淡一笑,调皮地反问:“你说你会说些什么?”
莫柔桑脸红了,瞬间就觉得发烫,就如妙龄少女第一次握住恋人的手一样,心跳得砰砰在响。这种感觉今生是第二次,它来得那么猛烈,那么直接。
小张望着她一脸窘相,也觉得有些尴尬,很不自然地一笑,道:“都是些真心话。”
莫柔桑没有再问,小张已相信自己了,无论说了些什么都无妨。
之后的日子,莫柔桑和小张就这么快乐地相处着。小张每天做完厨房的事情后,都会亲手炒几个菜送给莫柔桑吃。莫柔桑则喜欢斟满杯中的酒,翘首等待小张的来临。
后院的人都认为小张是个好男孩,莫柔桑也是个可怜的女人,所以不会有人去乱说什么,反而觉得他俩原本就应是一对。看到他俩形影不离的身影,听到他们无邪的欢笑声,在为他们高兴的同时又为他们担心。这里毕竟是柳府,而莫柔桑又是柳摇青的女人。
小张和莫柔桑却似乎没有想到这些,是不是爱情来了,什么也无法阻止?
欢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春天的第一朵花儿与夏晚第一只萤火虫见证小张和莫柔桑的爱情,记录他们的欢乐,转眼就是夏天了。一天晚上,两人又相聚在一起。
血海扬帆(8)
莫柔桑告诉小张,自己原是西域“玉女门”的人,自幼在绍兴长大。故乡绍兴有一种风俗习惯:凡是有女儿的父母,都会在女儿出生的那一天,往地下埋上一坛坛自酿的酒,等到女儿出嫁的时候再拿出来痛饮。这就是有名的绍兴“女儿红”。
说这些话时,莫柔桑眼中有泪,自己都二十九岁了,还不知“女儿红”是什么滋味。
小张听完笑道:“我知道,那要抬着大花轿,穿过青石巷,点起红灯笼,痛饮女儿红,再掀红盖头……”
莫柔桑再忍不住了,紧紧地抱着小张。
莫柔桑忘了自己是“金剑”柳摇青的女人,小张也忘了自己是生活在柳府的佣人,仿佛天地之间就只剩下他们两人一样。伴随着小张在自己身上纵情地一颤,有力的一射,莫柔桑终于知道了女人身体最深处被填满、烫热是种什么滋味。
莫柔桑轻轻地抚摸着小张披肩的长发,轻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下贱?”
小张摇了摇头,笑道:“我只觉得你是女人。”莫柔桑不再说话,八年了,自己还是第一次知道做女人的滋味。因为小张把她当成一个真正的女人。她不需要知道小张的过去,只要此刻是真心的就可以了。
柳府在浔阳城里开设的米、布、盐、木材、当铺、钱庄等商行有十几家。每天,柳摇青都会例行查看这些地方,以便了解销售收入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再者,可防各种不测,做到心里有底。十多年来,柳摇青从未间断过。
柳摇青是在巡查码头钱庄时,遇到刺客的。码头是浔阳繁华地段之一,人们熙来攘往,人声喧嚣,刺客竟会选此地下手,可见不计后果,胆大猖狂。
六个刺客均用黑纱蒙面,手中所持兵器全是闻所未闻的外门兵器,眼中闪着仇恨的火焰,出手既狠又快,转眼间就把柳摇青的数名随从刺倒于地,将其团团围住。
柳摇青身形方动,右面三件兵器就已迎面飞来。这三件兵器一件宛如枯木,一件形似金花,一件只见银光耀目,却不知何物。宛如枯木的兵器看似最轻,招式最重,施展起来呼呼生风,有千斤余力,可横扫千军;形似金花的兵器看似最重,招式却最沉,走的中原铁锤路法,却有着中原铁锤路法中绝没有的撕、咬、缠、锁、抓、扯等功能,不但可以咬锁对方的致命之处,同时也能撕抓对方的皮肉;银光耀目的兵器,忽左忽右,忽上忽下,一时间只见漫天耀目的光华,竟不知兵器从何方攻来?
谁知,柳摇青身形竞能扭曲变形,迅疾躲开三件兵器密不透风的攻击。这是三个蒙面人没有想到的,当下立即改变攻略。就在转换招式的一瞬间,柳摇青抓住机会出手反击。只见漫天耀目的光华中,突然亮起一道金光,紧接着是一阵金铁交加之声,经久不绝,耀目光华突然消失,三个蒙面人全倒在地上。一个手中紧握着兵器,咽喉已被割断,显然他来不及出招,就已被金剑割断咽喉。另外两个兵器被金剑震得脱手而飞,眉心之间现出一个血洞,口中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左面的三个蒙面人见此情景,并不惊讶,同时跃出,攻了上来。手中所持兵器一件似铲如枪、一件如刺似钩、一件看似盾又像牌。这三件兵器虽没有夺目的光华,但一起带着令人头皮发炸的锐风呼啸着破空而至。三人看似没有配合,但却乱法成章,手持似铲如枪的从下面攻击,另外两个分左右近身搏斗,把各自手中的兵器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
柳摇青右手金剑一阵乱刺,藉以乱人耳目;左手疾出,直抓迎面飞来的那件似铲如枪的兵器。蒙面人顿觉从兵器上传来一股巨力,手腕一震,身子一颤,心血翻腾,兵器撒手,踉跄后退数步,咽喉一热,忍不住喷出一口鲜血来、显然是伤及内脏。另外两个蒙面人见状,招式更猛,柳摇青不觉被迫后退一步。就在此时,更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受伤的蒙面人竟凭着体内残留的真气喷射出一股血箭,直射柳摇青“丹田”要害。柳摇青心中一惊,急挥左手对着射来的血箭一带、一扬、一推,这股冲天的血箭竟掉转头来,直射手持如刺似钩的蒙面人,比来时更凶猛。
血海扬帆(9)
手持如刺似钩的蒙面人显然没料到柳摇青有如此能耐,当下呆呆地站在那儿,忘了躲避。就算他想躲避,也来不及了,冲天血箭如闪电划过,就洞穿其躯,命丧当场。
最后一名蒙面人弃掉手中的兵器,冷冷地说道:“柳摇青,你虽厉害,可我还是要杀你,否则,我对不起我手中的飞刀。”
百无虚发的飞刀已在蒙面人手中,剑出无血不归的金剑也已在柳摇青手中,两人没再说话。双方都知道,此时心中有不能容忍任何杂念存在,唯有使手中的兵器达到与人合而为一的境界,才能挡住这石破惊天的一招。空气一下子凝结,充满了血腥味。在这生死关头,谁也不敢大意。
飞刀出,金剑舞,只见一白一金的两团耀目光华在闪烁中“锵啷”碰撞,连风声都听不到了。亘古不变的长江水依旧向东,带走了多少英雄豪杰,却洗不尽人们心中的恩怨情仇。
突然一条黄影冲入场中,紧接着是两条黑影掠过,一瞬间只闻惊呼声不断。
这两条黑影是江湖中谈之变色的南疆“天地双煞”兄弟。“天地双煞”在南疆纵横二十余年,生性凶残,杀人无数。老大杜绝练的是“焚心掌”。据说他练此掌时,取女人经血和天山冰川奇毒溶合一起浸泡手掌,久而久之,他的手掌变成血红。一旦击到人身上,其天山冰川奇毒将由皮肤毛孔流入血管,再深入到心脏,不出一个时辰,中掌者便在痛苦折磨中而亡。老二杜灭练的是“碎骨拳”。练此拳得先习少林派的金刚掌,再习“混元无极”内功,吸取日月之精华。此拳最狠毒之处是,中掌者当时无丝毫不适兆头,表面皮肤也无异样,但两个时辰一到,里面的骨骼却碎如粉末,如千万只蚂蚁啮咬,全身浮肿而死。
黄影是个蒙面人,一柄长剑旋转不停,专刺柳摇青的周身要害,而“天地双煞”兄弟却是来保护柳摇青的。早在二十年前,他们兄弟就跟随“铁胆剑王”柳长春,是柳府资格最老武功最高的前辈。他俩除保护柳府主人安危,其他事情一概不管。
这场刺杀很快就结束了,这本就是一场鱼死网破的搏斗。百无虚发的飞刀已瞄准好了柳摇青,只是在发刀的那一刻,蒙面人先挨老二杜灭的“碎骨拳”而失去了准头,本应钉在柳摇青膻中穴的飞刀,却刺到了柳摇青的左臂上。可柳摇青的金剑已从他的胸口肋骨之间刺入。蒙面人仰望天空,双脚屈跪于地,缓缓向后倒下,含恨而去。但他在被剑刺中的一瞬间,左手使出鹰爪,以全身力量抓中杜灭的肩头,连皮带肉撕下一大块,深可见骨。
黄衣人一柄长剑配合着蒙面人的飞刀,旋转不停地钻向柳摇青的小腹丹田处。但他忘了一旁的“焚心掌”杜绝。杜绝血红的双掌齐出,一掌拍在了他那柄长剑上,旋转的长剑斜滑一旁,钻到柳摇青的大腿上;另一掌扎扎实实地打在他的胸口,五六根肋骨全断,他顿时倒下。让人没想到的是,他竞在临死之前,用双手狠抓自己的脸部,抓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
事后,有人掀开其他六个蒙面人的蒙面黑纱,看到的是一张张奇丑无比、令人作呕的脸。显然,他们在刺杀之前就自毁面容。
这七个刺客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刺杀柳摇青?临死之际都不忘自毁脸面,是不是认为杀不了柳摇青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不愿让人认出自己,不想死后还丢脸?
码头的这一仗,迅速传遍了整个浔阳城。柳府更是热闹非凡,柳摇青虽然身负重伤,但除去强劲的对手,此等人生快事,怎么能不高兴呢?因此柳府大摆筵席,犒劳属下,庆祝打了胜仗。
血海扬帆(10)
小张和莫柔桑是最后听到这个消息的,小张听完之后变得脸色铁青,晚饭都没吃,便上床睡觉了。
莫柔桑没有问小张什么,她已隐

什么酒容易醉七:酒,茶,人生_1000字

  酒,早被世人称为是乱性之物;茶,为饮中君子却不得不染。
  在记忆中,酒很浪漫,茶很古典,一个飞扬,一个蕴籍,一个奔放,一个内敛。或许可以这样说:酒,拥有水的风情之美;茶,拥有水的气质之美。
  在感觉里,春风如酒,夏风如茗。春天的一阵风,仿佛启封的一坛酒,是柔媚而沉醉的一份迷人;夏天的一阵风,仿佛新沏的一盏茶,是清新又醒脾的一份沁人。所以,也可以这样说:酒是风情万种的尤物,茶是气质高雅的淑女。
  酒是浪漫的,洒脱的;而茶却是古典的,沉静的。这也可从它们的形态可知:
  茶叶羞羞涩涩地卷曲起来,把整个兰心蕙质都深藏不露;酒则不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哪怕露一些空隙,也会酒香四溢,这名字就更为精妙了,什么“老白干”、“烧刀子”,一听就有点豪气干云的味道,就连那打从女孩儿一坠地就存入地窖中的佳酿“女儿红”让人听了也不觉一震,红红火火,何等艳丽,何等热烈。再说饮时的器皿估计也可一窥其经了,酒的盛器,古时为樽,大有金刀铁马之势,现多为玻璃杯,晶莹剔透,杯中酒色一览无余,让人神醉心迷;茶杯则多为瓷器、紫砂之类,典雅、温婉,似要把茶的韵味慢慢释放出来。
  酒,正是和茶相反的品性,总让人豪情顿生。
  的确,酒让人热血沸腾,但有时却也容易丧失理性,因此,和艺术相连似乎难以让人接受,尽管古代写酒的诗文远胜于茶,诸如西晋的刘伶还专门写了《酒德颂》,诗仙太白一生也为酒痴狂讴歌……
  茶,的确给人理智,让人生保持清醒;酒,却使人迷乱,让人生一半朦胧。
  陆羽倾注毕生精力为茶作着,可谓一往情深,而不枉心血,真的让茶道得以光大,远播海外。而宋代的石曼卿对酒的痴情不亚于陆羽对茶的痴情,他对饮酒之“道”作了种种尝试,却未能让人接受。可见,茶有茶道,循规蹈矩,有一定的程式;酒无酒道,无须章法,在于个性的发挥。
  其实,我在酒茶之间的抉择,是很难下定论的,我喜欢那份有朋有伴、放荡不羁、洒脱的感觉。
  与友沽酒,便可以在那种豪放的感觉里,做一回李太白,做一回苏东坡,让自己一醉累月轻王侯,于是,情景慷慨激昂了,生命酣畅饱满了……
  “茶似隐”,而并非我们是真正的隐士,离得开尘世的繁华,与朋友促膝的快乐,静静地喝着茶,在雨声里想想心事。茶叶长在天空下时,沐着这样柔和的雨,也会舒展开枝叶而润泽地微笑着了……
  也许,人生的一切都是一个谜,泪水与微笑,茶与酒无非是对这个谜题的诠释。那么,还有什麽疑问呢?就安安静静地品一盏茶,粗粗犷犷地饮一杯酒吧!
  如果我有得选择,那么,我愿半生为酒客,一世做茶人!
 

什么酒容易醉八:易与难_150字

  向朋友说好听的容易,说她不爱听的很难。
  帮助告诉别人怎么做容易,身临其境并知道如何去做很难。
  分离容易,相聚很难。
  今朝有酒今朝醉容易,每天保持有个好心情很难。
  想事情容易,做事情很难。
  伤害容易,恢复很难。
  你心中有她容易,她心中有你很难。
  拥抱握手容易,真正了解别人内心世界很难。
  挥霍容易,得来很难。
  束缚容易,自由很难。
 

什么酒容易醉九: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

出自唐代杜甫的《曲江二首》 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江上小堂巢翡翠,苑边高冢卧麒麟。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荣绊此身。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 【赏析】 曲江又名曲江池,故址在今西安城南五公里处,原为汉武帝所造。唐玄宗开元年间大加整修,池水澄明,花卉环列。其南有紫云楼、芙蓉苑;西有杏园、慈恩寺。是著名游览胜地。 第一首写他在曲江看花吃酒,布局出神入化,抒情感慨淋漓。 在曲江看花吃酒,正遇“良辰美景”,可称“赏心乐事”了,但作者却别有怀抱,一上来就表现出无可奈何的惜春情绪,产生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他一没有写已经来到曲江,二没有写来到曲江时的节令,三没有写曲江周围花木繁饶,而只用“风飘万点”四字,就概括了这一切。“风飘万点”,不止是客观地写景,缀上“正愁人”三字,重点就落在见景生情、托物言志上了。“风飘万点”,这对于春风得意的人来说,会煞是好看,该不会又“正愁人”。但是作者面对的是“风飘万点”,那“愁”却早已萌生于前此的“一片花飞”,因而用跌笔开头:“一片花飞减却春!”历尽漫长的严冬,好容易盼到春天来了,花儿开了。这春天,这花儿,是很值得人们珍惜的。然而“一片花飞”,又透露了春天消逝的消息。敏感的、特别珍惜春天的诗人就不能不“愁”。“一片”,是指一朵花儿上的一个花瓣。因一瓣花儿被风吹落就感到春色已减,暗暗发愁,可如今,面对着的分明是“风飘万点”的严酷现实啊!因此“正愁人”三字,非但没有概念化的毛病,简直力透纸背。 “风飘万点”已成现实,那尚未被风飘走的花儿就更值得爱惜。然而那风还在吹。剩下的,又一片、一片地飘走,眼看即将飘尽了。第三句就写这番情景:“且看欲尽花经眼。”“经眼”之花“欲尽”,只能“且看”。“且”,是暂且、姑且之意。而当眼睁睁地看着枝头残花一片、一片地被风飘走,加入那“万点”的行列,心中滋味就不怎么样了。于是来了第四句:“莫厌伤多酒入唇。”吃酒为了消愁。一片花飞已愁;风飘万点更愁;枝上残花继续飘落,即将告尽,愁上添愁。因而“酒”已“伤多”,却禁不住继续“入唇”啊! 蒋弱六云:“只一落花,连写三句,极反复层折之妙。接入第四句,魂消欲绝。”这是颇有见地的。然而作者没有说明要如此“反复层折”地写落花,以致魂消欲绝的原因,究竟是仅仅叹春光易逝,还是有慨于难于直陈的人事问题。 第三联“江上小堂巢翡翠,苑边高冢卧麒麟。”这一联并非人们所认为的只是叙述凄凉的景象,而是对尾联哲学的阐述。如果想要理解这其中的意思那么就要对古代文人道家归隐思想有所了解了。江上小堂巢翡翠,是指快乐自由的豪放之士。苑边高冢卧麒麟,则是指人生易老,都会走向衰亡的,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王公贵族也不可避免。由苑边高冢即足以见得。结合此联总体,就是说人生苦短,而面对这些则需像翡翠一样好好快乐一番,即说了前边愁思在徘徊于不徘徊之间的纠结情绪,又为下文做了很好的铺垫,可看出杜甫的手笔已经十分成熟。 “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荣绊此身?” 这两句意思是:在这个世界上乐是一个人毕生所追求的,那为什么不去痛快的了一次呢。 大家可以去参考“自是不归归便得,五湖烟景有谁争”去理解诗中行乐的含义,这是一种极为无奈而发出的一句感叹而已。 联系全篇来看,所谓“行乐”,绊此身的浮荣指的就是“左拾遗”那个从八品上的谏官。因为疏救房

什么酒容易醉十:被爷爷“骗”了_800字

  一次,我奶奶生病了,我爸、我妈都去看望我奶奶了,家里就剩下我和爷爷了,我和爷爷在家里无事可做,好不容易熬过了上午,吃了饭,看我爷爷在喝酒了,我好奇,便问:“爷爷酒好喝吗”爷爷回答:“当然好喝咯。”我看爷爷喝了满多的,就呼呼打睡了起来,也就在这是,爷爷“骗”了我。
  在爷爷呼呼大睡的时候,又听爷爷之前说:“就当然好喝咯”我听了,就很想尝尝,我就趁我爷爷大睡的时候,把爷爷的酒拿了出来,就在我要喝的时候,发现,瓶里没有了,我很无奈,我去爷爷那里要钱,走到了爷爷身旁说:“爷爷给我钱。”爷爷迷迷糊糊的说:“你要钱干什么?”我说:“去帮你买酒。”爷爷就拿出了钱给了我,我高高兴兴的出去了,我去了一个小酒店,进去后,服务员问我要买什么酒,我说随便,服务员又说:“这里有、红酒、古井、赖茅……”我就说赖茅吧。我给了钱,拿这酒跑到了一个角落里,打开了酒瓶,一股香味冒了出来,我毫不犹豫的喝了一大口,喝了之后,我喉咙里很辣,头晕晕的,就慢慢的倒下来。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家里了,我看到了爷爷,他说:“你喝醉了。”可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了,只是觉得睡了一觉。还记得爷爷说:“酒好喝,可我觉的一点都不好喝。”爷爷回答我:“会喝酒的当然会说好喝,不会喝酒的就会觉的一点都不好喝。”
  我这才发现,爷爷那不是要骗我的,只是喝了酒有点糊涂吧,我也是,被喝醉的爷爷给“骗”了吧。
    一年级:宋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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